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之春》编辑部:
在国内网站上见到一篇短贴,谈到对王友琴文章《打死个人,不就是28块钱的事吗》(载《北京之春》2004年3月号)的感受,我觉得很好,特转给你们刊出。
一读者2004年3月
折服王友琴研究文革的角度
有个词叫做“折服”?我就折服王友琴研究文革的角度,有别于记录高官的权利争斗、记录大人物的生活隐私,她调查记录的是文革中平民的死亡。在她的网站“文革受难者纪念园”的前言中,详细论述了记录文革中平民的死亡不可替代的意义.记录文革中平民的死亡是对文革的真正了解,也基于良知和责任感。许多记录文革的文字与文革的真实场景存在裂沟。就算卡玛的电影拍得好,卡玛谈到的文革与中国平民经历的苦难之间也有鸿沟,我知道她在友谊宾馆住,所以看不见东、西城、崇文、宣武城区的恐怖和血腥。文革音像资料很真实,但还是没有记录陈彦荣家属的心灵苦难.我不看重研究张含之的身世之谜、洪晃是名门闺秀还是胡同串子那种文字,很多东西引人入胜却没意思,它们没有涉及文革最恐怖最黑暗的那一面,——十几岁的孩子们可以用残忍的手段执行处死一个人,一个不参与政治的平民可以由于不经核实的罪名束手待毙。
“1966年杀戮的主要特点是,被害者未经任何审判程式就被杀害,关于他们的死没有任何文字记录留下;他们不是由专业刽子手枪毙或者杀头的,而是被用棍棒打死或者用酷刑折磨死的;另外,大量的虐杀主要由中学生红卫兵执行的。十多岁的青少年当时有权对人施行酷刑、剥夺财产住房,直至杀死人。”(王友琴)
“这种大规模的对人的迫害,实际上是文革的最主要的场景。对大量的人的生命的残害,是文革的最主要的罪恶。” (王友琴)
我受的教育曾使我以为,高官的死比平民的死重要,“坏人”都是死有余辜。王友琴的功绩在于冲击了这种愚昧,讲清了“如果人的被害变成一件无足挂齿的小事,如果害人者的罪恶不被记载,这样的杀戮会不受拘束无所阻碍地重演”的道理。她说,“为活着的人的安全保障,被害者的死亡和对害人者的惩罚必须被记录。”“记录死亡意味着对死亡的重视,纪念死者意味着对生命的尊敬。”
想到文革之后只允许在报纸和书籍上发表了一些在文革中受难的极为高级的干部和社会名流的名字与生平,大量的普通人受难的事实被排除在历史的记录框架之外,真觉得这是对文革死难者在被剥夺生命之后进一步的蔑视和侮辱。看见人们不免津津乐道名人轶事而对当年真正的血腥漠然只觉得无奈和痛心。
过来人回避、厌倦和恐惧讲述文革的这层往事也是事实,当时叱咤风云的不愿忏悔,当时受害的又深深自卑。我熟知的人有的有文字能力,有经历也有素材的积累,却懒得写痛苦沉重而有风险的东西,一写文革往事就总是很调侃,涉及别人隐私而不直面自己,写的东西家人自己看看笑笑而已。前几天我发肖复兴写的东西,发了就忽然想删,不疼不痒论善恶而在现实中因循自己的生活,意义真是不大。
为非亲非故的受难者写点东西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吗?这么一想我就更觉得王友琴的选题严肃.我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不知道她的父辈是干部、知识份子还是普通劳动者,也不知道她的父辈文革中的境遇。不管怎样,她深切关注平民受难者的研究角度实在使我感动和敬佩。多亏有这么个学者。
伊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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