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号-神州大地 杨银波简介 杨银波文章检索

 
论当前农村基层政权腐败模式..(广东)杨银波
 
 

                                论当前农村基层政权腐败模式

(广东)杨银波


  从“大锅饭”到个体承包责任制,再到集体统筹发包,实行股红分配制度;从农业发展到第二、第三产业等,从计划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制度;过去、当前、未来的中国农村制度,大致如此过渡——更准确地说,是如此艰难、複杂而畸形地过渡。这个过渡过程——尤其是当前这个阶段,不少基层腐败模式业已表现出:“自己有了权力,就将集体的土地改变为自己的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於发展自己经济,让自己先富起来”,基层干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滥卖、乱占土地,并与众干部及奸商狼狈为奸、蝇营狗苟。这在已揭露和已调查的案例之中,表现得极为突出。诸多民众抗议、检举、诉讼、上访、信访的事项,组织、纪委、检察、公安、法院最难做又最有必要做的事项,也主要是这些内容。它们具体表现为:


一、基层干部霸佔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进行转让,这个过程本应交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并受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工商、农业等部门的监督,然而村两委(即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取代了村民大会,《村规民约》的实际力量竟然大大超过宪法、法律、政策,其后将集体土地低价转让给某些公司使用。这些公司与基层干部有着莫大的关系,乃至有的根本就是自己名下的私有公司。土地价格,是个关键问题;价格,由土地转让合同标明。土地面积,是另一个关键问题——事实上,实际转让的土地面积很可能超过土地转让合同所标明的面积。在集体土地的整个转让过程中,民众缺乏有力的监督力量。

  比如:土地价格被基层干部擅自在合同中修改,实际转让的土地面积由民众组织人员进行测量核实,发生问题后,民众却无法与基层干部进行谈判,必须靠向市、区、镇组织、纪检等部门检举揭发并核实,而后作出处理。转让出去的集体土地分两种:一是建筑用地,二是空地面积。实际建筑用地面积若多於合同标明面积,上级的处理方式往往是让公司再买那些已超出的土地面积。这个“买”的过程,民众缺少发言权,尤其缺乏“不卖”的发言权。空地面积虽然空置,却仍被基层干部霸佔,而不用於其他方面的转让、租赁、经营,实际上构成了资源浪费,而这个问题,上级部门竟然很难作出解决的方案,唯有令其保持“霸佔”的现状。


二、基层干部操纵集体资产

  当霸佔空地的时间过久,一旦等到土地价格急升的重要时机,空地将被迅速利用起来,而有权利用空地的主人不是民众,而是基层干部。由霸佔到习以为常、看似合法的佔有,这个过程是有动机的。例如:基层干部在空地上违章抢建豪华楼房、厂房、商铺、出租屋,并在上级规划、建设部门立刻停止有关报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然想方设法获得建筑物的合法凭证,如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契证等。一旦开发利用,则基层干部成为最大的经济活动者,或者成为国家征地赔偿时的最大获利者。在这种算盘之下,基层干部想不赚钱都难。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谈的“集体土地”并不仅仅是普通的“地皮”那么简单,它还包括山林、竹木、山泥、农田、鱼塘等。论其所损失的民众利益,也不仅仅是历史的损失、当前的损失,还有未来的损失,比如环境污染。制砖、渡锌、傢俬、塑胶等企业,无论是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还是非法经营企业,其对於山林、河流、空气的毁坏,导致了集体居住、生活、工作环境的恶劣,且逞恶性循环之势。我打个比方,一个普通的集体砖厂企业,在没有经过村民大会乃至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就擅自低价转让给与基层干部有着莫大关系的公司。须知,这里所转让的绝不仅仅是几间或几十间的办公楼、厂房或厂地,还有变电站、内里设施、供电线路、机房、搅砖机、推土机、配件、民工宿舍、排水设备、晒场砖基、供水通信设备等,然而这些转让物件在合同中将往往不被提及。


