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的父亲邓小平》一处谬误
2000年6月邓小平的女儿邓榕出版了《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一书,该书详述了邓小平在文革之中的遭遇,记录了邓在这场浩劫里的活动,披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实属难能可贵。然而,该书亦有不少谬误,其中谈及的原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就是典型的一例。
(一)王良恩的四大罪状
邓榕在该书的《战备疏散》一章里给王良恩罗织了以下四项罪名:(一)王良恩是林彪的人,(二)王良恩是“靠文革起家的”,(三)在庐山的九届二中全会上,王良恩伙同陈伯达编印了全会6号简报,也就是华北组2号简报,(四)王良恩在庐山会议后因“东窗事发”而“自杀身亡”。邓榕奉给王良恩的这四大罪状能站得住脚吗?事实真相真如邓榕所说的这样吗?我们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我们来看看邓榕的这第一项罪名。说“王良恩是林彪的人”的言外之意就是,王乃林彪那条线上的人,换句话说王良恩乃林彪集团同伙,即使不是死党,至少也是林彪集团的余孽。王良恩本人出生于山东潍县,1937年毕业于青岛市立中学,1938年参加了八路军的鲁东游击队的第八支队,同年加入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王良恩曾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的连指导员和营教导员。在解放战争时期,王出任华东野战军3纵团政委,曾参加了洛阳战役、济南战役和淮海战役,并于1949年升为解放军22军65师政治部主任、师政委。中共建国后王良恩出任浙江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后任华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60年升任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众所周知,林彪系统的前身是大革命时期的红一方面军和红一军团、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115师以及解放战争时期的第四野战军。从王良恩这段个人经历来看,王本人在历史上与林彪系统毫无瓜葛。从王参与的各项战役和经历来看,王本人与邓小平领导的二野倒还颇有一些渊源。因此邓榕书中所言“王良恩是林彪的人”纯属无稽之谈。
既然王良恩在历史上与林彪系统毫无渊源瓜葛,那么在文革中王良恩有无投靠林彪集团呢?1966年7月王良恩上调中央办公厅工作,主要负责中共中央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一些重要活动的安排,如毛泽东检阅红卫兵等。总的说来,王良恩在中央办公厅专门负责具体事务工作。1969年4月任中共九大主席团副秘书长,1970年8月的九届二中全会负责秘书处领导工作,其后因汪东兴在会议期间“犯了错误”一度停职反省,王良恩临时掌管了中央办公厅。会后成立的陈伯达专案组,由王良恩、杨德中等五人组成,王任专案组组长。如果王在文革中投靠了林彪集团,王断然当不了陈伯达专案组的组长。所以,无论是从历史上来看,还是从文革中的表现来看,王良恩与林彪系统都没有任何关系。邓榕在其书里指责王是“林彪的人”纯属子虚乌有。
那么王良恩是靠文革起家的吗?所谓靠文革起家应有明确的定义,即在文革中投靠某一政治势力或卖弄文字卖身投靠,或打砸抢抄造反有功一夕升天者,典型如王洪文、姚文元、陈阿大之流。王良恩是这种人吗?王在建国初期就已先后出任浙江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和华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60年任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55年获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晋升为少将。王良恩这一军内级别与毛泽东的大内总管汪东兴几乎不相上下。1966年7月王良恩上调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可见王良恩的个人经历与那些在文革中造反起家的王洪文等有着天壤之别,岂可同日而语。毛泽东在1966年策划发动文革之时,首先就要清除那些靠不住的属于刘少奇、邓小平的人马,中央办公厅的老人如田家英、胡乔木等人,死的死,靠边的靠边,自然需要有一些可靠的人予以充实。王良恩本人的经历使他得以进入这一中枢机构。王良恩在南京军区口碑甚好,其为人正派,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这正是毛所需要的类型的人。所以邓榕指责王良恩是靠文革起家实乃无中生有信口雌黄。
