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精神”及其支撑何在
全世界康德主义者行动起来
谨以此文悼念以美英为代表的一系列张显人权的斗争中牺牲的英雄,包括2003年8月19日联
合国驻伊拉克总部的殉职者!
虽然今天有了联合国,但是,人类仍然有愧于康德的理想!
理想的矮化、欧美等发达国家正义气魄的不足、对专制政权的暧昧,是人类现实困境的根源
所在!
2003年8月19日下午设在巴格达卡纳尔宾馆的联合国驻伊拉克总部遭到自杀性爆炸攻击,袭
击者用卡车装了628公斤炸药和一些炸弹,车毁人亡的同时造成联合国25人死亡(含“失踪
”一人)、100余人受伤。如果说美英等国推翻萨达姆暴政的战争遭到一些国家异议的话,
那么联合国驻伊机构专门帮助伊拉克战后重建和实行人道救援,则得到全世界一致拥护,那
个已经宣布对事件“负责”的“穆罕默德军”,成了第一个向联合国非暴力正义公开挑战的
恶棍。(第一次向联合国的暴力正义公开挑战的则是对韩战发动者予以暴力援助的政权)殉
职者中,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派往伊拉克的特别代表德梅洛正是联合国的人权高级专员。
这是一个严重的历史性事件!恶棍不是孤立的,它的背后是全部人类邪恶势力的纠合。这种
类似麻雀战的犯罪与恐怖活动,要求更高昂的正义以更具创造力的渗透、扫描性的严密防卫
,将残存的专制与邪恶逼向绝境。
布什总统说,制造爆炸的那些人是文明世界的敌人,不会决定伊拉克的未来。我也可以说:
不但伊拉克,整个人类前进的步伐也不能容忍被少数流氓国家政权、邪恶恐怖势力所羁绊。
但如果这些仅仅是口号,则毫无意义。
引起我注意的是:惨剧发生后,美国方面对联合国曾拒绝接受美英联军的军事保护表示遗憾
,而联合国安南秘书长说,联合国只是表示卡纳尔宾馆内部的治安自行负责,来自大街上的
威胁则理当由英美联军消除。我还注意到:事件之后,中国官方也很快表态。但是,倒萨以
来,中国媒体主要是极力渲染萨达姆残余势力的顽强,并没有对战后不断给美英联军制造麻
烦的恐怖袭击有半个字的谴责。联合国降下的半旗除了哀悼之外,更有一连串忧郁的问号!
问号来自于世界不同政治力量之间或明或暗的较量,来自于联合国内部的种种分歧。
一、“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争的背后
较量、分岐常常通过“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争议发端,例如从科索沃到第二次对伊战争
。硝烟面前,人们更有了滋生末世忧虑的理由,各种各样的悲观论调也成了心智正常的证明
:“联合国仅仅是一个论坛而已”;“联合国边缘化了”;“联合国被北约政变了”;“联
合国在不远的将来将不复存在”……
程序问题非同小可。否则,非法干预甚至侵略与合法干预没了界线。“谁都可以动不动就打
人,这怎么行呢?”当然,这是用了“极端推论法”。专制制度下的官员常常喜欢对偶有过
失的群众说:“如果大家都像你(们)这样,那还得了吗?”“极端推论法”的荒诞不经在
于它所说的情形是不可能出现的。用不可能出现的情形引伸非常情形,是权术的修辞惯伎。
先不谈谁的程序、什么样的程序(恶法不也有程序么),仅就程序与实质的关系看,程序也
不是唯一重要的棗假如程序上没有问题呢?当年韩战就走了程序的。中国官人常常违反既定
的法律程序,(如被揭露于报端的郑州曹海鑫冤杀案)但同样经常的是既反程序又不见实质
正义的胡作非为,(同见曹海鑫冤杀案)例如几十年无法无天的残酷政治斗争。程序常常关
系到实质,但程序之外更有实体的正义与否!
