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号-封面主题 丁子霖等简介 丁子霖等文章检索

 
社会公正与公民权利宣言.丁子霖 林牧等
 
 

签署者:中国公民丁子霖、林牧、江棋生(发言人)、蒋培坤(起草人)、魏晓涛}


      在20世纪即将终结,新的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作为中国公民,深切忧虑
国家在社会公正方面存在问题之严重,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政情、社情、民情之严重
失序和失衡。
      为此,我们在发表和公布“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的同时,特发布本宣言。

      考虑到公平、正义乃人类世代寻求的理想和目标;
      考虑到公平、正义乃保障基本人权及自由之必要前提;
      考虑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乃保证国家稳定、社会进步之重要条件;
      我们特吁请所有中国公民及各界人士对国家在社会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
严重的关注。
      征诸现实和历史,凡实行专制的国家,公民不仅在政治权利方面无公平和正
义可言,而且在经济权利方面也同样无公平和正义可言。在我国,之所以造成如今
天这样严重的社会不公,最主要的原因即在於中国的执政者长期因循传统的专制体
制而不思变革。专制体制导致权力的绝对垄断。这种权力在缺乏必要的制衡和监督
机制下,逐渐丧失其公共的性质而异化为个人的特权,同时丧失其服务的性质而演
变为目的本身。这样,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变得十分简单,即所有社会成
员被简单地分隔为特权者与无权者。
      中国的特权者最初主要追求政治待遇和生活享受的特殊化。但是,自“文革
”以来,特权者的权力得以从各方面延伸、扩张。“有权就有一切”,即是对这一
时期特权者权力所作的概括。
      进入到“改革开放”年代後,特权者的权力迅速发生了质的变化,其最显著
的标志就是权力与金钱的结盟。这使得特权者的权力很快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领
域,而且使得这种权力本身成为一种具有极大潜能的社会资源。
      特权者权力的无限扩张,这种权力的迅速资源化,导致社会分配向两极中有
权有势者—极大幅度倾斜,社会的公平、正义随之遭受到无情的践踏,这正是引发
1989年大规模民众抗议运动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89年的“六四”事件後,中国的执政者并没有从这次给整个国家和民族带来
深重的创伤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他们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口号,继续拒绝政治改
革,继续对民众实施高压政策,同时以加快改革步伐和经济开放的承诺来消弭民众
的不满和反抗。
      执政者的上述政策获得了暂时的成功。在进入90年代的前期,中国经济保持
了一定的增长势头,尤其是个体及民营企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被掩盖的
现实的另一面,却是执政者容忍甚至纵容了特权者权力的加速市场化,致使社会公
正原则遭到进一步破坏,整个社会腐败成风,举国上下民怨沸腾。
      中国在进入90年代以後,随着传统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成
员中构成多数的无权者被迅速地抛向社会的边缘,所谓勤劳致富越来越成为一张过
时的空头支票。但是在另一方面,那些特权持有者却趁经济体制的转轨之机,把他
们所有的权力资源迅速地投入了市场,成为利益与财富角逐中的得意者和得益者。

