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号-封面主题 徐水良等简介 徐水良等文章检索

 
为中国工人同胞呼吁书
 
 

为营救国内工人同胞签名
      

      我们在这里发布一月二十七日由国内四位著名政治异见人士主署,香港、海
外二十五位著名人士附署的《就李庆喜先生被捕致联合国秘书长的信》,开放给一
切海外华人,中国留学生和美国各界人士签署。时间为半个月。

      中国工人是当今中国社会最苦的阶级。共产党不搞政治改革,却在片面的国
有企业产权改革中,把他们推到了被欺压、被遗弃的极其悲惨的境地中。他们没有
自己的组织——“独立工会”来与政府和资方对话,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中国的特
权官僚阶级不允许工人有自己的独立工会,因为这样才使他们便於在“改革”、“
稳定”的名义下,肆无忌惮把工人数十年创造积累的财富化为私有。

      现在,李庆喜为组织独立工会被捕了。我们营救李庆喜,就是在营救我们国
内千千万万面临失业下岗,孤苦无援的工人同胞兄弟。

      请大家都来签名!请大家都来发动他人(国内外的中国人和美国人)签名吧!
      

      签名名单将继续提供给联合国安南秘书长,并将择期公布之。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当此联合国《人权宣言》诞生五十周年之际,当此中国人民正在庆贺他们的
传统新年之际,我们很不幸地向先生通报一个消息:

      中国山西大同煤矿工人李庆喜先生,因要求组织独立工会於今年一月十六日
遭到中国警方无理逮捕。虽然中国政府此举引起了海内外中国人的严重批评,但李
庆喜先生至今未能得到释放。

      我们首先需要提醒阁下的是,李庆喜先生是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经济、
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後,因号召组织独立工会而遭到逮捕的第一人。这是
非常严重的。

      我们在此信的後面,附上了李庆喜先生的呼吁书摘要。

      我们认为,李庆喜先生号召组织独立工会,完全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中
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缔约
各国政府必须“承担保证”,保障人民自由地行使这一权利。虽然中国政府尚未对
此条约完成最後批准手续,但中国政府签署这一条约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全中国全
世界人民的承诺,它就负有道义的责任约束自己,以符合国际的人权准则。否则,
它就是对全中国全世界人民的欺骗。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  

      秘书长先生:我们中国人民对中国政府在尊重人权的国际准则方面的每一 个
进步都给以肯定。我们看到从七十年代邓小平先生根本不承认人权问题到九十年代
江泽民先生表示“中国完全接受人权普遍原则”,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
权利国际公约》,甚至近日向你写信,表示中国政府正认真考虑签署联合国《公民
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确是值得欣赏!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掩盖中国政府实
际上仍不断地在国内压迫人权的事实。

      我们希望秘书长先生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适当的方式向中国政府表达对李
庆喜先生被捕事件的关注。当中国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即将完成对参加联合国《经济
、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手续时,你们的关注必将有助於李庆喜先生的
自由,并有助於整个中国人民争取合法享有他们天赋权利的事业。
谢谢先生!

        徐水良(中国南京)  杨勤恒(中国上海)  沈良庆(中国合肥)  唐元隽(中国
长春)  
  海外附署:王希哲  刘千石(香港)  陈仕强(香港)  赵品潞  刘国凯  傅申奇  
潘国平  
            杜智富  杨建利  胡  平  高  寒  刘宾雁  刘晓竹  王炳章  倪育
贤  

            郑  源  汪  岷  徐邦泰  于大海  林樵清  吴方城  方能达  薛  
伟  

            黄  翔  吴仁华  杨怀安  连胜德  吴学灿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签名请寄:Mr. Wu, Xue Can

  地址:The China Strategic Institute  

        733 15Th street NW suite 700  Washington.DC. 20005  USA

  电话:(202)7370022          电传:(202)7370024

  E-mail 地址:lshengde@gmu.edu

  慰问信、慰问金请寄:中国山西大同矿务局向阳楼4栋1-2号 王爱连转李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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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徐水良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11日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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