邓榕在其书里给王良恩罗织的第三项罪名是,王良恩在庐山会议上伙同陈伯达印发了全会的6号简报,即华北组2号简报。这条罪状实在是牵强附会,令人莫名其妙。中共于1970年8月23日在庐山召开了九届二中全会,会议开始时,林彪事先在征得毛泽东的同意后率先发言,然后在8月24日开始分组讨论林彪的讲话。华北组里的陈伯达、汪东兴分别发言,积极响应林彪的讲话,将斗争批判的矛头对准了文革派的首要人物之一的张春桥。其言论的激烈,用意之明显以至在全会上掀起了喧然大波,用毛泽东语“大有炸平庐山之势”。8月25日华北组组长李雪峰,副组长解学恭、吴德签发了该组的2号简报。王良恩身为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专门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和简报编辑工作,印发这一简报实乃其职责所在。如果王良恩拒绝印发这期简报倒是件咄咄怪事了,更何况王本人也绝没有这个胆子敢于拒绝印发有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委员们发言的简报。邓榕指责王良恩伙同陈伯达印发了华北组二号简报实在是过高地抬举了王良恩的作用。这一罪状根本就是中共大搞政治迫害的欲加之罪。
邓榕在其书里给王良恩罗织的第四条罪状就更加蛮横无理了。邓榕指责王良恩后来因庐山会议事件“东窗事发”而自杀身亡。言下之意就是王良恩乃林彪同伙,在中共批林的过程当中畏罪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这实际就是中共政治迫害最常用的借口。没想到邓榕在其书中可以这么熟练地加以运用。
林彪事件发生后,王良恩作为中办副主任不仅没有受到牵连,相反王还主持了原林办秘书内勤等人的学习班,直接向他们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事件的57号文件。张宁女士的回忆录《尘劫》对此有详细的描述:“……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出现在客厅的门口,身后跟着几个军官……面对林办工作人员,王良恩‘唉’地叹息了一声,走向中间的沙发坐下后,挥手示意大家坐下……他盯着文件,沉默着,没有读出声音。我看出来他是在克制自己的情绪。”如果王良恩是林系同党,毛泽东怎么会容忍他继续出任中办副主任这一要职,又怎么会让他来主持传达这么重要的中央文件,且参与审查林彪集团的专案工作。庐山会议是1970年8月份召开,林彪的913事件则是一年多以后的事了,而王良恩被打成林彪同伙无端遭受政治迫害却是1973年1月。邓榕的这一“东窗事发”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一点吧,邓榕在写作她的这本大作时难道就没有仔细想一想这其中有什么蹊跷之处吗?
(二)王良恩被谁迫害而死?
王良恩在政治上走霉运是从1972年开始的。由于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将华北组2号简报定性为“反革命简报”,而汪东兴又一口咬定简报印发前未给他审看,有些话并不是他本人讲的。负责简报的王良恩自然就成为中办内部清查的对象。江青、康生和张春桥等人给王定了三大罪状:一是在庐山会议上追随林彪,二是对汪东兴落井下石,三是恶毒攻击党中央和中央首长。这三条罪状中第一和第三条显然都是无稽之谈,纯属政治迫害的借口。在庐山会议上支持响应林彪者大有人在,其中汪东兴就是最好的范例,至于所谓“恶毒攻击”,无非是借着会议批评了张春桥等文革派。如果这些都可以算做罪行,那中共中央里面除少数文革派以外几乎无人不犯这些罪行了。而这第二条罪行却是事出有因,但是也并非是王良恩本人的过错。李志绥医生在他的回忆录中对此有清楚的描述。
