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号-民运动态 刘青简介 刘青文章检索

 
非法及对话.......................刘青
 
 

      欧洲联盟,以及大赦国际、国际人权联盟、世界反酷刑组织和中国人权组织
,原定九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与中国政府进行人权对话。但是中国政府将参与
对话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从对话的名单中单方面取消了。国际特赦、世界人
权联盟等人权团体,本就对对话的诚意和成效怀疑,中国政府如此粗暴对待“中国
人权”,更进一步导致这些人权组织拒绝参加这所谓的对话。国际媒体很重视这一
流产的人权对话,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此进行询问。
孙玉玺回答说人权组织有两类,“中国人权”与中国境内的非法活动联系和支持,
所以中国政府不能让“中国人权”参加对话。

      我作为“中国人权”的主席,对“中国人权”的所有活动,有清楚的完整的
充分了解,所以完全不能接受这位发言人的说法,我相信他对他所下判断的情况并
不了解。“中国人权”与中国境内哪些活动有联系支持?“中国人权”本身在中国
都有哪些活动?这里无法逐一详细讲述,但可以归纳为几个大类:第一是人道性质
的救援,主要是将一些募集到的捐款,分送给“六四”的难属、伤残者和其他因思
想言论政治宗教而遭受迫害的人及其亲属;第二是人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内容
主要是因政治宗教言论思想而被捕或其他迫害的个案,或者因争取人权和权益的社
会活动而招致镇压的情况报道;第三是人权情况的简介和宣传,通过“中国人权”
的期刊、小册子和专题报告等,也通过国际电台报刊等媒体实现;第四是对国内争
取人权的活动给予各种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例如“六四”难属控诉李鹏、人权受
害者想通过法律和诉诸社会的形式,寻求公正和改变消除受迫害的处境等,“中国
人权”就尽力给予各种支持帮助。

      显而易见,“中国人权”在国内参与的这些活动,不仅完全符合世界人权宪
章的规定,也没有任何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不法之处。“中国人权”可以清楚的
讲述自己的活动,以及联系帮助支持了那些活动,同时指明没有任何不法之处。如
果指控“中国人权”联系支持不法活动,却除了这顶帽子之外,没有办法象“中国
人权”一样列举出来事实,那麽这种指控与诬蔑没有区别。

      排除“中国人权”参与关系中国的人权对话,这不是一种客观的负责的善意
的愿意解决人权的发展和提升的态度。在今天的国际世界中,“中国人权”不仅是
一个公认的专业的人权组织,而且是最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并全力投入其中工作的
权威组织。将“中国人权”排除在对话之外,只能证明这一对话没有全面的基础,
缺乏认真和诚意,以及敢於面对现实解决困难的勇气。

      “中国人权”从不反对进行人权对话,包括与“中国人权”所批评和施加压
力的中国政府对话。但是“中国人权”也历来认为对话不能违背一些重要原则,否
则对话将不是有利人权的改善发展。

      对话绝对不应成为人权的全部,不能为了对话而停止放弃其他人权努力,如
果这样做,就中了中国政府以对话消除人权压力的机谋。人权组织是压力集团,不
论是面对专制极权政府,还是民主社会的政府,都要保持批评和施加压力的基本手
段。如果为了参与对话,放弃批评和施加压力,人权组织必定迷失自己的方向和精
神。

      对话必须讨论实质目标和达标步骤。以往中国政府也与不少国家政府、人权
团体进行过对话,但都成了各说各的话,说完就没话。这种对话比没有更糟,因为
它有粉饰人权受到重视的效果,却没有推动改进人权的实质。为了避免对话流於形
式,讨论人权的实质目标和如何达到目标,必须属於对话的一部分内容。

      进行对话的共识,必须是为了促进人权的改善发展。所以下一次对话的基础
,理应是上一次对话提及的问题有了进步。如果一边对话,中国的人权状况一边如
目前那样,政治宗教权利反而恶化倒退,这样毫无成效的对话就缺乏继续进行的必
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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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青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8月17日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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