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 丁子霖、林牧、江棋生(发言人)、蒋培坤(起草人)、魏晓涛
【编者按】中国人权从国内获得两份重要文件:《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
《社会公正与公民权利宣言》。这两份文件的出现有其特殊意义,是中国的人权、
民主运动进入世纪之交的重要文件。与以往发表的文件有明显不同,这次是直接呼
吁全体公民共同努力,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非主要诉诸国家机构和国际舆
论;虽然在这两份文件上签名的只有五位知识分子,但是其内容是广大民众现实具
体的要求和愿望。从民主墙开始,公开的有宗旨有组织的争取人权民主,中国已经
走过了二十年。这期间经历了许多起伏,尤其是鲜血淋漓的“六四”,现在又走到
了一个关键时刻,中国社会和运动本身都期盼并需要有形式到内容的突破。这两份
文件,就是在过去争取人权民主的积累上,倡导社会广泛诉求的公民运动。中国诸
多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已成积重难返的社会顽症。这两份文件的出现及其酝酿
和相应的社会探索过程,为包容广泛的民众参与和改变这种状态,提供了思维方式
和探索实践的希望。这两份文件,酝酿於去年冬天,今年夏天起草并六易其稿。它
是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後形成的,包括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和人文学等
各方面的人士,尤其是听取了工人、农民等社会一般大众的意见。所以,这两份文
件集中了中国公民的普遍诉求。
前捷克斯洛伐克,曾经由一批杰出的、坚定的知识分子,发表《七七宪章》
重要文件。这一文件是捷克斯洛伐克过去经验的突破和发展,对捷克斯洛伐克的未
来有重大影响,就是对整个世界也有其特殊的意义和贡献。在充满危机感、倾覆感
及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的今天中国,在必须并且尽快找到隧道出口的今天中国,一
场有广泛民众参与的公民运动,期望也可以突破目前的困境,化解可能的巨大危机
和灾难。这两份文件究竟对中国将产生怎样作用,关键要看能否也象《七七》宪章
一样,形成持续有效的发挥社会影响和作用的模式。
在即将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人类战胜了反人类的法西斯主义,战胜了各种形
式的专制与奴役,世界自由事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80年代和90年代之交,东欧及
苏联极权制度解体,东西方冷战结束,使得世界上更多的人获得了自由。然而,世
纪末的中国,就其根本方面来说,依然是一个不自由的国家,而且是当今世界上最
大的不自由国家。这给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在一个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仅以中国普通公民的名义,向你们,向
所有中国的知识界人士、工人、农民、军人、学生、个体及私营业者、企业管理人
员、党政军各级官员及公务员,以及所有境内外的中国人郑重宣告:
21世纪的中国,应该是自由的中国;
21世纪的中国人,应该是自由的中国人。
我们提出此项诉求,首先是基於对人的固有权利之确认:即确认人人生而自
由,这种自由属於每一个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
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它既不可剥夺,也不可转让;每一
个人在行使自由权利时应以尊重并不妨碍他人享有同等权利为限。人的此项权利业
已载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的两个人权公约,即《经济、社会、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包括有关後一个公约的任意议定
书),得到了世界进步人类的确认。
我们提出此项诉求,还基於这样一个历史的启示:对於每一个意识到自身价
值的人类个体来说,自由本身就是目的。这种自由不仅是现代文明社会赖以存在的
基础,而且是其生命力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及其生
活质量的优劣,不仅要以老百姓的生存是否得到保证以及物质的是否丰裕来衡量,
而且还要看每一个公民能否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能否按照自己的个性和意
愿去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对於任何一个至今仍因循专制传统的国家来说,公民的
自由权利必须首先得到确认和保障,否则就不可能跻身於现代文民国家的行列。
我们提出此项诉求,同时还基於这样一个事实:在共产党执政的中国,曾有
过各种为官方认可的民主,如传统意义上的即所谓“民主集中制”(实为少数人乃至
个人的专制)意义上的民主,如毛泽东一度倡导和鼓励的“文革”式民主,以及经邓
小平重新解释和改造过的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等等,它们都曾被冠以无
