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号-杂感 笛目简介 笛目文章检索

 
壮哉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广州)笛目
 
 

        正如笔者以前提到过的:一国两制的提出是因为自己的制度不合适、不先
进,不为他人(国)所接受而提出的临时折衷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兼并,是民族沙
文主义的表现。

      香港终审法院一月二十九号就无证儿童居港权的裁决,吹响了挑战中共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号角。它认为香港终审法院有权审核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并宣布某
些立法不适宜。这是理所当然。既然“一国两制”,管理中国大陆的某些立法显然
是不适合香港的实情,香港的最高法院——终审法院就有权宣布它们不合适和无效
。这是里程碑式的宣言,宣布了这弹丸之地敢於挑战庞然大物的中共大陆。这是两
地司法界的第一次交锋,预兆着第二次,第三次……的到来。

      香港终审法院的壮举震惊了中国大陆的司法界,然後经他们再将余波透析给
他的中共“波士”,他们惊呼:香港终审法院的先生们在挑战人大常委会的权威。
他们说对了,终审法院还挑战了行政为主导的香港政府。终审法院认定(进入)的
儿童只需证明他们的身份而无需如基本法第二十二条那样需香港政府的批准。这还
不够过瘾,香港终审法院还挑战了大陆的“恶爷”公安局,认为(进入)的儿童只
需香港的居港权证,而大陆的“单程证”也可视为多余。这无疑为腐败的大陆干警
又猛击了一掌,堵塞了他的发不义之财的渠道。

      中共报纸假借民意,说终审法院的裁决鼓励了香港人到内地“包二奶”。从
社会学的微观角度看这是难以成立的。人类的性行为已不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繁衍
後代,而更多的是为了追求自身的满足感。在追求这种满足感的同时人们也往往是
有所防范的,也就是说不想留下所谓“手尾”。况且在港人与内地人的异性交往中
,不乏许多港人是未婚的。其实从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权至上主义来看,婚生与非婚
生子女应享受同等的待遇,也是顺乎天理的世界潮流。至於新移民会给香港的资源
增加负担,这或许也是杞人忧天。香港就象一个大家庭,当自己的亲骨肉来到团聚
时,能够互相分享不也是一种快乐吗?

      香港终审法院在二月二十六日的“澄清”中似乎俯首了。这是在香港行政当
局和中共当局的双重压力下的迁就。笔者希望这仅是战略的迂回而已。香港的法治
精神将重新璀璨。香港的司法制度将为大陆起到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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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笛目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9月1日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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