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号-神州大地 马晓明简介 马晓明文章检索

 
探析12688的足迹..........(西安)马晓明
 
 

      12688,不是个抽象的数字,它代表着12688名无畏抗争、渴求公正的农民,
它是陕西子州县裴家湾状告乡政府的原告人数。

      提起中国的民主事业,许多人就会悲观地直摇头,认为中国人太落後,民主
意识太差,特别是农民,他们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愚昧落後,“懂个民主
是啥?”在这样素质的人口群体占大多数的国家搞民主,可能吗?非乱不可!然而
,就是这12688名农民,就是生活在偏远贫穷的黄土山沟里的农民,敢於联名上诉,
状告乡政府横征暴敛,欺压百姓的行径。他们能够用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
权益,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取得的初步成果,向世人显示了他们的觉悟,也对
强加给他们的诬蔑不实之词给予了最具说明力的答复。

  “不告不行了”

      裴家湾位於陕西子州县的南部,地处陕北无定河的一条支流——淮宁河的流
域中部,属於黄土高原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农业实行联产承包
责任制後,这里的农民才逐渐告别了吃糠咽菜的生活,初步实现温饱。

      一九九六年裴家湾乡的农民感到这一年的税收特别重,不但农业税明显增加
,而且农林特产税、工商税、零散税等名目的税款也分摊到每个人头上,人均缴税
达到五十七元,是前一年缴税额的三倍多。接国家规定,税费的征收额应以前一年
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不能超过这个基数的百分之五。而一九九五年裴家湾是个大灾
年,农作物几乎绝收,可九六年的税收怎么摊下这么多?而且乡干部收税时不给农
民任何收据,农民一时钱不凑手或稍有解释,就被罚款、被搬走被褥家俱,甚至被
扣上“抗税”的帽子,被打、被铐、被抓、被游斗、被关押。

      农民们不堪如此重负和欺压,议论纷纷,一些农民,特别是曾任过队、村干
部的农民找来了中共中央、国家的有关文件看,发现县、乡的征税不符合党和国家
的政策,一是县上核定的九五年人均纯收入是612.29元,完全是虚报的数字;二是
在县上下达征收项目和数额後,乡政府不能搭车加码,多摊超收;三是农林特产税
、工商税、计划生育费等,只能在涉及这些税费的农民中征收,不能平摊。至於干
部在征收中的打、骂、铐、打等行径,明显违法。

      於是,一些农民和退休干部,就把中共中央文件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大字报
的形式张贴出去,用磁带录音广播出去,有的人还利用集市用电喇叭向种植主的农
民宣讲。一九九七年年初,腊月十六日,农民代表拓富兵、武岗明到西安走访了省
农业厅,反映了情况,提出了问题,找到了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省农业厅电话通
知榆林地区行署,叫地区处理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地区没有动静。正月里,农民
代表就上访榆林地区行署。在这前後的六个多月时间里,农民代表到中央、省、地
区、县上访要求处理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跑了有五六十次。中共中央和陕西省的
领导也就此问题作了批示,省、地区也派了四次工作组“解决问题”,结论是农民
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问题推来推去,一点都没有得到解决。“上访没有一点
作用,那我们就上诉,试着打官司看看。”嘴说破,脚磨破的农民在万般无奈的情
况下,只好走法律诉讼的道路。

“地区、省上一个样!”

