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号-读书 周舵简介 周舵文章检索

 
人权 宪政及其他..............(北京)周舵
 
 

    研究“中国人权”这个大问题,至少要回答相关的三个问题:1, 什么是“人权”;2,一般地说,人权是如何落实(保障)的;3,特殊地说,如何在中国落实人权。对这三个问题可以试回答如下:
  问题1和2实际上是一回事:自由民主宪政是人权的根本保障,而“近代”意义上的宪政所保障的人权,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权,如17-19世纪的英国、从立国到现在的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所保障的人权,是中左(向自由主义靠拢的温和社会主义)、中右(向社会主义靠拢的温和自由主义)两大主流所主导的“积极”自由权,如目前的欧洲各国;成功的人权保障是从消极自由权向积极自由权渐进的过程。问题3某种程度上与问题`1、2也是一回事:西方各国的成功之路,也就是中国未来不得不遵循的人权发展路径,因此,中国的人权保障同样应当以近代型“消极”自由权的落实为前提和基础,逐步向现代型人权递进。
  (一) 三代人权
    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不仅仅是不同人之间的,也是同一人所欲求的诸目标之间的,原则上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之一。现实生活中,解决这一冲突的办法无非两个:要么是多元的平衡(中庸之道),要么是一元论的极端主义(偏执)。处理人权问题亦如此,因为,人权不是某一单项权利,而是诸权利项(按一种老套的总概括就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矛盾综合体。
  “中庸之道”这个说法容易使人误解。多元价值的合理稳定的平衡,只能是在一定时空界限之内诸价值目标的某种优先排序,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执中”、“中道”(两个端点连线的中点)。但如何排序才能实现既正义、又稳定的社会秩序呢?这就既要遵循社会规律,又要符合具体社会的具体条件。从历史上看,特别是对比英、法两国的人权保障史,我们可以得出一条重要经验:自由是民主的必要条件。这其中,“自由”是指消极自由,“民主”是指当代西方各国通行的民主政制而不仅仅是“少数服从多数”。
  “消极自由”如哈耶克所定义的,就是“免于强制”(别人不能对我做什么);相对照的“积极自由”,是指“有能力”(我能做到什么)。近代宪法所保障的第一代人权,就是“消极” 自由(negtive这个英文词在中文里没有恰当的对应词,译成“否定表达式”更准确。“消极”在中文里带贬义,容易使人误解),即任何人(一人、少数人、多数人)都不可侵夺的一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的人格尊严,生命权,人身自由安全权利,财产权,平等的法律保护,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和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种种自由(迁徙、择业、创业、订立契约……等等)。消极自由的落实基于一个基本假定:只要排除了来自他人(尤其是政府)的强制和干预,这些自由是每个人自然而然能够享有的,因此,它的着重点是他人不准对我做什么,尤其是政府的不作为、不准作为。另一个要点是,消极自由把设定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责任完全归诸个人,认为那全然是个人自己的私事(私域),而这个私域越大越好。
  “积极自由”则认为仅仅每个人有权利做他所想做的事、不受他人强制还不够,还必须使每个人真正有能力、有机会去实现他的人生目标;这主要是由于人的天赋、所出身的社会地位以及运气(天赋也是运气)的差异,不仅导致每个人起跑点的不平等,而且,竞争的能力差别太大,以至于有些弱势个人和群体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能得到起码的生活保障和人格尊严,这是违悖博爱和人道精神的;而且,凭运气好坏来分配社会成果本身就不公平,一个好社会应当设法减轻坏运气对人的打击,而不是象自由至上主义者和市场万能论者所主张的那样,让每个人听凭运气的摆布。