李医生的书记载说:由于汪东兴在庐山会议上的“跳得最高”,不仅在发言中支持毛泽东任国家主席,林彪任国家副主席,且矛头直指张春桥等文革派。华北组2号简报发出后毛对汪的表现极为不满,不仅大骂了汪一顿,还命汪停职反省,在家闭门思归过写检查。这期间周恩来找杨德中谈话,让杨准备接管中央警卫团,而康生则找了王良恩,让王准备接管中央办公厅。这等于彻底剥夺了汪东兴在中央的权利。杨德中为了接管中央警卫团找了局办公室的武建华和清华大学支左的迟群,对他们讲了周恩来的部署,而武、迟二人却将此消息报给了汪东兴。自此汪恨极了杨德中与王良恩。显然,王良恩在中央办公厅内已成为汪东兴的最大的威胁。汪甚至对李志绥说“他们这几个人等着瞧”。汪必欲除之而后快。这也就是王良恩第二条罪状“对汪东兴落井下石”的由来。
那么王良恩究竟是如何“畏罪”自杀的呢?由于汪东兴在庐山会议后检讨揭发有功,毛泽东在打击林彪势力的时候还不想将打击面搞得太广。所以尽管汪的言论比陈伯达有过之而无不及,毛还是放了汪一马。由此汪犹如还乡团般地重掌中央办公厅和中央警卫团。王良恩也就在劫难逃了。从1972年到1973年1月,江青、康生等人曾指示中办临时党委连续召开会议,深揭狠批王良恩,并到会逼迫王如实交代他的所谓错误。汪东兴在会上给王总结了几条问题:王和别人说过在中办工作不好办,弄不好受批评;王曾指示6号简报要快印快发;简报出事后王始终采取捂盖子的办法,主席指示要查,可王却说这个问题说不清;王在庐山会议上的东北组的发言与陈伯达是一个调子,会后王也从没认真做过检查。由于叶群曾打电话问及王良恩的孩子,并说可以收进部队锻炼,所以这就成为王是林彪集团中的人的 “证据”。
1973年1月中办的临时党委会连续开了四天,会议上对王的所谓错误上纲上线。在1973年1月5日会议上,一些与王良恩有较多工作接触的人,又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而且还有不少扣大帽子的言辞。例如,说王良恩“是给林贼搞情报的”,“死抱着林贼已经沉没的破船上一块木板不放”,等等。汪东兴更是指责王良恩是林彪集团的同伙,并提议成立审查小组专门处理王良恩的问题。王良恩写了五次检查都过不了关。如此激烈的斗争实际上已将王良恩定性为敌我矛盾。王良恩此时愤恨地以死来抗争。他在写给毛泽东的遗书中说“我负责地向党申明,九届二中全会我是犯了严重方向路线错误,对党对人民有罪。但属于受骗上当范围,绝没有和他们死党有串通。”王良恩于1月26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其家随后被抄,妻子儿女也被赶出家门。可是在粉碎“四人帮”后的1977年6月,在汪东兴把持下的中办临时党委仍然坚持王良恩是混入党内的反党分子,他的自杀是自绝于人民,并作了《关于反党分子王良恩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决定》,撤销王良恩的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开除党籍。
从汪东兴给王良恩罗列的这些罪名来看,没有一条是能站得住脚的。如果将这些罪状安放在汪东兴的身上倒是更加贴切。这些所谓的罪状不过是江青、张春桥等文革派迫害异己的欲加之罪,而汪的行为更多的是挟嫌报复,打击铲除自己潜在的政敌。粉碎“四人帮”后,汪东兴不仅继续无视事实,没有丝毫反省,反而变本加厉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阻挠平反冤假错案。直到1979年11月在胡耀邦主持下,中共中央经过复查才否决了汪东兴及中办临时党委强加给王良恩的不实之辞,给王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这就是邓榕书中所说的王良恩“东窗事发”的“自杀”真相。通过以上这些事实,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共是如何残酷地大搞政治迫害的,他们是如何歪曲事实,随意入人以罪的,邓榕难道还要继续坚持她自己书里的那套王良恩的各种罪状吗?
(三) 邓榕为何仇视王良恩?
既然早在1979年中共就已推翻了那些强加在王良恩身上的所谓罪状,为王良恩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为何在2000年邓榕出版《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一书时竟然还将当年打击迫害王良恩的不实之辞拿来说事,依然无中生有地指责王是“林彪的人”等莫须有的四大罪行呢?邓榕难道真的不知道早在二十一年之前中共就已为王良恩平反昭雪的事实?亦或是故意对此视而不见、装聋作哑,反正人也死了,再怎么糟蹋人家也不会有人来找邓家算帐,更何况邓家势力此时如日中天,大可一手遮天,谁又能奈何得了呢?
