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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汉学界致江泽民公开信
 
 

            国际汉学界就中国政府羁押三名学者给江泽民的请愿书

                                (中文本)

  2000.4.17


  中国、北京市、中南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阁下

      主席阁下,我们──签署本请愿书的国际汉学界的学者,就中国政府有关部
门最近羁押三名学者一事,谨向您表示深切的关注。

      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的李少民教授,于2001年2月25日访问深圳时被羁
押。到我们写本请愿书时为止,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公布羁押他的理由及他的
羁押处。李教授入籍美国已有六年,是一位著述丰富的社会学家。他的研究主要涉
及中国经济私有化及广告的影响与使用问题。李少民于1988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社
会学博士学位,后又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做博士后研究。他与西方几家
有兴趣在中国发展商务的大公司有密切的工作联系,常常往来于香港与中国大陆之
间。

      我们也对高瞻博士的被捕深表关切。高瞻博士是华盛顿特区美利坚大学的研
究人员,2月11日在中国被拘留,现在又因被指控为空泛的“海外情报机构”从事“
间谍活动”而被正式逮捕。尽管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宣称高瞻已经承认对她的这些指
控,但是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她丈夫薛东华先生也曾在未受
任何指控的情况下被羁押,后被释放。薛先生坚决否认了对高瞻的所有指控。此外
,中国政府没有履行中美双方领事协议规定的及时允许对方的领事官员接触被拘留
的对方国民的明确义务,将他们五岁的儿子(美国公民)与父母分开关押26天,却
没有通知美国政府。高博士的学术研究对象主要是自海外回到中国的学生,特别是
妇女。她目下已经完全被迫与外界隔绝,并不允许她与律师接触。

      最后,我们对于徐泽荣博士的安全和健康表示严重关注。徐博士于2000年8月
在广州被国家安全部门羁押。他拥有牛津大学的博士学位,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
副研究员和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在担任这些职务之前,他是香港的永久居民,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出版。现在外界不知道徐博士面临什么指控,甚至不知道
他是否面临任何指控。据报导,有关当局不允许他的家人与他会面,不告诉他的家
人他到底被羁押在何处,也不允许他与律师接触。

      “监视居住”应当是一种较为轻微的强制措施,但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以“监
视居住”为名,长期单独囚禁这三个学者,严重违反了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公
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8条的明确规定。

      此外,当中国政府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已经承
诺为所有个人提供不受“任意逮捕或羁押”的权利,并保证所有人享有“寻求、接
收和传播各种信息与思想”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也保护进行科
学研究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再有,已经中国政府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
利国 际公约》第15条规定:“本 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作性活
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对李少民、高瞻和徐泽荣三位学者的持续羁押侵犯了上述
基本权利。他们的被羁押很可能使其他学者,特别是(但不仅仅是)拥有中国国籍
的学者,因为担心他们会有同样的遭遇而不能自由地在中国进行学术活动和从事有
关中国的研究。
  
      学术关系一直是中国改善与世界其它国家关系的前导。成千上万的中外 学者
参与了中国与外界的关系,为中国的现代化和改善中国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理解作出
了重大的贡献。上面提到的三位学者因为回国从事研究和其他正常的学术活动而被
羁押,表明中国学术交流与研究环境正在恶化,对此我们深表不安。

      对于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来说,特别是对于准备融入全球经济的国家来说,
活跃的市民社会与观点、思想的自由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们殷切地敦促您
的政府表明自己对于在中国保护和提倡学术自由的决 心,以及对于维护学术交流在
建立国际理解与信任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的决心。要么立即释放三位被羁押的社会
科学家,要么尽快使他们享有真正的、在遵循国际标准的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这些标准当然包括了被告能自由地接触他们自己选择的律师。并且在适用的情
况下,外国公民的被告能够经常接触他们的领事代表。)
  
      感谢您对这些紧急而重要的事情的过问和考虑。我们企盼着您的答复。

  (本请愿书的签署者只代表他们自己,而不代表其所属的学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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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春编缉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27日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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