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号-理论探索 何清涟简介 何清涟文章检索

 
中国政府的<国家诬陷>行为与社会仇恨.何清涟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中国发生了几件令世人瞩目的事情,一是河北省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案件开庭,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另一件是上海市为拆迁户打官司的律师郑恩宠案开庭,法院裁定郑恩宠“非法为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罪名成立,判入狱三年。最出奇的是第二天上海市政府还利用其掌控的喉舌《解放日报》,刊登一篇题为“郑恩宠桂冠背后:荒唐自封反腐英雄”的文章,指责郑恩宠自身道德败坏,自夸为著名大律师,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招摇撞骗,牟取私利——此举不但让郑恩宠锒铛入狱,还动用国家宣传机器进行品行诬陷。

这两个案子的判决宣布,海外舆论哗然,也让有良知的中国人深感蒙羞:一个每天自夸在“进步”的大国政府竟然如此堕落,其治国方式竟与黑社会诬陷人毫无二致,让人不由得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国政府的行为与黑社会是否有区别?这种合法的黑社会是否比非法的黑社会更可怕?

民营企业家遭遇“破家政府”

两个案子当然都属于罗织罪名,孙大午被捕发生于他在北京大学讲话之后,罪名是8年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让人不由得产生疑问:既然孙大午8年前就因“非法集资”触犯了刑律,当地政府这8年都干什么去了?
孙大午在北京大学的讲话,批评了中国政府的农业政策与其它的社会政策,因为没有具体指向某个特定的利益集团,地方政府按照上级旨意,肆意“修理”了这位农民企业家一番以后,判个罪名处以缓刑,在他们看来已经算是格外“施恩”了。至于因他的牵连而入狱的弟弟及其他家人,只有再慢慢等待政府再次开恩,而再次“开恩”的前提则是孙大午必须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得再“攻击”党与人民政府。这个前提当然用不着在报上登出来,坐牢的教训足以让孙大午明白这一点。

孙大午是当今民营企业家中少有的不走官商结合道路的人物,平常对本地官员“孝敬”得也很不够,虽然在当地民间口碑甚佳,但却早已是“官怨沸腾”。地方政府趁着这次中央政府下令,立刻将孙大午收拾得倾家荡产,大大出了一口怨气。孙被逮捕之时,公司运作良好,业务兴旺。而几个月后从牢中出来,公司瓦解,员工星散,钱都被当地政府抄走,欠了一大堆债务,孙大午对此欲哭无泪。在当今中国,以言获罪,竟易于斯!而中国政府此举则在于告诫所有的民营企业家:好好与政府合作,哪怕贪污腐败也没事;只要敢露反骨,政府倾刻之间可以将你打回原形!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破家县令”,意思是七品芝麻官得罪不起,因为他可以叫你立刻倾家荡产,何况孙大午因直言得罪了中央政府,还因不行贿得罪了本地父母官。

“公权私人化”现象渐成普遍

上海市政府为郑恩宠罗织的所谓“泄露国家机密罪”,其辩护律师张思之、郭国汀已经明确指出:政府指控的两份文书内容与所谓国家秘密无涉。至于由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出证“密级鉴定书”,这一套因案件需要,将一份普通“文件”交由某政府机关事后出具密级证明的把戏,早在香港徐泽荣一案中已经玩过。不管是不是“秘密”,只要政府说是“秘密”,任何文件立刻就成了国家机密。上海市法院的行为只再一次证明,法律在中国,只是用来整治老百姓的工具,对统治者行为毫无约束力。

郑恩宠律师帮助拆迁户,触犯了上海市一些背后有大人物撑腰的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的人物据说与中国最高层有关系。因此这些人操纵法律,必欲将郑恩宠置之死地而后快。

近两年,“拆迁“已经成了中国各地民怨沸腾的一个矛盾集结点,没有各地政府在背后或明或暗的撑腰,那些公司是不敢这样公然为恶的。在这些利益集团看来,郑恩宠帮助拆迁户说话,就是与政府为敌,务必重判。由利益集团操弄法律任意诬陷他们不喜欢的任何人,是非常典型的“公权私人化”现象。孙、郑两案的结果虽然有差别,但本质却一致,都很典型地说明了一个问题,政府已经不顾任何公义及政府本身应该恪守的道义原则,不仅放弃了弱势群体,并用“国家诬陷”的方式来对待一切敢于站出来说话、挑战政府权威的人。

江泽民鼓励“国家诬陷”

早在90年代后期,江泽民就确立了一个原则: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这等于指示中国政府从此以后采取国家诬陷方式对待一切政治问题,所以先是有中国发展联合会主席彭明“嫖娼案”被制造出来,继而又有不少“泄露国家机密案”被审判。为什么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当时中国已经在《世界人权公约》上签了字,为了表明自己也“尊重”人权,说一套做一套成了中国政府自以为得计的“外交策略”。

