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重庆市綦江彩虹桥轰然坍塌,四十余条人命冤死江中
。新年伊始的这一人间惨剧,以其直达天庭的哀号和悲愤,再一次向世人昭告,中
国的腐败已经到了百无禁忌、无以复加的地步。
綦江塌桥事件发生之後,伴随着相应的救援和善後事宜,当地官方雷厉风行
地推出了一系列封锁消息、堵塞言路的紧急举措,其风风火火,恰与他们对大桥恶
性质量问题的麻木不仁,形成鲜明比照。一月五日,分管纪检的县委副书记杨昌茂
召开各部委负责人会议,明令各单位“管好自己的嘴”。一月五日下午,中央某新
闻单位记者被强行档出事故现场。一月六日晚上县委书记张开科,副书记林世元召
开各部、委、办、局负责人紧急会议会後各单位又连夜召开全体职工紧急会议传达
张、林“四不准”指示:
一、不准参加围观,对闹事的死者家属,通过亲朋好友,做好疏导工作;
二、不准议论彩虹桥之事;
三、不准误传彩虹桥坍塌原因,现在报纸在搞误导;
四、不准谈这个人有问题,那个人有问题。
这个不准,那个不准,真是权势之威,跃然纸上。然而,平心而论,当地官
方的这种套路和做派,不能算是綦江特色,而是中国官方处置类似事件的典型方式
,“四不准”中的“不准”、“闹事”、“误导”等话语,也都是耳熟解详的典型
的官方用语。再说历来的官家都有个臭毛病,就是不家听难听话,尤其听不得来自
下面的难听话,綦江官方自是难於免俗。不过,话又说回来,人类有鉴於此,已经
将老百姓七嘴八舌的议论权--言论自由权确认为天赋人权,各国宪法都明文载入
而不敢疏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就将言论自由权写得明明白白
,谁也不敢提出修宪动议,将其修掉。然而,在綦江官方的眼里,又有没有这个第
三十五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他们的嘴里,人权和宪法是“神圣的和权威的
”,但在他们的心目中,却是轻如鸿毛、可被任意作贱的玩物。正是因为如此,公
然违宪的“四不准”才会轻车熟道,脱口而出;正是因为如此,拿宪法当儿戏的“
四不准”才会理直气壮、声色俱厉地得以贯彻和下达。在他们的心目中,真正有份
量的,可以有恃无恐的,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在“坚决处理”、“开除公职”的恐
怖威慑之下,拿人权当儿戏的“四不准”基本上管住了綦江百姓的嘴,多数人被迫
装孙子,没有见到有谁敢於站出来公开抵制,大胆行使和捍卫自己的“议论权”。
当然,有少数人显示了一定的处於“萌芽状态”的公民气质,以地下活动的方式,
私下里向记者提供了真实情况,表现了对“四不准”的不合作态度。
一叶知秋,綦江“四不准”的淫威及其少许失灵,真实地反映了今日中国权
势凌驾於宪法之上的基本态势,给出了中国人权状况的大体面貌,说明了中国离开
公民社会的建立还有多远。
(二)
这样的现实是足够沉重的。
它的沉重首先在於权力打压权利从来是不怕动真格的。我相信如果不是因为
綦江垮桥的盖子已经捂不住,因而县委一、二把手自身不保的话,敢於公开或秘密
抵制“四不准”的人,必定会受到来自当局的非法迫害和打击。“不听招呼”就是
藐视权威,就是“添乱”、破坏“稳定压倒一切”,因此人权就要被压倒,宪法就
要被嘲弄,这有什么可说的?作为佐证的事例可以信手拈来。据九九年一月十二日
《法制日报》载,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郑庄子乡贾庵子村村民代表刘伯文、刘伯如
,因行使正当的信访权利,向上级部门反映村主任的腐败问题,被唐山市劳动教养
委员会“企图给政府施加压力,添乱等为由”,各处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山西
省高平市第一中学侯文印老师因带头揭露和举报校长索贿问题,被校长诬为“反革
命分子”,先是被不安排任课,继而卡掉集资房,再是停发工资,最後被强行调离
。江苏省丰县范楼乡果园村部分村民因不满村委会选举中有关领导的违法行为和长
期以来负责过重的问题而上访,一度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由刑事拘留,数天以後
当局被迫放了人却又把揭露这一事件的徐州郭少坤先生加以逮捕。我的故乡--江
苏常熟的几个青少年时代的挚友,在读了《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和《社会公正与
公民权利宣言》(征求意见稿)後,提笔给我写了封信,谈了他们的一些见解,由
於信件被非法截获,他们人被传唤,家被搜查。……
它的沉重还在於权力对权利的打压已经使社会免疫系统处於崩溃的边缘。权
力腐败造成社会不公,民怨沸腾,而腐败的权力又对反腐败力量进行“压倒一切”
