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号-中国政情 张博树简介 张博树文章检索

 
SARS挑战中国的新闻制度.....(北京)张博树
 
 

  SARS的传播目前已在中国得到初步控制,但对这件事情所凸显的政治与公共领域层面之制度问题的反思才刚刚开始。人们在问:为什么在广东已于2002年11月发现首例SARS病人、2003年初这种可怕的传染病已经在广州等大城市肆虐并随后波及香港等地,广东的医务工作者已经用忘我的工作、甚至宝贵的生命换来医治“非典”、控制SARS病毒传播的有效经验的背景下,北京仍然于2003年3月~4月爆发了SARS的大流行?2003年5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载文“北京医护人员SARS高感染率真相”称:3月5日由解放军302医院接收的北京首例输入性SARS患者来自山西太原,而这位患者的病又是此前在广东出差办事时不幸染上的。患者不但把SARS传染给她的亲属,而且使救治过她的302医院15位医务人员先后染病。显然,这里有医疗信息不畅、公共卫生应急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但更令我们注意的是既然广东爆发的是一种原因不明的烈性传染病,为什么没有采取强有力的隔离措施(就象4月20日后北京所做的那样),并运用现代化新闻传媒系统警示公众?!
  事实上,根据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和南京市舆论调查分析中心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南京五大城市的一项调查:在从新闻媒体得知SARS信息之前,有高达40.9%的被调查者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知道此事。尽管许多人表示更愿意相信来自官方的报道,但媒体的沉默曾一度令民众失望。
  更说明问题的也许是退休老军医蒋彦永的确凿数字,他于2003年4月4日致函CCTV-4与凤凰卫视,驳斥了前一天中国卫生部长张文康在新闻发布会上关于中国政府已经有效控制“非典”的说法,并表示他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你们(新闻工作者)也能努力为人类的生命和健康负责,用新闻工作者的正直呼声,参加到这一和SARS斗争的行列中来。”这位老军医的勇敢行动不但打破了北京SARS疫情的信息封锁,而且用直率的语言点明了他所理解的媒体的天职和新闻工作者的责任。
信息封锁的两条站不住脚的理由
  就此次SARS事件而言,中国官方一度实施信息封锁大概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是经济层面的考虑。向社会如实公布疫情势必影响公共服务、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的正常经营,对国民经济增长产生负面效应。二是政治层面的考虑。传染病疫情的爆发涉及国家形象,所以只要能够“内部解决”,就还是不要声张出去的好。这大概就是广东呼吸病研究所的钟南山院士提出与香港同行合作实施SARS科研攻关时似乎感受到某种政治压力的原因。政治考虑中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是政治时间因素。不要忘记,2003年3月初北京发现第一例“非典”病人并迅速扩大疫情的时候,正值每年一次的“两会”在北京召开。按照中国“传统”,这样的“国家大事”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所有其他事情都要为此让路。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何以卫生部在明知北京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扩大的情况下却要召集各医院领导开会,强调“作为纪律,不许宣传,要为开好两会创造安定的条件”。
  然而,这样的“考虑”真能站得住脚么?信息封锁的结果,不但不会减少经济的损失,只会加大这种损失。传染病的传播因现代化的飞速发展而以现代化的速度广泛传播,如此,SARS疾病给一个街区、一个城市造成的经济上的危害,在未能有效切断传染源的情况下,就完全可能迅速演变为一场国家的、甚至全球的经济灾难。至于政治层面的考虑,其荒谬更不待言:传染病是人类生命的可怕杀手,难道还有什么能高过人类生命的价值?按照官方的解释,国家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包括每年一度召开的“两会”,其根本目的不就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福祉么?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日内瓦时间2002年11月1日至2003年6月9日下午2时,席卷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SARS疫情,已经导致全球累计临床报告病例8421例,其中中国内地5328例,占63%;全球死亡病例784例,其中中国内地340例,占44%。由于北京2003年4月下旬后采取了有力的隔离措施,较快地遏制了SARS的蔓延,中国政府也加强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同时提高了疫情公布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初期的被动局面。然而,已经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这种以生命为代价换取的教训,难道不需要、不值得我们驻足深思?
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新闻制度改革
  在我看来,SARS狂潮作为公共生活领域(而不仅是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它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收益之一是促使我们更严肃、更深入地思考中国威权主义现行制度的某些缺陷。这些制度的运行原则、运行机制显然是有问题的。这些问题过去就存在,但SARS的冲击使问题本身的尖锐性、全局性更加凸显,更加暴露无遗。这里,我首先指的是中国现行的新闻制度。
  众所周知,中国现行新闻制度的主要特点——也是根本缺陷——就是政府对传媒的高度垄断。报道的方式和尺度如何,都要由政府主管“宣传”的部门说了算。中国的所有主要传媒都是官办的,各大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重大事件的报道、宣传上必须服从“上级”规定的统一口径。这种“传统”可谓根深蒂固,以致到了人们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程度。但是,从建设民主宪政体制和现代公民社会角度看,这样的“传统”必须予以革除,而且已经到了应该行动的时候。
  现代民主宪政制度的核心就两样东西:体现民主制度本质的公民权利和建立在委托—受托基础上的、作为受托人的公共权力。公民权利包括公民对重大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以SARS疫情为例,当这样一种可怕的传染病突然而至时,公众希望从媒体那里获得更加真实的信息,不仅是作为有可能受到疾病侵害的生命体,作为公共卫生系统内的被保护者,而且是作为政治行动意义上的公民。公民有权知道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权知道这些事情的性质、可能对自己和社会产生的影响,有权知道政府已经或将要采取什么措施,这些措施的效果如何,且有权对政府的不当行为提出批评。而政府作为受托公共权力机构,则有义务如实、及时地向社会通报它所掌握的信息,接受公民的监督,并在此基础上求得公民对政府工作的配合。
  这里,我特别想就公民的参与权多说几句。前边提到老军医蒋彦永揭露北京SARS疫情的真实情况,这显然是生动体现了公民对社会事务参与权的正当之举。曾经采访过蒋彦永的美国《时代周刊》记者Susan Jakes说:“他体现了作为一个医生的最高准则,‘医生’在他眼里不仅是一个职业,更影响到他作为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
  然而,在我们的某些官员眼中,情况却似乎并不是这样。我在2003年5月30日下午观看了卫生部答记者问的电视现场直播。当几位外国记者不断追问中国官方对蒋彦永行为的看法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蒋大夫不过是成千上万中国医务工作者中的普通一员”,他甚至责问记者们为什么只是对蒋彦永大夫感兴趣。这样的回答当然十分不智。高强不会不明白记者追问这个问题的寓意所在,但他不敢面对中国封闭的、落后的新闻制度,正是这个现实迫使蒋彦永以孤注一掷的良心成就了一个公民的英雄壮举。
  当然,话说回来,仅仅靠少数公民的自我牺牲确实还不足以撑起公民社会的大厦。中国的真正希望在于:改变陈旧的新闻管理体制和僵化的意识形态观念,把新闻体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逐步实现媒体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民间化,尊重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使更多的公民敢于讲真话,能够听到真话,在制度层面上落实宪政民主的真精神。
  我想,这就是SARS事件在政治哲学意义上给予我们的主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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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张博树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18日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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