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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黎安友
 
 

                   宪政主义:中国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

               ——为于浩成《人权与宪法》一书写的序言
  

    我最初在八十年代听到于浩成的名字,当时他写了一系列捍卫自由、人权和法
治的勇敢的文章,做为一个外国学者,当我知道这些文章的作者在中国公安部的出
版社工作时,真闹不清这是怎麽一回事,因为公安部这个机构使我联想到毛式的镇
压,很久以後,我知道于的个人经历後才使我解开了这个谜团。
 
    早在四十年代于浩成就做为一个有理想的青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相信共产
主义将把中国人民从国民党专制的重压下解放出来,在革命岁月中他从事英语翻译
和新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他受命组建公安部出版社。在文化大革命前
的几年中,其任务是宣传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新的公安制度方面的知识。

    然而,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这些共产主义的早期理想离开了正确轨道,共产主
义统治走向人治,其政治制度犯下反对自己人民的罪行。于浩成本身也成了这些罪
行的受害者,他於文化大革命中被控搞自由化而被关押在毛所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
中高级受害者的地方度过了三个年头,直到一九七一年才被释放,他回到群众出版
社恢复工作,到一九八五年,由於香港一家杂志刊登了他批评中国法律的文章,大
大激怒了共产党领导人,他最後被解除在出版社的领导职务。

    因此,于浩成献身於自由和人权不仅仅基於早期理想和理论知识,而且基於他
的个人经验,他本人的痛苦经历加深了对这些理念的认识,对理论的理解以及享有
自由的喜悦。

    在一九八九年以前的短短几年里,中国出现了建国以来言论自由最为开放的局
面。于在那时成了呼吁法治的人权的带头人之一,并以此引起西方学者的注意,然
而在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以後,他再次被剥夺了发言和发表文章的权利。

    哥伦比亚大学於九十年代初开始进行“中国与宪政”研究项目,参加者包括海
外民主运动人士以及中国“体制内的”学者、法官等,我们当然希望邀请于浩成参
加,但是中国政府拒绝发给护照。这件事成为美、中政府之间的问题之一。于终於
在一九九四年获准来哥大。

    今天,于浩成不得不留在海外以便继续考察宪政和人权,这一点恰好反映了令
人遗憾的中国现实,对於何任一个爱国的中国人来说,长期脱离本国生活都是很痛
苦的。但是于为了热爱自由不得不付出这个代价。吊诡的是他只有留居国外方能为
他自己的国家充分发挥才智,对宪政和人权各种理论进行探索,而这一点正好说明
了他所做的工作对中国之未来是何等重要。

    一百年前,所有爱国的,有思想的中国人都同意宪政主义乃是通向救国的道路
。今天,接受这一思想的人大大减少了。有多种思想流派的竞争,新毛泽东主义、
新保守主义、民族主义、毛泽东思想,它们都把重点放在纪律、权威、集体主义、
个人领导以及其他们与宪政主义相对立的价值观念上,似乎宪政主义已经成为过时
了的旧观念。

    然而,于浩成相信对中国说来宪政主义仍然是正确的思想,他从不厌烦地指出
,中国有许多健全的政府原则写进了宪法和法律,虽然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但它
已向中国人民做出无数承诺,公共秩序和个人自由、参与和决策的机会,实现现代
化的利益和负担的公平分配。现在缺乏的是当权者按照自己的法律制度行事,怎样
解决这个问题呢?像于浩成这样的思想家所扮演的角色是艰巨的,他们要不断提醒
统治者和人民大众:领导人正在如何破坏法律以及怎样才能使法律得到遵守,这仍
然是使中国和平发展,摆脱当前政治困境,进入稳定未来的最佳途径。

    一个半世纪以前,约韩.弥尔写了《论自由》一书,尽管他处在自由的社会中,
他仍在书中呼吁保卫言论自由。在那些自由社会中,人民为自由的斗争较之那些自
由未受到较好保护的社会说来,要和缓得多。于为了这一事业奋斗一生,近年来为
了实行言论自由又不得不忍受流亡的痛苦,他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为他的祖国服务
,本书就是他这一努力的成果。

  2000年9月写於纽约哥伦比亚大学

  (中国大陆旅美法学家于浩成新书《人权与宪法》一书在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赞
助下即将在年初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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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黎安友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31日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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