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号-中国政情 杨建利简介 杨建利文章检索

 
中共的<政治突破>与合法性危机.....杨建利
 
 

      许多评论家认为“三个代表”和“吸收资本家入党”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理论
的大突破。一般来讲,如果不遇到困难和危机,一个执政党需要做的是固守而不是
突破。那么,中共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和危机究意是甚么呢?其实,中共所有突破的
不是别的就是越来越围困它的“统治合法性危机”。中共统治的合法性危机并不是
一个新问题,在不同的形势下,中共总是试着变换新花招,以求在这个问题上有所
突破,至少不至于让它直接危胁到他们的实际统治。事实上,恐怕连中共的领导人
心理都清楚,政治上的雕虫小技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排除中共统治的合法性危机的,
因为中共的统治本来就是不合法的。

      在世界上尚没有宪政之前,各国统治者的统治合法性大致来源于四个方面。


      其一,“君权神授”、“真命天子”。任何国家、尤其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的
统治都宗教或准宗教确立其统治合法性,使人们仰信地掌管天下实乃天意;其二,
用暴力推翻旧王朝和建立新王朝,造成“事实统治”,久而久之,趋利避危的本性
使人们从意识中和行动上接受甚至配合这样的统治;其三,是世袭。世袭是没有规
则中的规则,它对在民众的心理上、尤其在统治集团内部伦理上确立新统治者的合
法性是至关重要的。最后,就是“德政”,用现在的话可以说是“政绩”。不论统
治权是怎么得来的,统治者常常要靠政绩来建造其统治的合法性,也就是造成“有
效统治”,统治者也常常因为政绩不佳或因为施暴政而失去“合法性”,被别人取
代,如上所说的“合法性”,实际上是无法可循的合法性,它只能说是人们心理上
对某政权的接受度和认同度而已,与建立在宪政基础上,特别是宪政民主意义上的
合法性意涵截然不同。

      有了宪政以后,才有了可以衡定统治合法性的程序,统治权的来源其实就是
宪法规定的程序本身,它是宪法规定程序的产出结果。事实统治和有效统治都不等
于合法统治。政绩自然是确立统治合法性的相关因素之一。但是,它只是程序的输
入物,而不是产出物。政绩可以自我标榜,程序过程者是客观的。最重要的是合不
合法,其次才是干得好不好。然而,在宪政民主下,往往是,政绩好的政党执政的
概率就高,政绩差的执政机会就小。这正是民主的妙处。经过近三百年的实践,特
别上个世纪的的反反复复,人类确认,只有把统治的合法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
上,被统治者的基本权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其福祉才能因此长期稳定地得
到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以暴易暴、“治──乱──治──乱”癫间的可能性。


      中共是靠暴力夺取政权的。暴力革命的胜利为暴力革命的正当性制造了最好
的口实。经常有人讲,共产党的统治是人民的选择。那么我们要问,为什么偏偏台
湾人民没有选择共产党?还有,为什么东德和北韩人民选择了共产党,而西德和南
韩人民没有选择共产党?其实关键的问题是当时的人民能不能选择,有多大的余地
去选择。打个比方,一个大流氓恶霸拿枪打走了一个次流氓恶霸,然后在村里宣布
,这个村我当家,他就造成“事实统治”,和村民的选择没有直接关系。如果说打
仗打赢了,统治的合法性就确立了,那么,哪一个王朝不是打仗打赢了才建立起来
的,包括国民党的政府?共产党为什么要用暴力推翻一个“合法”的政府呢?当然
共产党会说,当年国民党的腐败使它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那么,按照同一标准和
逻辑,当今的共产党,其腐败、政治迫害、践踏人权、钳制言论和恶行已经超出当
年国民党几个级别,早就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早就应该被推翻了。但是,以坚持
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四个坚持”仍然不容挑战。

      五十多年来,中共除了用暴力来维持事实统治外,还一直试图使用说教和政
绩的两种办法来突破统治合法性困境。下面的口号或理论总结,都是为了统治的合
法性而制造的,每一个五十二岁以下的中国人从一出生就接受了其中两条或两条以
上的灌输。“伟大、光荣、正确”、“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人民服务
”、“无产阶级先锋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
革命”、“四个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稳定压倒一切”、“三个代表
”、“吸收各界先进分子入党”等等。现在共产党的理论之贫穷已经到了说教的外
衣不能遮体的地步,盖住了脸就遮不了私处;遮住了私处就盖不了脸。不信你可以
把中国的宪法和执政党共产党的党章对照研究研究,如果你没有衣不遮体的感觉就
怪了。

      在具体政策上,中共目前做的每一件事都否定了其当年夺权的正当性。如果
中共当年夺取政权的理由是正当的,那么,它今天的统治就是不正当的,理所应当
被革命。反之亦然,如果它今天作为是正当的,那么它当年夺取政权就是不正当的
,误国百年,自应下台谢罪。两种相反的坏事被一个党全做了,而且做的时候还都
是“伟大、光荣、正确”,天下岂能有这样的道理!?

