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中国大陆,自由主义已经正式亮出自己的旗号,形成了一种可观的思想力量。然而在中国,自由主义也引起不少争议。批评者质疑作为源自西方的自由主义在中国是否有生长的基础,中国的自由主义是否有内在的资源与动力。学界有所谓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还有人提出社会民主主义,以与自由主义相区别。另外则有一批经济学家,主张在现阶段限制个人权利,在威权统治的主导下进行市场化的经济改革;此主张也有人称为新自由主义。我以为在考察这些问题时,有必要追溯我们这一代自由主义者的心路历程。
余杰在“卢跃刚的恐惧”一文里写道:“卢跃刚(报告文学《大国寡民》作者——引者注)曾经对我说,他不怕‘屡战屡败’的结果而坚持‘屡败屡战’,并非认为自己有着‘无冕之王’的桂冠、有着‘青天大老爷’的权力,而是源于内心深处的恐惧。他说:”今天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明天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帮助这些长期被严重忽视、被欺辱、没有能力主张自己权利的弱势群体,改变他们的命运,才改变我们的命运,这个动机远远大于对抽象理念的追求。‘我能够感受到卢跃刚所说的’恐惧‘,虽然他是一位我们这个时代罕见的’侠之大者‘,但他依然无法逃脱这种无所不在的恐惧的支配。他那巨大的精神力量和坚定的价值立场,并不是来自于勇敢无畏,而是来自于恐惧。“
余杰谈到恐惧,谈到来自恐惧的精神力量和价值立场。这和一位美国学者的观点颇有相通之处。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茱迪。史珂拉(JudithN.Shklar)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恐惧的自由主义”。这种自由主义不同于基于自然权利的洛克式自由主义,也不同于基于自我发展的密尔式自由主义。史珂拉式的自由主义是恐惧的自由主义。她的自由主义理念首先来自对政治迫害的恐惧,由此引出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的坚定立场。这种自由主义不依赖于某种形而上学的概念(如天赋人权概念),也不依赖于某种广泛的道德理论(如功利主义道德理论)。这种自由主义主张宽容,鼓励多元主义,而支持这两者的认识论基础是怀疑论。
诚然,史珂拉的自由主义没有提供最大之善,但是它坚称残酷行为——引起恐惧的残酷行为——是最大之恶。它认为政府是残酷行为的最大执行者,它对贫者弱者和持异议者尤为关注,因为他们最容易遭受政府残酷行为之害。这种自由主义并不要求政府是软弱的,它要求政府是有限的。史珂拉写过一本论述人性诸恶的书(《OrdinaryVices》),其中把残酷列为诸恶之首。
我在《中国民运反思》(1992年)一书的序言里,回顾我自己的心路历程,和史珂拉的观点倒有些不谋而和。我写道,在我形成自由主义信念的思想过程中,有两个因素最为重要:一个是我对社会上残酷现象的强烈反感,首先是对政治迫害的强烈反感;一个是我对于人类理性知识的某种怀疑精神。我强调,我的自由主义信念并非直接来自抽象的自然法理论,因为中国本来就缺少自然法一类的文化传统,而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垄断又使我们无法直接从西方那里获得这一精神资源。我们的自由观念是产生于我们自己的经验,产生于我们自己对自身经验的思考。我想,这恐怕是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共同历程。
由此可见,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有着深厚的自发性和内生性。新左派也好,社会民主主义也好,只要他们都对残酷的政治迫害怀有强烈的恐惧,从而把保护个人权利与限制政府权力置于首位,他们就不是在自由主义之外,就不是和自由主义相区别;因为正是自由主义为他们提供了共同的价值平台。反之,那些对残酷的政治迫害现象无动于衷,从不挺身抗议的人,不论他们怎样自我标榜关怀大众,或者也以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自居,实际上他们都绝非自由主义。毫无疑问,那些对政治迫害不感到恐惧和愤慨的人在人性上是被扭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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