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号-中国政情 陈曦简介 陈曦文章检索

 
中国金融危机隐患重重...(新加坡)陈曦
 
 

      在亚洲金融风暴中中国没有倒下,有些官员开始狂妄起来。但是,了解情况
的人都知道,中共的金融体系存在的危机隐患,亚洲金融风暴给中共官员免费上了
一课。因此,朱熔基新政府把今年定为“防范金融风险年”,并且开始清理整顿那
些问题重重的金融机构。


  中国商业银行坏帐累累、财务评级降低


      在中国潜在的金融风险中,商业银行的坏账问题已经广为人知。在七月十七
日,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曾估计,中国商业银行的坏帐高达2000亿美元,并
把中国“长期外币评级展望”从稳定降为负面。七月二十九日,另一家国际知名的
评级机构穆迪宣布,调低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五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财务实力
评级,至仅次於最低的E+,仅海外业务较多的中国银行为D级,并且定出三个月
的观察期,看是否继续调低评级。次日,日本评级及投资信息公司也宣布,降低中
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外汇长
期信用等级。

      这些国际评级机构的活动,引起国内外金融界的广泛关注。所为财务评级,
是金融机构或金融评级机构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所为“评级展望”,是对借
款机构或国家信贷前景的看法。评级越低,情况越不妙。虽然评级降低并不意味着
有关金融机构会倒闭,但是会加重这些机构的借贷成本。

      事实上,中国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来补充其资本金,实现再
资本化。其实,这些银行多年的利润上缴财政,其资本金越来越少。国际清算银行
对於世界各国银行放款和资本金的比例,有具体的标准。中国的商业银行大多数是
没有达标的。因此,再资本化对於这些银行来说至关重要。国际评级机构的降级,
使得中国商业银行再资本化的成本大幅度提高了。这也难怪中国的中央银行对於国
际评级机构颇有怨言,指责它们没有正视中国正在实行的银行体系改革。但是,对
於国际评级机构来说,中国的银行改革太慢、太少。而且出於在一九九八年保住8
%经济增长率的考虑,中国政府最近鼓励商业银行向亏损严重的国有企业贷款,这
一点更加深了国际金融界的疑虑。

      这次亚洲金融风暴的主因之一就是各国商业银行的坏帐率高。对付这个问题
,除了采取再资本化的手段外,让一部分运营状态难以改善的银行倒闭,或进行银
行重组,也是重要的。银行倒闭对於经济的冲击力巨大,各国政府都不敢在这个问
题上造次,因此一般的银行重组办法是银行间合并。但由於问题复杂,总体来说,
无论在韩国还是在日本,银行改革都步履维艰,更不要提泰国、印尼了。

      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在六月二十一日宣布,海南发展银行由於发展债务危
机关闭。该行在关闭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在此托管期间,人行将对海南发展
银行的债务进行清算。该银行是否最终倒闭,要看债务清算的结果。

      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并非中国银行体系中的第一遭关闭案。在一九九六年
五月十七日,刚刚设立一年的中国银行江西省星子县支行被撤销。这是中国第一家
被撤销的商业银行机构。但是,那一次仅仅是一个商业银行的支行被撤销,但这次
海南发展银行案则是一个商业银行本身有可能最终倒闭,因此案件的档次大不一样


      海南发展银行被关闭,直接原因是其债务高达一百多亿元,同时该行发生兑
付危机,资金周转严重不灵。其债务危机的成因,则在於从一九九三年以来的房地
产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成为呆坏帐。这俨然是日本和泰国式金融危机在中国的一
次小翻版。

      然而,导致这次危机的罪魁祸首其实主要不是海南发展银行本身的不当管理
或战略失误,而是当初遍及海南全省的三十四家城市信用社。这些信用社违法以高
息吸收存款,然後把大量资金投入到房地产业,引发海南的泡沫经济。泡沫在九七
年五月被戳破。当时,海口市信用社主任携款外逃引发了遍及全省的信用社挤提风
潮。

      海南信用社支付危机不仅暴露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而且也暴露出中
国金融主管当局在危机处理方面的问题。当时,人行和国务院决定撤销五家信用社
,保留一家,把其余二十八家通通并入海南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在九五年刚刚
成立,是该省唯一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省政府是其最大的股东。

      但是,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这次兼并行动,其结果证明是灾难性的。它不仅没
有达到挽救信用社的政策目的,而且还最终拖垮了海南发展银行本身。这是一次把
胃溃疡变成胃癌的手术。

      有消息说,面对商业银行的巨额坏帐问题,一些实力较弱的银行将被裁并。
那么,这一次,中国金融监管当局是否能吸取海南发展银行案的教训呢?