例如科索沃问题无疑具有极其繁复的一面,但也不可能如许多中国人都会摔出的一句话那样
:“公婆同样有理”。虽然我是中国公民,因而我似乎有义务跟话说:这不是人权问题,而
是内政范围的民族冲突甚至只是民族纠纷。但是,阿族人有没有遭到大规模屠杀,我当然同
样或者更为关心。如果确实有例如说数十万计的生命被生屠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为30万人
),那么,从实体正义论,受到国际社会的干预,实为咎由自取。如今,国际法庭应当说已
经证实了这一点;而对于萨达姆政权的邪恶,连中国共产党也不再公开继续说“萨达姆得到
了伊拉克人民百分之百的支持”了。
我的研究法律的朋友、江苏省委党校刘大生副教授认为:美英等国的倒萨在程序上也是有理
由的。(见《关天茶舍》、《世纪中国》、《问题与主义》等网站2003年5月初刘大生文:
《联合国框架与倒萨战争的合法性》)我看至少是不完全无理。
联合国人权宪章规定,无论是各国针对突发事件而采取非常措施,还是国际社会的涉入,都
有一个前提,即只能有利于增进、保护和改善人权,而不得以任何借口,克减和恶化人权。
据《杂文报》1999年4月间的《一闪而过》一文说:有一次,中国中央电视台有关南联盟人
民游行示威的新闻报道画面中,出现了“米洛舍维奇:战争罪犯”的英文标语牌!
今日已经越来越不能回避的人权与主权的关系问题,早先从神圣同盟到国际联盟甚至都没有
提出。二战结束,对战败国的道义惩罚有了崭新的思想理论依据。于是有了对法西斯主权的
碎尸手段。始料不及的是,人们后来又看到了强调主权而不在乎人权的著名柏林墙!这一物
理隔离,难道主要不是针对人权的吗?难道中国深港之间的罗湖桥两边不也曾经形成包括了
主权在内的巨大人权落差么!正是在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与其人权状况惊人地一致,
主权也受到最多的奚落。
熟悉情况的人们记得,1948年12月10日在联合国大会巴黎会议上,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
表决中,苏联集团6个会员国投了弃权票!好在《世界人权宣言》对成员国的约束力仅仅是
道义的,不需另行手续棗即使有手续还可以是儿戏棗1970年代初,苏联签署加入今天中国(
1949年以前中国已经是宣言起草工作的领导、参与国)已“办过手续”的两大人权宪章时,
《真理报》也是只字不载的,而“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当然还是我行我素──政权与主
权在手,谁奈我何?!古拉格群岛是我的内政;“政治犯”不遮丑,“刑事犯”总“说”得
过去了吧。
人们只是讲落后就要挨打,我则想说,经过社会制度的竞争,今天和今后,挨打的将不再是
斯巴达面前的雅典、马其顿面前的希腊……因为专制与腐败己经被反复证明将导致落后,而
专制自己也必将提供挨打的根据!(要是没有平民的误伤就好了)当然,人类不会欢迎对内
民主、对外霸权的制度分裂症,更不会认同用内部的民主、自由维护对外的“霸权”,尽管
人类更厌恶“内务”中的专制与独裁!这是另当别论的问题。二战以来,不,拿破仑之后,
有专制国家之间的战争,有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的战争,却没有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
英阿马岛之战是阿军人政权挑起的);同样,在专制国家内有民族战争,但在民主国家内部
却没有战争,(美国南北战争是南北统一之战)民族矛盾一般也得到了平和的应对和处置。
这些都说明,包括主权在内的人权问题要求有文明的制度途径来解决!令人欣慰的是,人类
的苦难终于孕育出了真正的现代文明!今后的民族问题、国家问题、主权问题,都只能朝着
人类新文明昭示的方向谋求解决。
二、联合国危机的实质
“联合国只是一论坛”吗?是有一点“清议”气味;“联合国边缘化了”吗?也有点。但是
,美国前国务卿乔治·舒尔茨所说的也不完全是虚应故事:“联合国对全球观念有特殊影响
。对世界大部分地区来说,哪些问题重要,为世界所关心,是由联合国来确定的。”
与落后国家道义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不同,与发达国家思想型知识分子的擅自高悬也不能相提
并论,联合国在一些问题上的力不从心,仅仅与其性质有关。
联合国的性质是什么呢?
