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去年同意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
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签署後,很多人说这是一种进步,
表明中共政府也开始至少承认过去批判的资产阶级的人权概念了,承认并开始考虑
公民的政治权利、社会文化权利了。当然没有人硬要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争论,说同
意签署是坏事,是倒退,因为这种进步与否的争论在残酷的事实面前显得乏力。
签署以後,国内的实际情况如何呢?公民的社会政治权利得到承认和保障了
没有?人权水准提高了没有?没有!去年中共政府对国内民运、工运、宗教人士的
大规模镇压清楚地用铁的事实表明了这一点。徐文立、王有才、秦永敏、张善光都
被判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王策判了四年,林海判了二年,张林、魏泉宝甚至未
经任何法律手续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众人皆知的这些事实已告诉人民大众:中共极
权统治的本性一点未变。
一方面,中共同意签署两个国际公约,同时,另一方面又大肆镇压那些以温
和的、和平的、甚至循法律程序请求社会政治权利的人士。这种矛盾不仅使国际社
会的人士大惑不解,就连那些对中共甚为知晓的人也大为困惑,也使那些讲共产党
在进步的人又一次脸上发烧。事实就是事实,使争论也成多余。
笔者感兴趣的是:既然中共政府同意签署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它究竟怎样对
这种“资产阶级的法权意识”和“人权观念”作出共产党式的解释呢?中共一贯擅
长“理论宣传”,必定有绝招。否则怎样愚弄国内百姓呢?因为这一次理论上的“
自圆其说”甚至要比前几年从批判“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到资本
主义市场经济还要难,後者毕竟是有关民以食为天的大事,随便理论理论也就过去
了。我便特意留心国内的主要理论报刊。恰好,不出所料,共产党用北京大学的哲
学教授黄楠森先生来做这一工作了。黄先生既是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人,又是高级
职称哲学教授,我们不可不认真对待。黄教授的文章“《世界人权宣言》的重大贡
献和历史局限”发表在《光明日报》九八年十二月六日上。
文章分两部分,前一部分介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发表的时代背景,
并对《宣言》作了肯定和高度评价。这一部分写得很好,虽然按照生活在现代信息
社会的人观点,他的语言和措词仍十分陈旧,观点也未深入,但是作为仍生活在大
陆的人来说不能强求。第二部分,黄教授指出《人权宣言》的历史局限性。这一部
分是本人最感兴趣的,不仅因为它涉及到共产党现在怎样用宣传继续欺骗国内大众
,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大陆的政治语言、法律语言、理论语言、哲学语言等已经走进
了万劫不复的死胡同。最有意思的是,有头脑的人会明白这种语言的死化现象,表
明了共产极权统治已把中华民族治得病入膏肓。只有最愚昧无知的物质决定意识论
者才会相信,经济的繁荣、物质的发达或8%以上的GDP能够改变一个民族语言
的全面死化。下面我从两个方面谈一谈:
一、共产党怎样继续欺瞒人民大众
中共政府既已同意签署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它就千方百计要动用它的所有宣
传工具来服务於它的行为。首先当然是要说公约有好的一面,於是黄教授才敢充分
肯定,正面赞扬《世界人权宣言》,它是後两个国际公约的总则和纲领。但是共产
党肯定不会诚心诚意接受人权概念,真心赋予国内公民正当的政治、文化、社会权
利。於是靠黄教授来不顾教授面子乱写。
1、所谓人权的特殊性
黄教授说“宣言在强调人权的普遍性、人权的共同标准时,忽视了人权的特
殊性,忽视了共同标准的实现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特点。”“……宣言没有一处说
明人权的特殊性,即人权的实现不能脱离而必须充分考虑各国的特殊条件和特殊表
现,好象世界各国、各民族都处在同一经济、政治、文化水平上,问题和要求都相
同。这显然是不全面的,是一项严重的疏忽。”
这一段黄教授的目的很清楚,人权在各国有不同的标准,“人权的实现在不
同国家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中国有不同的人权标准,中国的人权也就不容他国
的指责。为什么人权有特殊性呢?黄教授用了一大段来说明:
“其实,现实中的人不是抽象的人,都是具体的社会的人,一个社会的人权
状况归根到底取决於这个社会的基本制度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而每个人的人权状
况既与他所在的整个社会经济状况有关,又与他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他
