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反思”这个沈重的题目已经争论了十五个年头,至今仍然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也许,这就意味着首先应当对这一反思进行反思,因为,自由社会的意见多元并不等同于主流意见和共识的缺位。以下所说仍然是个人的粗浅意见,仅供参考。
六四反思,如何反思?
两千多年前的古代希腊哲学就已经明确区分了“意见”和“真理”,由此产生了科学精神。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否认,至少在认知领域内,科学是获取真理的最有效方法。然而,承认科学的价值是一回事,善于运用科学是另一回事。
C.P.斯诺提出的“两种知识分子间的鸿沟”早已是个老话题 ——鸿沟的一边是人文精神缺失的科技工匠,另一边是缺乏起码科学思维方法训练的浪漫文人。我们中国的情形更糟,就连意识到这是个问题的人恐怕都不多。
于是我们永远只是在作“意见”即个人私见之争。
这至少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我们不遵守“议事规则”。科学真理从有成效的辩论中产生,但我们就连怎样辩论、甚至怎样开会都不懂——七嘴八舌,互相插嘴,谁的声音大 霸气足谁就有发言权,擅长踢人不擅踢球,习惯于把事实论据之争引向道德人品之争……不一而足。我们是一个痴迷于深究他人道德动机而道德境界每况愈下的民族。
其次,我们口头上把科学当作祖宗牌位般供奉着,然而在争论中,个人情绪、利益、价值偏见、片面狭隘的个人经验和想当然的粗浅常识很多,系统性的科学知识和训练有素的科学方法却很少。
我们还以为,所谓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讨论就应当是如此,因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实际上,“真理”和“自由”的关系很密切,和“民主”及“平等”的关系则不然。
自由,照哈耶克所说,是把来自他人(包括政府、社会和大众舆论)的强制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是科学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之所系。而科学所要求的平等,是科学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平等,不是内行、外行一律平等。在科学问题上,外行没有、也不应当有发言权,因为外行发了言也没有用;没有什么能比“外行领导内行”对科学的杀伤力更大的了;这和在利益问题上,自由主义坚持“每个人是自身利益的裁判官”完全不同。而民主,照其实践意义说,是多数意志、多数意见的统治,这和科学简直就是冲突的——科学真理可以、而且往往是在少数人、甚至一两个人手里。从科学和民主的矛盾关系中,我们也可以得出 “民主必须受自由(和其它价值目标)的约束”这一结论。
六。四反思当然是、但不仅仅是一个怎样运用科学方法,对政治事件作系统研究的科学认知问题,它要复杂得多,还涉及伦理、哲学甚至宗教的层面。但不管怎样,我们必须按照科学规范,首先需要了解在相关领域内,迄今为止已有的研究成果。这个“相关领域”,从某个角度看,可以称之为“如何处理旧政权留下的反人道罪行历史遗产”问题。笔者在这里择要介绍两部相关著作的内容如下。
首先,不存在简单化的、标准划一和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模式,但是,存在着一些可取的路径、可供参照的样板、原则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这是在许多个案研究的基础上,用科学方法归纳概括出来的。
一位学者(A.Rigby)划分出了三种处理方案的主要类型:“遗忘”、“惩处”和“真相与和解”。
“遗忘”
遗忘(“忘记过去,既往不咎”),典型个案是20世纪70年代民主化进程中的西班牙。大多数西班牙人之所以赞同这一选择,原因如下:1、时间久远。内战和弗朗哥的残酷清洗是四十年前的事了,当事人大多都已故去。
2、民主化是因独裁者弗朗哥死去、各方达成妥协而启动的,旧政权的机构和社会基础未受触动,他们同意民主化转型的条件就是既往不咎,否则新生的民主政权随时可能被右翼政变推翻。主流民意充分认识到,民主转型是压倒一切的目标,其它一切都要服从这一目标。
3、人民大众愿意忘记过去。他们当中的大多数要么参与和支持、要么宽容和默认了旧政权的专制统治,形成了一种“逃避主义”的集体政治文化,人们关心的是生存和逃避惩罚,对政府的反人道罪行假装看不见、不知道。认真追究责任的话,几乎每个人都难辞其咎。“英雄难觅,每个民族都一样”。
4、创伤太重,彻底治愈不可能。由此形成了共识:为避免新的流血冲突,不能报复、追究和惩处,只能本着妥协与和解的现实主义精神,共同制定“遗忘公约”。
5、摩尼教式“非善即恶”的冲突论不适合民主社会,必须以悲剧眼光看待历史,内战的责任双方都要承担;甚至可以说,悲剧有时并没有责任者,它是命运对人类搞的恶作剧。
西班牙“遗忘”模式的最大收益,是民主化和平转型的顺利实现,与此同时,却让“正义”付出了太大的代价——没有人受审定罪,没有罪犯,也就谈不上“宽恕”,它只是“忘记‘而已。这就涉及到了哲学层面:”和平“、”正义“与”真相“三种价值目标之间,存在着纠缠不清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复杂关系,不像科学理性所要求的,理论的逻辑一致那样简单。
