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温家宝等新一代中国领导人掌权以来,不论国际还是国内,都对中国政治改革、人权改善寄予期望。但是,也有相反的看法,认为胡温在民主和人权上,不会有大的动作,甚至认为还有恶化和倒退现象。如果只从近期中国社会现象分析,这两种矛盾的观点,都可以说有道理,因为都找到支持的证据。
胡温掌权以来的一些做法和承诺,可以说显露出新意甚至变动意向。例如中国政府初期隐瞒煞斯,按照中国一贯的做法,会死硬到底不认帐,但是胡温却很快向国际国内承认,并且在全国强力推展防范煞斯。这种坦诚与负责的行事风格,在中共执政的历史中不多见。胡锦涛不久前访问欧洲时,表示中国近期将批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并且将允许工人们成立独立工会。中国早已经签署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但是始终没有完成立法批准,现实中更是与两个公约的规定相悖,工人们要成立工会维护权益无不惨遭迫害压制。就是违背两个人权公约的显著事例。胡锦涛现在所说虽然只是口头承诺,但是愿意承诺总是有益人权民主的。最近一些国际有影响的大媒体,也撰文讲述胡锦涛将要宣布有限的进行政治改革,所以胡温在人权民主上可能有些动作,看来并非空穴来风。孙志刚被收容遣送中毒打致死,引发三个月后废除收容遣送规定,则是人权受到重视和真想变革的迹象之一。
但是与上述情况相反的事例,在近期中国社会也是俯拾皆是。例如在世界注意力集中 对伊战争和煞斯时,中国快速审判了辽阳工运领袖姚福信、肖云良,四川网络活跃人士黄琪,北京四位青年知识分子杨子立、徐伟、靳海科和张宏海。他们的案子都是违反诉讼法长期关押的积案,有的已经关押二、三年,现在突然审理宣判,而且都判处了近年来少见的重刑。这些必然由中央高层授意的审判,用意显然是避开国际舆论和监督,而且就是要重重惩处。中国人权前几天发布的新闻稿说,中国政府在云南又大肆抓捕家庭教会,而且多数人是将会判逮捕刑的刑事居留。湖北家庭教会领袖龚盛亮、被中国政府近期悍然判处无期徒刑后,又传出用酷刑虐待快致死亡的手段逼迫他自诬认罪。就是严厉防范煞斯等传染病的立法,其中无视甚至侵犯人权的明显倾向,也令人对中国政府实现人权民主的意愿疑虑重重。
其实这种矛盾情况,真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交融激荡的真实反应。胡锦涛、温家 宝与主张政治改革的胡耀邦团派及赵紫阳,都曾有过密切关系。他们本人在政治上的作为,也曾经被人们说为温和的改革派。他们又比较年轻,不象从前的几代掌权人,是经历战争夺取政权的,所以相对而言变革的意愿阻力会小些。而当今国际国内的趋势和影响,也都是支持人权民主变化改善的。这些因素的作用,促使胡温有所变动,是合乎情理并且可能的。
但是期望中国由此启动真正的人权民主改革,则是对保守因素和艰难程度缺乏清醒认 识。首先政府不可能真正进行人权民主改革,这是中国数千年专制沿袭尤其是中共专制本质所决定的,即使胡温本人真想实行也难由他们。其次胡温本身就是专制体制熏陶培养的官员,即使认识到专制的弊端和不公,也难以割断千丝万缕的哜带真正变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数以千万计的人员和既得利益者,是靠目前的专制体制供养着,他们不会心甘情愿的听任变革,因而丢失工作、地位、荣誉和视为理所当然的高额的非法的 合法的利益。
所以,归根到底,中国的人权民主改善、确立,不能够也不应该寄望于个人,而必须立足于社会本身的努力、抗争。只有自己辛苦付出挣来的,才是确实牢靠不容侵犯剥夺的。一个专制政权内部的人权民主因素,当然也应该重视并且善加运用,这种因素尤其对初期人权民主的发动十分重要。但是切不可指望等待这种因素将人权民主赏赐社会,而放弃了社会本身必须具有的艰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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