所从事的工作实践、生活等等情况有关。这都不是虚幻的、抽象的,而是具体实在
的。所以,不仅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国家的人权状况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
时代,基本制度相同的国家,由於各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各种具体历史条件不
同,人权的状况也都不尽相同。人们获得人权和改善、提高享受人权的具体要求也
不尽相同。只有承认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从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正确认识
和解决不同国家所存在的不同的人权问题,这就是人权的特殊性。”
有了黄教授的这个“人权的特殊性”,江泽民、李鹏及他们的代言人就可背
烂背熟变成口头禅,不要说用来欺瞒国内大众,就是用来对付国际舆论也非常管用
,因为对不讲道理的人来说,在各种场合只要有话可说就行。但是黄教授的这些话
实在是有很多错误,与一个哲学教授的头衔是十分不相称的,让我们来看:
(1)用空洞的、抽象的词语乱套,欺瞒大众
说人权有“特殊性”,“人权共同标准的实现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特点”,
而未有具体事实例子深入作说明、引证,则这种“特殊性”,“在不同国家具有不
同特点”之类的话毫无内容,毫无意义,也许没错,但等於白说,完全是乱套的废
话。就象一个人说“地球是硬的,太阳是发光发热的”一样。除非在一场争论中说
“地球是软的”,太阳是黑的和冷的时,上面的话作为不同的评点才有意义。既算
如此,还必有三、五点具体的论据才具有说服力,才算是文章。
《世界人权宣言》不是在讲人权没有特殊性,也不是在讲人权共同标准的实
现在不同家没有不同特点。它的重心不在这里,所以黄教授的人权有特殊性,“在
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特点”是对错了号自唱自说。《世界人权宣言》讲的是世界各地
所有男女毫无区别的享受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例如生命、自由、人身安全、选举
、工作受教育以及同样重要的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重心在这里,并有几十条
具体的内容。如果黄教授不同意这些,尤其是不同意,其中的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
无区别地享受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话,有两种情况发生;要么完全不接受这种资
产阶级的法权观念,要么认为虽然有基本权利和自由但不是“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
无区别。”前者完全的拒绝已是过去的事,与中共同意签署国际公约公约的行为不
合。黄教授肯定是指後者,并看到宣言主张人无差别享受那些权利自由,於是从中
共哲学教科书中搬出了“特殊性”一词,虽然这是文不对题,没有针对性地用空洞
的抽象的词语乱套,来欺瞒大众,为共产党效犬马之劳。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黄
教授的“特殊性”一词才能发挥作用。当《世界人权宣言》不仅规定了选举权言论
自由,而且还同时规定了选举权的具体内容,譬如说选举时一定要穿黄衣服、带红
帽子惑穿裙衣,每年三月三日选举,言论自由规定了只能讲英文、或日文,只能通
过彩电电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各国有自己的特殊性,各国有各国的具体
要求和标准。但是宣言完全不是这样的,宣言强调的是每个人“无差别地享受”恰
是宣言的重心,也是之所以成为宣言的主要特色,讲人毫无差别地享受才是“人权
”,借用共产党的哲学词语,才是人权的“本质”内容。
(2)黄教授误解了“世界”二字
《世界人权宣言》英文名称是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按
英文本应译成“普遍人权宣言”,才符合原意,虽然Universal一词有“世界的”含
义,如a Universal pease肯定要译成“世界和平”,而不能译成“普遍和平”,但
是谁会把Universal suffrage译成“世界选举”而不是“普遍选举”呢?碰巧译成
“世界人权宣言”还不是很不通,所以才约定俗成下来。但愿肯定是指“普遍人权
宣言”。从这种意义上去理解,宣言强调“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无区别地享受各种
基本权利和自由”正是名至实归,正是人权的根本。黄教授前面说了一大堆宣言的
好话,第一部分却说宣言的历史局限性是“宣言没有一处说明人权的特殊性”,岂
不是牛头不对马嘴!黄教授误解了“世界”一词,所以强调各国的特殊性。虽然不
能要求一国的哲学教授硬要精通他国的语言,但一个哲学教授是有责任弄清这些问
题的,不能在已有误差的基础上再出误解。
(3)黄教授的“人权的特殊性”没有说服力,不成文章
