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和中国政制转型
——张祖桦《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序
说起来非常惭愧,我对宪政问题多少有点了解,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後期
,也就是十几年前的事。我以往从课堂上,书本上,无数次政治理论的学习中,只
知道有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超过了资产阶级民主,是
人们进入理想天国的必经阶段,好得不能再好了。尽管现实生活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儿,也无法往前跨越一步。宪政何物,不曾闻问。所以,当我在一次会上听人说起
宪政,还以为讲的是宪法,争取宪政无非就是要求遵守宪法、完善宪法。这种想法
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把宪政简单地等同於宪法,却是相当糊涂的观念。我原来就是
这样一个糊涂人。
宪政与宪法是两码事儿,我们离宪政还差得远呢!正是基於这样一个现实,近年来
不少学人都在著力从事宪政理论及中国如何向宪政转轨的研究,张祖桦先生就是其
中一位。他的这部《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中国的宪政民主道路》,就是他多年探
索的成果。它要是能够出版,那将是中国政治学研究中一件幸事,对中国通向宪政
道路的理论与操作两个方面,都会具有启发意义。一个更重要更直接的意义,就是
对廓清像我这样一大批人的糊涂观念,会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人权是宪政的精髓 分权是宪政的架构
何谓宪政?我不知道有无经典定义。根据我有限的了解,它或许可以概括为
:国家以成文宪法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并能得到切实可靠的保护;
政府及各类公共机构,它们的职能有明确规定,它们的行为应得到有效地限制。宪
政的要义就在於强调对公共权力给以规范,使它们行为的正当性建立在形式理性的
基础上,而不是什么领袖指示、长官意志、文件精神。
当然,说宪政要以成文宪法的形式是不周延的,英国是公认的宪政国家,它
就没有成文宪法;还有不少国家倒是有宪法,甚至有过好几部宪法,但却是非宪政
国家。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突出“宪法形式”?这是由於宪政国家有成文宪法是
常例,没有成文宪法只是例外。何况一个国家从没有宪法到有宪法,毕竟离宪政制
度向前跨进了一步。
宪政与宪法不是一回事,宪政与宪法又有相同的地方。它们相同在何处?或者说具
备什么样特点的宪法,才符合宪政的要求?那就是对人权有着突出而又明确体现的
宪法,才是宪政的法律基础。人权没有保障,即便有了宪法,也与宪政无缘。人权
是宪政的精髓。宪政的确立与完善,总是与保障人权联在一起,离开了人权保障,
也就无所谓宪政。
宪政的滥觞是英国。一二一五年的《大宪章》,就是早期资产阶级与新贵族
向着封建宗教神权专制斗争的成果。它挣脱了教会的专横枷锁,确立人们信仰的自
由和法律至上;“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裁决,皆不得被逮捕,
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不仅如此,它
还限定了国王的权利,第一次把法律的项圈套到了他的脖子上;“不经国会同意不
得加收租税”……虽然《大宪章》不久就被统治者废弃了,但人权的伸张终究成为
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此後两个多世纪,经过内战、共和、护国和复辟,反反复复
的较量,《权利请愿书》(一六二八)、《人身保护律》(一六七二)相继出台,
尤其经过“光荣革命”出台的《权利法案》(一六八九)和《王位继承法》(一七
零一),终於确立了人权的核心地位,并形成相应的社会机制:法律尊严、司法独
立、言论自由、选举自由、财政与国防预算由人民同意等,这些都是无可动摇的政
治原则,从而为现代宪政制度奠定了基础。
宪政制度的最终确立,还是独立战争以後的美国。一七八七年,五十多位美
国社会精英,他们有商人、农场主、法官、律师、议员和州长,齐聚费城,从五月
到九月,经过马拉松式的讨论,终於制定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是人类有史
以来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的最突出之处就在於凸现了人权的地位,肯定人的生命权
、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是天赋自然之权。“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
间成立政府。”为什么要政府?是为了保护公民既有不可让渡的权利。用潘恩的话
说就是:“政府本身不拥有权利,只负有义务。”以美国宪法为标志,人类历史终
於跨入了宪政时代。以往有无数的法律,它们都是统治者用来制驭普通民众的,美
国宪法和它们不一样,它强调保护人民的权利,规范和限制统治者的权力,使统治
者和一般民众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人类文明史从中世纪跨入现代的
重大变化。如果说人权观念是中世纪末期与宗教神权斗争的结果,那么把人权保障
制度化、法律化,则是现代宪政的结晶。
人权写进了宪法,如何保障?如何兑现?那就是分权。所谓分权,就是在国
家权力架构上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使它们各司其职、互不相属,同时又
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这种“由分立的机构分享权力的政府”,既能有效地运转,
又能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容易产生的弊端,不会出现专制的暴虐。美国联邦党人麦迪
逊曾说:“立法、行政、司法权集中於同一个人之手”,可以肯定它会是“虐政”
。分权可以避免“虐政”,因而它可以使人权得到有力的保障。
