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与中国统一
(北京)李晓平
邓小平晚年求统一心切,“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31页),但苦於大陆社会主义不敌台湾资本主义(三民主义),而武力犯台又失
道寡助,风险极大,於是憋出一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不是办法的办法,希
冀在其有生之年,看到海峡两岸“统一”大业之实现。
笔者本来颇为体察邓小平的苦衷,虽对“一国两制”早有微词,但一直下不
了决心加以公开剖析。近来官方传媒不断升温,对“一国两制”疯狂炒作,使其外
在风光远远背离内在价值。一些教授、学者亦跟庄追捧(法制日报,九七年五月十
二日),把“伟大”、“正确”、“科学”、“独特”、“最佳”等等溢美之辞往
“一国两制”身上堆去,使其市盈率直达万倍之上!
此时不挤泡沫,更待何时?
对统一真谛的阉割
何为国?何为制?
国家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一国之社会制度,则是该政治实体的存在规则与存
在方式,也可以说是该政治实体奉行的一套总规范。说得通俗一点,制度乃立国之
本。
一个国家靠什么统起来?
古今中外,一个统一的国家,可以包容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宗
教,这叫存异;但一个统一的国家又必须求同,这个同的核心部分就是社会制度。
统一既体现在领土之合并或回归,更体现在被统各方均被纳入同一套总规范,奉行
同一个立国之本。一国之内各地区,如果实质不同的、甚至相对立的社会制度,焉
能称统一?所谓“省宪不能违背国宪”①,或者“不能允许省宪违背国宪”说的就
是这个基本道理。如果允许某些地区的立区之本与立国之本相互对立,那么这些地
区不啻是国中之国,而国家不过徒具“统一”之虚名而已。②
邓小平是个实用主义者,为统而统,居然把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制度包容於
一个“统一”的国家之内,美化其名曰“一国两制”。人们不难看出,“一国两制
”的要害是对统一的真谛进行了阉割。
一国一制犹如一寺一教,不言而喻,天经地义。邓小平不管不顾,“胆略非
凡”,但拿出来的办法常常裂经弃义,毁了原则。③
台湾同胞不买帐
“一国两制”既然是对统一真谛进行了阉割,那么,它在实践中要么遭到抵
制,要么只能实现貌合神离的表面“统一”。④
“一国两制”的招法最早由叶剑英於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公诸於世(邓小平文
选第三卷,391页。当时尚未明确概括出“一国两制”四个字)。十六年来,它
一直受到台湾同胞的尖锐批评和普遍拒斥。
台湾同胞享有言论自由权,他们的评论一针见血。他们说,你这个“统一”
,全部着眼点仅是国号的“统一”,即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掉“中华民国”,
而在统一的核心部分——社会制度上却保留深深的裂口,这种名至实不归的“统一
”,不过是假“统一”之名,行矮化之实罢了。统一的“一”字,关键是指一种制
度,当然也包括一个国号和一个中央政府。如果“统一”可以是“一国两制”式的
“统一”,那何尝不能是“一国两席”、“一国两府”式的“统一”?而所有这些
“统一”,除了徒有虚名,又有多少真正的价值?
台湾同胞进而提出,“和平统一、一国良制”乃是唯一可取之道。这真是不
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一国良制”与“一国两制”,哪一个在理,哪一个科学
,哪一个有生命力,可说是胜负立判。举世瞩目的东、西德合二为一,就是“和平
统一、一国良制”的一个光辉范例。随着每年成千上万的台湾同胞来大陆省亲、观
光和经商,他们对“一国良制”的抱持就更坚定、更义无反顾了。
在我看来,“和平统一、一国良制”合法理、有底气、求真名,“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悖法理,无底气、图虚名,台湾同胞对後者不买帐是很有道理的。而
邓小平临死前,也已对亲眼看到海峡两岸的“统一”不再抱任何希望了。
我深信,中国的统一应当走也只能走“和平统一、一国良制”的道路才会功
德圆满。至於什么是良制,台湾同胞最清楚,港澳同胞亦了然,而在中国大陆,恐
怕也接近路人皆知了。
香港问题
要是香港现行的制度不是良制,不比大陆制度优越,那邓小平绝无必要针对
香港搞什么“一国两制”。在处理香港问题上,邓小平移用为解决台湾问题而订定
的“一国两制”之策是出於无奈。
可以设想,如果不是一八九八年七月一日生效的[展拓港址专条]到一九九
七年七月一日期满失效,邓小平极有可能继续等下去而不采取收回香港的举措。进
入八十年代,“新界”被强迫租借的国耻,在共产党手里已延续了三十多年。随着
租期离届满渐近,你再不提收回,你这个口口声声“爱国”的共产党,将如何自圆
其说?又如何对历史作出交待?大陆百姓再好糊弄,到了这一步,也难能糊弄,也
将站起来说不。於是邓小平别无选择,只能到期让英国人走。英国人亦别无选择,
只有抬屁股走人,香港不是马岛。
九七年七月一日英国人撤,共产党接管,题中应有之义当然是把旧香港“打
个落花流水”(国际歌歌词),在香港搞“共产”,实行社会主义。
然而时过景迁,现在的共产党已经失去了这么做的底气和魄力。社会主义是
什么东西,已然大白於天下。大陆都在勉力苦撑,难道再去祸害香港?更主要的是
,香港同胞固然乐意看到英国人打道回府,但又坚决热爱和拥护资金本主义制度,
惧怕和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他们敢怒敢言,对社会主义说不。面对如此情势,邓小