如果黄教授一定要用“人权的特殊性”来说宣言的局限性那也行,就算我们
读者的理解力不高,理解不了他,我们也不用政治观点的不同来指摘他;但有一点
是非常清楚的,我们从纯写文章的角度看,讲完一大段“人权的特殊性”之後,必
须有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就算日理万机很忙,举不出三个例子,一个也行,来
说明中国的人权哪一点有特殊性,譬如说,宣言规定人人有言论自由但中国因哪个
方面的特殊而不能有这个自由,只要举出了一个例子,不管它对不对,也算是文章
了。但黄教授一个例子也没有,这种观点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就象目前电脑上有
的网坛上出现很多例子,或是说骂,或是歌颂,就一句话,下面没有了。
(4)自相矛盾
黄教授说了宣言一大堆好话在先,宣言的中心是说每个都拥有基本的人权,
强调人在人权上是平等的、无等差。否定这一点就等於把“十”号变成“一”号。
可是黄教授在说到“人权的特殊性”却说:“而每个人的人权状况与他所在的整个
社会经济状况有关,又与他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他所从事的工作、实践
、生活等等情况有关。”这就非可怕。这正是《世界人权宣言》所坚决反对的。如
果说一个人的人权与“他所在的整个社会经济状况有关”,因太抽象而不好说什么
的话,说“人民他在社会关系中的所处的地位、他所从事的工作实践、生活等等情
况有关,”就是十分错误的,这就是说人权与个人的地位、经济、工作有关。我想
除了黄教授能这样露骨地说,恐怕连最蠢的李鹏也不会说得这般赤裸。北京大学的
黄哲学教授竟说一个人的人权状况与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和他所从事的工作有
关。不可思议,如果说共产党的理论脸皮很厚的话,黄教授的文章已经超过了这个
厚度,共产党还表面上要说人人平等呢。
2、所谓“集体人权”
在谈到宣言的历史局限性时,黄教授说:“把人权限於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而
忽视了人民群众、民族、国家的权利,即集体人权。最後投票决定《宣言》文本的
多数官员们信奉的是西方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所以他们在起草和通过
《宣言》时,只是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忽略了群体、国家、民族的权利和自由
,以及对两者关系的正确规定。”
黄先生这段话不陌生,江泽民、李鹏及人民日报重写了千百次。黄先生的意
思也很明确:不要光谈人权,高唱人权,人权以外还有人民权、群众权、民族权和
国家权等集体人权。言外之意当然是为中共政党提供各种说辞:我们共产党集体人
权还是抓得蛮好的嘛,比你们单谈个人的人权好得多。读了这一段我们真要帮黄教
授起上鸡皮疙瘩,让我们来看他错在哪里?
(1)难道不知道为什么联合国要通过这样的宣言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日,联合国大会为什么要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呢?因为
两次世界大战,给世界各国人民千万了几千万人死亡的灾难,人类几乎毁於一旦,
大战的爆发虽然有多种原因,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各国强调自己的国家权,强
调自己的民族权,和人民权而不惜对他国、他族、他人大肆屠杀。例如希特勒的德
国强调德意志民族的优秀而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强调德国利益和荣誉而对他国
进攻。故宣言才特别强调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无差别地享受做人的权利和自由,强
调人权的普遍性。黄教授却说宣言忽视了“集体人权”岂不是胡言乱语。中共正是
强调阶级权,才导致几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不是不要“集体人权”,是因为“集体
”、“人民”的名义下常干了伤天害理的罪行,故才特别强调每个个人都存同样的
基本人权。
(2)黄教授又自相矛盾
不能说黄先生一点也不知道宣言的背景,因为在他文章的第一部分专门写了
宣言,通过和发表的深刻时代背景,他也提到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的灾难,也提到
“人们开始认识到,能否免於战争、暴力、贫困而享受基本人权已不是一国政府和
人民仅仅依靠自己内部努力就能保证的事。”这些话也多少包含有人权普遍性的原
理,也涉及到了“全体人类之人权”,与他一面提出的民族权、国家权等集体人权
是有矛盾的,只是黄先生为了後面的缘故,在文章的前部分故意淡化第二次世界大
战是因为强调各族权、国家权才引出了联合国及其後的人权宣言。黄教授的这种矛
盾恐惧要说他重一点才行。
(3)同样,黄先生的“集体人权”,只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已,未有任何具体
的内容。令人奇怪的是,黄文中有多处出现“具体”、“不是抽象的”、“特殊性