分权理论最早发端於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混合国家”,亚
里士多德《政治学》以中等阶级平衡寡头和贫民势力的温和民主制,就是分权理论
的滥觞。当然,作为近代政治理论的雏形,分权论还是洛克在《政府论》提出的。
它的完备论述,则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不仅系统化地阐述
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而且明确把三权分立的目的归结为捍卫人的自由:“当立法权
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
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
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
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实行专断的权利,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
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论法的精神》上册第一五六页)
三权分立被写进了美国宪法,终於从思想家的理论,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制度
。耐人寻味的是,费城会议的初衷,是要建立一个足够强大、具有权威,以防止国
家解体的中央政府。可是与会的代表在讨论过程中,却特别担忧专制的复辟,出现
一个本土的乔治三世。三权分立就可以建立一个既有效能,又不会凌驾一切的全国
政府,从而为宪政民主找到了理想的制度架构。
一个人权,一个分权,构成了现代宪政不可或缺的两项内容,这是人类文明
发展的最重要的成果。
中国离它还有多远呢?
枪杆子打天下和中国宪政道路的坎坷
中国人对宪政,既相当熟悉,又非常陌生。说相当熟悉,是一百多年来,不
少先贤曾为在中国推行宪政,前赴後继,进行了不懈的奋斗。说非常陌生,是一九
四九年以後,宪政的呼声嘎然而止,连宪政的理论研究也被当作“资产阶级学术”
禁绝了,以致最具权威的大型工具书《辞海》,竟连“宪政”的词条也没有。这也
难怪几代“新社会” 成长起来的人,不知“宪政”为何物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奇怪现象?回答这个问题,我的学养与知识难於胜任,不
过对於流行很久,认为宪政这条路在中国根本走不通的说法,倒想说一说我的看法
。六、七十年代过来的人,曾从课堂上、书本中,还有五花八门、大大小小的形式
的学习讨论中,不知被重复了多少遍的一个理论,说议会道路实即宪政民主在中国
根本行不通,所以武装革命才是唯一正确的,无产阶级专政才是中国历史的唯一归
宿。有段时期这个理论戛戛乎被提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高度,不但中国如此,世界
上任何国家都不能例外。六十年代批判苏联修正主义的“九评”,中心内容就是这
一理论。其中第八评《无产阶级革命和赫鲁晓夫修正主义》,就是把所有国家所有
民族走议会道路给统统封死,比起时下的外交辞令:各国人民走什么道路,实行什
么制度,我们尊重各国人民自己的选择,“九评”这种理论是多么武断!多么霸道
!它完全是建立在与世界文明对抗的基础上的。
通向宪政的道路对别国的人民是放行了,可是对中国人却还是此路不通。理
由是实践已经证明,它在中国以往都是失败了。确实,以往中国人曾为争取宪政奋
斗了很久,从一八九八年到一九四九年,正好半个世纪,最後宪政目标还是未能实
现,一拨接着一拨的民主运动全都失败了,但是,以往失败了,注定今後也会失败
?争取宪政失败了,能说明宪政本身不好,因而可以宣布此路不通?这样的结论在
逻辑上也太难於服人了。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历史结论,它究竟有多少根据?这是
值得我们认真思索的。
中国人争取宪政的目标,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可以说是“为而不能”,第二阶段则是“能而不为”。“为而不能”是说尽管有志
士仁人热心宪政,积极为推行宪政奔走奋斗,只是客观条件还不具备,时机还不成
熟,结果当然搞不成。戊戌变法如此,晚清立宪如此,辛亥革命依然如此。“能而
不为”则是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可以说已是瓜熟蒂落的时机,可是当政的衮衮诸公
思想滞後,总是竭力阻挠,以致错过了时机,中国人与宪政终於失之交臂。四十年
代的民主运动就是这样的悲剧结局。
总之,从一八九八到一九四九年,整整半个世纪中国人争取宪政的斗争,最
终还是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从对宪政的希望中,跌进了天堂的陷阱,迎来了集
权统治的专政。为了证明专政的合理,教科书上断言:宪政不是善物,那半个世纪
争取宪政一无所得。这就不但用武器的批判代替了批判的武器,而且用墨写的谎言
篡改了血写的历史。其实,只要推开教科书,我们换个视角回顾这段历史,就不难
发现宪政虽然是失败了,但人们终究多少还是窥见了宪政体制的大致轮廓,“揖美
追欧”的自由民主思潮始终未曾中断。清王朝倒台以後产生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虽然远不是一部理想的宪法,但它却确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就是
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要结束集权专制的封建统治。此後出现的几次“府院
之争”,与其说是证明了当时政局的动荡,还不如说是从“专权”到“分权”的民
主政治还不完全成熟的一种正常现象。不成熟的民主,也远比封建专制得人心有力
量,所以袁世凯想做皇帝,即使有几十万枭兵悍将为後盾,最终依然只是一场梦;
辫帅张勋的复辟闹剧还没有正式登台就收了场。至於被史家讥为丑剧的“曹锟贿选
”,以往总忽视它另一面:一个手握军权的强人想当总统,却不敢依恃手中的枪杆
子,更没有组织手段去搞幕後交易,而是还要靠国会议员的选票。这难道不是从一
个侧面说明了当时民主观念相当深入,民主程序得到普遍认可吗?
