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第一桶金”
一、从谁的“口袋”里拿钱?
这件事让我想起上大学期间,与世界现代史老师之间一个小小的“段子”:在讲到“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一节时,老师曾给我们出了一道思考题: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名曰思考,实际上给出了标准答案,有四、五条,其中第一条是: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要经过“羊吃人”的血腥阶段;而社会主义苏联的“原始积累”来自对官僚、买办资本的剥夺。
当老师让我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时,我说:“社会主义的财富积累方式与资本主义的财富积累方式,只是形式上的差别,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没想到我的话音甫落,教室里一片哗然,老师一时成了哑巴。
应该说,我的老师的这个答案,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主张的,它也准确地反应了苏联革命的现实。当时的教师备课,教案是要通过教研室审察,才能上讲台的。但是,一个在理论上讲是周延的,从实践上看也没有任何漏洞的命题,当还原为社会常识时,自身却是有可能矛盾的……良久,老师仍是苦口婆心地说:“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明明是……,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明明是……,你怎么能说没有区别呢”?
“我说的是没有本质区别。”我申辩道。
“一个是从对农民和工人的剥夺而来,一个是从对官僚、买办资本的剥夺而来,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你怎么能说是本质相同呢?”
我反问:“社会主义是剥夺剥夺者这是不错的,但剥夺者又是从哪里剥夺来的呢?”“从农民工人啊!”
“是啊!”我说。
“是啊!”老师也说。
大概我们互相都以为自己已经说清了问题,所以,最后老师微笑著收起了粉笔,我也微笑著坐回了位置。
通过对《水浒》和毛泽东生平的研究,笔者更加坚信:钱还是那张钱,只是人们是从哪个口袋里拿走的问题。与权力的运作天生具有“集中化”倾向一样,资本的运动也天生地趋向于“集中”。当社会没有“大口袋”时,人们从“小口袋”里攫取,当社会已经有“大口袋”时,人们可以直接从“大口袋”攫取。小生产是“小口袋”的代表,地主、资本家则是“大口袋”的代表。马克思他老人家之所以千叮咛万嘱咐:社会主义一定要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建成,意义就在于避开那个关于“本质清洁”的疑问。苏联继承的是俄罗斯彼得大帝和叶卡捷琳娜以来,经济近代化与制度改革的历史成果——面对的是“大口袋”,中国自1898年以来的近代化运动由于没有制度改革的配合,不太成功,所以“大口袋”很小,只能面对“小口袋”。和尚“化缘”,流浪汉吃“百家宴”,毛泽东向父亲要钱念书,能够心安理得,并不意味他们有任何“社会主义”的性质,而是他们都没有直接参与“剩余价值”的剥夺枣那种血腥和不人道的过程。他们只是参加了它的“剩余利润”的分配,是“小角色”而已。如果说,奠定“水浒”基业的“第一桶金”,是晁盖打劫而来的那笔“生辰纲”的话,共产党的“第一桶金”就是土地资本的“剩余利润”。
但是,笔者的上述“觉悟”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认识。如果不是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民间社团(包括研究所、气功团体),以及今日海外民运的生存问题,笔者可能永远不会去考察,当日毛泽东们这个层面的困境。
