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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型期间[民族问题]的若干务虚思考..高寒
 
 

对转型期间“民族问题”的若干务虚思考——在“维吾尔人权研讨会”上的发言

高寒


  冷战结束,伴随苏联东欧专制政权的崩解,是一些原多民族国家的分裂乃至战乱。今天,在危机四伏的中国,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阴影也挥之不去。中国境内的民族分裂危机,固然是由於中共半个多世纪的专制统治所积累,但它却完全有可能因专制的解体而恶性爆发。历史的宿命似乎已注定了中共治下的民族矛盾烂摊子得由未来的民主中国政府为其“擦屁股”。因此中国民主运动从现在起就应当高度重视专制崩溃后的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危机,并从理论与实践这两个方面去寻求因应之道。


一、关於“民族自决权”

  这“民族自决权”,是今天兄弟民族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的一面道义、乃至法律大旗。切不可等闲视之。

  中国的民主运动,从广义上讲,应当是一个包括中国境内各兄弟民族争取自身民族自决权的运动。中共那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农社会主义”专制主义,既然在兄弟民族地区是以大汉主义统治的面目出现,那么,中国兄弟民族地区的民主自由运动,要以民族主义面目出现、要以“民族自决权”为旗帜,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所以,中国的民主运动,应当旗帜鲜明地承认民族自决权,且毫不含糊地承认:这个“民族自决权”之彻底的理论意义即各民族的独立建国权。承认民族自决权,是中国民主运动所追求的人权、自由、民主、多元、法制等多重基本现代价值观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决不能用“民主中国”去否定“民族自决”,相反,我们应坚定不移地主张:民族自决是未来民主中国的立宪基石之一。

  诚如民主自由并不直接就等同於统一一样,民族自决也不直接就等同於分裂。这就是说,无论是民主自由还是民族自决,它们各自与统一或分裂的关系都只能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有统一下的民主与自由,也有分裂下的民主自由;同理,有统一下的民族自决,也有分裂下的民族自决。民族自决,固然可以引向独立建国,却并不必然引向独立建国。因此,主张民族统一,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排斥民族自决;而主张民族自决,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排斥国家的统一。由此可见,民族分裂,独立建国,只是履行民族自决权的诸多可行性选项中的一个选项而非唯一选项。明白这一点,无论对於中国民主运动中的汉族朋友还是兄弟民族朋友都至为重要。因为,它清楚地表明,在道义上、在法理上,基於承认“民族自决权”这一现代文明价值观的国家统一,至少在国家与法的理论上是成立的。

  所以,对於未来的民主中国政府来说,能否维护好国家的统一,就与其说是一个要不要承认“民族自决权”的政治理论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如何贯彻“民族自决权”的政治实践问题。

  中国的民主运动,要承认民族自决权,并要在承认民族自决权的前提下来解决民族矛盾与化解分裂危机,首当其冲,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尖锐的问题,即:数十年来中共的专制统治是否给中国境内的各兄弟民族造成过大汉民族主义的民族侵害和民族压迫?中共多年来的“少数民族政策”对兄弟民族而言究竟是祸还是福?对此,作为汉人,作为一名根本就对何谓“大汉民族主义”找不到丝毫感觉的汉族人,我认为,对此真正有发言权的,应当是中国境内的各兄弟民族。因此,我们应当多多倾听、并充分尊重数十年来在国内媒体绝对发不出声来的各兄弟民族自己的感受和评判,切忌将自己多年来在汉文化的潜移默化下所形成的价值观、是非观、历史观和英雄观等等强加於人。更有甚者,倘若在日后言论自由、资讯畅通的政治环境下,最终证实了在中共统治时期,确实发生过大规模的严重的大汉民族主义的侵害,且后果极为严重,那么,未来的民主中国领导人,应当考虑代表汉民族主动地向曾受其迫害的兄弟民族诚恳地赔礼道歉,并以此作为获得各族人民在民主中国的大家庭中共同探索民族和解之道的前提条件。


二、历史、价值观与现实政治

  常常听到一些兄弟民族的朋友们说,现在中国领土中的非汉民族地区,不过是中国的殖民地,并且旁徵博引,穷尽数千年典籍,举出汗牛充栋般的史料来证明之。其实,姑且假定这些史料本身的真伪均无问题。那么我要问:它能证明什么?它能自然而然地证明,在今天的中国境内闹“独立”,或者说将“民族自决权”无条件地指向“独立”,是合理的也是现实的么?

  这里便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对於中国今天的民族矛盾与民族分裂危机的根源,究竟应当首先到历史中去寻找,还是应当首先到现实中去找?换言之,即有关民族矛盾与民族分裂危机的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相较,究竟应当以史料为主,还是以现实为主?其二则是:基本价值观可以直接拿来当政治乾饭吃吗?换言之,现实政治,是直接从基本价值观推导出来,是仅仅靠基本价值观的演绎来运作的吗?