此外,强势和弱势都有放大效应,在彻底放任不管的自由竞争当中,越强、越富就越强、越富,越弱、越穷就越弱、越穷,一个是良性循环,一个是恶性循环,所谓“马太效应”,控制论里叫作“正反馈”,这必然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动荡,对整个社会都不利。基于以上理由,仅有平等的消极自由权不行,还必须有更多的平等,必须设法减轻天赋、社会出身和运气的差异造成的不平等,具体措施就是,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让政府向富人多征税,用于为穷人举办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这就是所谓“转移支付”,合法的劫富济贫。这还不够,因为穷人的福利保障不能仅仅指望富人发善心,还必须让穷人对政府政策有实际影响力,主要办法就是扩大民主,使穷人享有与富人平等的政治权利。普选权和福利国家,就成为第二代人权的主要标志。
  第三代人权基本上是从20世纪60年代的左翼运动(“第三左翼”, 统称之为“新社会运动”)之后兴起的人权主张,包括发展权(富国援助第三世界的义务)、女权、同性恋权利、环境权、动物权、和平权……等等,,也就是反全球化运动积极分子们所主张的那些权利。它超出了国家的边界,关心全球性问题,可以说是另一种全球化运动棗左派的,反资本主义的,反对富国和跨国企业主宰世界的全球化运动。也正是因为其全球性,它不容易制度化(因为没有世界政府),也很难入宪(除非有全球宪政)。
(二) 中庸之道是最高的政治智慧
  大体而言,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可以划分为三种模式:英美式、法俄式和德日式。英美模式是先自由(第一代人权的“消极自由”)、后民主,先市场、后福利的渐进改良;法俄模式是以平等和民主排挤自由,以政府管制和计划破坏市场的激进革命;德日模式是既不要自由也不要民主,以强有力的专制政府调动一切可能的资源(包括市场经济加政府干预,包括“举国一致”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片面追求富国强兵。现在已经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了,只有英美模式是真正成功的,另两条道路比较之下则是代价巨大、成效不彰;而英美模式恰恰与中国传统的中庸之道暗合。
  不幸,自辛亥以来,中国走的却正好是相反的一条政治激进主义之路。“五、四”以后,又走现代化的传统文明之绝望境地的反应。而现代化说到底,无非就是向西方文明学习,把其中的好东西嫁接在本国的文明传统之上。事实证明,这个学习之难,超乎平常人们的想象。究其原因,往往不是如一般人认为的那样,由于能力低下,反倒可能是由于有能力的人通常都骄傲棗由于“成功乃失败之母”。正是因为直到16世纪之前,中国文明在处理传统社会面临的问题上极其成功,这成功成了难于向西方文明学习的最主要原因(伊斯兰文明恐怕也有类似的问题)。另一个原因是文明差异,差异越大,沟通、理解越困难。不管是把西洋人当“鬼子”,还是当神明,恐怕都反映了这种差别悬殊、互不理解。当然,一种文明太原始,学习起来也会有另一类困难。
  我们学习西方的失败,首先是因为不愿学习;被痛打不得不学之后,又由于缺乏理解而选错了样板:先是选了德日模式(辛亥之前),后来又选了法俄模式(辛亥之后),惟独对英美模式极为隔阂。这恐怕与中华文明中太缺乏自由主义的因素有极大的关系棗这是因为,简单化地说,英美的现代化可以概括为自由主义模式(相应地,法俄、德日可以分别概括为社会主义或类社会主义模式,和保守主义模式)。“主义”、意识形态仍然是类型学好用的工具,甩不掉的。
  英美的成功经验表明,(自由主义意义上的)自由在整个现代化(包括民主化)的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地位棗应当说,具有头等重要的关键地位;而第一代人权、法治、宪政,和自由主义从根本上说就是一回事。自由主义的缺位,是中国现代化、民主化之所以屡战屡败的首要原因。
  如此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容易使人误解为主张古典自由主义甚至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中国迫切需要补自由之课(包括市场经济即经济自由主义,以及自由宪政、法治和第一代人权),这应当没有疑义棗现在连胡、温等新一代中共领导人以及如于光远、李慎之等老共产党人也已经省悟到这一点棗但这不意味着全盘取消社会主义,向十七、十八世纪的英美模式大幅度倒退。中国应当、也有可能走向中左、中右两大主流既竞争又合作的当代欧洲型自由民主,其中的“中左”是自由主义化的社会主义,而“中右”则是社会主义化的自由主义,也就是说,一个是向右偏的左翼,另一个是向左偏上全盘彻底反传统的文化激进主义歧途。无节制、无休止的激进、革命、走极端,左了还要再左,正是导致中国现代化百年蹉跎的主因,至今依然。当代中国人一谈人权,就是彻底的、最大限度的民主和平等棗这是跳过第一代人权,只讲第二代人权;一说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即多数人不受约束的权力棗这是只讲纯粹民主不要自由。中国人权和自由民主事业就此落入(借朱熔基一句话)地雷阵和万丈深渊。谈人权,首先就要说清楚我们不能做什么棗不能再踩地雷、陷深渊,也就是说,必须坚决摒弃极端主义。