  三大非银行金融机构遭到清理整顿


      然而,熟悉中国金融的人都知道,金融危机隐患的重灾区其实在於非银行金
融机构。中国国家审计署今年曾对全国244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不良
资产保守估计逾一千亿元人民币。相当一批这类公司不仅自身资产质量差,而且还
频频违规在中国初生的资本市场上翻江倒海,扰乱整个金融体系。

      朱熔基一向较为擅长处理金融事务。他在任总理後不足一季,便立即对金融
机构进行整顿。六月中,海南发展银行因有巨额坏帐关闭,这是第一家遭此运的商
业银行。不少专家预测,还会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会被接管。总体来说,商
业银行的问题,由於其数量较少,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控制。此外,商业银行的坏帐
问题,其制度根源在於国有企业吃银行的大锅饭,因此短期内无法彻底根治。

      清理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对比较棘手。然而,朱熔基使出重手掌,最近先後关
闭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拘捕了名列全国三大证券公司之一的
君安证券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大多数大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都有靠山,其中的管理
者在中国政坛多具有广泛人脉,相当一部分自身为“太子党”成员。例如,君安证
券公司就是由解放军广州军区和国家安全部合办的。中创公司由前国家科学技术委
员会(现在更名为科学技术部)主办,前主要管理者中有陈云的女儿和其他多位“
太子党”成员。消息人士指出,早在去年朱熔基就想对这些公司进行整顿,但阻力
重重。再加上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太多,违规者也多,政府没有办法实施有效监管
,往往摁下葫芦起了瓢。中央政府对於众多信托投资公司巨额不良资产的问题,深
感头痛,一时不知如何下手整顿。这次朱熔基拿这两家有来头的公司开刀,也有敲
山震虎之意。

      在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巨额坏帐;二是金融违规猖
獗。中创公司的问题主要是前者,这家本来旨在推动高技术风险投资的公司,的确
从事很多同高科技无关的“高风险”的投资(例如炒房地产和期货),最後债务缠
身。君安的问题主要在後者,它现在依然赢利,但是其“业绩”中的一部分有赖於
其原主要管理者的“胆色”。由於整顿的过程神秘兮兮,一般的小投资者尚不知道
君安高层如何从事了违规活动以及从事了哪个违规活动。

      证券公司的违规活动花样繁多,究其大者有(一)以高利借款给客户透支炒
股,甚至将客户的资金放贷;(二)同上市公司联手造市,大搞内部交易;(三)
同银行勾结,违规认购新股;(四)在香港注册假外资公司,然後回国炒作B股(
尤其其原始股),等等。
      

  制度建设薄弱:行政整顿治标不治本


      朱熔基政府对於金融机构的整顿是及时和必要的,但是行政性色彩太浓厚。
由於君安是上市公司,整顿已经引发投资者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这实际上是对制
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性整顿有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同制度建设和健
全法治结合起来,则会令朱熔基疲於奔命。

      事实上,中国的金融立法严重滞後,种种金融违法行为在民法和刑法中没有
得到体现。因此,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的某些行为,“说合规也没有依据
,说违规也没有依据”。对於违规人员的惩罚,也依然停留在行政处罚的阶段。一
些受到处罚的人员在离开投资证券公司後,依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政府机构中任职
。违规人员通过违规获得的好处和他们受到的惩罚严重不对称,这就是在中国资本
市场上违规案例层出不穷的制度原因。

      最近,内部交易已经在刑法中有所体现了,但是却没有人受到刑法的制裁。
如果法律成为一纸空文,那么立法再多,也是徒劳无益。

      另一方面,在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结构,也弊端重重。投资证
券公司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或国有副业单位。它们派出的代表加入董事会,要么“
不懂事”,要么同投资证券公司的经理们串谋,损害股东(其实是国家)的利益。


      其实,这也是国有企业的老问题,既然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多数是国有
企业,那么它们也就难免中国的“国企病”。“国企病”的制度根源在於,国有企
业的经理们基本上没有人加以控制。在西方市场经济中,经理受到股东的控制,国
有企业的董事长和经理们则受到议会的控制。但是,在中国,国有企业的股东是全
民,而代表全民的是政府,由於国有企业数量众多,因此政府没有办法控制所有的
国有企业。如果考虑到官员腐败的问题,控制问题就更严重。这样一来,在中国的
国有企业中出现了广泛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即(简单地说)经理们为所欲为
。仅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知道中国的国有企业为什么亏损严重,因为经理们完全
可以让其治下的企业明亏暗盈,然後他们私下里瓜分赢利。事实上,在国有企业中
,普遍存在企业亏损,经理暴富的现象,这被称为“富了方丈亏了庙”。

      在这样的制度结构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理可以根本不顾风险管理,从事
各种“风险投资”(包括违规这种风险活动),反正赢利自己分,亏损算国家。在
这一行业,“富了方丈亏了庙”的现象比比皆是。很多遭到撤裁的经理,除非被下
狱,大多都成为中国的“新富”。因此,如果不从制度上根本改造,仅仅对那些暴
富的“方丈”进行行政制裁,是无法解决中国金融机构的种种问题的。

      许多政策研究者羡慕,机构投资者在西方是市场理性化的力量,纷纷提出把
发育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金基金、共同基金等)作为健全中国证券市场的灵丹妙
药。但如果不一  开始就从制度上对它们进行规范,使其经营活动符合投资者(尤
其是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机构投资者在中国也就必然会具有种种“中国特色”
。它们极有可能非但不会稳定中国的资本市场,而且还会不断搞乱整个金融体系。
治中国病乱开西医药方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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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陈曦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14日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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