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号-独家披露:新国大诈骗案 北春编缉简介 北春编缉文章检索

 
天理何在..............新国大部份投资者
 
 

      五十年大庆前夕,新国大客户成群结队去天安门广场“照像”,已经对新国
大受害人警惕有加的警察发现一个新国大的人就抓一个,当场有20余人被扣留在信
访办拘留审查,其中有两位妇女被打得遍体鳞伤。至今为申诉此案的客户被无辜关
押的人数已达27人次,被拘留审查过的已达100余人次。受损失的客户成了罪犯!成
了被追究的对象。但是,不怕当作罪犯拘押的人们仍有意触怒当局,在澳门回归前
,他们还曾计划去最高检察院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请愿,再冒一次风险。但
是,听说,最近当局内部已经通报,当前北京的不稳定因素之一就是新国大案,估
计客户们会再次闹事,但是料定人数不会多。为了不搞得太杀风景,他们改变了日
期。在全民同庆澳门回归之後的22日,才集合了500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这
是人数较多的一次,警察早就恭候在那里了,但是,当代表向检察官指出,每次都
受到镇压时,两位检察厅长说,我们要保护你们,不会抓人。有的老太太大哭,跪
地哭诉,在这两位检察厅长的引导下工作人员态度很好,把椅子让给代表坐,他们
自己始终站着听取意见。特别是,北京市负责公诉的检察单位公开承认,他们已经
发现所得到的调查材料中有伪证,愿意约定时间仔细听取意见。受害人於是就寄以
希望,认为中国竟不同於文化大革命时期了,党天下毕竟已经不是坏人一手遮天了
,司法独立可期。

      但是,12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对“倪文亮卷款企图偷越国
境案”时行了预审,被告人李新婴,去年9月2日因请愿被拘押,现按非法集资罪被
起诉。显然,当局打算杀一儆百,压制住受害人,不仅不准闹事,而且以李新婴的
下场警告他们。那么,当局计划把全案如何了结呢?从起诉书看,基调仍然如同去
年11月7日新华社新闻一样,除李新婴作为非法集资投资新国大被起诉外,起诉书中
的被告有22人:

      曹予飞,化名倪文亮,别名麦克(Michael),男,新国大期货经纪
公司顾问,1998年9月5日被捕;

      高振宇,男,1971年生,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总经理,山东省中慧期货经纪
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9月5日被捕;

      龚聪颖,女,1968年生,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财务总监,1998年9月5日被捕


      郭正,男,1972年生,无业,1998年11月14日被捕;

      朱海燕,化名蒋航琦,女,1974年生,1998年10月14日被捕;

      王丰,男,1970年生,1998年10月14日被捕;

      郭连章,男,1950年生,新国大期货经纪公司法人,1998年9月29日涉嫌受贿
被捕;

      来岩,别名来凤岩,女,1956年生,1998年10月2日涉嫌转移赃物罪被捕;

      刘梅香(龚聪颖之母),刘建红、师岩、季娜等均於1998年10月14日因涉嫌
窝藏赃物罪被捕;

      陈惠芳、郑子华夫妇,郑子华之弟郑子斌,1998年10月8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
国境罪被捕。

      按照起诉书,曹予飞等人以经营期货为名,诈骗公众钱财,在山东设立假期
货盘房,指使郭正等人在山东作假的期货交易信息,欺骗公众。而新国大公司被说
成是曹予飞贿赂郭连章利用伪造的公章与证件非法成立的非法公司,也就是说,有
关的上级公司为全部之情,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全案只是曹予飞欺骗了4000余名客
户,骗取了4亿余元人民币,把其中9000余万转移至境外,2亿余元含糊其辞放在“
被挥霍”名义下。起诉书根本没有提,8月初案发後,郭连章还说过,账面上有4亿
元,那么曹予飞携款逃离时带走多少钱?下落如何?起诉书所涉及的窝藏的赃款赃
物数量也有限。所以,全案的实质:大宗款项何在?十分含糊。而且罪犯帛造假的
身份证与护照,逃至中顷边境等如同在无人之境。

      对於这一刑事案,人们毫无信心,因为显然是来头很大,结论早已被最高当
局认准,有些著名的律师说:你们找不到包青天!而“态度”很好的高检後来就根
本不想继续听取他们意见了。公检法各部门都把这一案子当作“不稳定”因素处理
,哪里顾得上保护投资人利益呢?受害人感到可悲的还有,至今没有国内外舆论支
持,西方新闻机构和人权组织怎么这么官僚主义呢?中国不是讲人权的第一要素是
生存权和经济权吗?请来调查吧?他们这近十万人目前哪里有什么起码的人权保障
可言?最令人发指的是,当受害人终於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帮助他们提起民
事诉讼时,北京市司法局居然阻止律师接案,公民的司法申诉权又被置於何地?

  新国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部分投资客户

  二000年1月8日

[编者说明]我们还得到了此案受害者写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十日的两个材料
以及联名签字的影印件,因篇幅关系未及刊登。

相关文章
作 者 :北春编缉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8月1日0:1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