      在这个时期里,中国普通公民的财产权一如既往仍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他们以一生中最宝贵的生命代价为国家创造、积累了大量财富,却并不拥有对这些
财富的任何权利。但是在另一方面,那些特权持有者以及依仗权势的利益集团却借
每一次“改革”措施出台之机发起一轮又一轮对国有资产的哄抢和蚕食,通过非法
途径把这些财产变成了事实上的私有财产。
      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长期亏损、破产倒闭而被逐
出工厂、企业成为下岗、失业者;而一些掌握着国有资产管理、分配及使用权者则
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监守自盗成了灰色甚至黑色财富的拥有者。
      在这个时期里,有关政府部门的一些握有实权者借“开发区”热、“房地产
”热与内地甚至港台的“圈地者”(地产开发商)相勾结,明目张胆地侵吞、瓜分了
国家地产转让中的很大一部分收益;而那些处於弱势地位的原住民却不仅得不到足
够的经济补偿,反而因大片土地尤其是农用土地被毁、被占用、被长期搁置、抛荒
而蒙受莫名的损失。
      在个时期里,中国私营业者中出现了一批以非常速度积累大量财富的新一代
“暴发户”。这些人四处钻营,找“靠山”,攀权贵,搞“权钱交易”以种种最龌
龊的非市场手段盗挖国有及集体资产,却往往因有“官方背景”而受到多方保护。
但在这同一个时期,为数众多的个体及民营企业却饱受不公平竟争之苦,常常处於
被歧视、被挤压、被敲诈勒索的艰难境地,很多业主为了寻求发展机会不得不付出
超经济的甚至个人尊严的代价。
      在这个时期里,中国农业地区越来越多的村镇权力把持者演变为残民以逞的
新生代恶势力。他们勾结地方宗族头面人物甚至黑社会分子,巧取豪夺,横行乡里
,过着穷奢极欲寄生生活;而那些饱受“谷贱伤农”和掠夺性摊派之苦的诚实农民
却惟有忍气吞声,任人宰割,不少人因不堪重负不得不远走他乡成为无依无靠出卖
苦力的打工者。
      在这个时期里,经济发达地区为数众多的乡镇企业骤起骤落、由盛而衰,那
些恃权仗势的企业把持者把企业变成了一场不散的宴席。他们吃空了企业吃贷款,
吃空了贷款吃“集资”,最後把危机转嫁到企业职工和当地农民头上,致使这些地
区陷入了百业凋敝,民生惟艰的局面。
      在整个这个时期里,一些党政官员的子弟和亲属变本加厉仗势敛财成为挥金
如土、颐指气使的商界宠儿、社会名流,倍受各方青睐;而那些为国家无私奉献了
一辈子的离退休人员、政府部门正直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员却被抛到了
社会的底层成为倍受歧视的多余者。
      在整个这个时期里,急遽集聚并不断扩散的制度性腐败不仅腐蚀了社会的机
体,而且毒化了人们的心灵,致使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严重失控,人们的价值取
向和评价标准严重错位;正义和邪恶、高尚和卑下、公平与循私失去了界限;理性
和良知、责任和义务被弃之如敝履。
      凡此种种,难以尽述。整个社会扭曲、变形、乖戾到如此地步,中国的老百
姓岂能年复一年永远保持沉默?难道他们不应该站起来向执政者说一个“不!”,问
一个“为什么?”
      中国在共产党执政的50年里,前30年把所有公民变成了无产者,後20年放手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前30年通过剥夺和强制把公民的几乎全部私有财产变成了公
有财产,後20年又把名义上属於全民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包括相当一部分新增国有资
产变成了一些人事实上的私有财产。这50年中两次财产的再分配,究竟谁是最大的
得益者?谁是最大的牺牲者?谁又是造成这种非正义、不公平分配的责任者?
      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打破传统计划体制,建立现代市场经济,走文明富裕
之路,这是中国老百性的共同要求和愿望,谁也不会允许退回到过去的年代。然而
,中国改革20年,虽然消除了社会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使人们得到了部分经济上的
自由,但却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贫富两极分化。现在摆在人们面前的事实
是,社会财富主要不是集中到勤劳致富者、艰苦创业者、守法经营者之手,而是集
中到了特权持有者、攀附权势者、贪污腐败者、监守自盗者和社会不良分子之手。
这种不是通过公平竞争而是由权力参与并决定的财富分配,人们怎么能永远容忍下
去呢?
      极度的倾斜,极度的扭曲,导致中国政情、社情、民情的严重失序和失衡。
今天,一种惶惑不安的危机感、倾覆感以及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几乎弥漫於整个社
会的每一个角落。大厦将倾,一木难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为社会的公正与清明;
      为社会的安定和富有活力;
      为所有的中国人安居乐业,
      我们认为,现在到了对所有现行政策尤其是所有“改革”政策加以匡正纠谬
的时候了。
      必须通过立法把那些经由黑道和灰道流失的国有资产进行严格的清理和追索
,不能让那些蛀啮国家财富和资源的蠹虫们逃脱法网,必须如数追回他们的所有不
法收入。
      必须通过立法把公民委托政府保管的公共财产和资源(扣除用於公共事业和公
共福利的部分)按平等原则归还、分配给每一个公民,由他们自行决定所得份额的使
用、继承或转让;必须把收归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归还给农民个体所有,由他们自
行决定所得土地的使用、继承和转让。
      必须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公民的财产权利,保护私
有财产不受侵犯。
      必须大幅度地消减各级政府官员的数量,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权力;取消政
治党派干预政府、社区与民间事务的特权;改变个各政治党派尤其是执政党从国库
开支其费用的做法,一切费用均应自行筹集。
      必须严加惩处贪污与贿赂,尤其要通过立法堵塞党政官员一切“灰色收入”
的渠道;必须对乡一级以上直至中央一级党政负责人实施严格的“阳光法案”,实
行公开的舆论监督。
      必须通过立法切实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利,并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社会保障体
系。
      为保证上述举措的顺利实施,必须按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相关的两个
人权公约修改宪法和现行法律体系,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尤其是公民言论、
结社和政治参与的权利;应该允许工人组织,参加独立工会,农民组织、参加独立
农会,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应该从现在起有步骤地开放报禁、党禁
,实行公民直接选举,以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机制,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

      实现公平、正义乃每一个中国人的共同愿望,需要全体公民共同努力。社会
应确认公民享有追求和拥有财富的权利,此项权利对於任何一个公民都是平等的;
但是,公民在谋求实现此项权利时不应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社会同样应确认公
民在财富的分配上有权要求维护社会公正的原则,此项原则对於任何一个公民也都
是平等的;但是,公民在谋求实现此项原则时不应抹杀人们在合法拥有财富方面所
显示的差别—对於我们中国人来说,退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年代是没有出路的。
      为此,我们呼吁所有的中国公民,无论是富裕阶层还是低收入阶层,都要在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公正原则,都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业
纳入到和平、理性、民主、法治的轨道。
      在这继往开来的世纪之交,我们以沉重的心情、良好的希冀陈言於全体公民
之前,也以此敦请中国的执政者顺应民意,择善而从。

注:本宣言在广泛听取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我们欢
迎各界人士继续提出意见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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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丁子霖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14日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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