”等词语可见他并并不是不知道论说文除了论点也要有证据。可是黄说了“特殊性
”、“集体人权”以外,一个具体的例子也没有。单论文风已经是极坏了。可以体
谅的是他实在讲不出一个例子来,譬如说中国因有特殊国情不能有选举权和结社权
。因为稍为具体一点,漏洞就会越多,其欺瞒的功能就大大失效,才会出现黄教授
等御用文人到处发表的空洞无物、文不对题的臭烂文章,人民日报几十年都是充斥
了这些文章。也由此而导致了中国大陆语言的全面死化现象,把一个精美典雅的汉
文变成死灰。
共产党靠洗脑,首先解决了知识分子,然後靠折磨词语造成一大批毫无意义
、空洞无物词语,用洗了脑的毫无批判能力的知识分子动用这一批共产党的词语概
念一来欺哄工农工商;二来在国际场合胡呓,有话可讲就行。文化专制政策,言论
自由缺乏,和御用文人胡言乱语,结果把中国文化和语言打入万复不劫的深渊,这
是民族的真正大悲剧,也是可怕惨象。
二、共产党糟踏语言,使语言死化
这是一个大题目,本文只论黄教授文章显露出的一部分,读者可以留意中国
大陆其他语言,如政治语言、哲学语言、文学评论语言、法律语言等,最显明的例
子是六年前被判二十年徒刑的胡石根案的判决书,以及最近在《北京之春》上刊出
的徐文立、王策等的判决书。
中国大陆语言的死化现象完全是由共产党的文化专制主义造成的。中共的文
化专制主义人为地割断了五千年中华文明的传统,最显著的例子是曾在几十年时间
里一般的中国青年很少知道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因为那些统统作为封建的东西而
受到批判,更不必说中共政府花钱花力去宏扬了。文化专制政府不允许吸引世界其
他国家的优秀文化、技术知识等,没有充分的表达自由,极大地阻碍了学人心智的
发展,学术能力的提高。官方控制一切能控制的大众媒体、出版物几十年重复枯燥
,无味的官方话语强化了这种语言的死化。限於文章篇幅,不列举俯拾皆是的例子
,现在只谈黄教授的文章,看他的语言死到了什么程度。
1、重写千篇一律的官方语言
黄教授是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哲学教授,几千字的文章没有一个清新的
词语,没有一点属於自己的观点。论文,不是好文章,一个初中生如此尚可谅解,
哲学教授写出这种文章,重复官方多年来千篇一律的话语,是辱没了哲学家的称号
。
2、不可名状的“哲学”语言
“普遍性”对“特殊性”、“抽象的”对“具体的”,“现实的”对“历史
局限性”,“抽象的”“社会关系”、“具体历史条件”、“从实际情况出发”等
等所有这些“哲学”咒语都是用来哄吓人的。不是说不能使用哲学概念,但哲学概
念的动用是有特定场合的,特定论题下的明确而丰富的含义。黄教授把它用来写“
人权的特殊性”一方面是有意欺瞒唬哄大众,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大陆的所谓“哲
学”词语已经完全残废,可以象鬼一样地到处乱窜。
3、由死的词语所造成的死的文风
黄教授的文章不要说自相矛盾,没有新鲜辞句,他连基本的文章要求也达不
到(他可能会)。有论点,却一个论据也没有,甚至没有论证。在讲到“人权的特
殊性时,他写了一大段都是用一大堆空洞的记号语堆砌而成,只有重复的explanat
ions,没有illustrations,没有proof,没有argument。象一个小学生写“我的妈
妈”,两页纸都是妈妈对我好啊,关心我、爱我……。没有例子,没有具体的内容
。黄教授的“人权的特殊性”只重复说了“特殊性”,没有“下文”。这种死的残
缺的文章是语言死化的突出表现。
4、死化的词语可以用在任何场合
上述黄先生所用的“抽象的”、“具体的”等词语按共产党现在的发表文章
的标准,可以用在任何地方,任何场合都能用来吓唬人,因为太不着边际,你找不
出它具体的语病错误,一般人士也无力无心专攻破此等词语,只好一看过之,不再
深究。於是共产党的文人们反以为很高傲,很得理。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内,无机
会对此等文章严厉驳斥,这正是语言死化的催化剂。讲“具体历史条件”,、“从
实际情况出发”等,好象一点错误都没有,这正是语言死化的标准。黄教授的文章
是一个语言死化的很好的研究样本,一则因为是由哲学教授写出来的,二是因为是
用来替官方写作的。
结语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说,第一中共没有诚心接受国际人权概念,没有诚心接受
公民应有正常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这一思想,它继续在欺骗愚弄人民残酷镇
压人民。第二,中国大陆的官方语言已完全死化,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是共产党的死
亡,而是意味着共产党的统治已经把整个中华民族带进了死胡同。黄文是一个典型
活标本。要救中国,一场新的大规模的革命,一场比核战争更激荡的革命必须在中
国的大地上升起。而最最重要的是,如果不做乡愿和犬儒的话,这场革命主要恐怕
是圣人的事业,但求读者不要误解。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於St. Louis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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