      一九九七年五月,一万多农民联名,一纸状子,告到了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
院。一九九八年三月,榆林地区中院作出判决:撤销裴家湾乡政府多征收的农村特
产税、农田水利裣费、夏秋粮补差加收款共88983元,多收款额如数退还农民,驳回
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裴家湾农民不服,认为乡政府违法征收的税费达529599元,
而中院判决只撤销了其中的六分之一;一审对裴家湾乡一九九五年人均纯收入不作
结论,致使乡政府超比例征收的税费未得到退还。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农民们
又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判决:将裴家湾乡政府应退还给农民的款额增加到194348元;子州县农经站统计
发布的一九九五年裴家湾乡农民人均纯收入,符合当年收入的实际,应予维持;裴
家湾乡农民的其它诉讼请求,不属本案审查范围,依法应予驳回。

      面对陕西省高院的判决,裴家湾的农民议论纷纷,多数表示不服:县上发布
的一九九五年人均纯收入比农民的实际情况多出两三倍,不合理的税费主要是从这
个数据上产生的,省高院维持这个数据,就是将非法摊派变为合法。另外像工商税
、农林特产税、零散税怎么能向农民平摊呢?纳税人抗税,要受法纪制裁,那不依
法征税,应不应该受到惩处?收税时野蛮打、骂、铐、关农民的干部,没有受到法
律制裁,受害的农民没有得到赔偿,这比国民党甭儿(坏)!高院没有按法律和中
央的文件精神判,在大的、关键的问题上维护了县、乡政府的错误,在小的事情上
,赔偿了一点农民的经济损失。省法院没有公正的判决!不少农民气愤地说:“退
钱还是退老百姓的钱?贪官污吏有好爸爸、好爷爷,他们的利益一点都伤不着:”
“榆林地区没晴天,省上也没晴天!”“官官相护,刀子都砍不进去!”“我们还
要上诉,把官司打到北京去,打到最高法院!”

      裴家湾12688位农民下一步怎么办?他们经过广泛讨论後,会给我们作出回答
的。

  成功的几个原因

      农民们的诉讼要求虽然在主要方面没有得到合理合法的判决,但是,通过法
律诉讼,取得了一些通过上访得不到的成果,而且从和平、理性地抗争,维护自身
权益的角度看,是成功的。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密、认真、细致的宣传组织工作。上万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维护自己
的权益,绝非一件容易的事。从开始的街谈巷议,到随後的串连宣传,农民中的带
头人和积极分子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查找中央文件,上访咨询中央政策,到有关
部门了解各项税费的数额,光抄写中央减负文件的大字报,就用去三百多张纸,最
多的一次用了十斤多浆糊。开始是在集市宣讲时设立登记簿,由支持上访的农民自
愿签名按手印,随後在全乡四十五个村中由支持上访的农民们选举出村代表,再由
各村的村代表选举出十三位乡代表。由上访转为法律起诉後,为核实原告人数,又
印发了统一的原告册,下发到四十五个村,参加上诉的村民都对户主姓名、配偶姓
名、子女人数、合计人数、户主身份证号码逐项填写,每人签字按了手印。这样统
计下来,全乡参加上诉的农民共2743户,12688人。(全乡的总人口有18000多人)
农民们还在乡代表中选出了六位法定代表。时任乡长的张百利说:“农民上告是少
数别有用心的人运动了多数人。”还有的干部说:“万人上诉人数不确实,是个吉
祥数字。”但这个认真登记核实的数字却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

      裴家湾乡农民上访上诉是不是形成了一个组织呢?一位乡代表说:“我们认
为实质是一个组织,是一个在反腐减负斗争中自然形成的组织,可以称这个组织为
‘反腐减负上访团’。它对政府起监督作用。不这样不行了么,不这样组织起来反
对乱收费、乱摊派不行了嘛”。据介绍,乡代表们有分工,有负责宣传的,有负责
筹款的,还有负责资金保管出纳的等等。农民们为上访打官司,捐款、贷款有1100
0多元。

      二、理性的抗争。万名农民打官司,走法律抗争的道路,他们要在诉讼中站
得住脚,必须取得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这就迫使农民们抛弃感情用事、简
单鲁莽的旧习惯,不得不整理出条理分明的依据来。参加上访团的农民,甚至一些
村代表、乡代表都承认,开始他们对国家的规定、有关的法律、关键的问题并不完
清楚,只知道是违法乱纪,但究竟违犯了哪条法、哪条纪?如何违犯的?说不完全
,说不具体。在义务提供法律支援的几位律师的帮助下,上访的农民在这些问题上
下了很大的功夫。

