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明先生:
你是我父母当年的小学教师,如今主管重庆永川市朱沱镇新岸山村12个组的行政工作, 由“师”而“政”,区域虽不大,但问题却复杂而具体,由此晚辈觉得今天有必要与你细谈如下6个问题:(一)教育;(二)交通;(三)退耕还林;(四)农民工;(五)村级行政;(六)其他问题。我结合我这次回家乡的一些调查和之前与你的一番长谈,尽量把问题说清楚。
(一)教育
我实在无法理解小学三年级的学费竟达500多元/学期,这个数目持续高涨,乃是我亲眼所见。各种各样的资料费、补课费、蒸饭费、附加费等等接踵而至,这种现象如何得以禁止?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抚育人才,还是榨干农民血泪?我向来反对愚民教育,如今从那些经常向父母要钱、中午12点放学下午1点就要上学的几岁的孩子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比这个问题更大的问题:农村教育,难道是一笔赔本生意?况且教师工资也不高,那么这些剩余利润、剩余价值到了哪些地方?为什么没有一个透明化、公开化的财务报表?我觉得你很有必要把这个问题列为重中之重,必须首先让教育不再成为农民沉重负担之首。如果三年之后这一切都没有一个实质的转变,那么我只能控诉这个国家在无耻、无德、无道地杀人、骗钱!
(二)交通
从“灯杆坪”到“青岗山”这段公路(步行约需10多分钟),截至目前为止仍不能通车。我回来乘坐摩托时,连摩托都难以行进。当初修这条路,其争议主要有二:第一,占用村民田土;第二,担忧公款被贪。作为公共设施建设,前者只要依法进行即可,且后来也未见矛盾;但后者至今仍有疑虑。修这条路,上级为何才拨区区3000元?村民修路,为何不按政策得到工酬?整个过程,为什么没有公开财务?现在的问题是:这段公路高低不平,悬殊50米左右,那么只有两种改修办法,一是建桥,二是平地(将高处泥土填于低处)。那么这笔款,怎么筹?一是投资,也就是说建成之后投资者收过路费,二是上级直接拨款,再回收。此路段十分重要,若建成,可活跃经济,盼重视。
(三)退耕还林
此政策乃系朱镕基主政时(2002年12月6日)经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到现在为止搞了一年多。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目前新岸山村的农产品物价在持续抬高,去年腊月时米价为0.8元/斤,今年正月时米价为1.1元/斤,现在米价已经涨到1.5元/斤。那么我访问的一些村民就有想法:如果将来米价涨到2元/斤,但是土地却大量地变为林地和草地,那么我们不是亏了吗?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所退的耕地主要有三类:一是水土流失严重的,二是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三是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但是这次我回去却发现,某些基本农田、良土也成了所退之耕。按照你的说法,现在新岸山村的土地有2/3都退了耕也还了林(草),那么我就有个建议:必须保护最基本的农田和良土(有错必纠),同时必须抬高每年才270斤稻谷/亩的国家补偿——据我了解,重庆万盛、綦江一带的补偿就是370斤稻谷/亩。而且《退耕还林条例》明文规定,国家补偿除粮食之外,还有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这另外两笔款必须每年都落实到农民手中。至于退耕之后种特殊经济作物的土地,还应免收农业特产税。
(四)农民工
自1992年左右起,新岸山村的村民开始大量外出打工,如今发展成为这样一种趋势:劳动力与非劳动力同时外出。农业就业空间极为狭窄,可以说要技术没技术,要机械没机械,要资金没资金,要企业没企业,要市场没市场,现在最危险的问题是:要人才没人才。据我这次的调查,16岁~25岁的家乡人口中,除了偶尔考上高中、职高、技校、卫校、当兵的人之外,其余者几乎都外出打工去了,家中所剩者几乎都是老、弱、残、幼,老实务农的人屈指可数,甚至50岁~60岁外出打工的人也有些人在。外出打工之后,田土交由他人来做,或者干脆让田土荒芜,小孩由老人抚养。那么也就是说,农村财政来源目前只能靠仅有的农业税来维持,这次两会又讲“农业税五年之内废除”,那么将来的村级财政如何维持?可能又在教育里面附加。这一系列的形势变动与实际政策之间,其根本弊病在于换汤不换药。农民工的大量出现是一种必然,现在要面临的问题是:农民工大量饱和之后,必然回来发展,那么你们就有必要寻求机遇给予他们发展的空间,要留得住人才。
