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经准备自焚
“亲爱的朋友,您好!为了维护自己和老百姓在拆迁中的权益,我很有可能将付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很有可能就在几天後。我希望朋友们能来看看我,也许我们的见面就是最后的告别。”
这段话是我写的,写于2003年4月4日,写在《为了维护老百姓在拆迁中的利益我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这篇文章之前。
在这篇文章里,我写道:
“今天我要说的话,很有可能是我给朋友们说的最后的话。我家面临被强拆,而且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来贴‘强拆’的公告,之后就来强拆。我将失去自己的家,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我和我妻子准备付出自己的生命。如果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一间房子而付出自己的性命是不值的,但如果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广大老百姓的权益,付出自己和自己一家人的性命还是值得的。我和妻子已经说好了,当那些开发商、拆迁商以及偏袒他们的政府工作人员来强拆我家时,我、我妻子将和我们自己的家一同消失在熊熊大火中。我们已经准备了汽油和石油液化气罐。”
这篇文章写好后,我发给了一些朋友,朋友们将它粘贴在一些网站上和发表在一些媒体上。以后的几天,每天都有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给我来电话劝阻我,希望不要发生那样可怕的事情,这些朋友有海外的,有国内的,如王丹、如加拿大多伦多的林女士、如东北的李建先生等。几天后,4月10日,我家被强拆了,我和妻子没有消失在熊熊大火中。那天,我和妻子均不在家,强拆我家事前没有贴布告,我和妻子事前也不知道,我们在单位上班,等我们晚上回家时,我们的家已经成了废墟。我家被强拆了,由于朋友们的劝阻,"自焚"的悲剧没有发生在我和妻子身上,朋友的心放了下来。
自焚这样的悲剧没有发生在我和妻子身上,但在几天前的8月21日,同样的悲剧发生在了南京,被拆迁的老百姓集体自焚,从网上得知其中有8人死亡。看到这样的消息,心痛如焚。如果4月10日,熊熊大火就烧在我的身上,是否早已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是否就不会发生8月21日这样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我真希望在4月10日大火就烧在我的身上。
自焚能改变官员的心吗
其实这是我的一相情愿,熊熊大火燃烧在老百姓的身体上根本不能改变那些开发商、拆迁商和某些政府官员的心,在这些开发商、拆迁商和某些政府官员眼里,老百姓不是人,被熊熊大火燃烧的老百姓就如同被烧烤的全羊,只能唤起他们更大的欲望,更加贪婪地去欺压被拆迁的老百姓。
正是由于这样的想法,正是由于朋友们这样的劝说,我才打消了我的“自焚”想法。自焚不会打动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心。在8月27日,被燃烧的身体还没有冷却下来几天,我家的邻居华颇、华岩两兄弟家被强拆了。
在之前的几天,西城区法院的执行部门在他们的墙上贴了一个《公告》,并给了老大华颇同样的《公告》两份,说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要对他们的家强制执行。他们感到很不理解,民事诉讼,从来没有人诉讼过他们,他们也没有诉讼过别人,他们也从来没有经历过民事诉讼应有的过程,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法院的民事判决。法院的执行部门就要强制执行他们,这是为什么,难道开发商是法院的上级,难道政府是法院的上级,难道在中国法院不是独立的吧。听他们的母亲说,8月27日那天一早,很多警察、政府工作人员就来到他们家,在强拆老大华颇的房子时,他们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在拆老二华岩的房子时,他们哥俩去问为什么,因为法院没有给过老二华岩发过应有的《公告》。可是不由分说,他们哥俩就被人打翻在地,铐上手铐。然后,还让他们站在一边,让他们看着,他们家的东西被拉走了,他们的房子被强拆了,他们的家成了废墟。强拆后,他们被带到法院,晚上又被送到拘留所,拘留15天。
