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号-北京观察 陈奎德简介 陈奎德文章检索

 
<反向歧视>和<反向国民待遇>..........陈奎德
 
 

    前不久,北京发生了两桩事件,二者互成对比,颇堪玩味。 
    其一是部分中国知识界人士向当局申请反战游行。出面申请的童小溪和李宁后
来告诉公众,该申请被当局百般刁难,最后被迫取消。 
    另一件是驻北京的外国人士同样申请反战游行。他们获得了当局批准,该游行
于3月3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有意味的是,北京警方禁止任何中国人加入该游行队伍
。 
    对比两事,其意涵是令人震骇的:中国人在中国土地上不能游行示威,公开表
达自己的意愿。外国人反而可以获准在中国游行并表达政见。 
    显然,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国族歧视(national discrimination)",而且是一
种针对本国国民的"反向歧视(reversed discrimination)"。虽然,就政见本身而言
,笔者并不赞成上述中国游行申请者所持的论点,但他们拥有游行示威表达自己政
见的宪法权利,则是绝对无疑的,任何人均不得剥夺。这一"反向歧视",不能不使
人联想到北京多年来极力宣传的原上海租界内"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对该"牌
子"的 煽情渲染,建构了中共的民族主义合法性话语资源,曾经为它攫取政权、建
构执政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如今,一道类似 "华人与狗不得游行"的禁令,竟
然通过中共自己的口,喷薄而出,真是情何以堪!历史逻辑的严酷与讽刺居然如此
及时应验,直令人叹为观止。 
    事实上,上述事件并非孤立个案。 这种外人享有特权,国民反遭排挤的局面早
已不自今日始,远在毛时代,从遍布各大城市的"友谊商店"现象就可窥豹一斑了。
其实,它也并非限於游行示威这类政治领域,在当代,经济领域里恐怕更为普遍。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对於中国公民自己创办企业事业,北京政府一直设有种种禁
区:譬如:国民不得自己筹资开办银行、保险业、通讯社、出版社、报纸、杂志、
电视台、电话公司、电子网络公司、大学、航空、铁路、公路…….等等。总之,举
凡与国计民生关系极为重大的企业事业领域,都不许国民染指,统统由国家垄断。
 
    
    新情势
    
    但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出现了崭新的情势。上述列举的不准中国人染指的禁
区,现在按照入世协议,其中大部分将逐年(从入世起一到五年之内) 对外国人开放
,对外国资本开放。这样,就势必造成某种"反向国民待遇(reversed national t
reatment)",即: 外国人到中国来可以享有中国的"国民待遇",但中国国民自己
在国内反而不能享有"国民待遇"。也就是说,外资企业(以及政府垄断的国有企业
)享受的"待遇"要比中国人自己出资办的民营企业要优越得多。很多外企(和国企
)能做的事,民营企业不能做。这一对照,毋庸争辩地呈现出北京政权自诩的作为
中国人民利益代表的非合法性,呈现出北京煽动的民族主义的虚伪性。 
    据了解,这种对本国国民的歧视,已经引起中国私营企业家乃至各界的普遍不
满和抗议,他们有人甚至诉诸司法行动,以讨回自己作为国民的堂堂正正的权利--
至少与外国企业家平等的待遇。在中共十六大和两会期间,此类声音有日益响亮之
势,以致北京当局也不能不有所因应,承诺要逐步开放上述禁区给中国公民。人们
当然欢迎北京这类承诺,不过,更重要的是行动。诉诸以往的经验,凡是涉及到北
京要放还权利给国民的事,常常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最好的时候也不过
像挤牙膏一样:挤一下,出一点。因此,这里还得用上中共自己的一句口头禅:查
其言,观其行。 
    总之,人们已经日益清楚地意识到了,从满清至今天,风水轮流转,但无论哪
个政权,中国的统治阶层都共享有一以贯之的一个相同传统:"宁赠友邦,不予家奴
"。在笔者看来,在未来可以肯定的一点恐怕是,中国的真正制度变迁与破除上述的
固有传统,二者将是同步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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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陈奎德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14日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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