有论者认为联合国是一个多边化机构。什么是多边化呢?是联合国需要跟多种制度的国家打
交道吗?是联合国被多种制度的国家拉来拉去吗?是在联合国中国家之间多重交叉的关系吗
?我不知道“多边化”这一概念的解释功能究竟有多大。我想说的是,半个世纪多,并且今
后一段时期内,联合国本质上只是一个其成员扛着国家旗号得以进入的官府间的机构而已,
或者更简单说,它只是官方的国际组织而已。尽管有些活动,也会有民间组织列席,但联合
国在组织上并没有民间的任何踪迹。
仅仅由于它是官方国际组织,它的心力、作用便在根本上受到了成员国官方的限制。它的经
费主要来源于成员国“会费”,从一定意义上看,它也出现了“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
的嘴软”的官府病,但其病非由集权、专制出,而只由“官方的民主”出。冷战之后,随着
落后专制国家大量进入联合国,由于“官方的民主”机制,联合国应有的道义影响力依然受
到极大限制。官方国家以内政、主权的王牌,使民间的人权苦难无法获得联合国的直接帮助
,诸如割礼、初夜权、通奸或仅仅被强奸女性就要被虐杀(更不待说婚姻自由)、离婚非得
熬十年、只能有一种官方的“思想”、言论没有自由、舆论被控制、任何对官方的异议都被
视为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结社(更不待说组党)在高压控制下无现实可能、无任何合法途
径改变被压迫与被剥削的命运……等等。正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揭露的
那样,在例如国际社会为饥民们提供粮食援助的同时,有的相关国家却同时在出口粮食!饥
荒常常非由于减产欠收(如在昔日中国、今日朝鲜的著名饥荒期),而人道援助竟常常被截
留在权贵手里!看看吧,联合国的人道作用是被什么力量稀释、冲销的!
有一个词,叫做“南北关系”,这词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南北战争”和此前的美国。我想
坦言,我心里有了一种类比!我想把它说得彻底些──今日的联合国与其所艰难服务的人类
社会,差不多也处在一种“南北统一”前的历史阶段。在说出这一类比后我才要立即补充说
:要承认进步程度与社会品质的后天差距,但不必以谁为领导核心、中心、轴心;要警惕商
人眼光的欧美中心论,但更要警惕东方的文化相对论、国情特殊论……
在“‘主’权论”、“‘内’政论”、“‘国’情论”面前,联合国又能做什么呢?专制、愚昧、残忍,
能够让联合国承担任何责任吗?不能!
套用英国史说话,联合国只相当于“权贵议会”阶段,尽管她当然是世界议会,但她毕竟只
是一个缺乏正义硬约束的松散议会。在北约飞机横行的日子里,“酋长”们又有话说了,他
们说些什么呢?他们说今天世界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平衡,联合国的重心不应放在维和上,
而应放在打破依附结构上棗像农民对庄园主那样依附?棗放在他们的空话上!一说和平,“
酋长”们就说:大国霸权是最大的威胁;一说发展,他们就说:发达国家应多承担责任。反
正是“官方议会”,他们总要通过制造麻烦将联合国弄得对自己的特权福祉,没有什么实质
的麻烦。中国有个叫张俊以的写过一曲快板书式的《时光隧道》,中有这样几句词:“……
联合国的安理会上/咱也有一票/哎呀呀/真是美妙/终于能够平安地睡上一觉。”(这个擅长
于流行颂歌的张俊以2002年以诈骗罪爆料)
任何国家的政治史都没有资格用于类比联合国的历史,即便以华盛顿、杰弗逊为昔日人格标
志的现代文明国家,也不能与她的烦难相比。康德的世界政府理想受启发于欧美的政治革命
,但当然更多实现的困难。
三、联合国精神是人类第二颗太阳
早在十九世纪,例如马克思也指出了由于市场的扩展,人类的历史将愈益成为“世界史
”。中国学者王元化曾撰文一方面批判了吞噬了个体自由的专制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
批判了拒绝人类社会共同准则的“国情特殊论”──“有些人假借东方主义的理论,只承认
文化传统的特性,不承认各个民族由人类共性所形成的相等的价值准则,因而拒绝遵守国际
公法和人性原则……今天不应该再出现清军在常胜军协助下攻破太平军据守的苏州,因杀降
而遭到戈登将军质问时,以‘国情不同’为藉口来搪塞的荒唐事了……”(《清园夜读》第
197页)
有“国情特殊论”就没有“人类的第二颗太阳”——“联合国精神”。“联合国精神”是什
么呢?是和平与发展吗?既是又不是!是国家精神、主权精神、内政精神、国情精神吗?既
是又不是!直接明了的界说:是“人权精神”!不是《联合国宪章》高于人权宪章,恰恰相
反,是《联合国宪章》本于人权宪章,如果说人权宪章有丰富、补充的需要,则《联合国宪
章》除了可以丰富与补充外,更有修正的需要!(事实上它已经修改过几次,可惜只是主要
限于扩员与票决之类。)
联合国精神从文本上来说,是人民大宪章、独立宣言、人权宣言、解放宣言、和平宣言(在
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包括《宗教改革宣言》)的汇流与升华,与《共产党宣言》(我以为)
也有相合处,而与一切“经书”之类毫不相干,因为从精神品质上说,她是启蒙主义的人性
论、人道主义、人本主义精髓的哲嗣,而相悖于一切巫术爻词、英雄崇拜、个人迷信、神权
、王道霸权之类。她是语言地人化的、人学地通俗的、正义法地严谨严肃的,并没有意识形
态的狭隘、思辩的晦涩、诗意的浪漫,且有着突出的可理解可操作性──即使不识字的中国
农民,也能懂得的!