的打压,可谓愈腐愈压,愈压愈腐。这一恶性机制完全可称作社会艾滋病毒,它无
情地、放肆地毁损和吞噬社会免疫系统--社会良知、社会公平和正义,时至今日
,已达崩溃的边缘。
最後,它的沉重还在於国民对社会危机及困境的认知和应对令人堪忧。有学
者鼓吹“腐败有利论”,对既得利益者进行无耻的献媚取宠;有百姓顺应腐败浪潮
,“有肉的卖肉,有灵魂的卖灵魂”,大不了全都玩完;有人从被迫堕落到自甘堕
落,制假造假,互相哄骗,要“骗出个新体制来”;有人经刁民化、痞子化而踏上
通往黑社会的不归路;有“非政府政治组织”的第一书记提出寡廉鲜耻的基本主张
:“对各级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及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不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有民运人士致力於玩政治,要把别人玩得“找不到裤衩”。大多数国民,则民对
社会腐败现实,对权利受打压和剥夺,或怒而私下言,怒而不敢言,怒而不愿言;
或从困惑和迷茫走向不怒不言和玩世不恭;或苦苦祈盼青天,在忍气吞声中苟且存
活;或寄希望於当局的“开明”与“德政”,因而无奈地一等再等,在人格侏儒化
中将日子打发,作为整体,在中国国民身上,公民气息和公民精神还显得十分匮乏
。
(三)
发生在世纪末的綦江事件,再一次雄辩地提示我们,一百年来的中国,尽管
历尽变幻激荡的历史风云,但有一件至关紧要的事情始终没有办成,即没有在全社
会确立个人价值的主体地位,没有产生和形成足於支撑民主和法治的临界数量的公
民群体及相应的公民社会。也就是说,今天的中国,以整体压个体、视个人为工具
的价值观依然还能大行其道,并为官方所竭力守望和维护。而个体自由和个人尊严
至上的价值观虽然已经得到播扬和生长,但远未普遍地根植人心,它不仅受到官方
的拒斥和打压,也受到国民蒙味的漠视或惰性的逃避。今天的中国,将个人自由视
作最高价值,将人格独立、个人尊严视同生命的公民还太少;具有“宽容和尊重其
他个人和他们的意见,独立精神、正直的性格和维护自己的意见而不为上级所左右
的那种意愿(德国人也常常意识到自己缺乏这一点,并把这叫做‘刚直不阿’,还
有对於弱者和哀老者的体恤,和只是个人自由的古老传统才创造出来的对强杈的极
度鄙视和憎恨”(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142页)等美德的公民还太少。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对此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缺失,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又
真切地感受到,来自历史深处的天启,来自自由人类的呼唤,来自永恒人生的渴求
和来自现实困境的震颤,正在交汇冲撞着国人的心灵,是努力完成一百年来先人未
竟之业的时候了。
(四)
这样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无法指望被一再缓行的、以“社会主义制度的自
我完善”为宗旨的、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来完成。这是开辟通往自由之路的创
举,它的实现,有赖於中国大地上悄然兴起并正在顽强生长的伟大而质朴的公民运
动。
据我观察,这一场自动生发的公民运动,可以这样来进行认识和加以把握:
1、中国公民运动是倡导和弘扬新价值观的运动。
在人权、自由、民主、法治已经成为全球旗帜的今天,一部分率先认同自由
价值、推崇独立人格的有识之士,在中国开始了新价值观--个人自由和人的尊严
至上价值观的倡导与弘扬。近年来,这项努力在力度和绩效上都出现了令人瞩目的
新气象。新闻界、学术界、出版界都不乏成功突破禁区、摆脱控制的范例。我们看
到《政治中国》、《现代化的陷井》、《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一九五七年的
夏季》、《解放文选》和《历史深处的忧虑》等一批好书相继面世。《南方周末》
和《方法》杂志,则由於“对人类灵魂的关怀对善与爱的弘扬,对生命价值、人格
独立和精神自由的首肯与捍卫”,而赢得记者强烈的共鸣和休戚与共的关爱,一直
高居收视率榜首的《焦点访谈》,在奉命曝光、舒缓民怨的“使命”下,由於节目
中不时透出对公民意识和权利观念的真诚宣示,而令人赞赏和称道在大学校园里,
愈来愈多的真正的知识分子,在讲课和讲座中,在拥有数百万听众的外国广播电台
上,都有有识之士在进行新价值观的倡导与传播。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群众,则继续