  先说第一点。整个人类史,几可说就是一部征战史。各民族之间的分分合合,恩恩怨怨有几多是非曲直?今天,维族学者 Erkin Ekrem 教授就承认了史称西域、现称新疆或东土的维族地区,在汉代以降的中国历史上,就至少有过三次(汉、唐、清)属於中国领土。而司马璐先生今天的发言则提到的,据他多年的研究,中国着名诗圣李白,竟然是一个道地的维族人。由此可见,既然在历史上,中国现今境内的各民族既有分的历史,又有合的历史,那么,仅仅选择其中分的断代史来作为今日“民族独立”的合理性历史依据,就恐怕有点牵强了。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既然,世界历史几经变迁演化到当代,演化到现在,已经是今天这么个格局,那么,无论是眼下主张统一或主张独立的政治家,都与其应从历史中去寻找自己政治行为的依据,倒不如从现实的利益与利害冲突中去权衡与取舍。

  其次,更何况,尽管人类迄今已有了几千年的文明史,但是,它恐怕离彻底脱离动物界还路途遥远。因此,无庸讳言,尽管一方面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诸如民族自决权这样的当代文明准则,但另一方面,人类所赖以脱胎来的那个丛林世界的某些或直接或间接的弱肉强食痕迹,诸如,实力政策,实用主义,功利至上之类,不仅还远未被消除,且还至今是维系地球村现存秩序的潜规则。所以,现实政治,并不是某种基本价值观的简单推演,而往往是各种利益的实际冲撞与平衡。这就像从杠杆原理到实际撬动地球,其间还有着一大段距离一样,从基本价值观到实际的政治运作,其间的距离又岂止十万八千里?其实,世界上的任何原理、道理,包括政治上的基本价值观,同世间万事万物一样,都有着其存在的度。这个度,既是指其原理、道理本身,也是指该原理、道理所赖以实现的各种条件。把握不好这方面的度,将某种原理、道理或价值观推向极端,这种直线系思维往往会走向其同一原理、道理或价值观的反面。所谓过犹不及,也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中国民主运动,应当是追求基本价值观与理想政治实践之有机统一的运动。一个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中国,一个各兄弟民族在充分彻底地享有民族自决权基础上之统一的中国,应当是中国民主运动的理想政治追求。我们不是不知道这其中的困难,也不是不知道这其中的风险。不过,清晰地将“民主+统一”确定为中国民主运动之理想政治目标;清晰地将民主转型后的分裂与战乱视为中国民主运动的一大失败,恐怕唯有这种目标意识和危机意识,才会引领我们以极高的智慧、极高的理性和极高的策略去克服中国深重的分裂危机了。


三、几点商榷

  中国民运队伍中,多年来流行着一种论点,即:“中国不民主,分裂不可能;中国民主了,分裂没必要。”

  对此,我一直不甚赞同。因为其必要与否,要有原主张分裂者来体认,主张统一者无需越俎代庖。何况,中国民主建国后,民族分裂、国土分裂的危机并不自然消失,“没必要”者对此似乎太乐观了。而有无这分裂的危机意识,对中国民运的策略选择是大不一样的。

  在兄弟民族的朋友中也常听到一种论调:过去国民党在民族自决上骗过我们(顺便一提:维族的着名的精神领袖老艾沙沈任过国民政府的立法委员);共产党也骗过我们,干嘛我们就一定要相信你们?

  对此,我则要说,无需相信任何人或任何党派的信誓旦旦,而应相信民主宪政的制度性力量和制度性保障。在今天的中国境内实现宪政民主制,并让这个制度健康地发展和完善,而不是毁於民族战争的战火,更不是让今天在座的各民族的朋友来日兵戎相见,则有赖於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四、向中共当政者喊话

  最后我想对我们共同的对手,中共专制者说几句话:中国社会,目前已是危机四伏。民族分裂正是其严重危机之一。因此,如果你们真的不想国家四分五裂,那么,从现在起,你们就应当同各民族的异议力量进行对话,尤其是不能关上对话的大门。譬如对不主张藏独而主张充分自治的达赖喇嘛,你们早就应当与之作实质性的对话了,且对话越早进行越好。何况该对话留给你们的时间并不多了。你们应当通过各族民族主义运动中的坚持自治论者,去影响那些坚持独立论者。总之,应当通过他们内部的温和的自治势力去影响其激进的分裂势力。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将自己从一个迷信镇压得力量转变为一个温和的、改革的势力。未来的中国民主政府,就象要继承今天的中国政府对其他国家的义务一样,对中央政府与兄弟民族对话之积极成果,乃至谈判之进程,也将毫无疑问地会给予继承的。

  总之,象今天召开的这种旨在促进中国民运中汉族朋友与兄弟民族朋友间的交流与沟通会议,十分必要。而要交流、要沟通,汉族朋友旗帜鲜明地承认“民族自决权”因是其最起码的前提。同样,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的“民主+统一”的理想之路,也正是我们建立这种交流和沟通的目的。

  末了,需要强调一点:台独问题,不属於民族问题,自然也就不适用於民族自决权。但我们也要看到,台独势力也时常打出“自决”的旗号,并试图在中国大陆的各兄弟民族的民族自决运动中寻求支持者和同情者。

  2004-11-14 於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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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高寒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4年12月31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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