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共“十五大”尘埃落定,中共“第三代领导核心”也江涨石落,江核
心露了峥嵘。这位戴眼镜、踏着“六四”烈士的血迹、畏畏缩缩爬上权力顶峰的前
任工厂主,似乎很懂得营造个人形象,到处搔首弄姿,甚至组织学习江泽民理论,
俨然以毛泽东、邓小平的继承人自居,企图建立新的个人崇拜。江泽民似乎已经实
现了独裁,但江泽民真的能把中共引向富强民主之路吗?
坐了十八年共产党黑牢的魏京生刚到纽约就预言,靠“六四”屠杀起家的江
泽民不可能给“六四”平反,正如靠民主墙起家的邓小平不可能给民主墙平反。
中国现代史表明,以个人崇拜为基础的僭主专政,不论是北洋军阀还是共产
党专政,都是血迹斑斑,都无法带领中国走出朝令夕改的社会动乱,进入法治国家
的长治久安。反过来看,民主政治的权威与个人崇拜之间,应该不应该发生关系?
如果不该,那又如何建立民主的政治权威?
一、个人崇拜的缘起
为此,首先需要回顾一下中国近代史。漫长的社会失控状态,在政客贪婪、
军阀割据、党派战争、外国入侵下的中国民众,变得日益饥不择食,谁能结束中国
的社会混乱,使这泥足巨人哪怕依仗一只拐杖(如僭主毛泽东)站立起来,谁就仿
佛正义的化身。这种形势仿佛授权,使得集权一身的铁腕,竟然也能得到认同。如
亚里士多德所说,“相传米利都僭主斯拉叙布路派人问计於科林僭主伯利安德,伯
利安德正站立在田地中,默不做声,但以手杖击落大的穗头,直到所有的穗头齐平
为止。使者不懂他的用意,只好这样回报主人,但斯拉叙布知道,这是伯利安德劝
他削除邦内杰出人士。”(《政治学》第155页)其实,这种消灭优秀人物的努
力,往往埋下民族的灾难的因子,但却被走投无路的社会大众所默认。
在民族命运攸关的“最危险的时候”,意识形态的装潢和寻常道德的推理,
实际上已经退居次要位置了。也正因为如此,现代中国的僭主如毛泽东、邓小平和
现在的江泽民之流,其行为虽然无异於刑事犯罪,却也能受到包庇纵容甚至碑文歌
颂,为什么?正如《义勇军进行曲》说的,因为这是民族绝境中发出的“最後的吼
声”。它吼的是什么内容,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吼出来了,这好像表明它的
处境虽然危险,但还是有希望进行抵抗的。决定胜败的已不再是传统的道德与规范
,而是能够召唤在社会失控後为一盘散沙的群众,进行奋斗的某种力量(其严酷程
度到了“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的地步);这力量牢牢抓住的政策、策
略、宣传、社会组织力,成了真理的化身。以这种操作性的玩意儿为包裹,意识形
态之药得以让病得厉害的社会机体,轻松地吞咽下去。这就是僭主政治运动群众的
伎俩。正如不久前在庆祝香港回归的政治作秀中,我们又再次体验到某种类似一九
六九年“全国人民庆九大”那样的感觉。
考察一下中国现代史,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漏洞百出的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对
社会进程与事变,产生决定性影响,关键不在於它的理性,而在於它的药性,当然
这往往也就是某种毒药性。在於它不仅投合了时代的心理,还塑造并推出某个“有
感召力的人”,作为“药引”。说穿了,散了架的中国社会与人心,所真正期待的
并不是某种意识形态的真理,而是这个善於利用意识形态的药物来麻醉社会痛感的
