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发起和领导了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改革日益深化,发展势头已经无可避免地逐步由经济触及政治、触及中国共产党自身制度的改革。政党制度是现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既包括政党与国家关系的各项制度,也包括政党内部的各项制度。我们这里研究的改革,主要是党内制度的改革。
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中国的执政党,因而中国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在于党的自身制度的改革。党要改革,中国目前还很少有人提及。但是,各行各业要改革,执政党本身为什么不需要改革?关于党的自身制度的改革问题,我想引用胡耀邦的一段谈话。
胡耀邦在共产党内非常受人尊敬,他曾痛心地说:我这一生中犯过两次错误,而且是严重错误。第一次是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当时彭德怀讲的是真话,认为大跃进时代大炼钢铁不科学,毛主席把他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会上我内心很同情彭德怀,认为彭德怀提得对,但是党中央、毛主席要处理他,我就举手同意了。这件事想起来很内疚。第二次是一九六八年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开除刘少奇的党籍,我也举手了。开会前,很多中央委员都被“打倒”、被批斗、靠边站、住牛棚。中央委员会开会凑不齐人。当时毛主席不得不下了一道指示,
曹思源在鼓吹私有化
突击解放了一批老干部,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当时会议上宣布了刘少奇的材料,说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要开除刘少奇的党籍。我看到这份材料时,凭着多次运动的经验,看出这份材料是有水份的,是事后做了手脚的,肯定是冤假借案。但是党中央要我同意,我觉得我不举手也没有作用,这是重大问题,必须举手,所以我就举手了。当时全场就一个中央委员,一位叫陈少敏的老大姐,以头疼为由趴在桌子上没有举手。胡耀邦说,我当时明知是冤假错案,也举了手。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党内长期以来,不能真正发扬民主。党内制度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下很难解决,也许十年以后,解决的条件就成熟了。
胡耀邦讲这番话的时候是一九八八年,十年后的一九九八年,党的制度改革问题仍然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现在跨进了新世纪,已经到了把问题提出来的时候了。
无论从党内或党外的角度上看,党的制度改革是有充分理由的。中国共产党的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当然也应该有很大改变。毛泽东就曾经主导过从战争年代到和平年代,党的制度和工作方式不能不改变一下。现在从计划经济到了市场经济,党的制度和工作方式也应该相应进行改革。
一、党的宗旨要改变
中国共产党究竟应当代表谁的利益,从谁的利益出发,这是党的宗旨的重要内容。毫无疑问,今天共产党要代表包括工人在内的全国十三亿人民的利益,而不能仅仅代表五千万国有企业职工的利益。最近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的思想,就是这方面的突破。
"三个代表”思想中,最关键的是:共产党要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的新意在于,淡化了党的阶级性,强化了党的全民性。因为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不可能人为地划分为阶级。共产党不能只作为无产者的代表,不能只为无产者服务;它要取得全国人民的支持,就是争取做全民的代表,直接为全民的共同利益奋斗。党的宗旨的这一改变,一旦以修改党章来体现,就应当对党在新时期的活动发挥全国的指导作用。
二、党的名称要改变
这个问题比较具体,也比较敏感。改成什么名字呢?我建议改名为“中国社会党”。社会党在英语中和社会主义是同一个单词。现在既然宣布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社会主义党。简称社会党呢?至于共产主义,那是社会主义完成以后的事。而社会主义有多长?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的政治报告中曾说到: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很长,“需要经过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几十代,可以理解为二十代和九十代。按中国的习惯计算,三十年为一代,二十代
曹思源著作
等于六百年,九十代就长达二千七百年了。二千七百年有多长?比孔夫子到孙中山这段历史还要长。孔夫子生于公元前551年,孙中山逝于1925年,这段时间跨度是二千四百七十六年,还不到二千七百年。至于二千七百年以后搞不搞共产主义,那只能由子孙后代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去投票决定。既然从现在到未来几十代人千百年都要搞社会主义,那么,共产党改称社会主义党,不是恰如其分吗?