三、基层干部对集体工程动手脚

  集体工程,例如建设办公楼、学校、幼稚园、街道、公园、球场、寺庙、天主教堂、敬老院、公共卫生设施等,论其功用福利,可谓人心所向、众志成城。然而,就是这样一些对於民众而言本来极受支援的集体工程,却往往出现两个让民众意想不到的问题:一是可能出现“附加工程”,二是基层干部可能向某些“特殊”的建筑队私下透标。在竞标场合,民众完全不敢想象:为什么某些建筑队的一标、二标、三标竟与底标只相差几毛钱、几块钱的标价?他们对於集体工程的预算,为什么能够达到如此“精确”的程度?即便某些建筑队竞标胜利,并签定合同,注明工程承建费用的开标价格,然而“你信不信?菜里、饭里都有鬼”(父亲杨庆华语),附加工程的费用可能产生,乃至超过主体工程的费用,至於这一笔笔昂贵的附加工程费用究竟有多少落在了基层干部的腰包之中,这要请反腐败的专案组来调查和公佈。民众,没有调查和公佈的人力、能力和权力。


四、基层干部的其他腐败模式

  常见的,当然是裙带、包庇、纵容、赌博、嫖娼、勾结黑社会以及化公用为私用的车辆 开支问题等,这些大家见得多了,我不必再提。我要提的是非法迁入户口问题。股份固化有一点很关键  ,即:谁有资格成为股东,并获得对集体资产股红和集体福利的分配权?最重要的依据是户口——更准确地说是“本村常住在册农业户口”。中国现在的人口流动性很大,过  去是个原住民的村,现在可能成了外来迁住人口和原住民共同居住的村。农民嘛,本来  就应当逐渐摆脱对传统土地耕种的依赖,走出农业、农村、农民的旧习惯、旧思维;但  是一旦说到“钱”,那些经过层层关系、各种手段迁入户口的外地人,几乎被100%的原  住民在集体经济分配上给予排斥。诸位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外地人有本地人的户口  ,又履行了本地人的义务,交了入股金就可以分配”,其实这个问题连中国的司法部门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   一些民众跟我调侃:“杨银波,你现在马上把户口迁到我们村来,向我们村交入股金,  以后我们村的集体经济分配,你也有份啊。说不定每年你什么事都不用干,就有几千块呢!”我有个朋友,他是原住民,几年前他超生一个孩子,交了几万块上了户口,但是  那个孩子没有集体经济分配。然而,那些与基层干部颇有关系与利益的外地人,不但以不高的价钱上了户口(换句话说:基层干部擅自审批外籍人迁入挂户),而且当时就可以分配集体经济——分配口粮,分配股份。为此,我的这位朋友很不服气:“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过去辛辛苦苦种庄稼,为集体经济流了那么多汗水。而那些外地人,不经过我们原住民的同意,只需要经过基层干部的同意,只需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规定,就来和我们吃同一锅饭。这叫什么?这叫坐享其成!”现在这个问题在中国不少农村都闹大了,牵出了一些更大的问题,比如被揭发某某村民是经过上级、上上级某大官员指定把户口强行迁进来的之类,常常激起规模不小的民愤。


结语

  刚才我又花了几个钟头的时间,整理了一批2004年的基层政权腐败案例和我的调查笔记。我坚信那些材料是相当真实的,然而也仅仅是冰山之一角。我有个很深的感触:当民众在维权过程中被欺瞒、推委、哄骗、恐吓、打压、迫害的同时,那些幸运的人,我敢说没有一个。因为,这些腐败案例严重伤害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几代公民的长发展,令现实中国的权力资本及其所支配的分配体制和掠夺体制高速运转;农民,在此体制之下,始终成为中国最早和最大的牺牲品,可谓“边缘之边缘”、“底层之底层”。

  那些正在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而不断斗争的农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景况呢?我从愚夫先生所写的调查报告《刘北堡村干部为何能够肆意侵吞逍遥法外》(asiademo.org/gb/news/2004/11/20041122.htm,载于《民主通讯》2004年11月22日)之中,谨摘录一段给诸位一见:“(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刘北堡村现在一片恐怖气氛,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在外躲避,不敢回家,村民晚上不敢外出,村上的工作全部瘫痪。有些村民感言:(原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何永年黑、白两道都有人,李建国(陕西省委书记)、袁纯清(西安市委书记)都有重要批示,但是未央纪委、公安竟还敢弄虚作假,使黑势力的气焰更加嚣张,看来未央的方方面面已经被何永年‘摆平’了,以后谁还敢与犯罪分子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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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杨银波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4年12月31日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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