超强人格。这人格不仅要充当社会人心之伞的伞柄,还得填补社会组织上业已空缺
的那个轴心。
个人崇拜的基本趋势,在主轴溃散之後的中国现代史中日渐增强,尽管一九
一六年袁世凯死和一九七六年毛泽东死,分别导致退潮一次。有关这两位死期相距
整整一个甲子的僭主之得势过程,很难仅用“封建残余”去解释。事实上,这与社
会凝聚力在混乱後重新强化的趋势,是孪生的。十分自然,在失去了社会向心力(
向心,也就是环绕着权力轴心)的困惑中,人们渴望指引方向的“太阳”,寻找并
随时准备把自己托付给任何充当太阳的人格。这不仅是父辈文化的劣根性,也是当
下的社会结构存在的必要性。
但无疑的,袁世凯、毛泽东这些僭主,无不辜负了民族的期待、违背了社会
转型的要求。其结果正如古代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得在他著名的《政治学》一书中
曾经总结过的:“僭主单独一人统御着全邦所有与之同等或比他良好的人民,施政
专以私利为尚,对於人民的公益则毫无顾惜,而且也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限制他
的权力。”(《政治学》第203页)袁世凯奉行血缘主义,企图把权柄私相授给
他的崽子,一如中国的流氓皇帝;毛泽东仿佛好一点,断子绝孙,但还是企图把权
柄私相受给他的“继子”(如刘少奇、林彪、王洪文、邓小平、华国锋等“政治骗
子”),一如古罗马的军事家恺撒。尽管两千年来,中国人已经习惯於这种流氓与
官僚制的结合;但时代毕竟不同了,个人崇拜与社会的奴性虽然融为一体,但却不
能帮助中国摆脱现代的困境。“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限制他的权力”的僭主,可
以在古代调动行之有效的社会体制、心理习惯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以
其社会组织、经济基础等强大惯性为支持,但无法说服新一代的中国人,追随他前
进,义无反顾。如中共独大和失控的官僚体系,沦为纯粹的社会枷锁,比传统社会
中的前辈,更冷血、更自私、更缺乏教养。而失去社会仲裁(如“好皇帝”,即公
正的仲裁)和摹仿对象(如“清官”,即人民道德的楷模)的社会大众,也失去安
分守已的传统美德。这时所谓的“非道德状态”,竟然成为个体自救的必要方式。
二、共产党专政的僭主性格
共产党专政,是适於造成个人崇拜。个人崇拜的强化,要通过官僚机器而实
现的,如目前江泽民正在故伎重施。但个人崇拜却终将反过来打击官僚机器,打击
那使他诞生并羽毛丰满的力量。因为没有任何机构可以限制僭主的权力,正如,“
中央文革”无法限制毛泽东的权力。
“僭主必须禁止会餐、结党、教育,以及禁止一切使民众聚合并产生互相和
足以培养人们志气的活动。此外,僭主也须禁止文化研究和类似目的的任何会社。
总之,他应该用种种手段使每一个人同其他的人好像陌生人一样。……僭主还要使
住在城里的人民时常集合於公共场所,时常汇集在他的宫门之前,这样僭主既可以
借机窥探人民的言行,也可以由此使大家习惯奴颜婢膝的风尚。”(《政治学》第
292页)请记住,这是将近二千五百年以前说的,但仿佛就是指着毛泽东、邓小
平和现在的江泽民说的。这种僭主作为,与从来不知希腊为何物的毛邓江,奇妙相
似。毛泽东不是要求人民经常集合於他的宫门前广场吗?邓小平不是禁止集会、结
党、教育、文化研究吗?江泽民不是正在千方百计地摧毁人民的志气、自尊和互助
精神吗?并不遗余力地腐蚀中国社会道德吗?
