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运动关於修改宪法问题致中共中央的意见书)
鉴於中国大陆人民被剥夺基本人权的不公正状况迄今未能得到基本改善;
鉴於在半个世纪之前用武力夺得政权的中共当局顽固坚持一党专政;拒绝归
还人民的政治选择权;
鉴於中共当局在签署了联合国关於人权及公民政治权利等两个国际公约後出
尔反尔继续用暴力与不人道的方式残酷镇压大陆人民的民主要求,虐待和迫害用和
平方式表达不同政见的善良公民;
在人类即将迈进公元二000年的庄严历史时刻,中国民主运动认为有必要
向全体中国人民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人明确宣示本运动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社会改革
目标。
中国民主运动是旨在为全体中国人民解除专制奴役,争取自由人权,回归人
类文明的政治运动。
一、我们反对任何对思想的统治。人类文明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个崭新的阶
段,从此,任何一个特定的意识形态都不再能够占据主宰社会精神统治的特权地位
,而无论这地位过去是以暴力还是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这就是人的思想自由将不允
许任何人为的禁锢。这就是说,任何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思想都只能是也仅仅是人类
思想发展长河中的沧海一粟,任何人的思想和主张都不能成为压制他人或後来者必
须信奉或膜拜的教义。因为历史早已证明,任何人的思想都不能穷尽一切真理或杜
绝一切错误,因此,把任何个人的主张或思想写进要求全社会都遵循的国家法律之
中,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加以服从都是荒谬和愚昧的。中共当局把马克思、毛泽东等
共产党人的个人主张写进要求所有非共产党人都遵循的宪法中,违背了思想自由的
制宪原则,必须予以删除。
二、我们认为每个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
项基本准则,由此原则出发,任何政党都不得占据强制其他公民服从其领导的特权
地位,政党只是部分社会成员的特定政治组合,因此,把某一具体政党规定为国家
政权的领导成份从根本上侵犯了非党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使党的成员在“决定由谁
来统治”这一根本国家事务上享受了超过其他公民的政治权利,从而已在本质上颠
覆了“人人平等”这一制宪原则,由此导致的权利与义务完全不相对应的失衡状态
,是造成大陆社会特权横行和政治腐败的终极根源。
现行宪法规定由一个特定政党来领导国家,这就造成了这样一个荒唐的政治
现状,即非党人民永远无权选择和监督党的领导人,而党的领导人却永远有权统治
他们。在宪法规定特定政党领导国家之後,它关於“一切权力属於人民”的条文就
成了永远无法兑现的谎言。所以,为了最基本的社会公正,我们坚决主张立即废止
由某个特定政党永远享受统治国家的不公正状态,而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在宪
法里剔除由特定政党领导国家的条文。
三、我们主张政治权力必须来源於合法的人民授权,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
本规范,这就是说,执政者必须经由人民定期在无恐怖状态下的自由选择。而今天
的中国大陆,中共的统治地位是靠五十年前的一场国内战争的胜利而取得的,这当
然不能成为永久地掌握政治权力的法律根据。而况现在的中共当权者已不具当年战
争参与者的资格。仅仅凭借於前辈武功的荫庇而永久地把持政权是违背现代社会基
本政治伦理的。各国宪政史表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於合法公平的选举。而公
平的选举只有在所有不同政见都有公开竞争机会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现在当局把一
切不同政见者都施以惩罚与迫害,这就造成了政府权力非法化的局面。社会的基本
正义是颠倒的,因此,民主运动要争取的主要社会改革就是实行公正的全民选举,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停止对一切不同政见者的迫害,归还人民的言论自由与结
社自由。
四、我们认为,人民建立政府的目的不是为了别的,而仅仅是为了保障公民
的权利和自由。政府只要担负起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职责,人民自己就会使社会
沿着符合自己利益和愿望的方向迅速进步和发展。
但是如果政府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而反过来剥夺他们的权利和自由
,那么人民就有权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重新建立真正忠诚於自己的政府。
在一党专制下,社会不可能获得正常的发展和进步,因为推动社会发展和进
步的原动力——人民的自由被扼杀了,而在人民失去自由的社会里还有什么“发展
”的话,那这种“发展”一定是危险和邪恶的。因为,以剥夺人的自由而取得的发
展最後一定会反过来戕害人民最基本的利益,甚至危及他们的生命与良知。所以,
民主运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人民争回权利和自由,热爱和平是人民的天性
,然而,如果专制继续用暴力逼迫人民,人民除了起来自卫和反抗之外就别无选择
。
历史的启示是: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对此,民主运动的选择是:无论要
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我们也必将一往无前而义无反顾,因为我们坚信,一个自由
的中国有如太阳必将在东方升起一样,是任何腐朽势力都阻挡不住的。因为,归根
结底民主是人民的意志。
中国自由民主党
中国民主团结联盟
民主中国阵线
民联阵自民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倪育贤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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