“惩处”
惩处(“追究责任,惩罚罪人,以伸张正义”),典型个案是纽伦堡审判,和苏联解体后的某些东欧国家。这一模式的适用条件是:1、 胜方和败方截然分明,败方被公认负有毋庸置疑的罪责。
2、 绝大多数人强烈要求惩处。
3、 新政权有足够的能力伸张正义而不致引发政治和社会动荡。
4、 责任是明确的,并且可以归于极少数人,不会伤及许多无辜,不会造成混淆不清的无穷争议。
最困难之处,是如何区分和明确责任:要对那些侵犯人权的事件进行审判,就必须严格分清有罪和无罪、作恶者和受害者。但是,这种善恶分明的摩尼教范式并不能反映压制社会中生活的复杂性。正因如此,1989年的天鹅绒革命后,捷克总统哈韦尔从一开始就不愿意采取任何清洗行动。他充分意识到旧体制所产生的影响,人们在长期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成了国家镇压机构的帮凶。
雅斯柏斯(K.Jaspers)曾经区分过四种罪责:确有违法行为的人应负刑事责任(比如六。四清晨在六部口无端压死十几个大学生的坦克手),帮助犯有刑事罪的责任者获得权力的人负政治责任(比如邓小平、李鹏等人),听任罪行发生的人负道义责任,一切没有尽到捍卫人类文明标准的人负抽像责任。按照这一标准,就只有极少数冒险犯难、挺身抗议的持不同政见者可以免除责任,对于其他绝大多数人,“惩处”的界限划在何处,势必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惩处模式的另一个棘手问题是处理“通敌者”——类似民运圈里盛行的“抓叛徒”、“抓特务”。
“通敌”的前提是社会分裂成两个势不两立、善恶分明的敌对阵营。问题在于,这种情况仅仅在所谓“正义之战”的战场上存在,并不完全适用于比如二战期间的被纳粹占领地区的一般平民,以及前共产党国家。事实上,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多数人选择生存而不是英勇就义”,“大多数人既不是积极的抵抗者,也不是懦弱的通敌者, 而是表现出各种各样的立场:半通敌、默认、必要的屈服、中立主义、低调零碎的抵抗。” 更何况,共产党的统治甚至得到多数人的积极支持。 并不存在“抵抗”和“通敌”的截然二分。
通敌行为实际上是一段连续光谱:从与敌人的积极合作(政治的或军事的),有条件的合作,与占领军发生性关系(所谓“社会通敌”),直到在占领当局的工厂和各种机构中工作。在共产党国家,大多数人与政权达成了一份契约——放弃民主和自由,换回基本生存需要和经济安全:……上文已经提到,哈韦尔是唯一真正意识到极权主义实际上己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人,每个人都是制度的合作者与同谋。因此,他上台后即指出,违反人权的历史不应忘记,但作恶者应该得到宽恕。……总之,当人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成为制度的合作者,在这样的社会里,谁是罪犯,谁有资格担任审判官?
在苏联垮台后的东欧(这些国家实际上相当于“邪恶帝国”苏联的被占领国),复仇的怒火集中烧向国家安全部门的秘密警察,和充当线人的告密者,人们认为这些人是极权暴政道德整体堕落当中尤其恶劣的一部分,罪不容赦。但随之而来的质疑是:那些党和政府的各级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呢?给秘密警察下命令的不是这些人吗?其他公务员,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又怎么样呢?难道不正是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了所有这些坏事吗?通敌者有罪,敌人本身难道不是罪恶更大吗?他们的那些持赞同、至少是默许态度的亲友,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为了实现正义,我们必须没完没了地追究下去。
这还不算完——二战后,多数要求惩罚通敌者的人,往往是那些最担心对占领时期的历史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的人……那些主张进行清洗、要求公布所有通敌者名单的,恰恰是从来没有动过一根手指头去反对旧政府的人。……共产党的大厦崩塌了,……如何处理自己过去无所作为的羞愧呢?有人开始想到,应该由残酷的秘密警察机关对此承担责任,是它控制着国家的所有方面,操纵和胁迫人民服从。……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前持不同政见者可能成为特殊的被打击目标——只要他们(和秘密警察)沾上了边,只要他们确实“谈话了”,只要他们经常为此付出代价。
对前持不同政见者的诬陷还可能成为一种政冶斗争策略:在追求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右翼的)市民民主党存在着一个不利因素,即在旧政府倒台前,党内杰出人物中没有一个人是反对派人士。……因此,作为削弱政治竞争对手的一种政治策略,该党宣称,秘密警察已完全渗透到持不同政见者运动中去,并且掌握了运动的控制权,那些名义上的持不同政见者实际上是通敌者。
“真相与和解”