三、僭主是动乱之源
有学者以为中国共产党培育个人崇拜是出於“封建残余”,是中国传统劣根
性。但我倒更倾向於同意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观点:没有现实功能的旧习惯,
是不可能如此顽强地一再表现的。更何况,在中国传统中,并没有崇拜某某个人的
惯例,皇帝不是以其个人魅力受到崇拜,而是作为一个制度化的象征受到尊敬的。
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崇拜的只是人化的皇位,而不论坐在皇位上的人是谁。所以在
中国传统里,皇帝更迭不会导致国家动乱、政策翻覆。新领袖的调适行为,一般说
来幅度不大,不须改变社会制度,不必反对前任来确立新的权威。
共产党僭主的个人崇拜与传统皇权的上述区别,原因并不复杂。新皇帝出台
,哪怕只是一介童子,只要坐在皇位上,大臣们就得跑去叩头、效忠,因为他们选
择领袖的余地很小,必须在皇族里寻找,不能到官僚队伍里寻找。因此无法注重皇
帝的个人能力,而更多强调皇帝的身份的正当性。他们无须推行个人崇拜以结党营
私,而是推行制度化的统治。职位崇拜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不仅制度化了,且有一套
严密的理论作为指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则反之,一个领袖人物下野或去世,整个国家的航向就要改变。
为什么?就因为这基於僭主的个人崇拜,而非制度化的职位崇拜。但个人崇拜并不
稳定。以苏联史作镜子看:列宁是反对斯大林接班的,但列宁死後斯大林干掉了托
洛茨基和老布尔什维克们,夺取了政权,改变了列宁的政策。斯大林死後,接班人
马林科夫稳不住局面,被赫鲁晓夫赶了下来,并开始反斯大林主义。後来赫鲁晓夫
又被勃列日涅夫而代之。然後是几乎照章办事地开始一场清算赫鲁晓夫的运动。事
情远未到此结束。勃列日涅夫死後,安德罗波夫上台,又反其道而行之;安德罗波
夫死後,契尔年科上台,再反其道而行之;契尔年科死後,戈尔巴乔夫上台,又再
反其道而行之……多么奇特的一出“否定之否定”的连台大戏!
中共也是如此,邓小平不反对毛泽东不行,彻底否定毛泽东也不行,因为他
是从毛僭主的“继子”华国锋手中抢班夺权的“假继子”。接班人制度因而是不稳
定的,不仅因为它对领袖能力的要求特别矛盾,而且因为它建立在歼灭社会有生力
量、压制一切优秀人物的逆淘汰过程上。而在前任僭主的统治下,富有尊严和自由
意志的强人,受到排斥、压抑甚至放逐、杀害。那些唯唯喏喏的继子如江泽民,又
哪有足够的能力,在老僭主死後还能压倒群伦、一枝独秀呢!这里永远存在一个悖
论。所以,它对接班人本身的要求,是“矛盾”的。难怪历史一再证明:很少有成
功接班的继子。僭主的继子,若无其权力养父的威望、手腕、人事关系等,就无法
完全继承其权力;而仅仅继承一个名义上的职位,是无济於事的。模仿政治养父的
衣服式样、发式甚至举止、言谈,也不能保证权力的延续。因为没有相应的理论和
习俗来支持他。说到底他只是官僚一僭主,并非神授君权的象征。要获得权威,就
得靠个人竞技。诡计不够就得靠边站,以便空出位置来。
在传统社会中,皇帝的处境并非这样。皇帝领导不了,官僚可以领导。象征
物坐在那儿,天下太平;只要支柱稳定,整个权力之伞就撑开了,可以垂拱而治、
南面而王。在这样政治模式下的首领更迭,费用并不昂贵,甚至比美国总统竞选费
用还低,如一九八八年美国大选,仅杜卡基斯与布什决战这最後一役,就花费美元
近一亿。而像中共僭主政治的权力更迭,甚至仅仅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继子
更迭”,由於走上“阴谋加暴力的全民(包括动员儿童)竞选”的歧途,浪费的财
富不知几十亿美元,所造成的社会创伤更无法用统计数字显示出来。至於使得江泽
