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一年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提交了一份让人更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报告显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违法造假现象令人震惊、悚然,中央一些部委赫然在榜。
有网友写道:去年看到审计报告批评中央部委,还以为此举必能猛刹违规违纪之风,不料看到李金华今年的报告,突然有傻眼的感觉,因为政府腐败、违法、弄虚作假的现象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变本加厉了。由此,人们不得不疑问,为什么“审计风暴”越刮,违规、腐败行为反而越多、更猖獗了呢?! 鉴于人类自私的本性,为了确保社会的和平与公正及有序发展,人类给自身加上了两套束缚系统。一套是事前的制约。其依靠权力的分立、相互制衡,将人们的行为约束在规则之内;一套是事后的追诉。其依靠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惩罚,告诫人们不要越线。前者是一整套防范体系,是既定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是保障的主体和关键。制度性缺陷必将导致普遍的违规行为,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后者通过对个别违规行为的曝光和强制纠正,强化规则,恢复规则的权威与尊严。追诉只能针对个别行为,对普遍的行为无能为力,只能起辅助作用。这便仿佛风雨飘摇中,首要的是必须将房子造得严丝合密,不能指望千疮百孔的屋子,靠着有限的人手堵漏遮风避雨。不幸的是,中国的审计工作恰是在狂风暴雨中于草窝棚里堵漏的干活。这是审计工作的第一个限制。 审计工作的第二个限制是,由于权力的绝对一元化,审计不是立基于权力间的监督而是权力内部的监督,即自我监督。寄希望于自我监督实在是极端幼稚的妄想,因为权力的自我制约始终无法突破逻辑上的局限,它永远无法离开自身去监督制约它自身的运作;其次,当权力共谋的利益压倒自我监督的利益时,权力的自我监督便必然流为最为低级的笑谈。很不幸,这正是中国的政治现实。 审计工作的第三个限制是,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权力相对有限。按李金华自己的说法,他是国有资产的“看门狗”。狗都是有主人的。狗不仅会对主人的违规、腐败行为默不作声,而且对主人打过招呼者也会三缄其口,只会对不相干者狂吠不已。李金华曾说,中央不干预就是对审计工作的最大支持。这充分说明,审计工作受权力与社会因素干扰十分严重;审计部门只能查处、曝光问题,却不具备相应的惩诫权力。其实很多甚至绝大多数问题根本得不到应有的处理,最后不了了之,以致审计工作流于形式。 审计工作的第四个限制是,缺乏对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工作始终是暗箱操作。审计工作不透明,我们只被告知,谁有问题,问题有多大,却始终没弄清楚其过程。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她,为什么问题是这么大而不是那么大;审计过程中始终没有独立的第三方的身影,缺乏监督。谁也无法肯定地说,监督者不需要监督,监督者能够自我制约。如果其成立,那么被监督者毫无疑问也会自称能够自我监督制约,监督与监督者便成为多余。总之,只要不是公开全部审计资料和过程,而仅公布部分结果,只要依然缺乏对审计部门及其工作的制度性监督,审计结果的公信力就必然会大打折扣。 以审计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胡温政权的一大发明,可谓处心积虑、用心良苦。然而,在制度主体不能起到有效制约作用的前提下,在一元化权力体系中审计机关的天然缺陷的作用下,在审计机关缺乏独立性与足够惩诫权力的情况下,在审计机构与其工作缺乏监督和透明的情形下,指望所谓“审计风暴”作为有效的维护规则和反腐败的手段确实无异于缘木求鱼。
今年,“审计风暴”又火了一把,明年还有希望吗?!够戗!如果年复一年永远是更加“触目惊心”,永远是不了了之,没有下文,“审计风暴”这出大戏很快就会同反腐败的表演一样,成为政府的独角把戏,再也无法得到民众的积极回应。 毫无疑问,这是逻辑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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