在世人看来,毛泽东是一个“不爱财”的人,他的理想主义得分归结于此;他的素质缺陷和失败也可以归结于此。据说,直到晚年,这一直是他颇为自恃也不无遗憾的特点。在1971年9月12日,毛泽东“南巡”回到北京,在接见李德生、陈锡联时,他们就有过一段有趣的对话:“毛泽东说:”……我们都是反对老子才出来搞革命的。我父亲经常骂我,我就不听他的话。他想让我当个商人,发家致富,我不干。他打我,我就跑。我反对老子,才干了几件大事。‘陈锡联说:“主席如果经商,照样会有很大的成就。’毛泽东说:”你这个想法不错。可惜我对阶级斗?幐信d趣,就没当资本家。‘陈锡联说:“主席即使当了资本家,也是红色的,最终要搞革命。主席不爱钱。’毛泽东说:”这也许是对的。我这个人不大在乎钱财。这样的人搞不好经济‘“(见王兆军《谁杀死了林彪》世界书局1994年9月版,第362页。)——但是,问题在于,不爱钱财,不等于不需要钱财;搞不好经济,不等于不依靠经济。
提醒我们注意到这一点的,不是别人,而是一位美国人。可能因为美利坚民族的文化传统,他十分注意研究物件的“独立人格”和“经济背景”,他就是《毛泽东传》的作者R.特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毛泽东其实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依赖别人”的人。
二、一个需要依赖别人的人毛泽东鄙视自己的父亲,而实际上,他对于钱并非毫不在意。请看他与斯诺谈到自己童年时,是怎样说这件事的:父亲“他性情暴躁,常常打我和两个弟弟。他一文钱也不给我们,给我们吃的又是最差的。”
“我在长沙师范学校的几年,总共只用了一百六十块钱,里面包括我许多次的报名费!在这笔钱里,想必有三分之一花在报纸上,因为订阅费是每月一元。我常常在报摊买书、买杂志。我父亲责骂我浪费。”
父亲不给钱,毛泽东的用钱从哪里来呢?据《毛泽东的老师》一书记载:“毛泽东……把自己为佃户打抱不平而得罪族长、父亲硬逼他退学、要他到湘潭去当米店学徒等情况,——对表哥细说了,最后恳请两位表哥帮助拿主意。
几天以后,王季范(即毛泽东的表哥)和七舅、八舅来到韶山南岸,还请来了韶山庄几位先生:毛麓钟、毛宇居、李漱清等,共同做毛贻昌的工作,大家众口一辞,说毛泽东天分好、会读书,只要不断深造,定会大有出息。毛贻昌怕却了众人的好意,只得收回送子经商的成命,应允了儿子到湘乡读书的要求。但是……他说:“……只是到城里去上学,要花很多的钱,我这穷家薄业的,怕是供不起哩!‘”
王季范听出姨父这是在趁机讨价还价,意在向亲戚朋友请求资助。就连忙向毛贻昌说:“姨父,那不要紧!到东山学堂去读书,不要太多钱,只要交一千五百文铜钱,连伙食都有了。至于说到其他的用度,侄儿我包下来了!”
据湘乡市《文史资料》记载,王季范果不食言:他“慷概解囊,一次就从家里拿出现大洋一百元。”
1911年,毛泽东初到省城长沙,人地两生,一文不名,也是依靠已经到省城任教的表兄王季范,在他的帮助下,毛泽东才得以渡过经济的难关:他开始在湘乡驻省中学念书,虽然学习费用较低,而且学校对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实行公费制,但由于毛泽东初来乍到,报名费和书本学杂费,仍数量可观。为了保证表弟按时入学上课,王季范向教务科出具了欠据,保证毛泽东应交的四十元学费从自己的薪水中逐月扣除。
“学费问题解决了,还有住宿的困难。在湘乡驻省中学读书的学生绝大部分人都是在省城长沙供职的湘乡籍人士的子弟,他们在城里有住处,因而校方没有为学生安排寄宿的宿舍。像毛泽东这类远道而来的学生,只有自找住处了。当时,王季范的住房很窄,还是腾出一间房给毛泽东往,而他和妻子、小孩则挤在一起。仅有一张条桌,也是与毛泽东共用,每天晚上,他总是等表弟完成功课后才开始批阅作业,直到夜深人静。从1912年春到1913年考入湖南第四师范学校止,毛泽东在王季范的家里居住了一年多时间。在这里王季范和妻子精心照料毛泽东的饮食起居,使身处异乡的毛泽东如同生活在家里一样方便自如。