直言不讳,直抒胸臆,撰写文章,发出声音,不遗余力地在中国弘扬新价值观。一
九九八年九月他们向全世界推出了《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和《社会公正与公民权
利宣言》。这两份重要文件,对新的价值观给出了比较精当和经典的表述。
2、中国公民运动是对所有国民开放的、认同和实践新价值观的运动
公民运动这一概念本身,标志着她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和宏大的包容度。她期
待每一位公民,不分体制内外,不分高低贵贱,不分主人仆人,都是一位潜在的公
民,都能逐步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从自己把自己当“螺丝钉”,当千里“马”,
当作服务於某一重大目标的“工具”这样的臣民、顺民、良民状态下解放出来,逐
步动真格地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做人的资格和做人的尊严。
将近十年前,千百万普通的中国人,曾经在伟大的八九民运中经受了公民精
神和权利意识的洗礼,这是公民运动的一笔丰厚而珍贵的遗产。我至今清楚地记得
,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我正骑车路过老虎庙附近,见到三位从广场声
援绝食学生归来的青年理发师,边骑车边激动地大声感慨:“这一辈子就赶上几天
这样畅快舒心、真正做人的日子,真比什么都值啊!”
无庸讳言,在今天的中国,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操守的萌生还远没有成为
一道鲜亮的人文风景线。但是,可圈可点的基本事实已经不胜枚举。六四死难者家
属和六四伤残者群体,是认同和实践新价值观的典范。坚持以和平、理性、公开方
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失业、下岗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正以愈来愈鲜明的公民精
神去告别苟活、乞求的奴性或痞子化、暴民化倾向。浙江吕耿松等一百零八位农民
,挺起腰杆做人,咬定新闻腐败和司法腐败不放松,坚持将“咖啡豆官司”打下去
,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在我看来撇开少数人的拒载和宰客行为,出租司机群体是
公民意识比较强烈,公民人格相对健全的一个群体。由於因特网和国际媒体的传播
而逐渐广为人知的河南安均、甘肃岳天祥等人以个人名义所进行的“中国腐败行为
观察”,“中国工人观察”、“中国环保观察”等活动,是典型的公民行为,是对
新价值观的认同和实践。毫无疑问一切从行使和捍卫人权出发的,公开冲击言禁、
报禁、党禁的行为,都是公民行为,是认同和实践新价值观的行为。
3、中国公民运动是高扬社会公正,彰显人类关怀的运动
公民运动主张人格和机会平等,反对势利和恃强凌弱,在道义上天然地与社
会公平和正义相联系。她尤其关注弱者和弱势群体的命运,她对广泛存在的对农民
和工人的压榨、剥夺和侮辱、欺凌决不视而不见,默不作声。生活告诉我们,对任
何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侵犯,就是对所有其他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威胁。作为一个公
民,必须具备将“别人的不幸当作自己的不幸”的美德,在向加害者愈来愈讨不还
公道的今天,公民运动主张,受害者之间的互诉、互求、互助和联合是驱逐个人无
力感和屈辱感,恢复自身的尊严,重建自己对於生活的信心的有效途径,而超越个
人既得利益、出於社会正义而对受害者的关爱,将是温暖和鼓舞所有人摆脱奴役、
走向自由的精神火炬。
4、中国公民运动是受良心驱使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不是和官方刻意谋和的运
动
人们生活在谎言、屈辱和堕落之中,人们感到困惑、窝囊、憋气、没劲、缺
乏尊严,不象一个真正的人。这种生活是被迫的。“但他们能够被迫这么做,只是
因为事实上他们可以这样活下去。因此,不仅是制度异化了人性,同时,异化了的
人性也支持这种制度。”(哈维尔《无权者的权力》)“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生
活在道德沦丧的环境中,我们都是道德上的病人。口不应心对我们来说习已为常。
我们已学会不相信任何东西,不再关心别人而只顾自己……(我这样说时)我针对