      法律上诉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是一九九五年的人均纯收入到底是多少?因为
大部分税费的征收额都是以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子州县农经站“定的”数字是61
2.29元。农民们觉得这个数字与实际情况差得太大。这一年是个大灾年,连续226天
没有下过透雨,六月天粪还在地里堆着。入伏後下了场保墒雨,赶紧抢种,紧接着
又来了几场大暴雨,洪水把庄稼都推了。加上冷子(冰雹)打,霜冻来得早,全年
几乎绝收。县上给地区、省上批报告,说明裴家湾等几个乡“数灾并发”,要求减
免税收,怎么税费竟还长了两倍多?这么个年头,哪来的600多元的人均纯收入:但
人均纯收入具体是多少,拿不出有说服力的数字来,这成为农民起诉的主要问题。
乡政府为了证明612.29元人均纯收入的准确性,让各村的干部联名出具了证明,并
说:“盖个章就行了,出了事政府负责。”而上访团却没有采取这样简单的办法。
他们在律师的帮助下,印制了详细的收入支出调查表,分发给上访团的所有农民。
接受调查的农民如实认真地对收支的四十六个项目逐一填写。经过这样的调查统计
,裴家湾乡农民一九九五年的人均纯收入仅为190元,不足政府发布数字的三分之一
。这样统计出的数字 ,是农民反抗滥征税无可辩驳的依据,也是衡量法院判决是否
公正合法的无可辩驳的依据。

      通过调查了解,农民们还发现了以下多摊重征,加码超收的事实:

      农业税:县政府以人均纯收入612.29元为依据下达任务74606元,乡政府在此
数字上又加收112363元;

      农林特产税:县政府下达71500元,乡政府又重复征收20000元;

      教育附加费:县政府下达105800元,乡政府多征了25709元;

      计划生育统筹金:县政府下达19428元,乡政府多征20597元;

      民兵训练费:县政府下达8949元,乡政府多征了2289元;

      农田水利裣费:县政府下达83100元,乡政府多片了47439元;

      乡政府所收夏秋粮差价153025元,公路建设勤工代金所收146934元,全部违
法。

      以上各项合计529599元,农民们要求撤销,已收部分应予退还。农民们并要
求8000元的讼诉损害赔偿。

      由於政策明,事实清,并逐步掌握了法律知识,农民们在状告乡政府时就有
理有据,气足胆壮,被上诉人显得理屈词穷。政府干部使用惯用的打压手段,上访
团的农民不为利诱所动,不为恐吓所阻,没有还之以暴力,根本不吃他们那一套。
事实证明,农民们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就是一个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
意识的过程。

      三、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千百年来,政府官吏被视作百姓的父母官,父命子
从,似乎天经地义。特别是沿袭几十年以党代法,以权压法的恶习,子州县、裴家
湾乡的干部并不比其它地方的干部温和。书记、乡长就是法,书记、乡长就是江泽
民。稍不顺从,就动用行政执法权力,“打、骂、铐、关、抄家、游斗各种办法都
用尽了”。“农民见了乡干部都躲,浑身发抖,有的精神失常。”那为什么还敢签
字划押,还有勇气与其“父母官”对簿公堂呢?一是“实在没办法,不告不行了。
官逼民反。”二是农民们还认为有法律在,有不合法的事实在。“我们占理”。榆
林地区法院判决不公,到省上告;省上判决不公,我们再告到北京,就是最高法院
判决不公,我们赢不了,我们也要呼喊一下。