平要是硬着头皮,通过计划供应自来水的和平方式,愣用所谓“优越的”社会主义
去取代“万恶的”资本主义,将会给繁荣、稳定的香港带去一场浩劫,香港将会被
折腾得死去活来,面目全非。邓小平明白这一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01页)
。在这个问题上,他终究不想冒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於是,在香港问题上,只能是:英国人走,资本主义不走,是谓人走制不走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邓选第三卷,102页);於是,香港将在名义上
归属北京政府,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它们立区之本与立国之本根本冲突和对立,
它“特别”得出了格,与内陆部分相比,将依然形同陌路。
可以认为,今年七月一日之後,香港与内陆实现之“统一”,将是由“一国
两制”的无奈之举所带来的貌合神离的表面“统一”。
五十年不变
光说保证香港现行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香港同胞肯定放心不下。明确“
五十年不变”,方使人心稍安。但这样一来,这种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统一”
也就将延续五十年(姑且认为大陆的共产党政权还能维持五十年;姑且认为共产党
将信守对香港的承诺)。
五十年後变不变?
按照香港基本法,它只保证香港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但邓小平说,“五十年以後更没有变的必要”(邓选第三卷,215页)。
到底什么时候变?邓小平的底线在哪里?
请看,“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
成百年”(邓选第三卷,219页)。与此同时,邓小平不厌其烦地多次重申:大
陆“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103页),“永远不改变”(345页)
。
由此可知,在邓小平心目中,“一国两制”大概要维持一百年左右,此後再
归於一制,当然是他情有独钟的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说,归根结底,还是大陆吃
掉港澳,大陆吃掉台湾(如果台湾同意按“一国两制”接受收编的话)。邓的手法
是,先“开明地”放香港、澳门、台湾一马,围而不吃,百年之後食而化之,以成
“社会主义统一中国”之正果。
由此观之,邓小平未必不明白统一的国家必须有统一制度的道理,只是实用
主义心切,先搞一个“一国两制”的权宜这计,凑合一个表面“统一”,以慰功利
之心罢了。
邓小平由“一国两制”再“一国一制”,说得明明白白,不是阴谋而是阳谋
:愿者上勾或不得已者上勾。但是我想,邓的谋划多半会落空。
第一、邓的“一国两制”在台湾问题上必将继续受挫。邓在世时没戏,邓後
亦没戏。这是因为台湾同胞不愿意,且有能力抗衡。
第二、不出五十年,大陆的社会主义将被资本主义和平地取代。永往低处流
,制向高处变。大陆老百姓有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落後的制度让位於先进的制度
,顺理成章。
因此,“一国两制”这一法术最多能在一九九九年使澳门“回归”,此後将
再无作为。
由於自现在开始的五十年内,香港、澳门、台湾的资本主义保持不变,而大
陆的社会主义变成了资本主义,水到渠成,中国将统一於资本主义——一种代表当
代世界主流文明、政治民主、经济自由、文化多元且能自我纠错的社会制度,也是
迄今为止人类所创建的最好的制度。统一後的国名,不妨就简洁地定名为中国(C
HINA),干干脆脆,一劳永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注释
①不能简单地把香港基本法视作香港宪法,但前者在极大程度上起了後者所能起
的作用。
②一个国家的统一,其制度的统一是基本的、不可忽缺的要件。但有必要指出,
制度一致并不是国家统一的充分条件。例如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现在都实行了资
本主义制度,但它们都坚持独裁、要当鸡头,而不愿统一、充作凤尾。
③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其实用主义另一代表作。“市场经济”的灵
魂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谁优谁为主;而“社会主义”的硬性规定是不管谁优谁
劣,只能以公为主。两者之间存在根本的冲突和对立。邓小平居然拉郎配,把两者
硬让扯在一起(邓小平第三卷,148页),使其继“一国两制”之後,也成为邓
氏“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
④一九四九——一九五九年十年间,中国内陆事实上实行了“一国两制”,即西
藏的农奴制和其他地区的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存异”造成的是表面统一实际分裂
的格局。五九年北京派兵赶走达赖喇嘛,在西藏实行社会主义,方实现内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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