民登基的“六四”大屠杀所损耗的社会资源和招致的国际制裁,费用更在百亿元之
上。
僭主朝代的个人崇拜,要求权力核心(如“军委主席”)不仅是象征性的,
而且必须具有实权。结果就是一个权责不分的僭主人格的出现,他须支撑官僚机器
,且要独力撑开人际关系。他明明不能胜任,也得强装胜任,结果只能沐猴而冠。
沐猴而冠的僭主,终於把中国社会的发展,引入一个实际上无法控制的歧途。这就
表明,僭主崇拜代替不了皇权历史上的作用。靠僭主的能力、魅力和权力,建立不
了社会主轴的稳定作用,更无法保证官僚体系在僭主死後依然对之保持制度化的效
忠。
四、个人崇拜危害法制建设
个人总会死的,个人一死,整个社会就动乱,就天地翻覆,这个代价太昂贵
了,任何正常社会都是偿付不起的。在传统社会里,至少在一个朝代内部,这个轴
心是稳定的、制度化的。只是当改朝换代之际,发生一个换轴运动,称之为“改朝
换代”、“鼎革天命”。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换一个皇帝并不要来一次政变,来一
次政策的大变乱。因此,个人崇拜即使与皇权相比,也是无制度与有制度之分。
“僭主的惯例就是永不录用有自尊心和独立自由意志的人们。在僭主看来,
这些品质专门属於主上,如果别人也自持尊严独立行事,这就触犯了僭主的尊严,
因此僭主都厌恶这些妨碍权威的人们。”(《政治学》第294—295页)
以个人崇拜充当轴心,整个官僚机器和社会秩序实际上无法持续性地撑开,
乱成一团的构件之间的碰撞,日甚一日;支架重叠、伞面皱折,势不可免。高耗与
低效现象的实质在於:还没有足够强大的精神能力和稳定的社会能力,可以充当伞
柄,把伞撑开。而僭主崇拜还是典型的理论违背实际,这种内在矛盾势必削弱它的
合法力量,以致引发体制化的社会混乱。中共的理论是人民创造历史,甚至是“奴
隶创造历史”;但在社会实践上却是十足的僭主创造历史、玩弄群众、领袖一言堂
。这种反理论的实践,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在相对制度化、理论与实践合一的“
封建政治”模式中,也并不存在。传统政治模式之所以能造成持续稳定的大一统局
面,实在得益於此种内在的协调一致。
政治核心,必须发挥精神支柱的功能,见物不见人、服人不服心的共产党“
核心”,是不能持久的。非制度化的个人权力、非哲学化的个人崇拜,无法凝聚社
会,所以必乱无疑。
在未来的法治中国,恢复传统的皇权显然难以想象,因为古老的传统在中国
已经断裂了。那么,民主的政治权威应该不应该与个人崇拜发生关系?
我们的回答是:决不应该。
那么,又如何确认民主的政治权威?
我们的回答是:在未来的城市变革,必须以法治权威代替人治权威,必须彻
底终结秦始皇政治的阴魂!
个人崇拜,不可能在中国建设法制,军委主席江泽民逼迫立法机关人大委员
长乔石退休,是非常富於典型意义的。
不错,在共产党僭主专政溃灭和法治国家诞生之间,还有过渡时代,也许中
国还需要某种个人权威以为过度形态,但是这种个人魅力仅仅是工具性的,他必须
服从民族的目标,而不是像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那样,以自己为核心。以致无
法无天的可耻僭主如毛泽东,仿佛夏桀要充当干烤中国大地的“太阳”。
民主政治的领袖则懂得限度,并充分理解自己只是中国民族棋盘上一粒棋子
:他也许是“将”,也许是“帅”,但决不是“王”。他必须遵循建立法治国家必
须遵循的规则,而不能践踏规则,否则他就会沦为共产党僭主那样的输家:赢得了
一时的权力却输掉了历史的地位,只做了秦始皇政治的尾巴,而做不了新中国的灵
魂。他无论如何都应该避免,狗尾续貂的毛氏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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