由于惩处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弊端,南非的“真相与和解”模式因而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赞同。
真相与和解,这是一条避免了纽伦堡审判或全民遗忘两个极端的“第三条道路”:赦免个人罪责以换取相关罪行的真相,“必须宽恕但不能忘记”,申请大赦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证明他们已经披露了全部事实,行为必须出于政治动机、是代表某个政治组织或执行其命令,手段必须与目的相适配,对受害者实行足够的赔偿,等等。“忏悔”不是获得大赦的条件:南非模式的设计者们认为,对严重侵犯人权的罪人实行大赦,是揭露真相必须付出的代价。…南非没有集体大赦,大赦必须以个人名义进行,赦免的基础建立在个人彻底坦白自己的罪行之上……在性质上,这些罪责是政治原因所致,而不是出于个人利益和怨恨。……成立一个“补偿与平反专门委员会”,……以确保补偿、平反和恢复受害者的名誉和社会地位。 南非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受到广泛赞誉,越来越多的人们认为,这一模式应当被其他分裂社会所仿效。
南非模式能够得到多数人支持,有赖于几个重要条件:基督教信仰——激励我们的不是政治动机,而是《圣经》的信念。……(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常常为人可以邪恶到如此地步而深感震惊,我们大部分人都会说,具有这种行为的人是魔鬼,因为他们的行为就如同魔鬼。但我们必须区分行为和罪犯、罪孽与罪人,应当痛恨和谴责的是罪孽,而对罪人则要满腔热忱……神学认为,尽管他们行为可憎,但他们仍然是上帝的孩子,能够忏悔、能够改变。……在这门神学中,我们不能放弃任何人,因为我们的上帝为罪人保留了特别柔软的心肠。……如果有人认为这为道德堕落打开了方便之门,那他一定是没有爱过,因为爱比法律要求得更多。……我们每一个人实际上都能够做出可怕的邪恶行为——我们全体。谁也无法预见,如果受到同样的影响,处在同样的境地,我们就不会成为和罪犯同样的人。这不是纵容或原谅他们的行为。这是要让心中充满更多的上帝之爱,为看到他所爱的人走上这样的悲伤之路而哭泣。……尽管有许多现实不如人意,但邪恶、不公和压迫无论如何不会最终占上风。
班图精神——Ubuntu……意味着我的人格和他人的人格紧紧相连,密不可分。我们绑在同一种生活之中。……社会和谐是最大的善行,……气愤、反感、渴望复仇,甚至于通过恶性竞争获得的胜利,都会侵害这一善行。宽容不只是利他,而且是最好的利己形式。使你失去人性的东西必然也使我失去人性。宽容使人坚韧,使人在经历种种剥夺其人性的行径后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持自己的人性。Ubuntu意味着种族隔离的支持者也是其实施和狂热支持的制度的受害者。无论暴行实施者愿意与否,其人性和受害者的人性纠缠在一起。在以非人的方式对待他人、对他人施加难以名状的痛苦时,施行者也必然失去了人性。
领导人的榜样——“真相与和解”的灵魂人物是曼德拉总统和图图大主教 .1984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图图大主教本身就是基督精神的化身,作为“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主席,图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核心和领导作用。而曼德拉,图图这样描述他:如果遇到的是一个因身陷囹圄而满腔仇恨、誓死复仇的人,德克勒克先生很可能不会宣布他的改革计划。幸而他遇到的这个人,是被造就成有良知和卓越品质的囚犯…他看到的是一个有着高风亮节、宽宏大量的人,是一个渴望献身于让种族隔离、不公正和种族主义离间了的人们实现和解的人。他成了和解与宽容的英雄化身,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惊异不已。 前总统德克勒克和曼德拉分享诺贝尔和平奖是当之无愧的:德克勒克当时的言行为他带来的巨大功绩,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抹杀的。…我相信,如果他没有做出他已做的一切,我们就会经历许多人预测的、使南非在劫难逃的血腥屠杀。要说服白人社会,让他们接受通过谈判交出其独揽的大权,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很少有选民会拥戴要把政权交给世仇、并以此为政纲的候选人。
还有一些激进组织的明智领袖:还有其它政治组织力图表现得比非国大更激进,反对任何与“敌人”谈判的建议,并视此为软弱的标志。……曼德拉必须和所有这些人竞争。他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技巧和权威,才能领导其组织与他同行。幸运的是,他和其他领导人都认为该走这条路。曼德拉先生也得到了党内对年轻党员具有号召力的一些激进分子的帮助和支持。例如,颇受尊敬的共产党总书记乔。斯洛沃就坚决支持整个谈判、妥协与和解的进程。
对比之下,这些至关重要的条件,在我们这里似乎一样都不具备。我们能够创造出这些条件吗?我心情沈重地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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