1925年8月,毛泽东遭到反动军阀赵恒惕围捕,韶山的共产党员事先得到情报,掩护他秘密转移到长沙。当晚,毛泽东潜往王季范家里,通报了自己遭赵恒惕通缉追捕的险情,要表哥帮他准备几套换洗的衣服和一些盘缠,以作前往广州之用。(载尹高潮编著《毛泽东的老师们》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460-462页。)
显然,表哥的钱袋就是毛泽东的钱袋。这个表哥不是别人,就是毛泽东晚年悉心栽培的外交部“通天人物”——王海容的祖父。在这里,毛泽东的感恩心情,可以作为他“在乎钱”的一个旁证。
三、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显然,毛泽东并非不需要钱。但此时,他对“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的箴言,还没有真正的体悟。他对这种残酷的道理觉悟之晚,多少是被亲戚的热情、真挚和中国老百姓的纯朴所蒙蔽了。毛泽东曾对斯诺说:“有一天我读到一份《民报》,上面刊载两个中国学生旅行全国的故事,他们一直走到西藏边境的打箭?t.这件事给我很大的鼓舞。我想效法他们的榜样,可是我没有钱,所以我想应当先在湖南旅行一试。第二年夏天,我开始在湖南徒步旅行,游历了五个县。……我们走遍了这五个县,没有花一个铜板。农民们给我们吃的,给我们地方睡觉;所到之处,都受到款待和欢迎。……我这时感到心情舒畅……”
大概是湖南农民的这次款待,为毛泽东后来选择湖南、立足于搞农民运动的战略思想萌芽埋下了种子。的确,农民运动是所有社会运动中,所需成本最低的运动。
毛泽东真正感到“无钱寸步难行”,是他的第一次北京之行。他对斯诺说:“北京对我来说开销太大。我是向朋友借了钱来首都的。来了以后,非马上就找工作不可。我从前在师范学校的伦理学教员杨昌济,这时是国立北京大学的教授。我请他帮助我找工作,他把我介绍给北大图书馆主任。……李大钊给了我图书馆助理员的工作,工资不低,每月有八块钱。”(斯诺《西行漫记》,126页-127页。)当时北大教授每月薪水二、三百元,但毛泽东觉得,八元对他来说,已经不低了。这直接说明,他需要用钱的迫切心态。
关于毛泽东这个时候的窘境,R.特里:“起初,他住在杨教授家,与看门老头同住在一间小屋里。后来,与另外七个湖南青年一起在景山一带租了一间小房。……八个人像沙丁鱼一样挤在炕上。毛后来回忆说:“每次我想翻身的时候,都要预先警告睡在我两边的人。”
“北京的消费比长沙贵得多。买煤烧炕已足以掏尽腰包,每人买一件大衣更是不可能的。他们只好八个人合买一件大衣,轮流著穿,以抵御北京的严寒。”
特里說:在中国青年联合会的一次讨论会上所发生的一件事,也反映了毛的穷困潦倒。当时毛发言说:“总是坐著空谈没有用,应该付诸行动。把你的衣服给我,我来洗……大小不论,价钱一样。三天以后你就可以交钱取货。”在场的人没有反应。后来,一位学生的妻子发了言,她嘲笑毛:作为绅士,不应当干洗衣服的行当。另外一位学生认为毛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就对毛说:“那好吧,明天你就来给我洗衣服,我要看看你会不会做。”毛真的干了,当然也就得到了钱。([美]K.特里《毛泽东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3月版,39-41页。)
毛泽东此次来京,寄托著杨老先生莫大的期望。据蔡和森给毛泽东写信说:“师颇希望兄入北京大学”,以打下“可大可久之基”。(蔡和森1918年6月30日致毛泽东信,载《新民学会资料》,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3-44页。)