“联合国精神”在专制国家的遭遇,就是《人权宣言》在当初德国的遭遇。马克思曾这样说
:在德国的“社会主义者”那里,“法国的文件完全失去了直接实践的意义,而只具有纯粹
文献的形式。”它必然表现为“无谓思辨”。德国著作家“在法国的原著下面写上自己的哲
学胡说。”“把自己的哲学字句硬塞进法国理论”。
我读过马克思主义,知道只有实践才是唯一的权威。但是,我坚信实践不会掐死联合国,相
反,没有联合国,实践倒会掐死自身。因为我坚信一切专制都将通过国际范围的制度竞争而
消失,一切霸权也将消弭于政治制度的竞争与竞赛。只有联合国才是唯一合法的现代国际政
治平台。曾参加过国际联盟创建的塞西尔勋爵说过:“国联死亡了,联合国万岁”;我要说
:“联合国有危机,但联合国精神将永葆活力,并且正由于此,联合国终将能够摆脱危机!
”
想想冷战时期的联合国吧!据统计,联合国从1946年2月16日苏联首用否决权起,到1990年5
月31日美国用否决权止,安理会共出现279次否决票,每5年31次,而1990年6月至1995年5月
17日,只出现过三次否决票。联合国会死吗?只有“不”先生们才会过望于高处又深感不胜
寒而成天期期艾艾。
是的,联合国太不出彩。为什么呢?因为冷战一过,其成员国无不“出色”,否则怎么会对
美国骂声一堆呢?正由于其成员国太“出色”了,才使它们终于变得欲舍联合国而不能,美
国毕竟还坐在实际上的联合国──安理会的办公室,它并没有拂袖而去,它是最经得起言啄
的。这样,联合国出彩的日子便在不久的将来。因为最出色的还是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的突
飞猛进,还是技术的商业匀质化发散,更在民主与自由浪潮的汹涌澎湃。
但是,联合国必须改革!这是问题,并且是90年代一直抓着的问题,而过去这是硬被冷战排
挤的!问题既经提出,并且加利以来已经动了几年了(颇类于中国的1998政府机构改革),
还会永远无解吗?
四、全世界康德主义者
一起来推动联合国改造
毫无疑问,置身中国谈论联合国改革问题,不免有点滑稽;又毫无疑问,对于我这样一个缺
乏“专家学养”的普通中国“公民”来说,谈论联合国改革尤其需要想象力!(王元化先生
的有关思想恰恰是在《谈想象》一文的附录中表达的!)幸亏想象力是我的人权,我没有必
要为运用自己的想象力而感到有丝毫的怯懦。
改革或改造联合国的理念依据,不是别的,正是“联合国精神”。
既然是改革,则必须触及实质,千万不能像中国的改革那样回避实质。联合国改造的实质是
什么呢?不是别的,就是联合国的官方性。正由于它的官方性,其精神才被各色各样的一只
只权力之手撕扯拖拽着,而无法冲出藩篱走向民间、泽被社会;反过来,非官方的道义资源
也无法滋养她孤独的身躯。官方企图用封闭的交易性对话、人民缺席的谎言式交流、“酋长
”们的人手一票将她架空!因此,联合国改革的目标便是:使联合国由纯粹的官方国际组织
,变成官方与民间相互制约的组织,以使联合国走向平民化、人类社会化!
改革的基本任务则是:使联合国在实现其理念的努力中,也即在维护人类社会正义的过程中
,变得更有约束力,其道义权威具有真正的独立品格。
联合国需要以新权威的形象出现在21世纪!因为人类历史的世界化进程在经济、社会、技术
、文化方面的速度指数已大大提高,即便政治方面也已经可以作“指数”描述了!世界必须
有“联合国精神”直线照射下的光明秩序,以使“酋长干扰”甚至混同于“国际准则”的混
乱局面,得到坚决的矫正!
前文己论及讲和平与发展必须以人权为原则,否则,“和平”便是一些国家既定权益格局“
稳定”的对外用语,而这当然免不了“霸权”的伴生。政权的品质决定着主权的命运!“发
展”呢?只能是加速“王土国地”与地球的垃圾化、贫富差距的恶性悬殊,无异于作乱找死
!
