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号-神州大地 小平简介 小平文章检索

 
中国农民有没有自治能力............小平
 
 

一、农民没有救世主

      许多人都意识达到,将农民组织起来是必要的,但是一想到共产党政权将农
民分割成原子化的情景,都感叹将农民组织起来比登天还难!不仅如此,许多人对
农民自我组织起来的一个最大担忧是:中国农民有自治能力吗?他们的能力能否堪
任自我组织起来的大任?
      人们熟悉的《国际歌》中有一句歌词:“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
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毛泽东那一代共产党人之所以将中
国农民沦为奴隶,其最初的起因可以归结为那一代多为农民出生的中共领袖从骨髓
里瞧不起农民,转而想当农民的“救世主”的这种自命不凡的心态。农民鼠目寸光
,心胸狭窄,“一家一户、吃吃劲劲,自自在在地好好几年”(李辉:《清明时节
——关於赵树理的随想》,《收获》1996年第4期,第74页)只能是穷得更穷,富得
更富,只有通过毛泽东这帮领袖们认定的集体化道路才能使全体中国农民走向幸福
的康庄大道。如果农民不听我的集体化道路的指令,那么,我就得动用国家专政力
量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就是在这种“救世主”心态之下,毛泽东时代的
共产党人即使对农民的行经是犯罪,他们还自认为是干了“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即使在农村改革之後,一些共产党干部对农民的这种“救世主心态”仍然没
有改变。据万里先生在一次采访种透露:有一次在政治局会议上,万里先生说:“
我不赞成在农村搞所谓的‘社会主义教育’,……不能老是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样子
,动不动去教育农民。农民创造出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把生产搞上去了,为中国农
村改革,为发展生产,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什么还要整人家?你的工作
队有什么资格去教育人家。”(张广友:《万里访谈录》,《百年潮》1997年第5期
,第8页)
      孙中山先生的“救世主”心态导致他将中国人分位先知先觉、後知後觉和不
知不觉三等人,他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论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孙中山
的追随者胡汉民先生更进一步将这种“救世主”心态发展为更形象的著名的“训政
保姆论”,意即要国民党来哺育人民成长。国民党今天在台湾的德性如何?这是有
目共睹的,如果中国人民真得要指靠国民党来哺育成长,今天的中国会是什么样子

      在今天中国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建立农民组织的过程中,这种“救世主”心
态仍然是一种若隐若现的有代表性的观点。担心农民文化低,教育差,担心农民的
“自发性”,没有民主能力,因此,变相的“村民自治保姆论”、“农民组织化保
姆论”都乔装打扮出笼了。不仅有人提出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必须加强“国家力
量的介入、干预(或曰指导)”(辛秋水:《中国乡村民主化的第一步》,《炎黄
春秋》,1999年第11期第39页)有人提出中国乡村的“民主化进程应该充分利用国
家力量和政府行为。这或许会使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大大加快,并走出与西方不同的
道路”。(徐勇:《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主动性---四川省达川市村民自治示范
活动调查与思考》,《战略与研究》,1997年第3期)还有人提出中国乡村农民组织
化的所谓“新集体主义”,主张在“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组织系统对社会群体的整
合”思路之下,把乡村农民组织“变成一种半官半民型的协会、学会组织。“(王
颍著:《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201页、第105页,经济管理出版社199
6年版)好象中国农民须臾也离不了国家和政府,政府就是农民的阳光和空气式的。


二、要结社自由是农民的本能

      刘振伟在他写的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组织制度建设的书中指出:“中国农民的
主体意识、自组织能力和自组织资源从来没有消蚀过,一旦社会大环境完全完善,
其旺盛的求生存、求发展的生命力马上就会勃勃奋兴地表现出来。这是中国农村中
最宝贵的一份传统财富和自发形成的社会资源,也是中国农村的基本社会组织国情
。(刘振伟:《农民与农村组织建设》,第59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同样的
观点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丘泽奇教授的文章中也被提及。“在中国的乡村社会中,
自我组织具有悠久的传统,除具有政治性的农民起义之外,更多的传统表现在生产
与社会活动,如家族组织和社区组织,一些地区的农民就是使用强大的社区组织,
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表达自己的利益、参与地域性的制度建设。”(丘泽奇:《乡
村选举与村镇组织关系——兼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性变迁》,《两岸基层选举
与政治社会变迁——哈佛大学东西方学者的对话》,第370-392页,台湾台北月旦
出版1998年版)
      1999年年末,中国与美国达成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
究中心卢锋博士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农民虽然有一些先天的不足,
但如果政府作了它该作了,所谓“产业化”问题农民自己会做。“任何人都不要低
估了农民的反应能力。”(李雨、卢锋:《粮食便宜了》,《南方周末》,1999年
11月19日22版)
       卢锋博士在他的谈话中,提到了山东寿光,这个县的农民依靠发展外向型产
业化组织,蔬菜出口数以亿元计。中国农民组织起来的辉煌事例当然不仅此一家。
吉林德惠市德大有限公司,是一个带动8个县、38个乡镇。4800个专业户,年加工5
000万只肉鸡,生产110多种加工产品的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组织体系。产品远销日
本、韩国、德国、比利时、荷兰等8个国家,1996年创汇6300万元。(黄连贵等:《
农业产业化组织》,《中国农业年鉴》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37-139页

