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绑架了我?
(江苏) 郭少坤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一起骇人听闻的绑架和劫持大案竟然发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地上,更是发生在中国共产党对内对外声称的“人权最好时期”和“和谐社会”其间。
公元2005年10月18日早晨5点半,我准备去上海市转道南京迎接从美国回大陆旅游和结婚的华人朋友程健伟先生,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我刚下楼,就被埋伏在一辆轿车内的四名彪形大汉沖上来将我围住,我问他们要干什么,他们说“你不能走”,我问他们:“你们是干什么的?”其中一个人说:“你不认识我了吗?”由於天还很暗,我凑上前去一看是我所驻地派出所的一位姓徐的警察,我问他:“你们有法律手续吗?”他说:“没有,是办事处让我们来这么做的。”我说:“办事处有什么权利阻止我的正常活动和限制我的自由?”说完,我就要走,给我送行的爱人也呵斥他们,这时,他们四人就一起上来阻拦我,其中一人边拦挡我,边打手机,我一边和他们挣扎,一边破口大骂,不一会,派出所的指导员和办事处的主任过来了,他们说:“这是上边安排的,我们只不过是执行者。”我问:“那个上边?”他们支吾不语,我仍然坚持要走,他们一起上来阻拦,我和爱人看挣扎不过,便回到了楼上,到家后,我拿起电话便向公安局国保处打去,质问他们知道此事否,他们也回答说“不知道”,这时,派出所的指导员上来敲门,说办事处的领导在楼下要和我谈谈,我以为他们让我走了,便拿起送给朋友的结婚礼物再次来到楼下,办事处一位姓张的主任过来问我到那里去,我说去上海市准备迎接朋友,他说送我去火车站,我便信以为真,在几名警察的镞拥下上了汽车,谁知道还没走到火车头,他们就将车开到一家叫“金满盈”的宾馆,幷把我连人带物拉到了宾馆的411客房。
到了房间后,我再此提出抗议,要求他们无条件的放我出去,看护我的四名警察说什么也不让我走,说让我等待领导来解释,那个办事处的主任也已经不知去向。这时,我也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走不了啦,便用手机向爱人打去电话,说明了情况。
吃过早饭后,强行带我来宾馆的四名警察和新来的几名陌生男人进行了交接后便离开了,我问新来的几个人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地方政府和办事处的,幷说是按照上级的安排来看着我不让我离开这里,我说:“你们地方政府和办事处有什么权利来看着我幷不让我离开?!”他们也说不出什么,这时,我再次拿起东西要离开,他们几个人便上前拉住我不让我走,我挣扎不过,便气冲冲的坐在床上。近中午时,一个被他们称呼为“王书记”的中年男人进来对我说:“上级要求你不准离开这个房间,也不准打电话,我们只不过是听上边的,请你配合。”我一听更加气愤了,质问他说:“你有法律手续吗?”他说“没有”,我说:“你们既然没有法律手续,凭什么限制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他只是说“这是上边的安排”,其它什么也不讲了,我又要求他们出示他们的工作证件,他们也不肯出示,而且说“没有必要”,气得我向他们大骂:“你们这不是黑社会和土匪吗!”不论我如何愤怒和抗议,他们就是不予理睬。
吃过中午饭后,我再此向爱人通报了情况,爱人说,在美国的朋友程先生听到消息后非常着急,而且非常气愤,不大一会,程先生把电话打到我手机上,我说明情况后,程先生说,看来大陆政府是沖着他来大陆旅游结婚其间害怕和我见面所造成的,幷说:“我们在一起是道义朋友和兄弟关系,他们有什么理由这样做,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把一个公民限制起来,这叫什么法治社会?!”程先生叫我找他们的领导,我说我还找不到他们的领导哪,这时,那个“王书记”便要我不要再打电话,我说你们没有权利不让我打电话,他们坚决不允许,看着他们要强行对我动手的样子,我怕手机没损坏,便收了起来。就这样,我在没有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文书和手续的情况下,先是被我住地派出所和办事处强行劫持到宾馆,后又被那些不肯透露自己真实身份的人看管起来,幷野蛮的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公民权利,时间是自2005年10月18日始。
在我的强烈抗议下,当天下午,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国保处的一位杜科长不得不露了面,我见到她后,便质问她因为什么用这种非法手段对待我,她说:“这是地方政府让我们这样做的,我们得听政府的。”我问她:“是权大,还是法大?”她说:“你也当过警察,我们的工作都是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叫你干你也得干,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希望你能够理解幷配合我们的工作。”我说:“共产党不是声称依法治国和创建和谐社会吗,你们这样做还有什么法律观念,还谈什么和谐社会?我真为你们感到遗憾和汗颜!”她无言以对,祇是说“没办法”。我又问她:“来看管我的人都是公安局的警察,为什么不肯向我说明真实身份,你们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哪?”她竟然说:“我们是地方政府派来的,现在算是地方政府的人,我们不代表警察执行任务。”这时,我已经知道他们完全丧失理性和法度,祇是由一个黑暗中的邪灵在掌控着他们——一些身穿国家制服、头戴共和国国徽、拿着人民的纳税钱而却不能够行使正当合法权利的可怜警察!