最能说明问题的还是“五四”运动。它最终能使政府当局释放被捕的三十二
名学生,将曹汝霖、张宗祥、陆宗舆撤职,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面对
这样的胜利,使八十年代的人们简直不可想象,不能不钦羡“五四”那代人的幸运
。有本“五四”的专史说,这说明了人民群众的力量。不错,可是不能忘了,人民
群众的力量能够取得胜利,说明了当时的政府还不那么专制。他们这样处理,或许
出於无奈,或许迫於压力,但这无关紧要,我们关心的不是当时政府的心态,而是
透过这件事反映出来的群众自觉,政府的理智,以及处理过程中体现出的法治精神
和民主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四”的胜利是民主的胜利,是恰如其分的。
当然,我决无意说当时的政府就是民主宪政,但无可否认的是由於《临时约
法》还在,而後又有《天坛宪草》、《民国约法》,国会也还在,总在不断开会。
这些多少体现了宪政原则的成果还有它的作用,宪政的框架尽管歪歪扭扭,甚而支
离破碎,可是它照样能够范围执政者的行动,谁也不敢公然抛弃它,反对它,新闻
媒体也不尽是“党的喉舌”,而是沟通民意的管道,许多社会民意都能得到及时的
反映。正是这样诸多因素,才有“五四”的胜利,才有那个时候思想文化上空前活
跃的局面。
那为什么宪政最终还是失败了呢?有很多原因,一个不是最重要但却不能忽
视的原因,就是武人干政,枪杆子当权。辛亥以後,袁世凯当上了临时大总统,革
命建立的共和政权落到了北洋军阀的手中,从此堕入了民国初期连轴的政争。总统
年年换,内阁月月新,从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七年,前後不到十六年的日子,总统
换了十三个,内阁则有四十六届之多。虽然许多政争都是围绕着立法、执法、体制
等问题展开的,大多数问题也都通过国会辩论,投票表决形式决定的,可是每次政
争实质上都是代表了封建宗法势力的军阀之间利益的争夺。军阀统治都是实力的武
治,与法治是两码事,当然没有什么真正的民主可言。即使有约法,有国会,对他
们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尤其是像袁世凯那样的强人。他就是用丘八威胁国会,选
他为正式总统。当时有人就说:“纵使将来国会议员人人皆肩比卢梭而驾孟德斯鸠
,一入袁氏武力之世界中皆成无数木偶。”这叫“秀才遇见兵”,法理总是斗不过
武力的,所以宋教仁的被杀害,就不是偶然的。在一个没有民主的社会里,非法总
是比合法更有力量,有枪就有权,有枪就有理。袁世凯在台上就是如此,以後的黎
元洪、段祺瑞、曹锟、张作霖也都是如此。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军阀不除,宪政
难成!
