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号-专题 宋永毅简介 宋永毅文章检索

 
徐泽荣的间谍乌龙案...............宋永毅
 
 

                  牛津、汉学界和徐泽荣的乌笼间谍案


自我不久前在香港《信报》发表“我看徐泽荣的乌笼间谍案”一文以来,
国际上对徐泽荣一案的严重关注和抗议已有了很大的进展。对学术自由的侵犯和捍
卫,再一次成为全球学界,尤其是国际汉学界注视的焦点。
徐泽荣得到博士学位的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2月5日发表强硬声明
抗议,认为对徐的重判“及其过份,”要求中国政府执行它签署的国际民事和政治
权利公约并释放徐泽荣。马上,以院长马略克·戈定爵士、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
学院教授,徐泽荣博士论文导师罗森马丽·弗特(中文姓名:傅诗)、斯蒂夫·曾(中
文姓名:曾锐生)(徐泽荣博士论文内聘导师)、和迈克·雅呼达(英国伦敦经济学
院教授,徐泽荣博士论文外聘导师)为首4人立即起草了一份《就徐泽荣博士被判十
三年一事给江泽民主席的情愿信》,在国际汉学界和其他各界与中国有关的人士中
寻求签名。2月11日晚,圣安东尼学院全体学生进行了庄严的投票,同意以“圣安东
尼学院全体学生”的名义签署了这封请愿信。圣安东尼学院院长马略克·戈定爵士
又立即以学院的名义要求英国政府的帮助和中国驻英大使馆对徐泽荣的所谓罪名作
出合理解释。
这封公开信迅速地在世界上各个研究中国的学术网络中流传,至今为止已
经有340多位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洲、加拿大、新西兰、日本、香港、
台湾等地的学者签署。他们中有美国卸任不久的克林顿时期的负责人权的助理国务
卿,耶鲁大学的高洪柱教授、哈佛大学的马克法夸教授、戈德曼教授、纽约大学的
孔杰荣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的瓦格纳教授、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包尔汉教授,澳洲
国立大学的白杰明教授等国际著名学者。徐泽荣是香港居民,他还曾在香港中文大
学拿了他的硕士学位。中大的政治系主任、香港政治学会主席关信基教授和其他多
位香港各大学的教授也们都义无反顾地签署了这封请愿书。
国际汉学界的这一继去年营救高瞻、李少民后(当时徐泽荣也在名单上)
的又一重大营救行动引起了美国国务院和白宫的格外关注。时值布布希总统访华前
夕,经由各方面的积极努力,徐泽荣的名字终于在最后一刻进入了美国总统要求中
国政府释放的与美国有关的(因为徐因研究朝鲜战争陷狱)最重要的政治犯的名单

徐泽荣仅是一个中国籍的香港学者,他离开母校牛津大学已经有整整三年
了。为什么英国牛津大学仍然对他象一个在校学生关怀,甚至子女一样负责:一听
说他被抓便到处打听;得知他被拘押后便成立以院长为首的观察小组长期关注与中
国使馆联系;徐的导师们立即出面向中国政府交涉;甚至徐的教授们还向中国政府
公开提出要探监的要求。这次,又是他们发动了这一全球性的请愿运动。联想到去
年北京大学杨子立等四个青年学子因为组织学术探讨性《新青年学会》而被判刑而
从不见北大校方出来讲半句话的可悲事实,是什么造成了世界著名学府牛津和曾经
也是世界著名学府、而今为中共领导而声名俱下的北大的天差地别呢?并不是牛津
人就一定比北大人善良,而是牛津有着弘扬学术传统和对捍卫学术自由的悠久而深
厚的人文传统。牛津大学当然是世界顶尖的著名学府。和许多西方学府一样,它和
它的学生的关系决不仅是收学费,发文凭的商业关系。更重要的是通过他们传播和
弘扬它的优秀学术声誉和传统。作这一如是观,西方学府对校友的无微不至的关心
和校友对母校在文化经济上的竭尽全力支持便不难理解。对徐泽荣和任何一种独立
学术研究的支持和关心,是牛津百年来的的建校原则和传统,更是牛津之所以成为
世界著名学府的生命线,牛津的校方、教授和学生们是决不会放弃的。中国儒家对
师生关系虽然也早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格言,但它过份强调了学生对教
师(校方)的毕生遵从和奉献,而缺乏教师(校方)对学生的毕生支持与奉献。更
不用说自中共迫使教授们在解放后的政治运动中没完没了地“检讨”并在文革中发
动学生把老师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以来,中国大陆的教师们再也没有建
立起过他们的“师道尊严”。
在公开信上签名的数百名西方学者大都不认识徐泽荣,即便认识,对他的
学术观点和个人性格也未必一定全部苟同。如同一位法国著名学者在签名时指出:
“这不是一种营救个人的行动,而是营救一种原则。它是我们的道德底线”。这一
“底线”便是学术自由。请愿书说得好:“本公开信的许多签署者是参与制作政府
决定的学者。我们无法接收任何分析半个世纪前的任何国家的军事政策的研究是什
么‘泄露国家机密’。我们要求和寻找在进行与中国有关的此类研究时我们应有的
免除任何牢狱恐惧的权利和保证”。
2月12日,牛津大学终于得到了中国驻英大使馆的关于徐泽荣罪行的书面答
复。答复说:“1992年,徐非法得到了国家机密材料,并复印寄到国外。这一罪行
威胁了中国的国家安全。按照中国的刑法,他应当被判十年徒刑。”在这里,并没
有提及香港媒体上不久前提到的“出卖情报给南韩情报机关”一说。按牛津的学生
档案,1992年正是徐在牛津作为全职学生写作他的有关朝鲜战争的博士论文期间。
很显然,徐泽荣的牢狱之灾祸起于他探索朝鲜战争真相的独立的学术研究中。
关于半个世纪前的朝鲜战争的材料是否还应当算作什么“国家机密材料,
”稍有分析力的人便不难有公正的结论。中国大使馆的关于徐泽荣罪行的书面答复
里铮铮有词地大谈中国的法律,倒值得作一些探讨。有关泄露和窃取国家机密的条
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两条。一是第三百九十八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漏国家机密”。徐在1992年是牛津的
全职博士生而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显然无罪可定。二是第一百十一条的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或者情报。”
徐泽荣收集的有关朝鲜战争的历史材料只是供他自己写作博士论文所用,不能因为
徐是牛津的学生而将他既作为“窃取的主体”又作为被非法提供的“境外客体”(
这岂不荒谬)。关于朝鲜战争的历史资料在半个世纪后是否还会“威胁了中国的国
家安全”更经不起推敲。按中共国家保密局于1990年9月19日公开颁布的《国家秘密
保密期限的规定》的第三条:“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
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朝鲜战争已经过去了50年,还有什么秘密可言?更何况
据知情人告知:徐泽荣所收集的材料上本来根本没有表明任何密级,是安全部为了
诬构他而在50年后的今天重新定为“绝密。”这样胡作非为下去,总有一天千年以
前的赤璧大战,百年以前的甲午海战也要被当代“东厂锦衣卫们”定为抓人入狱的
“国家机密”了!
由此看来,无论是中国安全部还是世界著名学府及国际学界的学者们的分
歧和斗争的焦点都决不仅是在一个人身上,而是在一个重大原则上。这个原则历来
被视为任何一个民主社会的基石,它就是──学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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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宋永毅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19日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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