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五十年前,即大陆全面“解放”的第二个年头—一九五0年的“今冬明
春”,中共在全国农村开展土地改革。“土改”是中共革命的主要目标之一—实现
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确实十分诱人。在当年六月三十日由中央人民
政府颁布施行的“土地改革法”宣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
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籍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
辟道路。”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余粮食及其农村中多余的房屋
……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
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保护工商业;保护富农
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地,其他财产……”对於在“土改运动”中的过激行动,中
共辩称,这是铲除“三千多年封建势力”所必须的。但运动主要仍是按照政策,以
理服人的“文斗”方式进行的。
但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有关“土改”斗地主这种种暴行,前人多有所披露
与论述,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实际执行的土改政策,中共搞的是“村村见血
”的红色恐怖,即每村都要至少枪杀一个地主以“立威”,藉以发动农民“积极参
加运动”。这个政策的荒唐与非人性在於,必然害死无辜者。就以笔者故乡村子为
证:二个真正有些恶行的“地主恶霸”一“解放”就闻风逃亡香港,排“老三”的
地主即是一个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老实人,当他被拉去枪毙的时候,吓得全身直哆
嗦,腿都瘫软不能走动。中共此一“绝招”,正与日本鬼子进村时必先杀一个村民
以便顺利拉壮丁去为其作苦役有异曲同工之妙,即命令第三列队第一人出来“砍头
示众”,可怜被无辜杀害的是“一个单丁”(现在叫“独生子”)而又新婚不久的
青年。“杀鸡儆猴”正是一切暴力统治者之真传衣钵。
除了在“斗争会”上残酷斗争、折磨地主分子之外,即使在平时,工作队与
贫偏农们随时随地可以对被划为地主的家庭成员施行人身侵犯。“查夜”是使地主
们闻主丧胆的一种虐待方式。腊月寒冬,把地主一家老幼叫起来,都只穿着内衣裤
,站在凛洌的北风中,再用竹片抽打白白的双腿,叫你好受!笔者邻村一家地主的
五个女儿(包括未成年者)就被“查夜”的“贫协”会员当着她们父母的眼皮底下
给强奸了。这就是毛泽东式的“好得很”啊!不言而喻,中共五十年前在神州大地
主展开的“土改运动”是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痞子运动。
土改运动中,为了防止地主们把“浮财”(金银细软)转移他处或者藏了起
来,并迫令他们交出,而对地主当家人实行严刑迫供,手段极其残酷,骇人听闻;
对於工商业地主,则通过“城乡联络站”到城市抓人,一旦被“城乡联络站”传叫
去,是十去九无回。能以一笔巨款赎身而回者,算是万幸。此一行径,竟与绑匪无
异!
由於“土改”的残酷与非人道,令地主恐惧而又绝望,是以自杀者屡见不鲜
。其时,广东省潮阳县棉城镇的一个池塘,天天有浮尸,地主全家老幼绑着绳子自
杀者也!弄得那个池塘的鱼好久无人敢吃。
必须指出的是,中共的暴力土改,发源地东北。中共嫌当年南方土改不够劲
,特地由中南局头头,曾经在东北搞过土改的陶铸、赵紫阳坐镇广东,於第二年(
五一年)搞“土改覆查”,祸害尤深。
中共对地主的最後处理是:一、扫地出门。即将地主全家赶出原居住房屋,
没收所有生活资料,包括御寒衣服和必不可少的用具;能安置在破庙楼宇就是莫大
的恩典了。二、将地主份子及其“没有改造好的子女”定为“阶级敌人”,实行永
远的专政。地主作为“五类分子”之首,在“社会主义太平盛世”的遭遇,尽人皆
