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号-封面主题 陈小平简介 陈小平文章检索

 
选举团 布高大战 美国宪法........陈小平
 
 

总统难产:“笑柄”还是“机遇”?

十一月七日这天,不知道有多少人翘首新总统出炉,没有想到今年的总统选举难产如斯:“败选”总统候选人将承认失败的电话收回;全世界主要大国的国家元首将发给美国新总统的贺电纷纷收回;在一个上亿人的国家,总统大选胜败最终取决於一个州;一个县,甚至数百张选票;第一次用电子计算机得出的计算结果不算数,又来第二次,第二次完了之後,还不算数,干脆回到手工计票时代去。全世界都在注目这个世界上头号民主国家到底由谁出任下届总统,到底美国是否会因为布什高尔大战而引发一场“宪政危机”。
亲北京的一家喉舌十一日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开始向美国政治制度开炮。所谓美国民主“并不像美国人自己标榜和吹嘘的了不起,是可以放诸四海皆准、最理想的民主制度。”(多维新闻社11月12日电)马来西亚的一个什么报的文章居然以一种“幸灾乐祸”的看客心态说:“号称世界超强的美国,拥有一流高科技与民主制度,竟然在总统选举一事,栽了大跟斗。选票失误、媒体乌龙,总统难产,……沦为世界笑柄。”(中央社记者陈毓平吉隆坡十一日专电)。
美国人选总统已经不是头一回了。如这次“布高大战”般惊险刺激也不是头遭,当年的尼克松和肯尼迪打战也好戏连台,如果正如马来西亚报纸所说,仅仅因为目前总统选举过程中选票失误、媒体乌龙,总统难产,美国就要被打入“第九流国家”之列,那么,美国民主早就在十八层地狱之外了,既用不着全世界人民向往在这个”第九流国家”拥有一爿空间,也用不着全世界对其选举翘首以待,更用不着马来西亚这家天边远的报纸劳心费神雇人写文章,紧赶着要上来发两句咒语。

任意不怀恶意和偏见的人都知道,是次大选,是美国人反思其政治制度和
宪法的难得的历史机遇。我认识的一个美国朋友的父亲,早已满头白发,在家颐养
天年,这此大选却把他抓得紧紧得,他几乎整日坐在电视机前,随时关注着高尔布
什重新计票後的每一票的增减;一位在哈佛听课的中国学者告诉我,他发现,原来
对选举没有兴趣的哈佛年轻人似乎在一夜之间变了个样。大选的第二天,他走进教
室,教授还没有进场。只见黑板上早已写着硕大的一行字:今天我们可以讨论总统
大选吗?在整个课程中,所有人都在与教授讨论,如何解决总统选举中问题。在美
国这个见怪难怪的地方, 有多少东西能够让这些老老少少如此惦记挂怀?
对中国人来说,美国大选的意义更加不同非常。美国人选总统的时候,台
湾那厢则在“罢免总统”,中国那这边则在审最大的“远华走私案”。曾记得当初
台湾首位政党轮替後的新总统上台时,多少中国人欢呼民主在中国的胜利。但在罢
免案进行过程中,台湾出现的所谓“族群议题”,北上“勤王”以及街头暴力等,
无一不衬托出台湾民主的小弟弟特征。以至一些媒体说,与美国总统大选相比,“
中国民主制度样板”的台湾,当自惭形秽。而在中国,一位作者撰文感叹,厦门全
城被走私经济笼罩着,人人都觉得检察官会来敲门,值让人觉得这个社会是不是都
有问题。
说实在的,此次大选不是什么“世界笑柄”,而是美国这个世界上最有名
的民主国家民主制度再上高楼的一大机遇。从美国宪法制定之後的二百多年来,美
国宪法虽然轻易难以修改,但这块土地上的人一直也没有停止对其制度的反思和改
进。当然,美国机遇也是全世界所有想学习民主、走民主道路的国家和人民值得分
享的世界性机遇。

废除选举团:修得修不得?