其实邓榕在自己的书里已透露出邓家为何对王良恩极为不满的原因了。1969年为了防止苏联对中国的突然袭击,毛泽东决定将中央要员疏散到全国各地,其中将邓小平疏散到江西,此事则交由王良恩来办理。临行前邓家提出请中办做几个大箱子,可将家里的书带去,另外还要带上邓小平卧室的旧窗帘。据邓榕讲,王良恩当时“态度十分不好,两个要求都不同意。”这样自然引起邓家的强烈不满,最后还是汪东兴出面予以解决。两相一对比,邓家自然感激汪东兴而仇视王良恩了。所以也就有了后面邓榕对王良恩的随意贬损。王良恩当时为何没有同意邓家的要求?也许时间紧迫,任务紧急,王来不及办理这么多杂事;也许王认为邓小平以一个戴罪之身,即将“流放”外地,却还要提这么多要求,简直就是自找麻烦。总之,王良恩这次是把邓家得罪了。谁又能想得到,风水轮流转,10年之后邓小平竟然也身踞九五,成就了第二代领导人,邓榕也就乐得在自己的书中落井下石,不顾事实狠狠地糟践一下王良恩,即使王家的人有不满,可谁又能奈何得了中国的第一家庭呢。
(四) 王良恩事件给人们的启示
与中共历史上历次政治斗争被迫害致死的中共大员们相比,王良恩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
小人物,高岗、彭德怀、刘少奇、林彪这些曾经是响当当的天字号人物不也是随便就被整死了吗,再多一个区区中办副主任又有什么了不起呢。无论是当年对他的批判还是后来给他的平反昭雪都不会特别引起人们的注意,现在还会有都少人记忆起当年的这位中办副主任呢?然而邓榕却不一样,邓家的人不仅在政坛上呼风唤雨,其势力在中共内部更是根深蒂固,举足轻重,随便写点什么东西都有人出来捧场,这本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由官方出面宣传,不仅在中国热卖几十万本,还出了不少其他语种的译文本,邓榕自己更是周游世界四处推销,一时赚得盆满钵满。但在邓榕得意之时,我们不得不指出邓榕的这本书实在有颇多的谬误,且不说其他的谬误,就其谈及王良恩的部分根本就是随意歪曲历史。邓家千金为自己的老爷子树碑立传本无可厚非,毕竟是自家父女情深嘛,那些为自己脸上贴金隐恶扬善也是他邓家的事,可万万不该的是写书不可以如此无视事实,篡改历史。因为这已不是她个人和家庭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对读者的误导和王良恩身后的个人名誉以及历史的是非、曲折。
邓榕在面对记者对她的采访时说:
“在邓小平漫长的革命生涯和人生经历中,曾有过许多艰难曲折,曾赢得无数的胜利和辉煌。但‘文革’十年,却是他最跌宕起伏的‘非常时期’。在这10年中,他无端背负了各种不实罪名,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屈辱,经历了一生中最艰辛的‘复出’,也面对了最混乱最无奈的政治局势。这个时代,是很多人都无法忘记,却至今谁也不能完全说清的日子。但我想把它理清楚,因为作为十年浩劫中最重要的‘当事人’,父亲的经历,几乎可以说就是那段蹉跎岁月的写照,是国家和民族历经苦难、不屈不挠的缩影。”
邓榕的这段话固然不错,道出了邓小平一家在文革中遭受迫害的心路历程,让人值得同情理解。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要问一声为何邓榕在自己的书中却竟然如此歪曲历史,给一位早已过世的王良恩“无端背负了各种不实罪名”呢?难道说邓榕为自家人喊冤叫屈的同时却可以任意给别人无端的指责和诬陷吗?邓榕自己难道没有从自己一家的遭遇中真正总结出历史的教训,反思中共这一体制何以会制造出这么多的冤假错案。虽然上至文革元凶毛泽东,下至其御前行走汪东兴犯下了那么多滔天罪行,可在邓榕的书里,他们依然可爱可敬,他们不过是犯了“错误”而已。
历史是不容歪曲的。邓榕“忠实地”地记录了父亲的一生,让我们也还王良恩一个清白,不再以讹传讹,制造新的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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