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六学潮和八九民运中,我们提出的嘹亮口号之一是反腐败。然而,老实
说,作为深居於校园的知识分子,究竟社会上官场上腐败到何等程度,却没有具体
概念。然而,被投入监狱之後,却与真正的腐败不期而遇,共产党司法系统的干部
们,几乎每天都在我们面前大张旗鼓地表演腐败丑剧。真可谓:“不入虎穴,焉得
虎子?”这一意外收获,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从看守所到劳改场劳教场,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法院,到处是司法干部腐败的
见闻。只要犯人或犯人的家属有钱,没有买不通的天路。向公安干部行贿,关押待
判的犯人可获释放,或改变在犯罪团伙中的位置,或至少,获得在看守所的优惠待
遇,比如,多几次与家属的接见等;向检察院干部行贿,犯人可被从轻起诉或免予
起诉;向法院干部行贿,本该判死刑的,可以判死缓;本该判死缓的,可以判无期
;本该判无期的,可以判二十年;本该判二十年的,可以判十五年……以此类推,
直到缓刑,直到当庭释放;向劳改场或劳教场的干部行贿,可以当上“顺差”(即轻
松差事),活着减刑减期,以至於无病无痛,便可“保外就医”。
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我被关押的约六平米的监仓里,常关四至六人,一
年半中,前後进出犯人二十多人。和我关在一起的,大多数是经济犯,他们中凡是
“识得人”,即能打通关系的,都得到轻判,或免判。广州市药检所一位姓袁的,
因受贿入狱,家属打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周继才,得以免予起诉;越秀区一位姓孙的
刑警,因受贿和吸毒入狱,家属打通越秀区法院,开庭时获当庭释放;另一位姓钟
的刑警,因抢劫和贩毒入狱,本来该判死刑,因打通市检察院,被轻判八年。
八九年八、九月间,受不久前结束的学潮压力,广东省大张旗鼓地发起一波
反腐“严打”,发布通告勒令贪污受贿分子限期自动到司法部门投案自首或坦白交
代,否则予以严惩云云。这一“严打”历时两个月,表面上声势浩大,其实是雷声
大、雨点小,当时,许多腐败分子确实被抓进了监狱,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微不足
道的“小鱼”,业务员、科员、科长、副处长,如此而已。其中,相当一部分人,
又因家属积极奔走、对司法干部大肆行贿而得到“宽大”。结果,在那次“严打”
运动中,只有白云机场的两名女售票员,因改单据构成的贪污罪,被判死刑。一个
姓刘,一个叫易芳,都是年仅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血溅刑场。那些处级、局级、
市级、省级以上的“大老虎”,在那场运动中无一现形。
司法系统的腐败,也完全扭曲了其他每年几次的所谓“严打”。在广东省,
每临春交会、秋交会、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或活动前,都要搞“严打
”,即所谓“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的刑事犯罪”,无非是凑够一批规定数量的刑事犯
,予以公审并枪决,以敬效尤。结果每一次被枪决的,几乎都是外省人,广东本地
的犯人,由於多数都能用钱买通门路,因而不管罪行多大,都往往能免於一死。
在广州市第二看守所,有一名叫做“阿平”的犯人,因贩毒入狱,其贩毒的
数额惊人,达两百多公斤,算得上“头号”大案,然而,奇怪的是,他一关两年多
,躲过了一次又一次“严打”,悄然无事。他偷偷告诉我,他家里“识得人”(即有
门路),最多判二十年,後果然轻判二十年,到劳改场後,又被“保外就医”。在该
所,有一天早晨,我听见走廊上错杂的脚步声中,一个犯人大声喊叫:“我不是主
