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领导人多次强调:“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这个命题,可以成立
,无可非议。《世界人权宣言》和人权国际公约,也把生命权或生存权摆在首要地
位。因为人类总是先要生存,然後才能享受到其他权利和自由。不过,一九六八年
的联合国《德黑兰宣言》和一九七七年联合国《关於人权新概念的决议》又指出:
“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都是互相依造、不可分割的。”生存权同其他人权的关系,
自然也是如此。
同生存权直接依存的人权包括:
1、“人的生命不能无理剥夺”的种种法律保障;
2、为了维持人的生命,人们必须得到衣、食、住、行、娱乐、休息和医疗
保健等生活资料和条件的权利;
3、为了取得生活资料和其他生活条件,人们又必须得到劳动权、工作权以
及公平的劳动报酬。
同生存权间接依存的人权包括:
1、公民的生存权是否得到保障,不能仅仅靠政府来认定,而是由公民自己
来认定或公民实际享受到的生存权和其他权利,不是借政府或救世主来恩赐,而是
由公民自己去争取。而公民认定生存权和争取生存权都需要拥有言论、出版、通讯
、集会、结社、申诉、控告、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
2、凡是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都有生存权。人类和飞禽、走兽、植物不同之
处在於:人类是有思想、有理性、有尊严的动物。人类不仅要生存,要活着,而且
要活得像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活得像猪像狗。就是说:人类要自由地生存、平等
地生存、有尊严地生存。生存和发展,是人权的躯体,自由、平等、尊严是人权的
灵魂。二者互相依存,不可分割。中国传统文化把道义和人格尊严看得高於生命。
孔子提倡:“杀身成仁”。孟子提倡“舍生取义。”中国历代知识分子都标榜“士
可杀而不可辱。”法国罗兰夫人和美国帕特里克·亨利提出:“不自由,毋宁死。
”匈牙利自由主义诗人贝多斐咏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
者皆可抛。”中外志士仁人的崇高追求如出一辙。
按照上述的标准,我们来衡量一下当代中国人的生命是否得到了保障?
在过激的“土地改革”、“肃反斗争”、“反右派斗争”数百万人死於自杀
和被杀。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有二千余万人由於缺少起码的生活资
料饥饿而死。
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有二千余万人死於“全面专政”和“全面内战”。
“以党代法”、“以权压法”和“执法犯法”造成了一批又一批“冤、假、
错”案,又使数以百万计的人死於非命。
特别严重的是: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中国大陆政府的某些领导人以穷凶极
恶的大屠杀血腥镇压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争民主、反腐败的人民运动,死难者
数以千计,受伤者和受到拘捕、判刑、劳教、开除等各种打击者数以万计。
以上这些,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侵犯国民的生存权,剥夺人的生
命的历史记录。
中国大陆政府领导人一再夸耀他们为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且认为这是举
世无双的。这个话很不准确。政府不是生产单位和生产者,真正解决温饱问题的是
人民自己,是从事生产的劳动者和组织生产的管理者,当然,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
赞同和支持了农民自发建立的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并在城市实行了经济改革,放
开了人民革新和发展经济的手脚,这个功劳人民是会铭记在心的。可是,当代全世
界多数国家地区早就解决了大多数人民的温饱问题,中国大陆解决这个问题晚於多
数国家和地区,恐怕不值得过份如此夸耀吧?!
同时,必须指出:直到今天,中国大陆政府实行的是片面的、畸形的经济领
域的改革开放,拒不实行以民主化为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这种畸形的经济改革获
得了暂时的成功,使中国经济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势头。但是,畸形改革的负面影响
却是政府纵容了特权集团,权力的市场化,使特权持有者和依附者借每一次改革措
施出台之机,通过企业承包热、股票热、开发热、房地产热、企业改制热,对国有
资产和集体财产,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蚕食和鲸吞,成为灰色和黑色财宝的暴发户。
在农村,许多村镇权力的反持者,勾结地方宗族头面人物甚至黑社会分子,摊派苛
捐杂税,把持乡镇企业,巧取豪夺,横行乡里,使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後开始脱贫致
富的农村,由盛而衰,民生凋蔽,百业萧条。
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职工,由於企业长期亏损和破产、倒闭
而成为下岗的失业者,或未下岗却常常领不到工资的半失业者。人数更多的农民由
於乡镇企业衰落和不堪苛捐杂税的负担而陷於贫困,或者远走他乡,流入城市,时
有时无地出卖苦力。
固然,失业是全世界许多国家广泛存在的问题。但是,中国大陆目前存在的
失业问题却有特殊的严重性。一是,失业人数太多。据中国资深的就业问题专家冯
兰瑞一九九八年三月三日向广东省《南方周末》记者宣布:全国城乡失业率已经达
到27.78%,成为世界上失业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二是,全世界多数国家都有包括
失业救济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基金,中国大陆却还没有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和基
金。
在目前的中国大陆,不仅数千万工人和数千万农民的生存权缺乏保障,反映
生存状况和提出生存诉求的自由权利也缺乏保障。中国大陆既没有农会,又没有不
受官方操纵和限制的独立工会,分散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更缺乏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谁来代表工人、农民、知识份子的利益,不受压
制地提出和争取生存权和其他权利呢?
今後,中国公民要像中国政府一样但却远为真诚地大声疾呼地宣传生存权,
呼唤生存权,争取生存权。
对於历史上数千万中国人的生命遭到剥夺和残杀的无数沉痛事件,要深刻记
取历史教训,化悲愤为力量,着重解决当代人的生存权问题。
首先,要集中力量,为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及其以後,为争取民主、反对专
制和腐败而死难的烈士和受难的志士们强烈呼吁,要求中国大陆政府,正确评价那
一场中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爱国民主运动,推倒强加给那一场运动及其参加者身上
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污蔑不实之辞,给死者以褒扬和抚恤,给生者以善
待和补偿,并且依法惩办主要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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