《北京之春》九五年二月号的文章《找寻一位中国妇女》,叙述了美国威斯
康星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赵华在回国探亲期间因药物过敏被送往上海华山医院,该医
院却以种种借口,诸如没有病床,必须先付现款,没有血浆等,一拖再拖,几天之
内竟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拖死。文中同时讲述了另一个在美国发生的真人真事:笔者
一位同学的母亲,两个月前从中国大陆来美探亲,突然失踪了。在长达一整天的时
间内,这个城市的大批警察携着警犬,以及不知从何地调派来的备有先进搜索仪器
的军方直升机,加上当地电视台都参与了这场连续不断的搜寻,直到这位中国老太
太被发现为止。
在中国,类似赵华的事件司空见惯,每天都在不断地重复着。在美国,类似
这位中国老太太的事件也是极为普通的。
上述故事反映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人受到高度
的尊重和普遍的爱护。同时,人们不禁要问,在毛泽东号称“人是最重要”的中国
,长久以来普通的中国人的生命竟轻如鸿毛,贱如草蚁。
在这里,我想引用爱因斯坦《我的世界观》中的至理名言:“国家是为人而
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国家的最高使命是保护人,并且使他们有可能
发展成为有创造才能的人”;“国家应当是我们的仆从,而我们不应作国家的奴隶
”。
稍微留心国际事件的人便会注意到,西方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是怎样爱护他
们的国民的。不管世界上什么地方发生了严重的政治动乱或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後
,美国、日本乃至西欧诸国总是最积极最快派飞机接运他们的国民。许多在美国生
活的中国人,总是不大理解某些美国的国情。如为什么美国监狱里的犯人能享有较
优越的生活条件以及充分的娱乐,休息,通讯、亲情等权利。为什么非法移民的子
女能象美国公民一样享有昂贵的医疗帮助。而与此相呼应的不仅是美国政府的宽宏
,更难得的是美国人民的人道精神,美国的纳税人并未为此表现普遍的不满,而恰
恰是充分的理解,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在中共专制生活下的中国人还不懂得作为人的
基本权利,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并不因人们的身份不同而有异。罪犯虽然是有罪的
,但他们毕竟还是人,有权享受人的某些基本权利。
在美国,人的基本权利已延伸到社会生活的细微末节中。譬如吃了罚单,有
反复申诉、上诉的权利;在商店买了不合适的东西有退款的权利;使用的商品或受
到的商业服务损害了使用人的健康,使用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人们的身体因工作
性质或居住环境受到特别的伤害时,当事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情形可以细微到在
游戏、体育场所的看台及出入口以及停车位有特地为残废人安排的方便;公共场所
的自助饮水器也分别设有高中低位以照顾儿童及矮个子的人,等等,不一而足。这
些人权的细节并不是谁规定的,从来也不存在於个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但却成了
文明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然而,与西方人权社会反差极大的中国,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在江泽民的
所谓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诡辩下,一方面是中共官员们的花天酒地,一方
面是数以百万计的学童失学,病患的穷苦大众因为无法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坐以待
毙。在某些细节方面,人们可以看到中国政府的一些荒谬政策:如持中国护照者须
走红色海关通道,被迫接受爱滋病检查,而持外国护照者却可以走免检的绿色通道
且无须爱滋病体检,如此等等。无怪乎许多中国人会以做中国人为耻辱。这是因为
中共作为国家的主宰,从未以保护他的人民为最高使命,而恰恰是与人民大众为敌
,把人民当作他们的整治对象。中共把人权歪曲为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这就从
根本上篡改了人权的本质,即要求国家保护人民免受官方及权力者的侵犯和伤害这
一根本宗旨。如果按照中共的解释,当权者只要满足了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即要
让人民能够活下去就算是保障了人权的话,奴隶主和以贩奴为业的人口贩子都有资
格获得人权奖,因为他们也曾经努力地创造条件让奴隶们能够活下去。
人权首先是对人的尊重和爱护。中共的人权观一天不改变,中国社会就不会
有任何实质上的进步,荒谬绝伦地违反基本人权的事件就会在中国无休止地重演,
中国人民就不会改变他们被中共奴役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