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社会主义
自由派的朋友们看到本文标题想必会很不受用。这绝非我之本意;所以我要赶快补上两句话,一句是:自由主义万岁;第二句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指社会民主主义,即从伯恩斯坦和考茨基开始,一步一步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极左立场,向右翼靠拢的,中左派的温和社会主义,欧洲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和工党的社会主义。类似的,称得起“万岁”的自由主义,是从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和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的“极右”(姑且称之)立场向左靠的,中右派的新自由主义,不是哈耶克、诺齐克和米。弗里德曼的自由主义。
概念界定清楚之后,才能探讨中国民主化的目标模式和具体路径。我们首先必须超越党派,把自己置于客观、公正的研究者的地位上,而不能采取政治行为参与者的局部利益和党派主张的立场。并且,即便是作为参与者,也不能采取“两分法”。我这里所说的”极端主义“包涵两个向度:在政治目标方面的价值一元(认为只有我这个目标是唯一的真理与正义,其他目标一概不应存在);在政治手段方面的不计代价,不受公认的竞赛规则和道德的约束。
其次,方法不当势必导致全盘错误。我已在别处多次说过,如果连方法和规范的共识都不存在,起码的讨论平台都没有,不但无助于探求真理,反而只能制造敌意和分裂。可怕的是我们自己要么毫无自知之明,要么只有一个泛泛的概念而懒得去做逐项清理的艰苦努力。如果让我举出往往为人忽视的一例,我想说,台湾民进党恐怕就属于对党文化“不自知”的那一类,“认真清理”当然也就更谈不上。
知识始于分类,“两分法”不过是分类法中最简单初级的一种,就是首先把“是某物”和“非某物”区分开;概念和名词由此产生。这是指科学分类。另一种“两分法”即辩证法的矛盾学说(把一物区分为对立统一的两个组分)则全然不同。如果我们把“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看作互不相容的两极,科学则从不光顾这个黑暗王国。
即便作为科学分类,两分法也太简陋,不合用。但分类又不能太繁,太繁也会应用不便。理论智慧的诀窍,就在于把握这个既不能太简,又不能太繁的分寸。我的主张是六分;不见得是最好的类型学(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 Ideal types),只是一个建议,一个讨论平台,供批评、讨论之用。简单说,是把左翼再细分为极左、御用左和中左;把右翼细分为极右和中右,加上一个中派极端主义(新法西斯);细节此处从略。
还要有几条政治学的公理(公设、基本假设、假说),其中之一是,“良治社会是一种随时调整的动态平衡系统”。这条公理可以从控制论、资讯理论等新科学分支中引申出来,也可以从西方自由民主逾两千年的历史演化经验中归纳概括得出枣至少从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开始,中经波利比乌斯、西塞罗、汤玛斯。阿奎那,到近代的洛克、孟德斯鸠和美国制宪国父,这一“混合平衡”或“分权制衡”的共和宪政理论及实践源远流长,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终于奠定了其作为世界政治文明主流的不可动摇的地位。共和主义的自由宪政或自由主义民主一定是主张多元价值观的,“混合平衡”无非就是多元主张、利益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兼顾与调和,一元价值观——无论是左或右,社会主义或自由主义枣一定与此格格不入。一元价值观迎合人的自私短视天性,多元价值观则需要文明的成熟和相当高的政治智慧,还得配合上许多其他的必要条件,比如,近代工业和科学技术解决了“把蛋糕做大”的难题,靠有限耕地和牧场吃饭的农牧文明则不可能跳出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奕”的怪圈。我们越是深入了解当代的西方文明,就越是会惊叹于它的精巧奇妙;然而,越是精致的东西就越是脆弱,既难于创立,又难于维护。说什么“向往自由民主是人的天性”,“走向自由民主是历史的必然规律”,“正义事业必胜”,这些都是极无理的蠢话,事实毋宁说是恰好相反。世间的好东西大多出自于人类世代累积的智慧,而不是人的天性;人的天性有一半是兽性,是文明驯化了它。为什么不能过分地强调国情的特殊性,部分理由也在于此:文明的智慧不易得,它是悠远历史的偶然杰作,非任何人的天性或智慧所能为。况且,科学讲求普适性规律,浪漫的非理性主义颂扬特殊,而热狂狭隘的民族主义不过是后者当中的一个流派。
自由民主是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平衡
让我们长话短说。
自由民主是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平衡,也是差别与平等、个人责任与社会福利、政府干预经济、创新冒险与安全保障、“唯心主义”(精神、文化至上)与“唯物主义”(物质、经济至上),……总而言之,是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平衡。这在政党制度上,就表现为“中右”与“中左”两大党派在社会基本共识和公认的竞赛规则约束下,左派是介于极左的共产主义和右翼的自由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一方面,它信守西方议会民主和个人自由,容忍市场经济,主张阶级合作,并且最终放弃了计划经济、公有制和“埋葬资本主义”的革命终极目标,以此区别于极左派;另一方面,它又特别注重社会公正、平等和团结互助,主张更多的直接民主和社会福利,偏向社会中下层、穷人和弱者的利益,以此区别于右翼。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有一个经典定义:“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革命的无产阶级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直接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直截了当,毫不含糊!一个人要具有什么样的彻底反文明、绝对野蛮的勇气,才能写出这样可怕的话“借大名词行大恶”的奇异动物之近乎无限的犯罪能力有足够了解之后,才能想像得出。而我们中国那个自称要建设“政治文明”和其他文明的党,却正在把“无产阶级专政”堂而皇之地写进宪法、党纲和所谓“四项基本原则”之中!
正是在这个文明与野蛮——西方自由民主的政治文明,和东方苏俄肆无忌惮的政治野蛮枣之间的根本分野之上,伯恩斯坦、考茨基和列宁分道扬镳了。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又进一步和马克思道了“再见”。前者的主张现在统称之为“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这个西方文明当中极端激进即极左的异端向西方文明主流的回归;后者在西方被称为“共产主义”或“列宁-史达林主义”,与纳粹主义并列为极权主义的两大品牌。社会民主主义现在已经成为西方主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它,“自由”与“民主”就会失衡,穷富对立势必加剧,良治社会就要分崩离析;列宁、史达林主义则日暮途穷,用不了多久就会作为“人类文明之大罪错”被彻底送入历史博物馆。
在自由民主良治社会的基本政治格局之中,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有著同等重要的地位,两者不可偏废。但在某个具体时期的政策偏重上,则可以有轻重主次之分枣当平衡向左失衡时,政策就要往右偏;反之亦同理。现在中国的正确的决策应当是:意识形态往右走,社会政策向左偏。对此,我完全赞成过去北大的同事、现任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先生的意见。而若干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全盘拒绝社会主义,则似乎已被意识形态教条束缚住,未免太过书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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