改党名,好处之一是稳定人心。目前私有经济投资者、股票持有者心里是不踏实的,谁知道共产党的政策会不会变?会不会把人家打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而改名后,不再叫共产党了,至少表示千年之内不会再闹“共产”了,放心好了,只要依法经营,就会得到法律保护,不受意识形态干扰,资金也不必外逃了,大家踏踏实实搞社会主义就行了。
改党名的第二个好处是便于放下历史包袱,认真总结历史教训。无庸讳言,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上有过一些阴暗面。如一九五七年反右派、一九五八年共产风、一九六零年饿死人、一九六六年-一九七六年文革浩劫以及而后时有耳闻的“小文革”、“准文革”等等,至今仍然没有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其原因之一是后人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要为前人背包袱。而党改名之后,社会党不必为共产党曾经犯过的错误背包袱,就可以比较客观、比较全面地总结经验,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中国共产党改名是件大事,不是任何个人可以说了算,也不是任何个人可以禁止的。只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权就此作出决定。毛泽东说过:党代会可以改变一切。当然也包括改变党的名称了。
综观世界舞台,各国(主要是欧洲)社会党或社会民主党的思想渊源都来自马克思主义,都以社会主义为旗帜,是一支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重要政治力量,其中几十个党还有着丰富的执政经验。可以说,社会党与共产党本来就是“近亲”,二者融通,跨度最小。不少社会党已经陆陆续续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联系,他们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也值得中国人借鉴。
三、党内要允许竞争
竞争是任何国家、机构、团体、党派、企业和事业单位增强活力、提高水平、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大家都知道当年山东军阀韩复渠闹过这么一个笑话:有一次他到一所学校视察,看到篮球场上比赛十分激烈,十个学生在抢一个篮球,他就说别抢了,我给你们一人发一个篮球不就得了嘛!他实在不懂篮球运动的常识,如果老是每人一个篮球,不拚不抢,水平永远提不高。
苏联共产党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解体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据我多年研究,苏联共产党不是被“敌人”打倒的,而是自己瓦解了。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内制度不允许竞争,看起来似乎很强大,体内却十分虚弱,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条件而终于走向垮台。其实苏联共产党早就得了癌症。苏联共产党机体内的癌细胞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我研究的结果是在一九二一年,苏联共产党的前身--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通过了不允许党内存在不同派别的决议,并于同年开始清党。全党将近四分之一即十六万党员被清除出党,随后陆续被从肉体上消灭掉了。从此共产党的体制就成为:只许一派掌权,谁掌了权谁就以绝对正确的面孔去排斥和打倒一切反对派。对于最高领导人(如斯大林)来说,不允许有反对派和竞争者存在。一旦他自己犯了错误(往往难免)而又缺乏认识(往往如此),就不可能及时地被党内健康力量依法纠正和取代。毛泽东在这一点上比斯大林依乎高明一点,他多次提到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但实际上他也容不得反对派和竞争者。共产党内不允许竞争的这种体制,据说是为了增强党的战斗力,其结果却窒息了党的活力,导致共产党慢性自杀。今天的执政党不能不汲取前车之鉴,允许党内合法竞争。我主张,党的各级主要领导职务均应实行差额选举,在几个竞选的候选人中投票选出。共产党应该相信绝大多数党员不会胡选、乱选。
行文至此,顺便谈一下与本题有关的一个问题,即: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允许党与党之间进行竞争,是党内竞争的条件。共产党如果不允许其它竞争性的党派存在,就缺乏党内竞争、自我革新的动力。中国共产党与其它有机体一样,只有在竞争中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现在中国八个民主党派,都是作为参政党存在的,无法起到刺激共产党增强竞争力的作用。可不可以再放手一些?使它们的独立性再增强一些,允许他们与共产党竞争?人们常说领导就是服务,而服务员应该是可以挑选的。中国共产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就应该有信心,通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能够在多党竞争而不是一党垄断的条件下维持自己的执政地位。
四、党内领导体制要三权分立
(一)决策权、执行权、纪检权三权不能合一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决策毫无疑问归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实际上各级党代表大会五年才开一次,开了几天会,发言、投票、鼓掌之后,党代表各自回家,代表不再起作用了,党代表大会也不存在了,这如何执掌决策权呢?