产阶级的或社会主义的名号。但是,作为人类个体所固有的自由,却事实上始终未
被官方所认可,也未被官方允许冠以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的名称。然而我们认为,
就人的权利而言,自由先於民主,任何排斥自由的所谓民主,都不过是极权专制的
代名词。同时我们还认为,现代民主运动的真正目标,在於建立一种能够确保公民
个人自由不受侵犯的政治制度;如果仅仅把这个运动看作各种政治力量对权力的角
逐和重新分配,那就最终不能划清民主与专制的界限。
今天,我们中国人最缺乏因而也是最迫切需要得到保障的正是公民的个人自
由。
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里,我们中国人苦苦寻求富国强兵,民族解放之道,为
此作出了难以估量的巨大牺牲。其间,一批优秀的中国人为争取个人的自由权利进
行了不懈的求索,然而终因缺乏经济的依托和社会的支持而半途而废。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中国人驱除了外患,获得了民族的解放。但是
,当我们有可能为自身争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时候,我们却又被抛入了国内战
争的深重灾难之中,为所谓阶级的解放付出了同样巨大的代价。中国人再一次延误
了个人的自由解放。
当1949年内战的一方取得胜利,善良的中国人期待着实现自由理想的时候,
他们却又被安置於一种强加的制度和秩序之中。这种制度和秩序敌视一切属於人的
东西,包括人的权利和自由。在以後的岁月里,人们为争取自由权利所作的努力统
统被扼杀,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为此惨遭迫害甚至死於非命。最後,在中国大地上
竟发生了震惊中外的1989年“六四”大屠杀,中国人梦寐以求的自由一夜之间被淹
没在血泊中。
中国人一个多世纪以来苦苦追求自由权利而不可得,不仅因为多次失去了历
史的机遇,而且更因为走入了历史的误区。
在本世纪中叶中国共产党掌握政权以後,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
农业合作化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即财产权。从而,在20世纪的中国,出现了惟有古代社会才存在过的“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那样一种局面,每一个中国人均被置於对一种异
己的生存条件的人身依附关系之中,完全失去了实现经济自由及社会、政治、文化
等等自由权利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中国的执政者以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谋得了
其权力的“合法性”,近而实现了对所有公共权力的垄断。这种绝对的权力几乎控
制了整个社会生活包括精神生活的一切领域。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尤其是基於人
性和人道的关系被单一的阶级关系所取代;人类社会中一切善良、纯洁、美好的情
感遭到无情的扫荡和清洗,而仇恨、残忍、构陷、叛卖、谎言、欺骗等等恶行由於
被授予某种阶级的合理性而得到前所谓由的张扬。人们目睹并身受了人类有史以来
对人性的一次最不加掩饰的背弃,以及对於人类道德和价值的一次最无所顾忌的践
踏。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逃避自由。
这是20世纪整个时代的耻辱,也是20世纪整个人类的耻辱。
然而,从整个世界范围来说,人类走向自由的航道毕竟已经开通,一个压制
性的、自我封闭的中国已难以阻挡世界文明的冲击,中国人期待走出牢笼、面向世
界的愿望越来越变得不可遏止。在最近的20年里,一批又一批勇敢的中国人站立起
来为自由而战。整个80年代,对自由和人性的呼唤成为时代的主要标志,一种被专
制守旧者贬斥为与西方“和平演变”相呼应的“自由化”思潮汹涌起伏,冲决着一
切僵化教条和极端专制主义的陈旧事物;至80年代末,终於汇成了以首都北京为中
心的全国性争自由、争民主的民众示威抗议运动,即89天安门运动。
这场规模空前的运动虽然以流血而告终,但她标志着中国人开始了新的觉醒
,意识到必须作出新的选择;同时也预示着人类自由的曙光必将照亮每一个中国人
的心灵,照亮他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
89天安门运动显示了人心向背,使得现存制度的合法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然而,面对这种合法性危机,执政当局却并没有痛下决心以顺应民意。今天,他
们的一切最基本的政策,一切最重要的举措,依然是为了一个既定的目标,这就是
在他们能够控制的一切最主要的领域,继续违逆和压制民意,阻遏公民行使自由权
利,以维持其原有的制度和秩序。
中国人是惯於忍耐的。当一种制度和秩序对其权利和自由的侵害尚可忍受的
时候,他们宁可选择容忍。他们忍受了“六四”惨案留下的巨大伤痛;他们忍受了
有恃无恐的腐败官吏勾结社会恶势力对他们的欺压和掠夺;他们忍受了执政当局在
所谓“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对他们的任何一点不满和反抗的打压。然而,中国