  “极端主义”: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政治目标方面的一元论,片面认定某个唯一的目标之后,无节制、无限度地把它推向极端,一味追求“完全”“彻底”,不考虑与其它目标的兼顾和平衡;另一层是政治策略方面的不计代价、不择手段,暴力、流血、牺牲所有人的个人利益都在所不惜。这两方面都与自由民主正好格格不入,甚至适得其反;就算侥幸成功,也只能是新一轮的专制、更坏的独裁棗共产党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前车之鉴。
  极端主义在民主化(即自由民主的制度创新)过程中不是好东西,在政治治理即自由民主制度建立之后的决策和实施当中更加有害。从系统论的结构——功能角度说,一个好的、健全的社会无非就是在多元目标、多元社会阶层及其权益之间保持动态的平衡,决不能片面地偏向单一目标、单一阶层——虽然,目标之间总要有轻重缓急之分,要有优先排序,但这不意味着全然不顾其它目标。“中庸”也不是静态的、机械地取中;“中庸”是不走极端,是动态的、不断调整的多元平衡;而一个好社会最重要的(政治)价值目标,概而言之(依序排列)就是安全、秩序、自由、平等、博爱,它们和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所概括的多层次个人需要是基本一致的。在一个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之下,这些价值和需要都要落实为法律和制度有效保障的,每个人切实享有的权利即人权;反过来说,每个人也同时负有维护自身的以及他人人权的基本义务。
  (三)“主义”、工具与类型学
  不管“后现代”们如何批判现代化,实现现代化今天已经成为中国人的基本共识。道理很简单:拒绝现代化的传统社会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没有尊严,甚至没有立足之地。恐怖主义正是拒绝的右翼,即温和化、中庸化的左派和右派。这两者有差别、有侧重、有竞争,但不是势不两立、互不相容的,是有共识、有交集、有合作的分歧和竞争。非常遗憾的是,直至今日,中国的部分知识精英仍然各执一端、互不兼容棗自由主义者走向自由至上、走向市场万能,新左派走向极左、走向新毛泽东主义,“新保守”则走向反自由的专制主义、权威主义和新法西斯主义;争来争去,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徒然令广大民众失望而已,破坏性与对立有余而建设性与共识阙如,根本无法落实在政治操作的层面上。
  类似的,近年中国知识界的另一大争论棗保守与激进之争棗也是不得要领。没有自由传统,保守主义无政治价值可保,很可能保守的不过是专制主义和独裁权威(如萧功秦);不区别目标的极端和手段的极端,连什么是“激进”都定义不清楚,注定只能是越争越乱(如姜义华)。戊戌与辛亥正误之争(改良VS.革命)也可能是得不出结果的:辛亥革命把中国引上法俄之路固然不幸,但戊戌变法如果成功,把中国引上德日之路也未必就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两分法必须抛弃,当务之急是另寻适用工具(例如本人的“六分法模型”:左派一分为三,右派一分为二,加上中派的极端主义)。打造好用工具,比什么都要紧棗不论是讨论自由、民主或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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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周舵
出 处 :北京之春
日 期 :2003年7月18日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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