这种武人干政枪杆子当权对宪政的障碍,到了四十年代又让中国人领略了一
次。四十年代中国有一场民主运动,当时正值抗战时期,伴随抗战形势变化,民主
运动也不断深入,明确提出结束“一党专制”的“训政”,实现民主宪政的目标。
抗战胜利以後,全国上下,地无分东西南北,人不论农工士商,都是一片呼声:停
止内战,和平建国。国共两党,党内党外,都有许多睿思明达之士,也都要求结束
战时体制,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当时国际的大环境,英美与苏联都赞成中国走宪政
民主的道路。罗斯福早在一九三九年就建议国民党实行宪政,斯大林在日本投降後
,曾给毛泽东来电,要中共走法共的道路,即议会斗争的道路。这一切都说明,当
时的形势无论是国际的“大气候”,还是国内党内的“小气候”,都为中国建立宪
政制度提供了最好的历史机缘。终於国共双方签定了《双十协定》,不久又召开了
政协(旧政协)。那时真可谓民主在望,宪政不远,形势颇为喜人。可是到了一九
四六年底的国民大会,中共却拒绝与会,不承认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
国民大会结束不久,国民党当局公开宣布:结束“训政”,实行“宪政”。
“国民政府改组完成之日,即为训政结束之时。由此以至向宪制过度期间,中国之
政治已不复为一党负责之政治。”未曾料到的是,行宪的公开告示,不但未能赢得
全国的和平,反而点燃了内战的炮火。毛泽东指挥百万大军,由北而南,先辽沈,
再平津,又淮海,直到把国民党赶出大陆。至於所谓“宪政”,还是让它见鬼去吧
!
我不想把当年内战的责任,归咎於国共哪一方。或许双方都迷信武力,都想
用武力压倒对方,因而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宪政又与中国人失之交臂,责任在於枪
杆子肆虐,握兵者当道,阻挠和破坏了宪政目标在中国的实现。
最近读著名美籍华裔史学家唐德刚教授的《晚清七十年》。他在讲到近代中
国的政治转型时说:“袁、蒋、毛三公便宜行事,以武驭文。如能把既颠倒的再颠
倒过来,近代中国文明就要从波涛汹涌的‘历史三峡’中,平安‘出峡’了。”唐
先生讲的“把颠倒的再颠倒过来”,是指应恢复中国传统的以文驭武,进而把军队
国家化。所谓“出峡”则指宪政制度在中国的最终确立。可见唐先生也认为武人干
政枪杆子当权,是中国实现宪政的最大障碍。
三峡呀、三峡,难道大自然如此神奇的造化,不仅为中国河山戳起一道壮丽
的景观,而且还要它成为象征中国历史转型中一条惊险的峡谷?当我们以三峡自豪
的时候,可别忘了排除穿越它的险滩啊!不管是谁,冲出了峡谷就是好样的中国人
。这就是我从中国争取宪政的历程,想到不久前台湾大选的示范意义。
陈水扁大选获胜和台湾的政治转型
说到台湾的大选,不能不从一九四六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谈起。这是因为
台湾大选以及台湾的政治转型,都与这部宪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九四六年宪法公布八年之後,中国又出台了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当它还没有送到全国人大讨论时,毛泽东就有一长篇讲话,对它做了全面的肯定
。同时指出四六年宪法是“反动的”。一九五四年宪法虽然不像毛泽东讲的那么好
,但它绝不是“反动的”,可以断言的是,它完全是无用的。它墨迹还未干,就被
践踏了。不但对普通民众形同具文,就连国家主席的生命它都保护不了。现在它早
已成了历史文献,人们一提起它就是一场辛酸的回忆。可是,一九四六年宪法不但
一直存在,而且为台湾的政治转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民党到台湾以後,尽管出於巩固它在台湾统治的需要,宣布继续执行戡乱
政策,但它却不敢宣布废弃宪法,放弃宪政,而只能实行“戡乱与宪政并行”的方
针。当然所谓“并行”是不可能的,实际还是在“戡乱”名义下实行国民党的“一
党专制”,“宪政”只不过是一种缘饰。问题是有这个缘饰和没有这个缘饰还是大
不一样的。为了维持这个缘饰,台湾的选举一直保存了下来;当年按《训政结束程
序法》改组的五院一直运转着,它实质体现了分权的政治架构;自由民主的思潮不
但没有消失,有时还是主流思潮;市场经济更得到了充足健康的发展。这一切都说
明,一九四六年宪法虽有几次修订,但它根本大法的地位一直没有动摇。有人在评
价这部宪法时曾经说道:“如果国民党是一个对民族负责的政党,沿着这部宪法走
下去,中国可能成为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共和国。”(徐禾《中华民国政治制度
史》第三六三页)这一论述大体不差,台湾地区的宪政缘饰就为通向现代宪政开了
一扇之门。既然有门,打开它也就不难,只要有人给它用力一推就行了。蒋经国就
充当了这样的历史角色,他宣布了台湾解严,解除了报禁和党禁,台湾就顺利地转
型成为宪政民主的社会制度。陈水扁大选的获胜,就是它转型成功的标志。
台湾直选和陈水扁获胜,这件事放在整个中国争取宪政的大格局中来审视,
有什么样的示范意义呢?
