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号-读者.作者.编者 来信选载简介 来信选载文章检索

 
来信选载
 
 

 为魏京生获释感到高兴

 《北京之春》转魏京生:
      听到魏获释的消息,我们异常高兴。我们这里一直是意大利北部的信息源,
星期一各地来米兰的人很多,我们把此消息贴出,让所有中国人分享这一喜事。
      我们希望魏京生在美治病,养身体,他应清醒地意识到他的历史任务已经完
成(他是中国自五四以来民主这面旗帜举得最高的人),千万不要闹出像以往某些
著名民运人士出国後那样的笑话。最好找一所学校读书,研究一下美国的民主运作
,将来回国为国出力。

     一直关注魏京生自由的一位朋友
     於意大利米兰市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对魏京生被迫流亡的一点浅见

编辑先生:
      魏京生被迫流亡海外,虽然对其本人身心健康是有益的,但对中国民主化运
动是一个损失。随着时间的推移,魏这么多年在国内积累的政治资本会逐渐耗尽。
如果魏再陷入海外民运的门户之争,那就更是悲剧。今日之中国大陆,还有几个人
记得方劢之的名字?产生曼德拉式的领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德州一读者


 民运同志仍须努力


 《北京之春》转某些民运人士:
      魏京生刚来美几天,其言行便引起一些指责,根本原因其实不过是对魏先生
得到巨大荣誉的不满,因此笔者有必要对指责的朋友们说上几句: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在北京政权的专制没有变化之前就争名夺利
,只会贻笑大方,於已,於民运,百害无益。请切记,煮酒论英雄的时刻,尚未到
来。
      也对魏京生先生说几句:
      刚刚脱离十八年的黑笼,来到你并不熟悉的环境,言行切记谨慎,国人的忌
妒之心是举世闻名的,若你能发挥个人的智慧、影响,团结更多的力量,则是中国
民运的大幸。

      张隆峰 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请关注受难的张明

 薛伟先生:
      您好!
      许久未联系,甚念。贵刊办得很好,若能加大向大陆赠阅力度,更佳。窃以
为贵刊是否可加大些信息量,若如此,贵刊更充实。
      张明是仍在受难的朋友。他有病要开刀,几次探监都未见到,希望得到大家
的关心。      祝
顺利!

      (陕西)杨海敬上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九日夜


 愿为中国民联做事

 《北京之春》的先生们:
      你们好!我出身在中国沈阳,历经千辛万苦,现来到关岛,我在“六四”期
间曾参加和赞助过沈阳大学生反贪污、反腐败、争取自由、民主的游行活动之後,
受到迫害。
      我曾拜读过《北京之春》的许多文章,深为民主人士的高尚思想所感动,来
到关岛後,经朋友介绍我自愿参加了中国民主团结联盟会,也希望将来能为民联做
一点事情,积极倡导民主、自由、法制和人权的思想。也为至今还在中国监狱蒙受
苦难的民主人士们呼吁呐喊。总之,我希望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为民主做些有益的工
作,以便唤醒更多民众为我们的同盟会去努力奋斗。

     (关岛)白艳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


 赞同张林用革命埋葬专制的观点

 请薛伟兄转张林小弟:
      读过这期亚衣对您的采访,觉得你还是块料,故与您联系。
      我是终身反革命分子杨光,第一个用推翻北京伪政权、消灭中国共产党、建
立民主新中国的口号摆出革共产党的命的口头革命理论家,还准备付诸实施。我赞
成你的革命理论,并愿与之为伍!但你要小心周围的中共走狗,很快就会有人跳出
来,像攻击我一样说你是暴力分子,殊不知不消灭中共,与中共谈人权、民主、法
制等同与虎谋皮耳!我愿与不愿做奴隶的暴力革命者结成同盟,用革命和暴力埋葬
独裁、专制。革命的暴力好得很。

      杨光 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就龚小夏文章说几句

 亚衣先生:
      龚小夏近日在《北京之春》上说:“王先生(指我)最近的许多言行甚至令
我难於再将他认作朋友。”本来我无以为意,岂料惊动国内外不少朋友打电话来问
,我也不知就里,只好写几个字。
      1、小夏能否将我视为朋友,这完全是她的权利,春鸟秋花,顺其自然。
      2、我仍然愿意把龚小夏视为朋友。她在我落难美国的初期,给了我帮助,
为我买了御寒的衣物,多所张罗,此恩此德,岂能忘怀,比那些轰轰烈烈利用了我
一把,最後连人家捐助给我的难民钱也都搜刮了去的朋友,实不可同齿。
      3、但我确不知道龚小夏不能再视我为朋友并一定要公布之的真实原因是什
么?是为公还是为私?
      若是为私,比如,嫌送我的东西太多了或许诺要送我的东西太多了,有点不
高兴了(小夏曾很高兴地对我说,要送我一千美元和一部彩电为我安顿),那尽管
可以私下对我说,“不作朋友了”,何必利用《北京之春》这样的公器来处理私事

      若是为公,则我的言行完全公开,人人可以批评,龚小夏也尽可批评,写文
章就是含糊其词所为何来?小夏确曾不同意我有关台湾问题的看法,但小夏恐怕也
未必全然赞同民进党的“许多言行”,我所知,这似乎并不妨碍她继续将许多民进
党人“认作朋友”。
      4、故此,小夏的一定要公开宣言不与我作朋友,恐怕还是弦外有音的,是
啊,人人都有人人的苦处,我想,朋友们就不必去多问了!

      王希哲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写文章要有民主风度

 《北京之春》编辑部胡平兄:
      贵刊九七年第十一期刊登龚小夏的《回归後的香港印象记》一文,读後很受
益,同时,对文中一句题外之语感到困惑,即“说实在的,王(希哲)先生最近的
许多言行甚至令我难於再将他认作朋友”,此话似乎没头没脑,为何插入文内?据
我所知,王先生自逃亡海外以来,凡公诸於媒体的文字与举措方面来看,虽有些不
慎不妥之处,但并未滑向民运的对立面,成为“汪精卫第二”。既然如此,怎么会
严重到被视为不再是朋友了呢!我知道,小夏女士是一位献身自由、民主事业的著
名人士(早年曾是“李一哲集团”成员),相信她不是信口开河之徒,所说该有些
事实根据;那么,不管其根据能够成立,必须道破一二,免使读者们於云里雾里,
无法判断事非。换言之,几导致朋友决裂,一般原因有二,或为公事,或为私事,
或二者兼有之。这里,若为私,想来不必公诸於众;若为公事,应该摆出一、二事
实真相(最好全部道出)——属行为,要揭发,属言论,可争鸣。这样,才是公道
的。
      民运队伍中,自当发扬民主精神与民主作风,几属原则问题,可公开论争,
即应当有透明度,决不怕“家丑外扬”。但其前提是“有的放矢”。如果仅仅声言
有“丑”,却不明言丑之何在,这就不是负责任的态度了,就离民主风度远矣!
      所以,请转告小夏女士要妥善处置,免除负面作用。至於此信中有不当或失
礼之语,请她见谅。
      致以
 崇高的敬礼!

 邓焕武(火戈)上 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於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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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来信选载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11日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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