这次选举,许多人最後都把问题集中到“选举团”问题,而且彼此之间的
观点分歧非常之大。有些人仍然认为,从美国情况看,选举团制度是最佳的制度设
计。例如,前纽约市市长考茨认为,在现今各种选举体制中,美国的方法是最佳的
。当然也有人主张废除选举团制度刻不容缓。例如,新当选为参议员的第一夫人希
拉里便说要把选举团制给废了。我在这篇文章要讨论的是,即使假定选举团制度要
废除, 它有可能被废除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甘阳先生十一月十二日在《联合早报》撰写的《废除选举团制?》提出了
两点。第一点他是针对选举团制“反民主”而说的。他指出,选举团的历史并不足
以说明这个制度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甘阳先生的文章提
供的事实说明,从历史上看,“选举团制”真正否决民意选举的情况很少发生(卡
特提案认为发生过三次,即1824年、1876年和1888年的大选,但一般都认为只有18
88年一次)。
此外,文章提出的废除选举团制的一个最大的难点是“如果废除此制度的
宪法修正案真正推动,其最後结果很可能是失败的。其原因并不在“选举团制”本
身,是在於许多政治家都担心,废除这个制度很可能会动摇美国的两党制。换言之
,“选举团制”最不利於任何第三党候选人,美国历史上每次第三党赢得20%以上民
众选票时,其选举团票大多为零票,最多为2%。这当然使美国选民认定第三党永远
不可能真正赢。一旦“选举团制”真正废除,选民心态将大大有利於“第三党”的
发展,这是轮流执政的两大党都绝不愿意看到的。认为,一旦“选举团制”真正废
除,选民心态将大大有利於“第三党”的发展,因此,废除选举团制度要动摇美国
两党制度。因此,美国的两大党从其利益考虑,是绝不愿意看到的。
所有的政治过程都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美国民主共和两党今日你在台上
,我在台下,他日则换个位置,自然是沾了“选举团”制度及其“胜者通吃”的光
。这两党自然会从整体上维持选举团制。政党从本党利益考虑,犹如人要为己一样
,自是常理。在台湾,在为罢免总统而组成的松散的在野党联盟中,国民党宁愿提
罢免案,而不愿意提倒阁案,就是怕危及自身在立法院的第一大党位置,亲民党不
把联合政府当护身符,则是因为看到自己在联合政府中占不到比国民党更多的好处
,民进党则要把双首长制诠释成偏向总统制的双首长制,而国民党则希望把双首长
制解释成倾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
如果从美国宪法原则这样的高度看,废除选举团问题则涉及到美国宪法的
一大基石——联邦主义问题。在没有设计出有利於保障美国各州利益(特别是小州
的权益)的新的选举制度前,修改选举团制似乎没有可能。
美国是个联邦国家,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联邦宪法之一。因此
,考察美国的宪法设计,几乎不能脱离联邦制这个大背景。             
    
在美国,选举团成员如何选,这是州权。在网络上经常写文章介绍美国政
治制度的丁林先生在文章中说,“怎样选出这些选举人,由各州立法机关自己决定
。这一原则,至今依然没变。一开始,有些州就由州的立法机构即州议会选出选举
人,另一些州就按照选举众议员的选区,另行选出选举人,还有一些州采取全州普
选的办法选出选举人。”(http://www.csdn.net.cn/page/china/index.htm)正因
为如此,佛罗里达选举出事後,有人要司法部长雷诺出面干预。但她说,这不干我
事。这就是因为选举团选举涉及联邦和州的分权,不能乱来,
如果将总统选举改为直选,首先涉及到便是州权的收缩问题,如果问题涉
及到州权大小这样高度敏感的问题,我想即使哪些偏向赞成总统直选的大州都要惦
念是否成本高於收益。 选举团制还涉及联邦制中的另外一个重大宪法问题
——州权平等原则。当初的美国宪法制定者,对联邦各州在法律上互相平等是格外
看重的。想象一下联合国的组成单位,如果各个国家不是平等的,恐怕联合国早成
空架子了。为了体现州权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美国各州不论
大小,一律在联邦参议院有两名联邦参议员。而众议院组成原理则不同。此外,虽
然参议员与众议院员都是议员,但参议员(任期六年)远比众议院和众议员(任期
两年)时间为长,参议员较众议员政治地位要“牛”也是事实。由於选举团制度能
增加小州的份量, 
一般认为, 小州都不会赞成修改选举团制度。
最後一个难题是如何跨过美国宪法的高难度的修宪程序这道门槛。宪法第
五条规定:“国会两院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因三
分之二的州立法机关的请求,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以上两种情形中的修正案,
经各州四分之三的立法机关或经过各州四分之三的制宪会议批准。……无论何州,
不得剥夺其在参议院的平等参政权。”由此可见,在美国,没有人能够一厢情愿地
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程序是建立在充分尊重联邦主义的基础之上的。
如此高的修宪门坎,哪象中国共产党的宪法那样,想改就改,那是宪法笑
话!美国宪法难改,难就难在州这一关不好过,而其联邦主义制度设计特征的修宪
程序的重心则落在保护小州。这是自1797年国会就出现改革选举团制度的提案,却
一直无法成功的主要原因。