知,笔者就不再在此“罄竹难书”了。
中央如此挑动农民斗争地主,目的在於制造仇恨,把广大农民绑上内战的战
车,农民为了“保卫胜利果实”,惧怕国民党反攻大陆,“还乡团”回来算帐,只
好“积极参军”,跟着中共去干“中国人打中国人”的勾当。这个情况,中共用来
美化土改的御用作品(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作者:丁玲)。获斯大林文
学一等奖)《暴风骤雨》(作者:周立波。获斯大林文学三等奖)有很生动、老实
的描写。
一九五八年,中共挟“反右”的余威,藉口台湾的国民党即将反攻大陆,迫
令沿海地区的“地、富、反、坏、右”家庭迁徙至内地山区。荒山僻壤,人地生疏
,谋生困难又受当地人的欺侮,地主家庭又遭受一次劫难。至於在“文化大革命”
期间,地主家庭成员惨遭杀害者,就更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小事一椿了。
也许有人会说,土改有其正义性。旧社会农村中地主阶级为富不仁,欺压乡
民之行为也是不可宽恕的。这种用“正义复仇”来为“暴民政治”作辩解的说法,
我们不用太多的理论来予以反驳,只看事实後果就可以了。“土改运动”是中共治
下一系列侵犯人权,罔顾法治、“多数暴政”的政治运动的滥觞。一是“正义性”
,一是少数人受害(地主阶级相对农村村民毕竟是极少数),遂使暴力土改运动在
人权意识阙如的中国广大农村顺利展开,中共也就达到其包藏祸心的目的。加上毛
泽东在一九二七年写的那篇“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从理论到实践形成了“用
群众斗群众”(也叫“人民欺负人民”)的治国术。(群众专改)的法宝到了“文
革”时期更登峰造极且“放诸四海而皆准”了。顺便一提:一九六八年在广东省澄
海县县城游斗“余(锡希)林(兴胜)反革命集团”、“黑帮份子”时,有一百多
名县、公社中层干部被活活打死。知情者指出,这些被打死者无一不是当时“土改
”斗争地主时大打出手的“积极份子”,因“立场坚定”而节节升官者!是“现世
报”还是“暴力循环”?!不管如何,中共治下的每次政治运动,总是有一批人被
整,另一批人整人,“被人剃头者,人也剃其头!”这种情况,正是中共暴力土改
闹的恶例所致。人民互相斗争,互相戒备,互相约制,使得最高统治者得以稳坐钓
鱼台。所以毛泽东念念不忘“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可谓“真理”,神乎哉!
可恶而又可笑的是,在中共带领农民中的痞子(中共称作“流氓无产者”丧
尽天良,残酷地牺牲了地主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之後,并没有真正实现“耕者有其
田”,更没有把广大农民带进“社会主义天堂”。相反地,从一九五六至一九五八
年即完成“土改”,六、七个年头之後,中共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公社化”等
手段,“把分到农民手中的土地夺了回去。现在是实行“土地国有化”,农民一年
至头辛苦耕耘,汗水淌下的充其量是“承包责任制”的国家土地而已!
革命干了五十年,一觉回到“解放”前。问一问目前农村中农民所受到的、
被中共党官贪官的盘剥、欺凌,与之“解放前”受到地主恶霸之欺压相比,该不该
再革命,该不该再“解放”?!中共如何面对此一问题?对於这五十年来含冤负屈
,枉杀惨死的地主份子及其家人,不有愧意?!对於台湾几乎与中共(大陆)同时
进行的和平(向地主赎买土地分给农民)土改,以至像泰国这样一个没有通过“土
改”以“解放生产力”的农业国家,现今之经济、发展与社会状况,与中共今天的
现实相比较,又是如何呢?为什么江泽民还会在湖南“革命老区”听到老农呼吁农
村要出现陈胜、吴广这类“农民革命领袖”来解决问题?!
五十年不短,中共政权现在的中下层干部,有好多“土改”时尚未出生呢!
他们也许不知他们所维护与效忠的政权是如何“为不义、杀不辜而得天下者”。有
人要办“文革纪念馆”而不可得。笔者建议先办个“土改纪念馆”吧,这个纪念馆
就办在传媒、资讯、“北春”上。趁当事人有些还健在,大家都来写“土改回忆录
”,也让我们的子孙後代,知道中共“土改”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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