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国五十年感言
今年是中共建国五十周年,也就是中共在中国大陆实施暴政已达半个世纪之
久。中共自称他们建立了一个新中国,但他们实行一党专政、领袖独裁与旧中国历
代封建王朝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清朝末年被称为戊戌政变中殉难的“六君子
”之一的谭嗣同在其所著《仁学》一书中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
”毛泽东曾以秦始皇自比,甚至夸耀他在“坑儒”这件事上远远超过了秦始皇。他
杀死的知识分子比嬴政多好几倍。他在一九四九年“十一”开国大典之前三个月,
即七月一日就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人民民主专政後来写入全国人民政协
纲领和历届宪法(七五、七八两部宪法改称无产阶级专政,八二宪法又改回来,但
在序言中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中国国家在政治上的根本
定性。毛泽东後来所说的“六条政治标准”、林彪的“四个念念不忘”以及邓小平
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都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在内,邓小平在“六四”下令屠杀大
学生和市民的前不久还曾沾沾自喜地说过:“我们讲四个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
少讲一点,但是不可以没有,现在不就用上了吗?”(邓小平:一九八九年四月二
十五日讲话,恶名昭著的《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就是根据这篇讲话所写的)对
於毛、邓说来,专政即镇压人民的权力,犹如贾宝玉挂在脖子上的那块通灵宝玉一
般,是万万不能丢掉的。毛就公开写过:“这个权力,现在写在我们的纲领上,是
一个护身的法宝,是一个传家的法宝,是万万不可以弃置不用的。”(《毛选》第
四卷,第1440页)
毛泽东对人民民主专政的解释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
行专政。”问题在於人民和敌人如何区分。毛在《人民民主专政》中是按阶级划分
的,而在六年以後一九五七年写的《关於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是按
政治表现来划分,他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维护和参加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於人民的范围,反之则是敌人。事
实上中共当权者说谁是敌人谁就是敌人,想镇压谁就镇压谁,“欲加之罪,何患无
词?”毛说胡风是反革命集团头目,一九五五年起胡风被关押二十五年之久,一九
八零年获得平反,他又不是敌人,而是人民了;刘少奇曾是中共第二号人物、国家
主席、文革初期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一九八零年获得平反後又还原为党
的领导人了。连大人物都如此,普通小民要杀要关还不是中共统治者一句话的事。
人民民主专政是经苏联学来的,列宁对专政的解释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
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五十年来,中共一贯不重视法律,法律事实上沦为政治
的奴隶,党的领导高於一切,党的政策胜於法律,有法不依,以权凌法的现象比比
皆是,成为家常便饭,列宁和毛泽东都把政治解释为阶级斗争,而不是孙中山所说
的“管理众人之事。”毛的治国方略因而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带动一切,中共在五
十年来接二连三不断发动的政治运动,以此扫清不利他们施政的一切障碍,从一九
四九年以来主要的政治运动就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知识分子思
想改造、农业合作化、肃清反革命、反右派、三面红旗、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
命等运动。其中文化大革命就运动了十年之久,又包括一打三反,知识青年上山下
乡,批林批孔,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一九七八年邓小平复出执政後,鉴於
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一度宣布今後不再搞任何政治运动,然而,为了维持中共的专
政统治,他又自食其言,重操故技又搞起所谓“不叫运动的政治运动”,即反对精
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等运动,江泽民上台後首先发动
了镇压天安门民主运动,对要求民主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进行反攻倒算。
今天,凡是年纪较长的人几乎都参与过上述的那些运动,不是整人便是挨整。