于是,党的决策权落到了各级党委手中。党委(尤其是党委的一把手)实际上是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大权独揽,无人制约。这就难免要犯大错误,并且犯了大错误还难以及时纠正。像毛泽东来自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连周恩来、朱德、刘少奇都无法制止,只有等他本人去世,才能纠正。可怕的悲剧,不得不连续十年之久。
纪律检查本来也是与同级党委的执行权分立的。按党章规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两个机构理就平行、互不相属。但现在规定纪检委受同级党委领导,使其难以对近距离的同级党委实行纪律检查,大大降低了纪检工作的效率。这是惩治贪官污吏长期满足不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要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 党内三权分立简说
党要保持自己的生命力,就不能不对党内领导体制出重大变革,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纪检权的三权分立,由县以上(包括县、下同)各级党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三个机构;1、党代表大会主席团;2、党的执政委员会;3、党的纪律检查中心。它们各自的职责大体如下。
1、决策权
县以上各级党代表大会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每届任期五年)和专职专薪制。党代表的薪金由相应一级党的组织发给。为提高效率减少支出,党代表人数要适当减少。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为300人左右,县党代表30人左右,省、市依此类推。
各级党代表大会职责与现行党章规定大体相同,但增加一项,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大会,审议党的执行机构的工作,督其严格执行党代表大会的决策。
各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为党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其人数为党代表人数的十分之一,并设常务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处理主席团日常事务。
2、执行权
各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7-9名委员组成同级党的执行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县以上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在人数和职权上大体相同于目前各级党委常委。目前各级党委的领导权实际上就是由常委掌握,普通的党委委员很长时间才参加一次全会,并不管党委全局之事,不必再虚设了。
3、纪律检查权
各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党的纪律检查中心。该中心由5-9名纪检专员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纪检中心主要职责是对同级党的领导干部(包括党代表大会代表、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进行纪律检查;同时领导属下各级党的纪检中心的工作。各级纪检中心向同级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可以向上级直至中央纪律检查中心报告。
(三) 三权之间的制衡
党的历史告诉人们,执行权往往权力最大,滥用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也最大。因此,改革的重点目标应是监督制约党务工作的执行权。党的决策机构由虚变实,党的纪检机构升格独立,将有利于上述改革的重点的实现。
三权既然要分立和互相制衡,那么,三个机构的成员不得互相兼职,是不言而喻的。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或其常设机构中的职员,如果有人被选举或聘任为党的执行构机、纪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则应辞去在党代表在其它岗位的工作,以免角色冲突。
党的纪检机构有权对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进行纪律检查,但无权干预其日常工作。党代表按一定程序对执行机构和纪检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有选举权和罢免权,但也无权插手其具体业务活动,同时它自己还受全体党员投票者的制约。这样的分权制衡恰恰有利于增强党的活力。
此外,党的执行机构也并非单方面接受决策机构的监督和制约。它在执行工作中如果发现决策有误或不甚完善,可以对决策机构提出抗辩,并提请下一次党代表大会重新审议。这就能使党的重大决策有修改和完善的余地。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当年党的“八大”落实了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立,毛泽东只能在中央决策机构或执行机构担任其中一个机构的领导职务,文化大革命每两个月一次必须接受全国党代会的审议的话,动乱能够持续十年之久么?
中国共产党自身制度的改革,毫无疑问需要党内党外合力推动。既然是改革而不是造反,当然关键在于党内高层领导核心成员对于政治危机的忧患意识,以及抢在危机总爆发之前主动改革的前瞻行为。
通过中国共产党各项制度的改革,防止执政党党员干部的蜕化,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道难关。此关不克,天下难保太平。据我看,以上诸项改革难免有点“麻烦”,有似“与蛇谋皮”。但是如果蛇终于认识到了脱皮是维持生存的必要条件,那么,脱皮未必不能接受。不仅如此,即使洗心革面、脱胎换骨也未尝不可。不变革的改党必将死亡,只要通过彻底变革,能够保证中国共产党(或中国社会党)每时每刻都与广大选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葆青春,何乐而不为?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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