      农民代表把中央文件抄写成大字报,在集市上张贴,乡干部指责说:“这种
大字报的形式违法,是扰乱安定团结。”派人把大字报撕掉。他们撕,农民们就换
个地方贴,他们覆盖,农民们就反复贴。农民上访团组织宣讲中央文件,县公安局
认为“这是反动组织,是少数人闹事。”农民们争辩说:“我们是学习中央文件。
”这位公安局长竟说:“学文件也要批准!”一九九七年夏天,中共子州县委书记
亲自带着人到裴家湾乡抓“带头闹事的人”,乡代表拓作忠挺身而出说:“我们老
区人民,连蒋介石都不怕,还怕你们这些腐败分子吗?”当时因为有新闻单位对裴
家湾万名农民告状的事进行了报道,农民才没有被抓。农民们向榆林地区中级法院
提出法律诉讼後,中院将万人签字的名册交给了被告——裴家湾乡政府,要求乡政
府“核实名单”。乡政府和派出所借机对农民进行恐吓威胁,但绝大多数农民自愿
表示继续参加“上访团”。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日,有三位外国记者走访了裴家湾
乡的农民,他们走後榆林地区派公安局、安全局、外事办人员到裴家湾查了三天,
找了十多个人谈话,威胁说:“外国人来裴家湾乡是非法的,接触外国人也是非法
的。律师接触外国人,是特务汉奸,你们现在与特务汉奸打交道了!”农民上访团
的代表们毫不畏惧,他们回答说:“要说这些北京来的外国记者是特务,那可是江
泽民主席留在北京的。你们(指榆林公安局的官员)把你们的话写下,按上手印,
我们到北京去告江泽民收留特务!”还有位农民代表说:“我们不能跟外国人说话
?那江泽民怎么天天跟外国人说话呢?”此事不了了之。

      县公安局政委曾责问说:“你们上访团是谁批的?谁是团长?谁是政委?”
农代表回答民:“政委是江泽民,团长是李鹏(时任国务院总理),是程安东(陕
西省省长)批的!”一九九八年底,裴家湾乡改为镇。一九九九年三月底省高院作
出判决後,镇长张振力提出农民上访团的作用已经完成,应该解散。农民上访团回
答说:“我们不解散。我们是反腐败,监督政府的。政府不腐败,我们就不存在。
在政府腐败的情况下,我们就长期存在。”

      四、媒体的报道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裴家湾万名农民状告乡政府的事件发生
後,国内外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这一方面使这一事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引起更
广泛的社会关注,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的反应;另一方面,在中国媒体受中共政权严
密控制的情况下,媒体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中共及其政府的态度,媒体的报道
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有行政表态的意义,因而给农民们以直接的鼓舞,使被告更加处
於不利的境地。特别是一九九八年七月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记者到裴
家湾进行了四天的采访,随後播出了四十五分钟的节目——《从窑洞走上法庭》,
对裴家湾农民上访上诉的原因,进行了较为客观的报道,产生的社会影响非常大。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日,加拿大亚洲电视台的两位记者和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
的一位记者到裴家湾农民家进行了半天采访,连外国人都没有见过的农民,没想到
他们的行动竟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引来了国外记者,很感动也很受鼓舞。到裴家
湾采访并报道的还有中国的新华社、《法制日报》、《陕西日报》、《检察日报》
、《经济日报》、陕西电视台等。农民们称到裴家湾深入采访,公正报道的记者是
他们的“娘家人”。

      善良的人们总是心心相连的。裴家湾的一位农民代表在北京一家复印部打印
上访材料,打字小姐打着打着哭了起来,她为裴家湾农民的悲惨遭遇而悲伤,这次
的打印费她坚决表示不收了。农民们宣传有关减负的法律和中央政策,需要大量的
红纸,裴家湾一家卖红纸的店主就免费提供。榆林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
主动提出免费为裴家湾的农民提供法律支援。他们先後到裴家湾调查了解了八人次
,骑着自行车走村串户,拒绝烟酒招待,老乡们要招待他们吃顿饺子,被他们谢绝
。事隔多日後,老乡们说到这些,还都情不自禁地哭了。