(五)村级行政
你以前是村会计,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是个相当清廉和正直的村官,不过这还不够。这次我回来看见你硬是忙不过来,这里了解问题,那里了解问题;至于其他村官,喝酒的喝酒,抽烟的抽烟——问题就在这里。在位者谋其政,须精诚团结,以实干论真知。
目前传言颇多,村级腐败乃头等恶疾,有必要不断增加透明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我最关心的是权力本身的来源问题,倡导民主政治,以村民自治的精神,每届选举及罢免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投票、唱票、计票。对于镇级官僚,我也略有所知,你们压力很大,望负责于百姓,勿奉迎于上级。
(六)其他问题
一是农村婚姻,二是农村文化。农村婚姻问题自然涉及计划生育和家庭暴力。对于前者,必须遵循法治,不得胁迫、恐吓、抬价,要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这些年注意到某些省的某些村,简直搞得太不象话,逼款如逼债,如“鬼子进村”,致使妇女上吊、服药、跳水、跳楼,这样搞要不得。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家庭暴力要立法!”我颇赞同。如今因婚姻问题、经济问题、劳动问题、抚养问题、赡养问题等引发冲突的案例,在新岸山村较为普遍,搞得不好就要扁担打人、提刀弑杀,受害者哭诉无门,村干部的所谓“解决”也只是敷衍了事,这种态度要不得。至于农村文化,我更是颇为失望,无非电视,无非打牌赌钱、上街嫖妓。如今镇上“茶馆”(即“鸡店”)林立,见钱眼开,见权眼开,见色眼开,人心腐败,进而社会腐败,钱欲滔滔,权欲滔滔,淫欲滔滔。不过以我的看法,“赌场”、“茶馆”之类仅是腐败之小焉者也(且小赌者、小嫖者多属弱势),“官场”才是尽养昏官——第一腐败!政治腐败渗透全社会之方方面面,何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真正的农村文化,乃从政治入手,从“村民”过渡到“公民”,使其全村开明、透明,使其全村村民敢言、实干,以实际效益鼓励弱者、扶持弱者,缩减贫富差异,铲除村级腐败,抵制镇级腐败,可谓明智,可谓务实。
附:这次回家乡还有4个问题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其一,有一个新岸山村的小女孩,才5岁,她的哥哥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其父母又外出打工,她在她幼稚园教师武德琼(我当年的小学教师)家里上学、吃住;同例者,还有一个新岸山村的小男孩,才4岁,他父母离婚,其父外出打工,其母离开,也在武德琼家里上学、吃住。这两个小朋友的处境实在太令我震撼,毕竟我当年是9岁时我的父母才外出打工,现在外出打工者遗留下来的孤苦伶仃的孩子是越来越小,这种自小缺乏家庭温暖的感受可能比我当年还要强烈,心中长存孤独、郁闷、不平的阴影。其二,新岸山村村民越来越看不起病,一看病家里就会返贫。村里的药店帐本上经常有某某某欠多少钱的记录,这些医疗费的来源大多只能通过电话让外面打工的人寄回来;若家中无人打工,则只能拖、借或者靠卖掉猪、羊、鸡、鸭、鹅及蔬菜等来清还。其三,新岸山村村民的家庭开支之中,有一笔款份量相当大,那就是婚丧礼庆时的“人亲钱”,少则20元,多则上百上千,尤其是嫁娶之时,男方甚至愿意砸锅卖铁都要把楼房修好,把媳妇娶上,若事不成,则易成暴力事件。其四,农村婚姻倾向于势利化、年轻化、早孕化继而早衰化;由于男女数量严重不等,“娶媳妇难”、“性饥渴”问题大量存在,所以相应的报复心理也大量存在,有时导致犯罪,乃至危及社会。在,所以相应的报复心理也大量存在,有时导致犯罪,乃至危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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