      中共夺权后,在“政绩”上说得谎话超过任何领域。远的不说,“生存权是
首要人权”是最近中共对其改革开放政绩的最深刻总结。“生存权是首要人权”,
一是指除生存权以外的人权可以不存在,再则是指中共统治在这个领域已经取得了
辉煌的成就。第二条的荒谬性已经被许多人指出。我只想简单地指出第二条的欺骗
性。官员都是百姓的劳动养的,用正规的语言就是纳税人的钱养的,官员普遍的、
毫无顾忌的腐败直接践踏的不就是百姓的生存权吗?而且,当百姓的生存权遭受践
踏的时候,他们有喊饿喊苦的自由吗?大大小小芳林小学、南丹锡矿事件,在中国
一年何止千起?中共用暴力剥夺私有财产建立起来的全权式计划经济走进死胡同,
为了“有效统治”,不得不经济救党。农村改革给农民的好处,在历代皇帝那里不
就有了吗?而且还不及那时,因为在帝制下,农民还有土地所有权。市场经济共产
党夺取政权前不就有了吗?而且比现在更像市场经济。开放,共产党夺取政权前中
国的国门不就是开着的吗?而且当年有限度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目
前在中国仍然是禁区。“目前是中国历史上人权状况最好的时候”完全是一句谎言
,中共统治的合法性从何谈起来呢?

      退一万步讲,就算共产党执政最初是人民的选择,但是,其中包含了巨大的
欺骗。共产党革命时的民主许诺一条也没有兑现,中共夺权后,也颁布了宪法,但
是,它从来没有一天实行宪政,因为,共产党几乎每一天都在违宪。在宪政民主下
,造选举上台的统治着也只做宪法里所规定的事情,一旦超出这个范围,立即就会
失去其统治合法性。尼克松就是一个例子。希特勒获得执政是靠选举,是合法的。
但是,他上台以后违宪的所作所为很快使他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绝不能由于后来
他的事实统治和有效统治而认定他的后期统治是合法的。从希特勒的例子还可以看
出另外一点,那就是,一个没有统治合法性的政权长期事实统治会带来多人灾难。
中共统治的合法性比希特勒还不如,因为它连最初获得政权都是缺少合法性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共的统治离合法性多么遥远。换一个思路
来看,其实中共的统治离合法性也可能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就有可能跨越一个时
代。这一步就是接受人民的再次选择。许多不是靠宪政民主原则上台的政权,就是
靠开放选举让人民再选择而转化成合法政府的。国民党政权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开
放党禁和开放选举前,虽然国民党政权容忍了一定程度的言论、结社和参政自由,
但是,它总是不那么理直气壮地宣称一党专政的正当性,总是编出各种理由,比如
动员勘乱,来说明专制是暂时的,是不得已的,以后总是要还政与民的。直到人民
循序宪政民主的原则再次选择其执政,它才停止在统治的合法性上制造理论依据、
现实口实甚至谎言,才开始理直气壮地执政。当然,民主选举并不能保证它永远执
政,但是它合法执政的可能性却被宪政民主永远保证。中共当前应该记住的话是,
黑道未必不可漂白,妓女未必不可从良,关键看自己的选择。天天反对别国干涉内
政的中共,费尽心机地要求别国政府承认它的政权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一个国家
的政府是不是合法的,不是靠其它国家的政府来确立的,而是由本国人民来决定的
。中共政权既然那么想要那个“唯一合法性”,何不让中国人民确立一下?

      中共一直坚持说,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
中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现在倒好了,江泽民“七一”讲话宣布实现共产主义是一
个更长的历史阶段,这岂不是让共产党更长期地统治下去?其实,中国祭出“三个
代表”、“德政”、“吸收资本家入党”,除了江泽民个人树碑立传的因素外,从
根本上暴露了中共的软弱,那就是其无法解除的统治合法性危机。江泽民的右翼专
制和邓力群的左翼专制都突破不了这个困境。随着中共这两翼的公开分裂,其统治
合法性危机就会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

      在主权在民的时代,统治者统治的合法性只能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上。
一般来讲,宪政有三个基本要素。第一,要有规范政体和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制文件
,比如说宪法,这些法制文件要通过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认可的程序制定
和产生出来;第二,政府的产生、行使权力、更迭按宪法进行,亦即:宪法具有最
高权威性,任何个人、政党的权力都不能超越宪法;第三,要有违宪监督审查机制
,随时检查执政者的合法性。第一条就是我们现在要做的,也就是推动一个中国的
宪政民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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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杨建利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24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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