在中国,开发商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都要为他们服务,如果你不配合开发商、拆迁商发财,等待你的就是这样的下场。面对这些,一些老百姓自焚,您是否能理解了他们?据网上说,南京的自焚就是因为被强拆引起的,如果这种强拆依然存在,自焚的现象就有可能还会出现。
房地产开发是发大财的,开发商、拆迁商、政府有关的官员都能发大财,过去是这样,现在更是这样,因为现在的房价、地价比过去高多了。可是给老百姓的补偿款是越来越少,过去老百姓是盼拆迁,现在老百姓是怕拆迁。老百姓的怕是真的怕。
拆迁来了,给老百姓的补偿款相对很少,在当地买不到相应的住房,如北京内城,平房的拆迁补偿款一般是每平方米7千、8千,可是在市场你要买北京内城的平房,每平方米一般是1万左右。买房了,你还要装修,都要你自己添不少的钱。如果你在北京内城买楼房,那你就要添上20万、30万才行。老百姓没有这样多的钱,只能是到远郊县去买房,也要添钱。老百姓不搬,那么等待老百姓就是:
一,那些手持狼牙棒、头戴红色安全帽、身著迷彩服的“棒子队”,把胡同两头一堵,逢人就打、见物就砸。把你打了,警察还“抓不到”这些人,你怕不怕,你搬不搬。或者断水断电,房前屋后挖上深沟,你怕不怕,你搬不搬。
二、强拆你家,就像几天前华颇、华岩家被强拆一样,你怕不怕。
三、你家被强拆了,你的东西都被拿走了,你的生活陷入绝境。我一家就是这样,强拆快5个月了,我一家人不得不到处流浪,有时住在马路上,有时住在朋友家。天热还好办。天气冷了,白天要穿衣服,夜间要盖被子,否则就要被冻坏、冻死,可是衣服、被子,以及家中的一切都被强拆你家的人拿到一个地方了,不给你。你怕不怕。
老百姓怕了,但一些老百姓就是再怕也不能搬。因为搬了就要苦一辈子。拆迁补偿款很少,买房你就要添钱,可很多老百姓没有多少积蓄,没有可添的钱,只有借钱、贷款,很多老百姓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几百元,每月还了1千元左右的贷款后,如何生活。不搬,等待我们老百姓的就是被强拆,被强拆后就是流浪的生活,据说在北京被强拆的老百姓有1、2万。仅我认识的就有:于林俊、叶国柱、李春明、潭女士、张春、孙苗芽、王玉平、张守刚、王玲、鞠鸿怡、李英、常诚、计琳玉、马捷民、华惠齐等等。在这些人中间,有的租房来住,有的住在单位里或朋友家,还有一些人不得不在街头流浪,如叶国柱一家长期流落街头,如孙苗芽一家在废墟上搭个帐篷艰难度日。
伸出援手,发出公义的呼声
我们这些被强拆的老百姓是灾民,我们的家被抢了,被彻底的抢了,比灾民还灾民,但我们享受不到灾民的待遇,政府不会救济我们,我们无家可归也没有人理我们。被强拆的老百姓没有活路,只有去上访,在一些政府有关部门前,每天都有几百人聚集在那里。可是我们去上访还要面临被关被抓,计琳玉、常诚、叶国柱、我本人等等均被拘留过。
看到这些,一些被强拆的老百姓自然想到“自焚”。不自焚,老百姓还有另一种做法,据《京华时报》2003年06月22日报道,崇文区夕照寺东里6号楼拆迁工地发生一起泼硫酸事件:一名拆迁户用硫酸将前来劝其离开的7名拆迁人员泼伤。
自焚和泼硫酸这两种方法,均不是好方法。很多人自然要劝阻,但仅仅劝阻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劝阻我们这些被严重欺压的人,大家心里能安吗?我希望大家能呼吁,使我们这个国家在拆迁中能依法做事,依宪法做事,依民法做事,使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也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在中国,哪里受灾了,国内的人、海外的人,都会捐钱给那些受灾的人,使他们度过难关,使他们感到人与人之间的爱。在这里,我也希望有爱心的人,有爱心的团体,不论您是国内、海外的,也来帮助一下我们这些遭受特殊灾难的人,我们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在这些人中间很多真的需要帮助。也许您的帮助能使那些有自焚想法的人不再绝望,使他们感到这个世界上还有爱和正义,使他们感到还有很多的人在关心他们,并能通过大家的努力,改变拆迁中不合理的现象,不需要自焚这种行为。
自焚不能打动那些开发商、拆迁商和某些政府官员的心,难道还不能打动我们这些善良人的心吗?如果8月21日的南京集体自焚,8个人的生命还不能使能打动您的心,那些为了公义、为了老百姓,就让熊熊的大火燃烧在我身上吧!以唤起您的心,使得在您的帮助、呼吁下,不再出现老百姓因拆迁而自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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