一、多少年来,我们从教科书得来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任何政权的取得
与转移,都得靠枪杆子。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至今还是一句经典名言啊。
所以认为宪政民主固然好,没有枪杆子,单靠渐进民主方式,能够达到既定目标吗
?这一点很多人心里还在犯嘀咕。陈水扁直选获胜的事实说明在中国不靠枪杆子,
不是用暴力,同样可以取得胜利。陈水扁的成功这在中国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意
义很大,影响一定会久远。
二、当然,这一条路能走得通还要有个前提:那就是执政党必须首先放弃独
裁专制,允许反对党的合法存在,允许民间有自己的言路,新闻要从党的工具变成
人民喉舌,大家都能在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政治平台上开展活动。这一点国民
党在十几年前就做到了,所以才有今天陈水扁的获胜。就国民党本身说,虽然它在
这次大选中失败了,可是它却完成了用和平方式移交政权,为中国民主化揭开了新
的篇章,为我们民族的政治转型树立了一个样板,这也是不小的功劳啊!如果国民
党还死守着江山是老子打下的,只能由老子来掌权,不丢掉“党天下”这一封建政
治逻辑,总是要以人民的代表自居,坚持党的领导,那陈水扁一类人可能还在坐牢
。即使出了牢门也没有活动空间。所以,中国宪政的前途如何,主要的责任还在执
政党身上。常常听到有人讲“亡党亡国”,这纯然是危言耸听!没有外敌入侵,何
来“亡国”?至於“亡党”,倒确有可能。因为一党专政,权力没有限制,没有平
衡机制,没有有效监督,始终与民众是两张皮,最後就有可能被人民抛弃。当今世
界这样的事难道还少吗?如果有了宪政,执政党就有了制止腐败的有效机制,这样
即使执政失败下了台,也并不等於就是“亡党”。调整政策,再做奋斗,把失去的
选票再争取回来就是了。
三、长期以来,围绕中国要不要民主,能不能推行宪政,有各式各样的议论
。其中一个最蛊惑人心的说法就是:由於中国有着特殊的“国情”,所以宪政无法
推行,至少短时期内没有门儿。所谓“国情”是指我们的历史传统、文化、民情等
等。台湾也是中国。台湾也有过与大陆相同的文化传统,而且“由於种种特殊的历
史原因,中国文化在那里还保存相当多,至少远比大陆为多”(余英时语)。要说
“特殊”,台湾要比大陆还“特殊”,可是这并没有影响台湾通向宪政。台湾直选
和陈水扁上台,难道还不能宣告“中国特殊论”的破产?一切借口“国情”反对宪
政的,今後还有脸面继续聒噪唬人吗?
台湾大选和陈水扁获胜已经两个多月了。遗憾的是大陆媒体对这件事,却少
有结合中国历史与现状的客观分析,炒得沸沸扬扬的却是两岸关系的“谈”与“打
”。一段时期战争的气球被膨胀得似乎一触即发,那时我真为台湾也为大陆捏一把
汗呦!
台湾当然是中国的一个部分,两岸中国也一定会统一。问题是何时统一,在
什么基础上统一,用什么方式统一,这些事关民众前途的大事理应发动全民来讨论
,可是目前还看不到有这种讨论的可能。我现在只能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说一点想
法,知我罪我都顾不得了。
两岸何时统一,这是谁也说不准的。五十年代毛泽东,八十年代邓小平,都
曾排过时间表,可是最终都未能兑现,可见这个时间表不完全由谁的主观意愿,还
要由客观形势来确定。所以只能说什么时候形势变得可以而且应该统一了,统一就
是自然而顺当的事。目前还看不到这样的形势,当然这不排除两岸为统一进行谈判
。
最难的还是在什么基础上统一,换成时下炒得最热的说法,就是两岸谈判要
不要有个前提?要前提还是不要前提,这些都只能由双方协商来确定。现在大陆强
调要以“一个中国为前提”,台湾当局则竭力回避,以至一方剑拔弩张,弄得局外
人莫名其妙。两岸无论谈还是不谈,当然还是一个中国。不是一个中国还谈个啥?