的是我们所有的人,因为我们全都已经习惯了,适应了这个极权制度,接受了这个
制度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从而成全了它的运行。换言之我们大家都多多少少对这部
极权机器之得以运动负有责任。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仅仅是这部机器的受害者,要
知道它之所以能运动,我们每个人都曾出了一份力。”(哈维尔《人民你们的政府
还给你们了》)
中国公民运动赞成和认同哈维尔的基本主张:反抗谎言,拒绝沦丧,凭良心
行事,过真实生活,实践这一基本主张,是对旧生活的最根本的威胁,是对极权机
器运动的最大的不成全,是对极权制度的最有意味的不合作。
每个人都有理由恐惧。但每个人更有理由服从良心的召唤。外国人已经做到
的,中国人完全可以争取做到;在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这个范围是动态
的),选择自己所认为合适的方式,说真话、干实事,抬起头来,挺起腰来,逆转
人格萎缩和人性异化的过程,恢复人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
公民运动的根本价值取向,决定了她决不会尊重压制者和剥夺者的权贵地位
,决不会谋求与权贵势力的合作和共济,也决不奢望与权势者的良性互动。今天,
中国执政的既得利益集团,依然坚持权力核心就是真理中心(核心的错别字是一一
写进宪法?!如果这种道统得以延续,则修宪焉有尽期?)坚持以恐惧和谎言来维
护作为最高原则的“稳定”,反对多党政治,拒绝议会民主。对这样的官方,应当
责以大义,晓以利害,而不是刻意谋和,良性互动;应当制其恶性,保持压力,而
不是尊为“主导”,不忘成全。
(五)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上演过一幕幕愚民运动、造神运动、痞子运动、
暴民运动、造反运动和夺权运动。二十世纪以来,则有启蒙思潮和民主呐喊登上舞
台,也曾有过昙花一现的共和民主政体。而自二十年前的“西单墙”以来,国人又
重新开始了公开的捍卫人权、争取民主的斗争。世纪之交的中国公民运动,是在先
人追求自由、结束专制、回归人类主流文明努力基础上的延伸、拓展和突破。之所
以将其概括为公民运动,乃是因为他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不是权力的转移,而是做人
的意蕴,是推动和实现价值观的变革从而为制度变革创造前提条件,是催生和形成
临界数量的公民群体及相应的公民社会以支撑和成全新制度的运动。这场运动的兴
衰和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其先行者的品位,即先行者的道义力量、人格操守
、牺牲精神和从政理念过不过关,有没有戏的问题。如果说,传教士的品质影响人
们对上帝的信仰和敬畏,则先行者的品位影响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和捍卫。
公民运动的先行者应当是这样的人,他们率先认定自由是人最值得珍视的价
值,率先服膺良心的召唤而说话与行事,率先准备作出重大的物质牺牲以维护和捍
卫自由,率先变奴化人格为独立人格,率先认识到“政治最深的根基是道德”和对
“政治家必须撒谎或搞阴谋诡计”率先说不。一句话,他们是率先以公民尺度要求
自己并接受别人检验,认为做人比做人物更为根本、做公民比做人士更为优先的人
。
认为只要目标崇高就可以不择手段,就可以利用人、捉弄人、控制人;认为
搞政治就是实践对於权力的欲望和追逐,就是权术与伎俩的比试和较量,这样的人
不仅不是什么“先行者”,也压根儿通过不过公民尺度、人性尺度的裁决。他们的
所作所为和公民运动是不相容的,如果还打着“公民”的旗号来行事,则是对公民
称号的玷污和对公民运动地贬损。
为使公民运动更有生命力,更能经得起政治寒流和逆流的催折,人们有理由
呼唤和期待,在公民品格基本过关的先行者中间能出现一些德、望、才、能兼备的
优秀人物,他们具有较大的道德感召力和凝聚力,在眼光、见识、气魄和能力上有
过人之处,拥有较多的政治智慧,能承担更大的责任,信念更为坚定,意志更为坚
强,具有更多的献身精神和牺牲精神。
站在世纪之交和千年之交,作为一个心仪公民品质、推崇公民称号的人,我
要以自己的实践,为自己的生活“给出一个意义”。作为一个认同公民运动、投身
公民运动的人,我相信她终将取得历史性的成功,为古老而有希望的中国,带来一
个公民的世界,自由的世界。(一九九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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