犯,为什么判我死刑?主犯是xxx,为什么他没事?”喊叫了几次之後,他的声音被
掐断。与我同仓的一周姓犯人,与那个喊叫的犯人是同案,他告诉我,该名犯人在
团伙案中是排名第三的从犯,因前面两名主犯都买通了门路,免判死刑,於是把这
没有门路的第三名从犯调换成主犯去枪决。
也是在该所,有一回,一个孩子模样的贵州人被送进了我仓,他因摸包构成
盗窃罪入狱。他被抓住时,偷了四百元,是第一次作案,按理罪行很轻,而且他没
有上十八岁,也不至於判重刑。然而,九一年春交会前,所方为凑四十名“严打”
名额,颇为费神,於是将这位孩子模样、仅偷四百元人民币的贵州人硬说成满了十
八岁,并凑成死刑名额,押赴刑场枪决。这贵州孩子被判死刑等待上诉期间,被全
身锁上死刑镣铐,关在我仓,完全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一直到行刑的那一天,他
也完全不相信,摸了四百元,就会被枪毙。这样的例子,在看守所枚不胜举。
到我第二次入狱,被判劳教二年,被送到位於广州郊区花都市赤坭镇的广州
市第一劳教所时,该所管教干部的腐败,更是登峰造极。有一个名词叫“顺差”,
即轻松活,包括犯人中的班长、组长、门岗、楼岗、厨房伙夫等等,都叫“顺差”
。能当上顺差的,都是经过向管教干部行贿而得到的,无一例外。数额少则一千,
多则数千。於是就出现了一个并不奇怪的现象,凡当上顺差的,都是广东本地人,
因为本地人通常有钱,也有门路,外省人从头到尾都只能干粗重活。白天抬石头,
晚上做人造花,生产任务极重,每天劳动时间在十四至二十小时之间,动辄被暴力
殴打,经常伤痕累累。
生龙活虎的本地人,会突然间接到“保外就医”的通知;而那些外省人,哪
怕是病重得快死了,或者被打残了、被石头砸残了,都不可能得到“保外就医”。
据被“保外就医”的犯人说,要得到“保外就医”,至少要行贿五万元。
减刑,也成了管教干部受贿的最佳渠道。犯人减刑减期,绝对不是看什么改
造表现,只有数以万元计的行贿,才能换得半年、一年的减刑。所有减刑名额,都
成了管教干部中饱私囊的滚滚财源。
一九九四年二月间的一个晚上,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九中队,我意外惊讶地
撞见,几名本地籍的班组长居然聚在一起吸食“白粉”,即吸毒,第二天,在我小
心翼翼的询问下,其中一名组长不无得意地告诉我,是给钱托管教干部帮他们买的
白粉。还说他们几个在外面就吸白粉,到这里照样可以吸,基本上从未中断。我顿
时惊得目瞪口呆!因为,吸毒贩毒,在社会上就被视为严重犯罪,不料在惩治犯罪
的劳教场,管教干部为了贪取钱财,竟然与劳教人员合伙犯罪,根据贩毒100克以上
就可判死刑的中共判罪标准,这些管教干部,其罪当诛!
劳教场的管教干部,除大量受贿之外,还把犯人当成赚钱的工具,疯狂地强
迫犯人从事长时间高强度重体力的超额劳动,白天,为了多装一船的石头,管教干
部和班组长,可以将犯人往死里打;晚上,为了多赶一车匹的出口人造花,犯人被
迫干活到三更。古代奴隶社会的情形,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里再现,怵目惊心。
然而,不管管教干部们多么腐败,却从不敢向政治犯索贿,但一件具有戏剧
性和讽刺性的事情是,由於管教干部的腐败透顶,无孔不入,丑极而美,却意外地
让我得到了一个难得的小小的机会,我将自己帐上的二百元钱转给厨房的一个“顺
差”,托该顺差从管教干部手上买了一部收音机,管教干部并不知道这收音机为我
所购,於是,在九四年秋冬的几个月里,在严密监控的情形下,缝在枕头里的这部
小型收音机,成为我获取外界信息的珍贵途径。一九九四年十月八日晚上和十二月
二十二日午夜,我分别从美国之音和台湾电台里,两次收听到了关於播送我自己的
节目,主要是关於出口劳改产品人造花的报导,那时的心情,真是无比欣喜、无比
地受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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