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在你的著述中,你看起来是预设某种人性的。有些人想要提升自己,想
要出众和超前,他(她)们更关心创造。而其他的人想要从前一类人的创造中获利;
这些人更加关心舒适和安全。你把这两种人称为自由主义者(的少数)和民主大众(的
多数)(the liberal few and democraticmany)。自由主义曾经是一种解放(libera
lism as liberation)。你在纪念美国独立战争二百周年的文章中,提出关於革命的
权利。这种角度在今天的消极自由主义论述中很少有。自由主义本可以是一种强大
的道德来源。当我在八十年代第一次接触到罗尔斯的著作,我为道德意义上的自由
主义论述的缺失而感到困惑。七、八十年代的罗尔斯用分析哲学巧妙地讨论社会正
义问题是在已经建立的自由社会的背景之下。我最近向陆柯(Steven Luke)直接提出
了这种困惑,因为他也认为当今的自由主义者有过多的道德断言。在你的著述之中
,一个自由社会的建立与捍卫是主要的问题,而不是把它的存在当作不言而喻。
曼:相对於今日的西方,早期的自由主义,作为革命思想的自由主义对中国
来说更有相关性。作为解放与革命的自由主义关怀的是整个自由社会的建立。而晚
近的北美自由主义[指罗尔斯理论]把自由社会的存在当作不言而喻,类似於马克思
主义。罗尔斯关心的是在自由社会的前提之下,社会中“最不利的”的人(“the l
east advantaged”)。他不考虑作为整体的自由社会;也不考虑政治的现实实践--
从政的人总需要冒险,需要一种优秀的人,那些更为有创业精神和那些要改良社会
的人。那是一些相信进步的人,不光是意识形态和意见意义上的进步,更是可以承
担生死风险的那些人。你可以称他们为冒险家,承担的是在经济和政治意义上的风
险。
沈:但在政治领域不也是一样吗?皇室、贵族都曾对自己的子女更感兴趣,
而民选剥夺了他们的继承权。为什么经济领域不能照办?
曼:我们必需对人之爱有恰如其分地处理。皇位继承是把所有的政治权力都
给与你的儿女只是因为他们是你的家人、孩子;遗产是关於你是否能够把任何[一部
分]己有的财产传给你的下一代,这是不同的两回事。可能的办法是把继承的原则民
主化,使你给予自己孩子的私产不多於缴纳给国家和社会其他成员的。这种方式承
认人的自私偏爱,而又不向其投降。这是一种理性的处理方法,但不太过理性而非
人性。那种把我们对於家庭和下一代的偏爱剥夺的做法,使爱变成一个纯粹抽象的
东西。柏克(E.Burke)曾对卢梭有过很好的批评:他爱同类而恨亲族("He loves hi
s kind and hated his kindred.")因为卢梭把他的几个私生子放在孤儿院,而他总
是想着抽象的人类。以未来人类的名义对实在的人残酷使你看不到你爱的对象。自
由主义原则是抵触人之爱的,因为这是普适性原则。最好的办法是共识,是公民的
共识(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公民应该具有一些常识,或是在投票时足够
理性,不过理性并不是对他们的必需要求。
沈:言论自由的权利有时形成一种倾向:什么言论都是合理的。
曼:这是一个文化战。有些知识分子要运用言论自由来攻击常规的道德规则
。言论自由的捍卫者和色情出版商形成联合阵线。他们虽然自己不看色情物,但他
们同情(smile on)色情业。这正是反色情法被排斥的原因--那些知识分子不支持[这
类法律]。如果知识分子开始回到更健全的角度,[这种情况]就可以改变。而只要他
们仍然把言论自由看作是用来敌视常规,而自由意味着从道德中解放出来(liberat
ion mean liberation from morality),[这种情况]会很难改变。
沈:你对罗尔斯自由主义者,以及整个的左派都提出了批评:他们的那种理
想主义实际上掩盖了他们公开的秘密:道德正确的欣喜(the joy of being right)
,特别是当他们成功的时侯,他们得到最大的回报--执政。
曼:这和你先前谈到的那个关於“代表人民”的观点相似。道德正确的断言
使你对自己的野心、以至你自己都视而不见。你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是获利的。
如果你清醒地承认自己的抱负或明确知道自己为追求荣誉而行事,那么你是可以在
好的抱负和不好的抱负之间有所分别的,而不是装作完全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