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公开在野党、反对党既是实现宪政民主的前提,也是权力制衡、分权机
制的前提。如何在一党专制的环境里生长出一些全国性的公开反对党是民运实践需
要探索的一个方面。
在中国,自从“人权”两字可公开讨论以来,它就以不可遏制的力量顽强地
向整个社会的各个层次发展,虽然侵犯人权案例屡屡发生,但其不正义性、落後和
野蛮、专制性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社会和国际国内公众的强烈谴责,同时,由於当
局自身所作出的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承诺签署《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使得通过公开的,以法律程序组建反对党的方式存
在着很大的空间,虽然肯定还会不断地受到打压,但其生命力是阻止不了的,因为
当局所作出的承诺(签署公约)与其所采取的方式(侵犯人权)是互相矛盾的,是
会令其自身非常尴尬的。
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很显然,由於人权、自由、民主、法治理念传遍全世
界,越来越多的专制国家受到这一潮流的推动和冲击,专制体制摇摇欲坠,甚至分
崩瓦解,这一点一些明智的中共开明人士也是非常明白的。
一方面,中共统治的“合法性”会不断受到民意的质疑:越来越多的年青人
接受了人类更为基本的价值理念,那种一党统治的现状以及“四项基本原则”除了
其自身不具有民意性和逻辑性(公共机构的权力来自於该公共机构所提供服务的公
众)外,年轻一代的思维重构会起到关键的作用:随着接受现代宪政理论的年轻人
的成长,那种僵硬的“上一代人”的理论就不断受到年轻人的抵制和排斥,即使是
年轻的“共产党员”(大多数因利益或环境所限作出的选择)亦多半抛弃了其自身
的理论,正如在知识分子成堆的环境中,一些共产党员在重新作出自己的身份定位
(举一个例子,在一些圈子里,已有不少人认为,诚实、正直与共产党员不可能三
位一体了)。
另一方面,由於专制体制主要是为了保住自身的利益,而随着经济结构的变
更和社会上带有暴力倾向的秘密社团的产生、存在,使得他们更大的利益可能会受
到挑战。这一直接压力亦给公开、和平、理性的社团(即使是政治社团,例如反对
党)有了可选择和操作的生存空间。
既然有了相对存在的生存空间,那如何组建全国性的反对党呢?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为什么要组织全国性反对党?这
一问题对於几乎所有人来说,答案都是非常明确的:反对党或在野党是现代宪政民
主的重要标志,也是权力制衡、分权机制的前题。但我为什么还要提出这一问题呢
?对於当今中国,由於共产党在前数十年把所有的公共权力(甚至极大多数非公共
权力)都完全收归囊中,民众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已经没有权利的概念,现在,回
归权利意识进程变得极为重要。在反对党的发展成长过程中,其他公共空间和组织
更应大量增长。这一方面固然有多样化选择律使然,更由於中共原来的极权使得民
众对其抱怨甚深,一旦恐惧和愚弄撤去之後,公众会发现原来共产党居然做了这么
多触目惊心的坏事。社会有如多米诺骨牌效应,发生动荡。同时中国大陆民众文化
程度偏低,加之文化大革命与六四惨案都是全局性的社会事件,假若社会无平衡力
量,发生的变化有可能甚於苏联的结果。为了避免这样过於激烈的事件发生,中国
现阶段在反对党的发展过程中,其他公开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应该积极发展、积极成
长,这非常有利於中国社会的积极变革。
在上述各种情况互相发展的过程中,反对党可采取以下步骤:
1、各地(省、市)筹组各地筹委会,然後向各地当局(一般是民政厅)申
请登记注册,组建当地委员会,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批准。
2、各地筹委会互相联系,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商议如何进行有效发展。
3、各地筹委会自身在本地范围内通过交友等方式联系筹委会成员,当达到
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向当局(公安,国安)申请集会(规定确定的人员和数
量),选举产生各地委员会,(由於按法律程序进行,批准与不批准对当局来说都
是很难的)。
4、在已有许多地方委员会(甚至筹委会)存在的条件下筹组全国委员会,
其筹委会成员一般由各地选派代表参加,同时,其他人员如“民运个体户”,愿意
参加该全国性筹组运作,可予以支持并共同筹组全国委员会。
5、一俟全国筹委会成立,全国性的反对党就出现了,可通过申请集会选举
全国委员会。
6、全国性的反对党成立之後,一方面积极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可不断地参
与政治运作,如监督、制约、竞选人大代表等。
7、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一俟全国性反对党存在,也可通过司法途径使其合
法化。(这一过程可能要一段时间,我们正在进行磨合,使得其他省市能够跟上)
。
这些步骤的实现也许要较长时间,有些可能要通过非常艰苦的努力、奋斗和
牺牲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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