但是,事情的结果竟是,毛泽东与留法勤工俭学的朋友同行,而没有去法国留学;他到了北京,而没有留在北京学习或工作。这是为什么?在毛泽东研究者那里,一般的解释是,毛泽东“另有打算”。那么,到底是他感到了经济的问题才产生了另外的“打算”?还是从一开始,发动“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就“另有打算”呢?从来没有人对此进行过探讨。
要说毛泽东不重视学习西方,是不符合实际的,从毛泽东当年的许多言论,和他介入“筹备留法勤工俭学”活动的深度,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点;要说他不想在北大念书,只重视自学,也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因为他的此次北京之行,目标就在北大,他不仅参加了一些课程的旁听,而且积极通过“学会”的形式与名流接触,这说明,他至少试探过走这条路。两条路他都没有走,显然不是他心中有所不愿,而是能力有所不逮。特里?栒J为,此时:“尽管出国留学可以得到资助,但每个学生仍要拿出一定的路费。毛已经是债台高筑,无法再向有钱的同学张口借钱。”而且毛泽东无心在“法语”的学习上花费太大精力。
与毛泽东同行的罗章龙,到北京即考入了北大的预科,但毛泽东没有那样做,金冲及主编的《毛泽东传》认为,这大概也是“出于经济上的原因”。(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上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第41页。)
四、莫名其妙的南下旅程1919年春天,毛泽东接到母亲病重的消息,开始从北京取道南下。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像来北京时一样——走“弓弦”——也就是取道距离更近的京广线,而是走了“弓背”——取道天津,上海,然后溯长江而上,在二十多天后回到湖南。研究者一般认为,毛泽东此行,是去送别留法勤工俭学的朋友,但特里认为,此行的目的是“模糊的”。
当时的北京,正处在“五四运动”爆发前夕,《新青年》领导的反孔、反传统运动在一般青年的心田中已成燎原之势。但毛泽东此时不但没有参与其中,却取道山东,去拜访了孔孟的名胜。
1936年,毛泽东对斯诺回顾此行时说:“在前往南京途中,我在曲阜下车,去看了孔子的墓。我看到了孔子的弟子濯足的那条小溪,看到了圣人幼年所住的小镇。在历史性的孔庙附近那棵有名的树,相传是孔子栽种的,我也看到了。我还在孔子的一个有名弟子颜回住过的河边停留了一下,并且看到了孟子的出生地。在这次旅行中,我登了山东的神岳泰山……”(《西行漫记》,128页。)
据特里?栒f,此后,毛泽东还朝拜了“梁山,这是《水浒》中的英雄们杀富济贫的地方。”到达徐州时,他又去“看了《三国演义》中的英雄们到过的地方。然后是南京,他绕著古老的城墙转时鞋被人偷去,只得再次借钱买票到上海。”(特里《毛泽东传》43页。)
关于这次行程的经济准备,毛泽东似乎是走到哪程算哪程。他对斯诺说:“我只有到天津的车票,不知道到后怎样才能再向前走。可是,象中国俗语所说的,‘天无绝人之路’,很幸运,一位同学从北京孔德学校弄到了一些钱,他借了十元给我,使我能够买一张到浦口的车票。……可是我到达浦口的时候又不名一文了,我也没有车票。没人可以借钱给我;我不知道怎样才能离开浦口。可是最糟糕的是,我仅有的一双鞋子给贼偷去了。哎哟!怎么办呢?又是‘天无绝人之路’,我又碰到了好运气。在火车站外,我遇见了从湖南来的一个老朋友,他成了我的‘救命菩萨’。他借钱给我买了一双鞋,还足够买一张到上海去的车票。(《西行漫记》,128页。)
不知是由于历史太久远,还是研究者和知情人为毛泽东掩饰,不少记录毛泽东此行的人,都没有说清楚,毛泽东既然身无分文——按他自己的说法,一路上两次借钱,难道他,在母亲已告“病重”的情况下,真是在作一次“没有任何目的”的漫游,真的“走到哪程算哪程”,打算从此步梁山好汉的后尘,“风风火火走九州”吗?