      郭敏学提供的《台湾省各级乡农会业务职员学历比较》提供的数字表明:即
使台湾农会在1899年就建立了,但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绝大多数农会职员的学历
是小学文化程(68。3%),具有专科和大学文凭的只有1。4%。(郭敏学:《台湾
农会发展轨迹》,第191-209页,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民国73年4月
版)但这个时候, 台湾农会已经是有世界知名度的农民组织了。
       高文化素质当然能够提高农民组织化的档次,但教育与文化并不是农民组织
化的必要条件。组织化有时候是一种“羊群行为”。1921年下半年,那个时候中国
农民的文化和教育水平如何是可想而知的,但在省议会议员沈定一煽动下,浙江萧
山把农民协会搞得轰轰烈烈。上有沈定一,下有农民李成虎,中国现代第一个农民
协会——衙前村农民协会就这样成立了。而且,在衙前村农民协会这个领头羊带领
下,“短短的一二个月内中,萧绍地区先後共有82个村建立了同性质的农民协会,
其中萧山县36个,绍兴县44个,上虞县2个。在此基础上,11月24日成立了衙前农民
协会联合会。这些农民协会还联合组织农民到萧山、绍兴县城进行‘跪香请愿’,
要当局体察民情,下令减租。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单夏兰为首组织的千余农民到
绍兴县城的请愿。(中共浙江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等编:《衙前农民运动》,
第1-7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87年版)舒尔茨假定:农民也能在权衡长、短利益之後
,为追求最大利益作出合乎理性的反应。(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冲突农业》
,第20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这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的“经济人”概念可
以为农民组织起来的“羊群行为”提供解释。象电影《白毛女》中的农民杨白劳这
样的单个农民是绝对无法向地主黄世仁要求抗租减租的,而当农民组织起来之後,
即使黄世仁那样的地主联合起来,他们在农民目前也还是处於弱势。潜在的收益大
於潜在代价,农民就可能选择联合,用一句大白话来说就是:农民加入农会对他们
来说是合算的。这种计算收益与代价的能力,既不需要太多的教育,也不需要太多
的文化,几乎是一种本能。农民组织起来的本性这一点正好揭示了这样一个现代组
织的特性:既然农民组织起来是一种自我需求,那么,它就应该是农民完全自愿建
立起来的组织,而不是强迫性组织。而以行政权力方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则是一种
违背人性的行经。
      1994年夏,甘陕交界地区农民的“反抽猪胆汁”行为,为探讨当代农民的农
民自发组织化行为提供了一个范例。它说明,当农民意识到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
安全”环境面临问题时,他们的自发性便能使农民产生空前的凝聚力。
      “抽猪胆汁”是从猪胆汁中提取胆红素以获高利,一些人将猪麻醉,然後偷
取猪胆汁。据说由於猪胆汁被抽,谁食用这种猪肉,就会得一种病。这种信息传递
的结果是:人们害怕吃猪肉,如鸡、牛、羊肉价格飞涨。出於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
需要,农民迅速采取联合行动,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里,这些地区的农民村村自发成
立防卫组织,户户自觉派人轮流值勤。後来由於当地政府领导出面带头吃猪肉,农
民的这一联合行动才基本结束。(尤玉平等:《农民自组织行为的经济学解析:一
个实例研究》,《中国农村观察》,1998年第2期,第58-60页)