宪法精神:民主还是制衡?

布什:246, 高尔262, 当选:270。
上述这样的投票统计结果就象当初北京人亚运会开幕前到处闪动的倒计时
装置一样,每时每刻都在提醒人们即将要发生的重大事件,让人有焦急感,等候感
。虽然美国人还要被这种倒计时装置折磨至少一周,但是,绝大部分美国人有一点
是放心的:美国的宪法将保证他们的公民权益和美国的制度不受损害。正如民主党
人士,前纽约市市长考茨认为的那样,“我为美国的宪法体制感到骄傲,现在两位
候选人都很镇定。美国不象其它国家,选民要上街游行示威,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
,法律高於一切。”
白宫宝座终落谁家,对美国人民当然会是一个巨大的悬念,但实际上美国
人关注的远远已经不只这些。透过”选举团”的争论、”布高大战”的悬念,美国
人民迅速将关注的问题提高到了宪政体制关怀这类问题。而哪些嘲笑美国民主过程
是 “世界笑柄”的人恰恰最不了解的是美国这个国家的人民最引以为豪的宪法。在
美国,尼克松没有能力挑战宪法,”黑白分离”没有能力挑战宪法,今天又有哪个
总统候选人能挑战宪法?这是美国人们心中的自信,就是这种自信的存在,美国人
不用担心因为总统选举难产而天塌下来。
一部精巧的环环相扣,充分体现宪政制衡原理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才是美
国民主制度的精髓。今天的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但美国的政治制度对人类的最大
的贡献不在民主,而是它的体现制衡原理的宪法。
也许,美国宪法定义的最恰当的定义表述应该是:为保障自由而设计出来
的体现宪政制衡原理的政治体制。人们通常注意到美国宪法规定的横向制衡——三
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制衡以及纵向制衡——联邦与州的制衡,实际上,美国宪法
是一套精巧的体现制衡原理的巨大政治装置:大州与小州之间的制衡,民间对政府
的制衡,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制衡,民主体制与共和体制之间的制衡,参众两院
的制衡,大选举团与参众两院的制衡……透过这些制衡,人们会发现宪法中透着自
由对权力的制衡,少数对多数的制衡,公众对政府的制衡,权利对权力的制衡、宪
政对民主的制衡……正是这些制衡,保证了美国宪法首先是一部自由宪法。对美国
宪法史略有知识的人都知道,没有多少宪法学者认为最初的美国宪法是民主的宪法
,但没有多少人否认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一部自由宪章。在当时,这是因为美国
的先辈们把对自由的追求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宪法中深藏的价
值更加倾向自由,而不是民主。
我时常想,在自然之物中有人说埃及金字塔这样巨大的工程非有天助否则
无以得其成,而在人类的政治事务中,我则觉得美国人的这部宪法是否就是上帝送
美国人民的礼物呢?这部宪法好象根本不是人设计出来似的,那本《联邦党人文集
》就是天启录。怪不得美国人要把宪法当作除爵士乐、美式足球之外的第三大国宝

中国人民的最大不幸,也许就是上帝没有送一部类似美利坚合众国那样的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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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陈小平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8月16日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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