使用“国家诬陷”方式对待公民,中国政府已经积累了数年经验。只是以前中国公众还不太愿意相信统治自己的政府已经堕落到这种程度,每有这种案件发生,总要设想“他们总是犯了事的吧?要不然为什么不抓别人呢”这类理由来为政府开脱。只是近年来由于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任何人只要批评政府或是对政府稍有不满,动辄就是“泄露国家机密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与“阴谋颠覆政府罪”这三顶帽子套在头上,投入监狱,滥施酷刑。据最高法院公布的数字,去年一年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判刑的就有3,402人。这个数目让人心生疑窦:中国哪有这么多的“国家机密”?这些普通平民又从何得知这么多的“国家机密”?以郑恩宠案而言,如果拆迁户了解有关拆迁事宜都成了国家机密,中国老百姓还有什么知情权啊?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趋势,表明公权私人化,暴力合法化,政府行为黑社会化,这一趋势与国际社会一些“失败国家”十多年前的状态差不多。中国是个专制国家,但专制国家并不一定导致国家失败。问题在于如果出现了上述三大特点,而社会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或者没有能力来扼制这种趋势,中国的前景就令人不乐观了。

黑暗政治逼出来的社会仇恨

政府既然如此对待人民,处于弱势的人民积累的满腔怨恨,一有机会就爆发出来。

11月1日以来,由于湖南长沙县县委书记李振萼之死流传着不同的版本,政府与网民正在进行一场不正面接火的“舆论战争”:一方面,地方政府掌控的官方报纸有板有眼地展示一位“人民公仆”的形象,先是声称李振萼并未死于高尔夫球场,继而又声称李振萼周末去高尔夫球场,是因为要与日本商人洽谈引进外资业务,那个地点是日本商人选择的。主旨是一个,要洗清李书记周末利用公款游乐猝死之污,因为那张高尔夫俱乐部会员证需要人民币15万元,非县委书记工资所能支付;另一方面,网民根本不相信来自官方的任何解说,而是毫不犹豫地认定李周末死于高尔夫球场是去利用公款消费,并一片声地斥责李为贪官,创作大量网络文学,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而那些痛骂贪官的言论明显是借题发挥。因为地方政府没能力压制全国网民言论,所以李振萼之死一时成了网上讨论热点。

值得深思的是:现在并没有任何消息证实李振萼有贪污腐败劣迹。即使李就算未能免当今中国官场之俗,有暗中腐败行为,也没有证据显示李是贪官污吏中最坏的一类――说起来让中国人不无悲哀的是:在贪渎之风日炽之时,中国老百姓对官员的要求已经很“现实地”降低到这一标准:“贪污但还干事”即算“好官”。
长沙县委提供的材料显示:在李振萼任书记的两年内,该县工业总产值从132亿增长至225亿,财政收入从5.7亿增长到今年的10亿元,长沙县真正实现了三湘第一,在全国百强县的排名迅速前移。这些情况说明,李就算也贪污,但算是“贪污还干事”的官员,不属于既贪污腐败又尸餐素位的最坏的官。

既然如此,李振萼之死引发网民全国共同声讨,其实只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政府的公信力已经下降到相当低的程度,人们已经不相信官方的任何说词;二是根据生活经验,人们已经认定“无官不贪”。

二十年中国政府堕落之轨迹

能够怨老百姓无情吗?确实不能,只能说这是中国政治精英咎由自取。可以说,中国政治精英在这20多年当中经历了从有信仰到无信仰,从无信仰到耍无赖,最后走向黑社会化的一个过程。尤其是这两年,贪官污吏们将国有资产瓜分完毕以后,又将罪恶的手伸向了人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资源,在全国尚有将近9,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与写字楼严重积压的情况下,又开始了新一轮“圈地运动”,农村里的耕地与城市居民住房,都成了他们肆意掠夺的对象,仅仅今年,就让中国产生了十几位因拆迁而失去住房被迫自焚的冤死者。这些腐败者甚至没有想一想:失去土地的农民靠什么生活?失去住房的城市人将往何处居住?难道真要将他们褫夺成“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的流浪者?一群经济精英不是成天嚷嚷着要修宪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什么掠夺别人的私有财产却毫不手软?政府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一旦被掠夺者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斗争,哪怕是诉诸法律,都立刻遭到政府毫不留情的镇压,如最近发生的郑恩宠事件,就是政府用国家诬陷的方式,来镇压草根阶层的反抗。这一事件不仅彻底暴露了政府的流氓嘴脸,还撕碎了中国人对政府最后一点残存的幻想。“君既视民如草芥,民即视君如寇雠”,此为千古不易之理。五千多年前暴君夏桀治下民不聊生,还自比为太阳,认为人民正在沐浴着他的雨露阳光,无奈而又愤怒的人民指着太阳诅咒:“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太阳啊,太阳,你什么时候才能灭亡?只要能够让你灭亡,我宁可与你同归于尽!)

李振萼其实是代替中国政府在挨骂。而网友的痛骂中时有理性之言,且引一段作为本文的结尾:

位重时仆从如云,锦衣玉食,方圆数十里资源挥斥,应懂得自持自省自重自律,自古为官非易事;

命殒后评潮似海,谈长论短,天下多少双眼睛若雪,须记住民心民事民难民苦,从来百姓不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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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何清涟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31日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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