三、不要瞧不起农民

      许多人在怀疑农民能力的同时,是否想到中国《农业法》的第一个起草者出
自江苏省江都县农民费桂龙之手。(汤家厚:《自发起草农业法的农民费桂龙》,
《炎黄子孙》。1998年第3期第63-67页)
       农民愚昧、农民落後,这些帽子似乎不应该永远戴在中国农民的头上。198
6年12月,山西稷山县原杨赵乡农民因为村庄改名事件与政府进行抗争。两位美国学
者将之称为“堪称经典的依法抗争案例”。(李连江、欧博文:《当代中国农民的
依法抗争》,载吴国光编:《九七效应:香港、中国与太平洋》,第141-143页,
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版)1986年12月18日,杨赵村6名群众代表出现在山西省政
府办公楼,他们是来与民政厅领导对话的。《半月谈》两位记者记载了这次对话的
一些实况:
      民政厅领导说:(以下简写为官员)“杨赵乡改名为管村乡,其申报程序合
法。”
      农民代表说:(以下简称农民)“只能说基本合法,也有不合法的地方。首
先,乡里向县里打报告没有征求群众意见。”农民代表拿出《地名管理暂行规定》
说:更改地名要与群众商量,征求群众意见。县里干部和县政府既然没和我们商量
,也没征求我们的意见,就向上面打报告,违反了本法规的规定。其次,选举委员
会是筹备乡换届大会的临时机构,只能管选举,没有行使行政工作的任何权力。乡
政府用选举委员会的公章打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县政府批准这份报告违反了政策

      民政厅领导拿出《地名管理暂行规定》,念了第七条:“省以下各级行政区
划的名称,……一般要与当地地名统一。”第九条:“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
名称,一般按照当地地名更名。”
      官员说:“乡机关座落在管村,按照本规定,杨赵乡改名为管村乡是遵法和
合法的。”
      “不对。”农民代表说:“省政府批覆的更名决定不符合国家的最新的法规
,即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1986年1月23日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已经
没有了‘省以下各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一般要与当地地名统一’等有关条款。
省政府的批覆时间是1986年3月3日,时间在条例颁布之後。《地名管理条例》第四
条第四款指出: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
与当地统一,这里并没有提到行政区划的名称与地名统一的问题。第五条第二款和
第四款分别指出,不符合本条例第三、四、五款的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
当地群众的同意後,予以更名;不明显属於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
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官员:“我们说服不了你们,你们说服不了我们。”
      农民:“我们说服不了农民,是你们有权;你们说服不了我们,是我们有理
。”(李仁虎、於振海:《半月谈》,(内部版),1993年第6期,第32-36页)
      杨赵乡农民与省民政厅官员之间的法律之战,发生在1986年。从上述对话片
段看,即使是法律专业人员也会惊叹这个村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
      当然,最让人惊讶的是,中国农民写就了中国改革史。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改革基本上是在政府主导之下进行的改革。”(王
颍著:《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第127页,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这
种观点看来是本末倒置了。当代中国农村改革给人最有启示的经验是:所有为农民
带来自由的改革都是农民自我创造、自我争取、大胆试、大胆闯的成果。
      二十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生的变化,是以农业改革为起始点的。而总结农村
改革,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锡文撰文认为农村改革以来的三项伟大成
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都是农民的创造。(陈
锡文:《牢牢把握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全局意义》,《了望》,1998年10月19日,第
42期,第1页)      
      今天的人们喜欢将1978年11月召开的11届三中全会说成是改变中国命运的一
次历史性会议,但是人们似乎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根据这次历史性的会议发布的
《决定》,可以认定前安徽省委书记万里1979年2月在安徽肥西山南公社搞“包产到
户”试验是违反党纪的。这个会议上专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於加快农业发展的若
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清楚地写着12个字:“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
按照毛泽东时代的政治斗争哲学,仅仅根据这一条规定,万里在安徽搞的“包产到
户”可以名正言顺地被戴上反党的帽子。而当时,小岗村的农民业是冒着生命危险
按下了“包产到户”契约的手印。以致於主持“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步”的万里先生
说:“农村农民创造出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把生产搞上去了,为中国农村改革,为
发展生产,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张广友:《万里访谈录》,《百年潮》
1997年第5期第8页)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农村搞家庭承包,这个发明权是
农民的。农村改革种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改革我们完全没有预
料到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这不是中央的功绩”。(王梦奎主
编:《中国经济发展的回顾与前瞻》,1979-2020,第206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198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村产生了中国第一个村委会
。这个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则完全是一批农民的自发行为的结果。当时,大队、生
产队在分了地之後不知所措,村庄“公共事物”无人管理,农民出於自我管理的便
仿照城里人的居民委员会选出了他们的“村民委员会”。最後是当时的委员长彭真
看中了农民手里的这个“金娃娃”并力争把它写入宪法。还有那处於城市和乡村之
间的以北京“浙江村”等为代表的“三元社会”,如果不是农民持之以恒的争取的
,中国政府是不会将城市的大门向农民敞开的。
      毋庸置疑的是,农村改革的所有专利都属於农民,中国政府岂能贪天之功!
而且,如果没有政府主导,今天中国农民的迁徙自由绝不是现在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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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小平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8月16日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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