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的控诉
林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先生:
并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人权高级专员公署:
申诉者林牧,现年77岁,过去是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先生的秘书人员,中共西北大学党委书记。八九年“六四”事件以后,被中共第三次开除党籍,并受到监视、监听、剥夺国内着作权、传讯、一再抄家、从故乡浙江省杭州市拘捕押送到西安市、和冻结人权奖金等种种政治迫害。
2004年冬季的中国大陆,伴随着气候上的滚滚寒流而来的是杀气腾腾的政治寒流。湖南省长沙市跨省拘捕了西北的网路作家师涛先生。江苏省南京市拘捕了因从事民主运动坐牢10年出狱不久的杨天水先生。浙江省杭州市一天之内拘捕一人,传讯9人。北京市传讯了国内外闻名的人文科学学者、作家刘晓波和余傑先生,刘晓波博士还被抄了家,没收了电脑和文稿。这一股反人权的政治寒流,在1月17日中共前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先生含冤去世以后,达到最高潮。在紫阳先生病危时,赵家门前警卫森严,禁止亲友探望,连赵紫阳先生最亲密的助手前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和紫阳先生政治秘书、前中共中央委员鲍彤都被拒之门外,鲍彤先生的夫人在吊唁时被推倒在地造成胸椎骨折。田纪云先生第三次闯进去了。对赵紫阳先生的评价,经过家属和一批已经离职的高级领导人据理力争,停屍12天,执政集团顽固坚持错误立场,在悼词中,一面竭力贬低紫阳先生在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中的丰功伟绩,一面颠倒是非和功罪,蛮横的写下“1989年犯了严重错误”这样荒谬绝伦的结论。
赵紫阳先生在“六四”事件之后,未经司法审判,被中国大陆执政集团长期软禁,丧失了人身和言论、出版等各项自由权利;赵紫阳先生死后又受到中国大陆执政集团的污蔑、诽谤,被侵犯了名誉权和接受亲友与民众探病、吊唁、悼念的权利,生生死死都被严重侵犯了人的尊严和权利。
赵紫阳先生去世以后,在严重的政治高压之下,人民和人权运动者通过登门吊唁、小型集体悼念、发表文章、接受传媒访问等种种形式寄託自己的哀思,却受到警察的粗暴打压。例如:1月21日数百名在北京上访的民众登门吊唁,其中一些人受到殴打,南南阳人汪世元是因为佩带悼念白花被打掉了右眼眼珠;前工自联成员刘焕文则是因为悼念紫阳在其自己家中被打断了两根肋骨。1月27日,上海市许正青等二十余人,乘车去北京要求参加“遗体告别仪式”,被警察殴打后遣送回上海,许正青还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被上海市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拘留。安徽省人权运动者张林等去北京吊唁,被押送回安徽,张林还被判处十五天行政拘留。河南省人权运动者王冰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悼念文章,就被警察押送到西安逗留了十余天。上海市人权运动者李国涛、戴学武被软禁。贵州贵阳市人权运动者李任科、曾甯、廖双元等四人,深圳市人权运动者马少方、西安市人权运动者张鉴康、海南省秦耕等都受到不同形式的打压。全国着名的人权运动者丁子霖、许良英、刘晓波、江棋生和蒋彦勇先生都受到比平时更严密的监控。此外。当时即有媒体报道,在紫阳先生治丧期间,北京上访的民众去登门吊唁,其中至少有数百人失踪,还有一些人受到殴打。我刚刚恢复自由,资讯不灵,以上这些只是很不完全的情况。
2004年1月17日下午,“大纪元”网站和“自由亚洲之声”电台记者对我进行採访。我肯定了赵紫阳先生推动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丰功伟绩,并且认为:他在“六四”事件中,不惜放弃自己的职位、权利和自由,保护人民,反对镇压,而且坚持到底,从不妥协,不愧是伟大的人民公仆和民族英雄。我对赵紫阳先生受到邓小平、江泽民、李鹏等人违反宪法和联合国人权宪章的极不公平的对待表示愤慨和痛心。