将来统一了是一个中国,现在分立依然是一个中国。何必为此楸楸然,不依不饶呢
?台湾当局为何这么小器,连这么一个明摆着的简单问题也不肯松动?原来在“一
个中国”的背後,大陆想要表明的是:我是中央,你是地方;我是正统,你是异数
。难怪台湾当局不接受这个原则呢?
其实,撇开“一个中国”背後的潜台词,把它作为谈判前提也有说不通的地
方。既然双方坐到了一起谈了,彼此当然都承认“一个中国”,要谈的不过是统一
的具体条件,结果只能有一个:从分立的中国变成统一的中国,谈判的结果成了谈
判的前提,这在逻辑上也着实让人费解。如果强调“一个中国”的实在意图,是要
表明自己是中央是正统,那就更不能作为谈判的前提了。因为还没坐到谈判桌前,
彼此身份就不平等了。不错,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可是那里的政权和大陆却从来
没有上下的隶属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谁是中央谁是地方,更没有什么正统不正统
的问题。因此,一定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就有违双方谈判的平等原则。
讲到“正统”,我想顺便说几句题外但非无关的话。讲正统、争正统,是中
国历史上统治者视为比身家性命还重要的大事。为什么会这样?早在上个世纪之初
,梁启超就尖锐地指出:所谓“统”是“始於霸者之私天下”。就是那些用武力争
得了天下的统治者,把天下的国土、人民都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而又怕人民不
服,“乃编是说以钳制之”,是用来欺骗人民、吓唬人民的,根本就没有什么深奥
的道理。而“千余年来,陋儒及及於此事,攘臂张目,笔斗舌战,支离蔓衍,不可
穷诘。一言蔽之曰:自为奴隶根性所束缚,而复以煽後人之奴隶根性而已。”(《
新史学·正统论》)原来两千多年来统治者奉若神明的政治原则,史家恪守不敢逾
越半步的“正统论”,只是一个教人怎么自觉做奴隶,树立牢固的奴隶劣根性的玩
意儿。明白了这一点,再看某些流行的义正词严的政论,不但觉得非常可笑,也觉
得实在可悲!可怜!
一个中国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根本用不着为它饶舌的。可是潜台词里又无法
挑明了说,这就难怪大陆媒体上诸多皇皇巨文,费了那么多笔墨也说不清楚,甚而
越说越使人感到糊涂。论者或许会说:台湾岛内有股台独势力,“一个中国”是针
对对他们的。可是大陆是与台湾当局而不是与台独势力谈判,直到现在还没有确凿
的证据说明,台湾当局就是代表了台独势力,当然,不排除台湾当局某些人有台独
倾向,要知道那是民主自由的社会,什么言论都敢於发表,什么主张都敢於提出。
如果把那里的任何声音都不加区别地给放大,反倒抓不住主导的声音了。台湾当局
不来谈判改变不了一个中国的事实,如果他们来谈,就是已经承认了一个中国,何
必把一些非主导的声音拿来讨伐,这岂不是节外生枝,无意间给谈判设置障碍吗?
一个中国既然从哪个方面讲都不可以作为谈判的前提,那么谈判还要不要前
提?两岸统一难道可以不要一个共同的基础吗?当然要一共同基础,这个共同的基
础就是自由、人权、宪政和繁荣。这是可以得到两岸绝大多数中国人认同,符合中
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有利於中华民族的振兴,有利於世界和平与发展的。
我不知道这一对於双方都有利的方针,能否被当事者吸纳?如果被吸纳了,
那将是中国人之大幸,不但两岸能结束半个多世纪的分治局面,而且中国政治也将
借统一的大势转型为现代宪政,圆了一百多年来无数先进中国人的梦。如果这个意
见遭到坚拒,两岸谈不起来,甚而兵戎相见,那不但这一切都成泡影,二十多年改
革开放积累的家底也可能毁於一旦,至於刚刚确立的台湾宪政民主制度则肯定会销
毁在火箭导弹之中,那可是台湾的悲哀,也是我们整个民族的悲哀!
祖桦的这本著作较为全面地总结了近年来有关宪政研究的成果,特别是对国
内出现的各种思潮都有条分缕析,并为中国的政治转型的途径,提供了多种选择方
案,与学院派的纯学理演绎是大不一样的。这不但表现了祖桦理论的严谨与慎重,
而且也表现了祖桦现实关怀的热诚与真挚。我相信这部著作的出版,对中国政治改
革和宪政理论研究,都将有相当有益的参考意义。(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
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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