这9年多来毕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苏醒以及为自身权益所作的
抗争越来越走向自觉;随着民间经济的逐渐壮大、中等以上收入居民人数的不断增
加及其社会地位的提升;随着知识界、学术界、新闻出版界乃至一些党内人士开始
冲破言禁争取到越来越多的言论空间,一个相对独立於现体制的、多元的现代民间
社会正在逐步形成,人们对政权的依附性已经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执政当局
不思变革而继续推行其压制政策,就会越来越不得人心;如果执政当局把人们的容
忍视为对其权势的顺从而继续一意孤行,人们的容忍就会达到极限,他们就有充分
的理由起来抵制权势者,以解除强加於他们身上的枷锁。
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候,它迫使我们不得不把执政当局至今仍拒绝革除
的种种弊政公诸於众——这些弊政过去是今天依然是我们争取自由及公民权利的最
主要的障碍。
时至今日,中国普通公民的财产权依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就从根本
上限制了公民谋求自由、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市场竞争的权利;同时,也给
予了那些凭借权力侵吞国有资产、扰乱市场的蠹虫们以可趁之机。从法律上保障公
民的财产权是保证公民获得其他一切自由权利的基础。然而,在今天的中国,社会
成员中构成多数的无权者不仅得不到其财产的法律保护,而且事实上被剥夺了获取
并拥有财产的机会。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把一个事实上已不能代表全民利益和意志的政
治党派强加於全体公民的头上。他们以立法的形式使这个政治党派凌驾於政府及所
有其他政治党派和团体之上,并使国家的军队成为隶属於这个党派的军队。这种不
经公民同意擅自把某一特定党派定为一尊的做法,今天已很难得到人们的认同。如
果让这种状况继续存在下去,必将越来越同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利益与价值趋向多元
化的现实相冲突。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弃对公民的意识形态统制。他们强制公
民与“中央”保持一致,只允许公民接受一种“理论”、一种“主义”,不允许接
受为官方所排斥的其他思想或价值体系,尤其是所谓“西方的”价值体系。他们至
今仍然把诸如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置於某一特定党派宣传部门的控制之
下,迫使媒体充当这个党派的喉舌,以行使其钳制公众舆论的职能。他们封锁消息
,隐瞒真相,用精心编织的谎言来掩盖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和存在的事情,掩盖特
定党派和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然而,这种以最陈旧、最僵硬的方式干涉思想自由
,限制公民自由地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做法,已越来越同今天高度信息化的时
代不相容。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松对各级选举的控制。他们利用手中的
权力,通过内定候选人提名、操纵选举程序、对选举人施加压力、限制和取缔竞选
等等一系列做法,以保证那些得不到民意支持却能效忠於他们的人当选,从而维持
其对国家权力的控制。这种以专横的权力意志代替自由选举的做法,是对公民权利
的公然践踏。他不仅完全违背社会的公正原则,而且完全违背优胜劣汰的社会进化
法则。
时至今日,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事实上依然是执政集团权力意志的体现和维
护其权力的工具。由於在今天的立法和司法中仍然是党的权力高於公民的权力,领
导人个人的权威高於法律的权威,这就使得普通公民很难通过现行的立法程序有效
地保护自身应有的权益,也很少有可能通过这种程序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权力尤其是
权力的滥用;至於所谓“司法公正”、所谓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在多数情
况下依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近年来,执政当局一再作出承诺,要实行“依法治国
”、要“加强法制”,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法律体系在国家权力系统中的
从属地位。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弃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示威等等公民自由权利的压制。他们以“危害国家安全”、“阴谋颠覆政府”等莫
须有的罪名,逮捕、审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尤其是言论、结社等自由权利的民间人