毛泽东没有说明,外人不便猜测。但历史在封闭它的秘密之前,毕竟留下了可供后人寻觅的痕迹。因为,接下来,毛泽东对斯诺说:“到了上海,我了解到已经募集了大批款项,协助把学生送到法国去,还拨出一些钱帮助我回湖南。我送朋友们上轮船以后,就起程回长沙了。”
“回到了长沙。赴法勤工俭学的朋友给他寄来了钱,使他得以回湖南。1919年4月,毛打起行囊,步行兼乘车船回到了长沙。”
在上述两种叙述中,斯诺记载的没有说明“谁”拨出了钱帮助毛泽东回了湖南;特里?楙拿枋鲋袥]有说清,“赴法勤工俭学的朋友”从哪里寄钱给毛泽东。但不管哪一种说法属实,这里,已经有一个问题凸显了出来:似乎“漫无目的”的毛泽东最终得到了一笔钱!
那么,毛泽东是否真的“漫无目的”?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天无绝人之路”的巧遇?而且一再让毛泽东碰到?以及毛泽东真的“天命在身”,必获“神人襄助”这类事情呢?毛泽东得到“留法勤工俭学”募集资金的“帮助”,到底是一种“偶然”,还是一个有计划、有预谋的行动,或主动追求的结果呢?毛泽东在那个“帮助”中,究竟得到了多少钱呢?——如果上帝决定缄默不言,这个秘密也许真的就会随著斯人远去,永远地埋藏地下了。但是,上帝并没有缄默。揭晓的时间就在2003年10月的某日。
五、两万银圆大揭密那一天,笔者收到朋友寄来的一摞书,其中有一本,是段祺瑞执政时期的教育部长章士钊的养女章含之写的《跨过厚厚的大红门》。在这本368页的书中,关于一笔留法勤工俭学募集资金的去向,有过下述四处交代,请看:
(1)“主席同我父亲有著半个世纪的友情。早在1919年前后父亲挚友杨怀中先生(杨开慧烈士之父)就把毛主席介绍给父亲。1921年主席找到父亲请他帮助一批有志青年去欧洲留学。父亲不仅自己慷慨解囊,而且在社会名流中集资,共筹措两万银元。1963年,主席对我说其中一部分资金由主席带回湖南,成为支援革命的重要的财政来源。”(见章含之《跨过厚厚的大红门》,文汇出版社,2002年6月版,第100页。)
(2)“1963年起,毛主席以‘还债’为由,每年春节送父亲两千元,父亲坚决不要。我转达他的意思,对主席说,父亲当年为他征集的两万银元不是他个人的钱,是社会各界响应他的呼吁,为青年学生赴欧深造而募集的,……毛主席对我说:“你这个共产党员也不懂我的意思吗?我哪里是真的还钱嘛!这钱是还不清的!那时候,党刚成立,经费非常紧张。行老这笔钱,我们派了大用场。部分同志用这个钱去了欧洲,另一部分钱,我拿到湖南搞秋收起义,后来上了井冈山。这哪里是用钱还得清的?我是要给行老一点补贴。”
“所以,这51号的四合院,当初送给父亲时,毛主席、周总理也是这个意思。……父亲去世后,……号院永远是父亲和他亲属的家。”(同上,6-7页。)
(3)“1963年初,主席读完英文之后,……毛主席告诉我,1920年,毛主席为筹备党的成立、湖南的革命运动以及一部分同志去欧洲勤工俭学,急需一笔数量较大的银款。主席去上海找到父亲,当然没有告诉父亲要成立共产党,只说是为一批有志青年筹款去欧洲勤工俭学,请父亲帮忙。父亲立即答应,随后发动了社会各界名流捐款。由于父亲的影响和努力,最后一共筹集了两万银元,全部交给了毛主席。主席笑著对我说:“行老哪里晓得他募捐来的这笔钱帮了共产党的大忙。当时,一部分钱确实供一批同志去欧洲;另一部分我们回湖南用去造反闹革命了!”(同上,340页。)