人们参与政治运动耗去的时间几乎比每人从事本身业务的时间还要多。如果是著作
家,他们所写的检讨书其字数比他们的著作或作品还要多。多少人的青春年华虚度
,宝贵时光空掷!而国家为此付出的代价更是惊人,当文化大革命结束,实行改革
开放後,国人吃惊地看到西方先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突飞猛进,一日千里,
而老大中国却濒临经济崩溃。文化愚昧落後更到了惊人程度,至於在历次政治运动
中被划为敌对分子,斗争对像从而被杀死、饿死、受尽折磨,连带殃及家人亲属以
及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或长期坐牢,投入劳改,或背井离乡,下放劳动,总之饱
受摧残的人在五十年的漫长岁月中更不可胜数。毛泽东曾宣称每次运动的打击面应
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至五。由於中国人口底数庞大,政治运动频繁,因而受到打
击者的绝对数值肯定是非常惊人的。事情正像著名诗人、作家邵燕祥在他所写的《
沉船》一书中所说的:“不是冤狱遍於国中,而是偌大的中国陷入了冤狱。”
巨大的灾难使人从中共的蒙蔽和欺骗宣传中猛醒过来,人们了解得愈来愈清
楚:中共的一党专政乃是中国一切灾难的总根源,这些以阶级斗争和加强专政名义
进行的杀人、害人、整人的政治运动莫不是残踏人权,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甚
至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的非法暴行,如土地改革,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如台湾
等地)都是和平进行的,根据国家颁布的法令,没收地主土地并给以适当补偿,但
大陆在土改运动中将地主阶级一律划为敌人。一个人出身地主家庭即是有罪,在斗
争会上被斗得死去活来,被折磨致死或被迫自杀的均不在少数。幸存下来的也要受
到杀、关、管的不同刑事处分,甚至地主子弟也受到歧视,公安派出所或治保会在
定期召集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训话时往往也要他们参加,中共关於地主分子参
加劳动若干年後可以改变成份的许诺後来并未兑现,不了了之;又如在镇压反革命
运动中很大一部分被判刑的是所谓“历史反革命分子”,他们如果真的有罪,也是
在《惩治反革命条例》发布以前犯下的,追究他们的罪行显然违反“法律无追溯力
”的通则,有些因汉奸罪已被国民党政府判刑正在牢中服刑的人,(如伪驻日大使
许世瑛,伪华北政委会政务厅长张仲直、《实报》社社工管翼贤等人),中共以判
刑过轻为由重判改为死刑,也是违反“一罪不二判”的法律通则的;在肃清反革命
运动中,胡风由於三十万言上书,说明自己文艺观点竟被“御批”为反革命,他与
友人的私人通信也成为反革命罪证,以致株连几十人之多均被打入“反革命集团”
。胡风一案显然是违反中共一年以前才通过的《五四宪法》中有关言论自由之规定
的。其他历次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其违宪非法更是一清二楚,这里无庸
一一赘述。
“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这句原是中共批判蒋介石的话,其实正是“夫
子自道”,用来说他们自己尤为恰当。中共经常讲“我们说话一向是算数的”,然
而,事实一再戳穿他们的谎言,他们在建国前一再宣称要实行新民主主义,说实行
社会主义是遥远的未来之事,但建国後不久就宣布进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毛泽东
还以流氓口吻对各民主党派人士说“你们上了我的贼船”,他多次讲什么“言者无
罪,闻者足戒”,反右以後又改口说什么“引蛇出洞,聚而歼之”。中共公安司法
人员在办案中总是宣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其实这不过是逼供、诱供的手段
,因为後来的事实往往是“坦白从严,牢底坐穿,抗拒从宽,回家过年。”江泽民
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宣称“要依法治国,建立民主法治国家。”但我们看到的却是
他又重提“讲政治”。大批异己人士因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被逮捕,判重刑以及群
众性半宗教团体法轮功被取缔和镇压。
回顾二十年前,文化大革命那场空前浩劫才结束不久,人们痛定思痛,都在
思索怎样才能接受教训,避免类似悲剧在今後重演,笔者曾在文章中几次引述唐代
诗人、散文家杜牧在其《阿房宫赋》结尾的一句名言:“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
,後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後人复哀後人也。”万万没有想到,十年以後又发生了
“六四”那场悲剧,迄今尚得不到平反。中共暴政仍在肆虐,且有变本加厉之势,
如何以史为鉴,开创新局,迎接下一个世纪的到来,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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