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号-读者.作者.编者 北京之春简介 北京之春文章检索

 
来信选载
 
 

  希望成为“民联”的一员

  《北京之春》编辑先生们:
      你们好!一年前我象一只离开囚笼的小鸟,几经辗转波折,踏上关岛这块自
由的土地。幸运认识了民联的朋友,他们送给我每一期《北京之春》。我喜欢在夜
深人静的时候,翻开一本本泛着油墨香味的《北京之春》,与每一位热切追求民主
自由的人士神交。每一篇文章都是那么精采锋锐,一针见血,常令我拍案叫绝,有
时感动得彻夜难眠。久而久之,《北京之春》成为我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犹如春天的甘露,滋润着我的心田。
      我出身於知识分子家庭,因此,我比一般人更深切地体会到中国知识分子在
中共专制独裁下精神上的苦痛。我永远忘不了十一年前的一个秋日,一位白发苍苍
的外语教授,抚摸着我的头,泪流满面地向我倾诉她被中共压迫的遭遇。她鼓励我
学好外语,设法早日踏出国门,去追求人类的民主自由。从那一天起,我刻苦地攻
读英文、日文、韩文。想方设法逃离中共专制统治下没有人权的囚笼。现在,我精
通多国语言,在关岛这块自由的土地上,充分发挥我的才华。十指连心,我仍感到
悲痛,因为在中国土地上,十几亿的人民群众,千千万万的知识分子,在中共专横
的统治压迫下挣扎。我希望成为中国民主团结联盟的一员,为中国民主运动献出一
份力量。
      诚挚地祝愿《北京之春》越办越好,如燃烧的火焰,照耀中国民主运动的前
进道路
  (关岛)朱恩惠
  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

  推进越南民主化进程

  亚衣先生:
      我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号(总第五十三期)BEIJING  SPRING上
看到方先生给您的简信,谓THE  VIET  DEMOCRATIC  SIDE
’S  INTERNATIONAL  FORUM主编DR.LONG  BANGU
YEN(阮龙波先生)想请你们提供有关魏京生的文章。
      我生於越南,大学毕业於广州,可作中越文口译互译。众所周知,自古至今
中国对越南社会、文化等影响极大。我愿协助越南朋友推进越南民主化进程。其实
,魏先生已有点“过气”,最近胡绩伟、方觉、商德文的文章更具理论份量。我已
将我的简况及上述看法以越南文写成一信,烦转交给阮L.B.主编。
  祝  编安
  宫常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日

  民主运动是民众的运动

  编辑先生:
  笔者一直注视着中国民运的发展,过去主要是依靠短波电台,现在则是依靠IN
TERNET。以笔者观之,民运组织长期以来,大多只注重已“挂名”的民运人
士的遭遇,眼光不能触及到广大的受着不同形式折磨的群众身上,看不到在目前的
中国,大多数群众心中充满的是对恶劣的治安、子女昂贵的学费以及下岗失业的恐
惧,而不只是对冤受牢狱之灾的王丹或刘念春们的怀念,民运刊物,大多也只热衷
於登载一些流亡人士、理论家们的分析大论,而对为数不多的读者来信,却显得漫
不经心,照登了事。民运,首先应该是广大民众追求民主的运动,吸引不住民众的
热情,“民运”以何而“运”呢?
  此致敬礼
  张险锋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彭明敏不是被流放的

  编辑先生:
      阅读了田文《岂能“安内而息外”》(《北京之春》1998.1)一文,我
发现,陈奎德所提出的现代专制政权镇压反抗者的“四部曲”手法——公开杀戮—
—暗杀——关押——流放——很有意思。对於他所用到的一个例子,我想提出修政

      在“流放”的例子中,他认为台独人士彭明敏是被台湾政府流放出来的。这
与事实不符。彭明敏在蒋家的监视下,经过一些岛内外的个人和团体的协助,勇敢
地冒险脱出台湾的。可以作为被流放的政治异议分子之例子的有陈婉真、谢聪敏、
林水泉等人。为免以讹传讹,特此提供参考。
  读者洪哲胜上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日

  纠正排字错误

  编辑先生:
      贵刊第五十六期(1998.1月)“中国统一的障碍与前景”宏文中注十引
用了BYRON  T.N.  ZHOU,CHINA  AND  INTERNATI
ONAL  LAW一书(印在第73页上)排字有错,该书作者英文的正确拚法应
为:BYRON  N.T.  TZOU
  祝
  新年吉祥
  邹念祖(BYRON  TZOU)启一九九八年元月

  于浩成大作有误解处

《北京之春》编辑部:
      贵刊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号中于浩成先生大作《邓後中国:一党专政还是民主
宪政?》“实现宪政民主是中国的唯一出路”之第四小节:中共多年来一直声称:
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国的一个省,但在三十年代,中共在
苏区成立中华苏维埃政府并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时,却是另外一种说法
,这一宪法大纲把台湾与朝鲜、越南并列(原文为:“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
、农民、红色战士即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汉、满、回、
藏、苗、黎和在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我并没有读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只是在读作者文和引文时,觉得
可能有理解上的错误,从引之宪法大纲看,并没有将“台湾与朝鲜、与越南并列”
,而是将“在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并列,按我的理解,似乎应解作:在
苏维埃政权领域内……一切劳苦民众……(和在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
)归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讲的是“人”,并非地理位置上的国家。
      我对共党制度深恶痛绝,绝没有为它辩护的意思,只不过因为读於先生大作
,觉得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点误解,“璧有瑕,请批示王!
  祝各位编辑大人好!
  德国  周三幼
  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

  大力宣传中共民主派纲领

  《北京之春》负责先生们:
      最近报载,中共内部的民主派提出了“中国需要新的转变”的纲领意见,并
已送到中共中央委员们手中,这无疑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头等大事。它是射向
中共顽固派的一颗精神原子弹。不管中共当权者接纳与否,它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因为它证明了中共内部即使是中高层官员,也有一批人具有民主思想和民主诉求,
并且敢於将这种思想和诉求公开提出。这就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次重大胜利。它标
志着中国民主运动的新高潮正在或者即将到来。这是海外民主人士的一大喜讯。
      面对这种新情况,我提议贵刊以及民运组织应该大力响应这个纲领,在海外
掀起一次民运的高潮。一件可以立即展开的工作就是号召华人群众联名写信给江泽
民、李鹏、朱熔基、乔石、李瑞环等中共领导人,呼吁他们重视并酌情采纳这个纲
领。同时将这些联名信在民运或支持民主的报刊上发表,以造成一种声势,一方面
鼓舞中共民主派,一方面催促中共当权派。这对民主进程是极有作用的。机不可失
,时不再来,请您们审察。
  谨祝工作顺利
  林存(D.A.H)於洛杉矶 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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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11日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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