当天晚上,一位公安人员到我家来说,他们的上级要求我近期少说话,不要接受记者採访,并在公安人员陪同下出外公费旅游。我严辞拒绝,因为那种旅游实为“旅囚”,也是侵犯人权的一种手段。
第二天,下午三时,我出外购物,在西安市翠华南路遭遇三辆警车,有两个暴徒在路人围观之下,一左一右拧着我的骼膊,绑架我上车,在车上和下车时仍然保持这种类似“文革”中“喷气式飞机”的体罚姿态。我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拘留证或逮捕证。其中一个最凶恶的暴徒说:“到了地方就会给你看的。”到了一个设备简陋的旅馆,我被满房的公安人员包围起来,那个暴徒恶语伤人,我愤起抵抗,说:“你还想打人?!”他说:“你当我不敢打你!”尚未动手,就被他们的头头拉走。还有一个公安人员对着我不断摄像,一切形式都像对待犯人一样。我再次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出示拘留证或逮捕证,并通知家属,无人回答。我宣佈绝食、断水,愤怒的扔掉他们拿来的食物,以生命维护自由和尊严。
20时前后,一个派头同地方公安人员显着不同的姓张的上海人同我谈话。他说:“本来是想请你来谈一谈,不料,下面的工作人员却採用了错误的手段。”他又说:“我早就听到你的名声,是很钦佩的,你的观点我个人是同意的。可是,我们做了这个工作,没有办法。”他劝我进食、至少进水。他说“绝食斗争是不断水的。”我说:“我有多次进行绝食斗争的经验,绝食不断水,十天、八天都死不了,绝食又断水,三天就不行了。我把自由和尊严看得高於生命,我要用生命来作最后的抗争,以便揭露反动派的面目,维护人的尊严。”此人劝降失败,走了。由於安全人员通宵开灯看守,我又没有吃安眠药,不能入睡。拖到翌日零点以后,他们才派人到我家去取安眠药,家属才知道我被绑架了。
1月18日上午,他们把我转移到西安市临潼区新疆军区疗养院,我继续绝食断水。下午,他们把我的老妻和女儿接来。老妻宋湘林女士对我说:"你现在死,影响不够大,应该继续同他们斗,要他们杀你,死得才有价值。“我觉得老妻的意见很好,但又继续绝食断水几个小时,直到下午六时,疗养院开饭时,我才宣佈接受老妻的建议,恢复饮食。这时,顽固的安全部门仍然要求老妻陪我出外旅游。我坚决拒绝旅游,因为他们是想造成一种假像,让大家看到我在"自由地"游山玩水。我表示:如果不恢复我的自由,我就在这里坐监狱,由你们日夜看管。此后,就由变相坐牢变成"软禁",但他们始终没有履行软禁的法律程式,即:中国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软禁到1月31日,他们要送我们回家,我的老妻当天中午绝食,”要一个说法“。下午,我的两个儿子又提出要求:”原来是三辆警车在大街上绑架了老头子,现在必须有三辆警车招摇过市,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囚犯送回家“。后来,除了仍然不给一个说法以外,用三辆警车送回家,照办了。必须说明:看管我十四天的四男一女,都是恭顺而有礼貌的,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责任在事件的决策者,在他们的”中央“,因为他们也说这次是上面决定的。
总之,赵紫阳先生逝世后的两个星期,中国大陆执政集团侵犯人权,破坏法制,范围之广,手段之恶劣,是“六四”以后最严重的一次。我请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首席大法官追究中国执政集团违犯宪法的犯罪行为。我请求联合国及其人权机构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诚实地,认真地遵守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人权宪章和中国宪法关於“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规定。中国的人口占全世界的四分之一,中国人权状况的持续恶化,必然会影响世界和平和人类安全,中国人民不得安宁,全世界都不得安宁!
林 牧 200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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