士;他们采取种种极不文明的手段,限制、剥夺这些人士的人身自由,甚至采取法
律外的强制措施,对这些人士实行任意羁押、监视居住乃至“劳动教养”。最近十
余年来,处於社会弱势地位的工农劳动者被迅速地抛向社会的边缘,他们的合法权
益遭受到远甚於其他社会群体的严重侵犯。然而,这些普通劳动者却被剥夺了任何
反抗的权利,尤其是自由地组织工会(或农会)的权利;当他们被迫行使游行、示威
等自由权利起来抗争时,政府当局不是推诿搪塞,虚意应付,就是实行粗暴的压制
甚至无情的镇压。长期以来,中国执政当局在压制公民基本自由方面创下的恶劣人
权记录,不仅遭到国内人士持续的抗议,而且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但是,执
政当局至今仍拒不作出实质性的改善。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放弃对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压制。他们查禁
、取缔非官方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罗织种种罪名迫害宗教异议人士;威胁、恫
吓民间教会的信徒。他们对藏族地区宗教人士、宗教文化的摧残至今仍没有停止。
在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上,中国的执政者无视人们的精神需要的多样性,更无视人
们精神生活中形而上追求对於人类生存的意义;他们甚至以所谓“唯物论”和“科
学”的名义来否定宗教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中国执政者这种对待宗教和信仰自由的
蛮横态度,不仅是一种无知,而且是对人类自由心灵的一种仇视。
时至今日,中国的执政者依然没有停止对学术活动、艺术创作的设禁与审查
。他们严厉查抄有违官方禁忌的学术著作和文艺作品,严格控制非官方学术和艺术
团体的活动。他们放任粗陋与平庸,放任恶俗与低下,却以极不信任、极不宽容的
态度对待严肃而富有个性的创造。他们胁迫学者、艺术家实行自律,诱使学术界、
艺术界人士放弃责任与良知而只关心自己的钱袋。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民众精神追
求的极度萎缩,而且导致了国民素养、民族文化的普遍劣质化。
凡此种种,都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两个人权公约的原则相抵触。长
期以来,国内外许多有识之士曾以最恳切的词语提请中国执政当局关注公民基本人
权和自由受到严重侵犯的种种事实,并吁请当局采取切实步骤予以纠正。然而,人
们的每一次呼吁,执政当局不是置若罔闻,就是报之以恶意的侮蔑和报复。
鉴於执政当局对民意的漠视,我们谨向所有中国公民及各界有识之士呼吁:
在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中国需要有一个好的开端。我们呼吁群策群力,以促成
这样的开端。我们希望这个过程是和平、有序的。我们期待公民们的广泛参与。
为此,我们吁请所有的中国公民注意到我们所列举的种种妨碍我们获得自由
的事实,并意识到改变目前的状况不仅是政府的职责,而且是每一个公民自身的责
任。
今天,中国和世界的种种事态表明,在即将来到的世纪里,无论从可以预期
的国内演变来说,还是从可以预期的国际支持来说,都十分有利於中国自由事业的
实现。我们不应放过任何一个历史的契机,不应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的努力。
为此我们重申,人的自由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固有权利;他们为实现此项
权利所作的抗争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种抗争理应得到各个方面的同情,包括来自
政府方面的同情。我们呼吁中国的执政者顺应民意,承认公民具有合法抗争的权利
,直至放弃对这种抗争的压制。我们愿意看到中国的执政者以理性和明智的态度,
来面对进入下一世纪必将提到议事日程的现存制度的根本性变革。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由於几千年源远流长的皇权主义和等
级观念的束缚,我们中国人的个体意识以及对於个人权利及自由的信念一向相当淡
薄。我们应当承认,这决不是我们民族的优点,而恰恰是我们民族的弱点。这种弱
点使得很大一部分中国人至今仍难以摆脱传统的依附性性格和历史的惰性;但是,
如果不改变这种性格和惰性,中国将仍然在王朝专制的历史循环中踯躅。为此,我
们需要作全民族的检讨,从根本上改变所谓国家和整体利益至上,而把个体的价值
消融於整体之中的陈腐观念,以树立起公民的独立人格。中国人应以新的面貌向世
人表明,我们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民一样,同样有足够的勇气与智慧同自己的过
去告别,更有足够的勇气与智慧去面向未来。
我们深信,未来的中国将是充满希望的中国;未来的中国人将是充满自豪的
中国人。
注:本宣言在广泛听取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我们欢
迎各界人士继续提出意见和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