(4)……主席听了我的传话微笑著说:“你也不懂我这是用我的稿费给行老一点生活补助啊?他给我们共产党的帮助哪里是我能用人民币偿还的呢?……我毛泽东说的,欠的账是无论如何要还的。这个钱是从我的稿酬中付的。”
自此,每年春节初二这天,毛主席必定派徐秘书送来两千元,一直到1972年送满累计两万元。1973年的春节过后不久,主席说:”你回去告诉行老,从今年开始还利息。五十年的利息我也算不清应该多少。就这样还下去,行老只要健在,这个利息是要还下去的。‘接著主席认真地对我说:“这个钱一直送到行老不在为止,他去世了,就停了。你们这一代要靠自己,不要靠父亲的遗产。”(同上,341页。)
——章含之的以上叙述,已经大体为我们勾画出一个事情的轮廓:第一,毛泽东曾以“留法勤工俭学”的名义,向章士钊先生募集资金;第二,这笔资金,是在上海募得的;第三,这笔资金的数量是两万银圆;第四,这笔资金全部交给了毛泽东本人;第五,毛泽东本人至少把这笔资金的“一部分”用到了别处,数量不详;第六,毛泽东事后一直用个人的稿费在偿还这笔“借债”。第七,章士钊本人是不知道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的。
当然,章含之的叙述中,也有一个矛盾的地方,这就是:毛泽东向章士钊募捐的时间,一说是在1920年,一说是在1921年。如果其中有一个是正确的话,那么,她所说的这笔款项,就不是我们上面说到的,1919年3-4月毛泽东上海之行募得的那笔款项。如果两个时间都记得不确,而只是根据毛泽东的叙述和“建党需要”的推测,那么,这很可能就是1919年,杨昌济介绍章士钊认识毛泽东时的那笔款项。而如果上述两万银圆就是毛泽东1919年“亲手”接收的那笔款项的话,毛泽东对斯诺所说:“还拨出一些钱帮助我回湖南”(注意,毛泽东的这句话本来就有漏洞——谁——拨出一些钱帮助他回湖南?——没有主语,也就无人对证),就不是事实。而特里的说法,就更是以讹传讹了。
在这里,一件事情有几种版本的“说法”是不足为奇的。但如果是因为刻意隐瞒而人为造成的“讹传”,就另当别论了。
但无论如何,我们已经可以确定:第一,毛泽东1919年的上海之行,不是“漫无目的”的。还有什么比母亲在“重病”中更重要的事吗?他那看似漫无目的的“云游”,也许是在等待;也许是像那些准备采取“重大行动之前”的人,要依靠身体的运动将“心思”分离,以进行必要的“心理平衡”。可是,尽管如此,我们仍可看出,毛泽东的心理上是决不轻松的。
第二,毛泽东曾蓄意利用“留法勤工俭学”这块合法而动听的“招牌”募集资金。如果章含之所说资金就是1919年的那笔资金的话,他就至少利用过一次;如果他此行得到的不是那两万银圆的“一部分”,那他就“不止一次”从留法勤工俭学中得到“帮助”。以后我们还将探讨,为什么竭力推荐过毛泽东的杨昌济老先生,直到去世,也没有促成毛泽东与自己女儿的婚姻,而在1020年这个关键的年份撒手人寰。这里不再赘述。
无论如何,毛泽东第二次赴京——也就是为未来的岳父大人送葬时,已“不再是身无分文”了。(《毛泽东传》,第50页。)
此时的毛泽东,已经握有了他的“第一桶金”!而有了这笔“启动资金”——作为一种“股份”,毛泽东能够在中共“一大”就和李大钊、陈独秀这样的文化领袖“平起平坐”,也就成了容易理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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