其间,我进行了绝食和各种抗议活动,要求他们无条件的放我出去会见朋友和参加朋友的婚礼,但是,除去迫使他们归还了我送给朋友的结婚礼物之外,仍然是无济於事,直到2005年11月6日下午六点钟,负责劫持我的徐州市湖滨办事处张主任才开车去将我接回家中,在回来的路上,他再此向我强调:这不是他们干的,是上边让他们这样做的。
不论是谁让他们这样做的,我,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没有任何违法活动的情况下,竟然被那些(其间共动用了警察十多名,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数名)从来没有想我出示过任何个人证件和国家法律手续的人强行软禁了整整20天——自2005年10月18日至2005年11月6日。
也就是在我回来的次日,已经回到美国的朋友程健伟先生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和夫人回到美国家中,此时,我们都已经清楚的知道,对我的这此非法拘禁完全是为了制止我们的见面所致。
那么,当局为什么如此不择手段的阻止我们见面哪?我的这位朋友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哪?在此,我想向人们简介如下:程健伟先生,美籍华人,现年40岁,职员,一个典型的爱国侨胞和良心道义人士。他是在网上看到我的遭遇后引发同情心主动和我取得联系的,当他瞭解到我为了自己的国家因公双残被非法辞退后,当他瞭解到我为了自己家乡的父老兄弟维权坐牢出狱后生活无着时,尤其是在2003年3月他在回大陆亲眼看到我的伤势后,毅然决然的决定在生活上帮助我,以让我度过人生之难关,因此,我在程先生的无私帮助下,得以在这几年苟活於世,幷且继续为了个人和他人的维权活动而奋斗,也因此,我和程健伟先生结下了牢不可破的神圣友谊,我的家人和亲友也无不为程先生的道义精神而感动,纷纷把程先生视为亲人和好人,就在他回大陆旅游和结婚时,我和亲友给程先生买了一些结婚纪念品准备由我送给他,但是就在我们正大光明的进行人间感情交流和良心道义活动时,竟然被跺在阴暗角落里的共和国政府和警察们劫持幷非法拘禁了20天整,直到我的朋友离开这块土地上为止。
至於这是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应该发生的事情,至於是不是共和国的法律所能够允许的事情,是不是“和谐社会”中应该出现的事情,甚至於是不是符合天理人伦和伤天害理的问题,我都无法进行一一考证,我只有说出来供世人来评价其中的是非曲直,我所遗憾的直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究竟是谁指使那些人非法绑架和劫持了我,使我在没有任何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丧失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20天整,也更不知道究竟是谁将要对这一不光彩的事件负责?!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在被非法拘禁的20天里,生活上还是受到优待的,享受着宾馆应该有的待遇,也没有人打骂我,倒是我在不停的骂人,但是,再优越的生活条件相对於应有的人生自由有算个什么东西哪?!我被劫持的身体和心灵创伤已经无法再得以平复,所以,为了将来不使更多的无辜善良人们遭受到非法侵害,我将在痛定思痛后,更好的为了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而奋斗,也以此报答所有关心我的各路朋友和志士仁人!(2005年11月11日星期五於徐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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