“联合国精神”在神秘的空疏上固然比不上中国的天人合一,佛教的涅槃净土,基督教的乐
园天堂,伊斯兰教的天园,在理想的至境上也无法与一些意识形态的主义、宣称、标榜相媲
“美”,但她确确实实表达了你我他血肉之躯最直接、切实、紧要的灵与肉的需求!尤其当
她在一些国家己基本成为现实时,我是多么渴望拥抱她美丽的身姿、吮吸她甜美的乳汁呵!
而这在今天己是没有谁能让我忘怀转意,也没有谁能够骗得了我、唬得住我的,除非将我的
生命剥夺,否则,我定要向她靠近──这是我心性的自然跃动!
人权是一种制度!是人类必须普遍接受的制度!
从意识形态上讲,我愿意十分果断地说:如果你坚持善的信仰,例如著名的“世界伦理”,
就必须首先拥抱人权。联合国应当理直气壮地宣布其实践的人权立场!即便发生一些专制国
家退出联合国棗必要的分裂,也在所不惜。事实上,联合国已经为所谓“发展中国家”作出
了有所“倾斜”(汉语新词)的努力,谁都能看到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
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为落后国家提供了远远超过对发达国家的帮助,其实质当然是先进国家
的帮助,但是这些努力的效力被专制与腐败大大抵消了。
第一个提出“世界政府”理念的伟大思想家康德,早在他的《永远的和平》中就曾提出世界
政府的组成原则:第一条,国家的建构必须是共和的,也即必须是自由民主的;第二条,“
国际法应该把基础建立在‘自由’国家联盟上”,因为自治的人民比专制政治更讨厌战争的
牺牲,这样,国际法必须是国内法的扩大。而正如福山指出的那样:现在的联合国只要是主
权国家就可加盟,这在相当程度上导致“殖民地解放后,联合国国大会为第三世界国家所占
,他们没有康德的自由理念,却发现联合国是推动反自由政治议题的有利工具。”“苏联与
中国的改革运动越开展,联合国就越能去除一些以前的脆弱体质。”((美)弗兰西斯·福
山《历史的终结》中译本,中国内蒙远方出版社1998年7月)
想想一些人权组织在人权与政治之间挖一鸿沟的“小聪明”吧,想想所谓日内瓦世界人权会
议上众多酋长国代表的趾高气扬吧!难道人们竟感觉不到当今国际政治荒诞到了何等程度?
“老欧洲”不行了,“新大陆”又怎样呢?没有一个国家不需要面对更老的思想家康德在价
值取向上作出深刻的调整,例如所谓发达国家过度的经济主义、消费主义、汽车商军火商发
展主义,由此,必然造成例如世界资源的紧张,尽管其国内的环境保护做得比较好,但客观
上对落后国家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当然,落后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还是“权力商人”
狭隘的增长驱动造成的,例如只顾增长(由官僚的“政绩”欲与贪欲所致),大量的木材做
成卫生筷出口,大量的高耗费、重污染与廉价劳动力产品出口,不惜承受发达地区奸商的污
染转移……等等。
人类必须对其生存与发展战略作出深刻反省与调整!至少要用力遏制汽车商增长主义!