      子州县有二十二个乡,有十二个乡的农民到裴家湾来表示对农民上诉的主持
,并学习经验,在这十二个乡也展开了反对横征暴敛、贪污腐败的斗争。子州附近
绥德、米脂、定边、清涧、延安、延川的农民代表也纷纷到裴家湾向上访团的农民
表示慰问和支持,交流经验。还有远至湖南、河北、四川、天津、福建的农民来信
或来人向裴家湾农民的斗争精神表示敬佩,并询问斗争的经验。

      社会腐败把人们聚集到一志,贪官污吏把受害者团结到了一起。

  农民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当然,农民有其认识的局限性,下面就是他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农民负担这么重的原因是什么呢?农民们有的说贪污腐败,有的说乡政府人
员太多,按编制只有二十三人,实际上现有五十七个干部,还不包括勤杂人员。越
是直接与农民打交道的干部,农民越恨,尤其是县、乡两级。农民们认为:“上边
的政策是好的,是下边的人把事办儿了!”他们还没有认识到,压在他们身上的,
是从中央到乡的六七级庞大臃肿的官僚机构,不要说这些机构人员的贪污挥霍,就
是这些机构简单地运转、维持,这些人员的生活消费就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这些都
是需要从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最低层的劳动人员负担的。因此,精简机构,裁撤冗
员与征治腐败同样重要紧迫的社会课题。

      司法是否公正呢?上访一点都不解决问题。农民开始就是被迫地从尝试的心
情诉诸法律的。法律诉讼好一点,还能退给农民一点钱。但重要的问题不审、不判
甚至维持错误的结论。官司打到哪一级、发现哪一级“没有青天”,还是权大於法
,百姓得不到公道。法律还是听命於权力,维护了权力。那官司打到北京会怎么样
呢?那只有让事实来说话了,事实会教育人的。

      对於任意摊派,欺压百姓。农民们都认为社会风气坏了,干部伤风坏了,“
有看法没办法,以後还是这样。”相当一部分人留恋毛泽东时代的干部作风和社会
风气,没有人能认识到一党专制的政治根源。农民上访上诉已经表明他们部分认识
到了自己的基本权利,有的也明确地认识到了他们与高级官员具有平等的权利,但
是,没有一个人说出“人权”这个鲜明的字眼,更不可能说明人权的全部内涵。

      由此,我想到我们大多数民运人士的失误。民众反腐败,反侵害的斗争已经
烽烟四起,如火如荼,而我们相当多的人只拘泥於小圈子里的活动,与民众脱节。
为什么不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去呢?更奇怪的是,几乎每个民运人士都表示,
要做实事,要联系广大民众。希望不要再继续这样下去了。否则,圈子越搞越小,
路子越走越窄,对民主运动不会起多大的作用。

      裴家湾的农民,已经从行动上远远走到我们前头去了,我们应该多关注我们
身边发生的此类事情。在中外历史上,在过地数次农民以暴力反抗压榨欺侮的记载
。而裴家湾的一万多农民在专制体制的重压下,没有沿袭传统的暴力反抗,而是把
铁铣镢头换成了笔杆子和状子,采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诉诸法律,这在中国历史
上是没有过的,这个方式上的变化,不能不说是裴家湾农民表现出的中国农民向文
明方面的转化。这也不能不看作是中央农民以至社会整体的明显进步。其社会影响
和意义,远远超出案件本身,历史将记载下中国农民的这一划时代转变。

      万名农民告官,不但对农民自身提出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新课题,而且向
专制政权及其控制下的司法机构发出了挑战;是加速政治改革、司法改革,依法公
正审判,以理性、法治、和平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呢?还是有法不依、官官相护、
将社会矛盾掩盖激化呢?矛盾如果掩盖和激化,就有可能演变为野蛮、暴力的冲突
。我想,绝大多数人是不愿看到後一种情况的。

  一九九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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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马晓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9月1日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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