现在首先谈《联合国宪章》的修改:
1.虽然现行的《联合国宪章》在其前言与第一、十三、五十五、六十二、六十八条,都宣明
了人权的宗旨,但远远不够。作为第一人权宪章的《世界人权宣言》迄今尚未赋予法律约束
力便是明证。我建议:将《世界人权宣言》作为主要部分首先并入《联合国宪章》。尤其是
要制定人类遍行人权保障制度的时间表。
2.完善诸宪章性人权公约,特别应当就联合国对各国人权状况的观测、监督与依法干预,受
理人权个案,鼓励人权制度的创立与制裁专制的反人权行径,作出明确、严密、有力的规定
。
3.将“环境保护与符合人性、人道的发展”作为人权的重要内容,补充进《联合国宪章》,
以填补《联合国宪章》与诸人权宪章的环保空白。(前此人权宪章仅仅从医疗卫生的角度提
到“环境保护”、“加强环境卫生”)须制定专门的《环境保护人权公约》,以使诸国际环
保计划、宣言、公约等有宪章性统摄。
4.将人口控制,技术使用的伦理原则,销毁核武器、逐步走向彻底裁军,民族问题、移民问
题、人道援助(包括灾荒赈济)计划等重大领域,纳入宪章性人权公约。
显然,和平与发展只有在上述人权的制度性努力中,才能得到良性保障。
上述联合国立宪工作应当由独立的国际立法委员会主持完成。
改革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使其成员仅仅限于“自由”(无国籍化。下同)思想型道义人士与
“自由”知识专家,以取代由官方代表组成的人权委员会,并使之取代已不再适应时代需要
的“安理会”的“核心联合国”地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仅对联合国宪章体系负责。
将现行“国际法院”进行扩展性改造,设立大法官制。国际法院下设国际宪政法庭(原军事
法庭并入)、国际人权法庭(主理持不同政见者的受迫害个案)、国际反腐败法庭(主要追
溯与追究腐败资产跨国外逃案)、国际经济法庭、国际刑事法庭、国际民事法庭。成立国际
检察院,并设流动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独立稽察、调查各国执行国际法的情况,并提出
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揭露“阴暗面”与限期改善意见。
加大推动各国裁军力度,并按照制度品质与人口比例限定各国的警察力量上限与武器装备。
建立直属于联合国的国际维护人权与和平警察队伍。办法是按各国1990~1999年年均军队数
量,在其裁减军队的同时,将一部分作为派出国际警察,仍驻原地或根据需要与可能进行调
防,相应给养仍由原国家承担。国际维护人权警察队伍的总数,视维权与维和的实际需要而
定。此后,须禁止一国或多国以任何理由对另一国或多国进行武装干涉的事件发生。各国的
内部纷争需要时一律由联合国依法进行相应的干预。
设“世界大议会”,取代现行的联合国大会。大议会分为“世界公民议院”与“国际议院”
二级。“世界公民议院”的代表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依合法程序选定,但国际检察院对其资
格具有证据否决权。议员享有一定时段内的国家豁免权,但不享有国际豁免权。“国际议院
”的代表由下列成份构成:各国官方代表与民间人权代表各一名;国际性经济社团(包括跨
国公司)与国际性自由知识分子社团代表各若干名。“国际议院”的非官方代表必须在联合
国人权委员会指定代表的现场监督下由公正竞选机制产生,但国际检察院依然对其具有证据
否决权,以防止其与官方发生勾结。为此,非官方代表在任期期满后三年内改变国籍,需经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批准。
联合国行政机构,应逐步据需要政府化。其首脑机关即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其分属机构及其
规模,由联合国预算小组配合人权委员会提出报告,交两级议院通过后生效执行。联合国工
作人员一律由职务期间非国籍化的非官方人员组成,实行公务员制,仅对相应的行政职能负
责。
联合国诸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实行彻底的政企分离。现国际基金货币组织与世界银行等
,循政企分离原则重组或去留。
实行费改税,以保证联合国的财政来源,并由联合国税务局负责征收。联合国为国际社会提
供了各种服务,这样,一切国际盈利活动者,均必须向联合国缴纳体现权利对等的税金。任
何一个国家都是联合国服务的第一受益者,因此,不管是不是联合国成员国,均应向联合国
缴纳“国税”;国家以外的纳税人首推跨国公司(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从联合国
分离出来后,也应视为特殊的跨国公司)。其他盈利性活动,如盈利性国际体育竞赛、文艺
演出,“畅销书”跨国出版……等等,其经营机构与获利者(特别是国际级“大腕”们)必
须交税。现在的奥委会以及奥运会主办国、国际足联等文化盈利机构不向联合国交税的局面
必须结束!
这里特别要说到开征国际环保税。分两种:一种是资源占用税,使用资源多的富国(尤其是
富翁)当多纳此税;另一种是跨国污染治理税,这种税要向深处征:例如会产生相关污染的
技术专利转让、技术出售、技术使用等环节,凡存在跨国或“污染出口”的,都应摊征一定
的环保税。环保税应尽量征全、征重。
现行会费欠缴(例如美国拖欠会费)多由权利不对等产生,改革之后必将大为减少,但对今
后可能会出现的欠税问题,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由相关跨国公司将本应缴给相关国的税金
直接改缴给联合国作税金,相关国家不得对该跨国公司歧视与迫害,否则,自负一切法律责
任,例如受到相应的经济制裁。
总之,联合国既不能是大国的附庸,也不能对大国的霸权无能为力,更不能对制止专制国家
的人权受侵力不从心!
人类社会再也不能受制于少数人的专制、独裁、霸权了!余不一一。谨此就教于关心人类命
运的所有康德主义“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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