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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社会正义遗忘的角落.........刘国凯
 
 

被社会正义遗忘的角落——中共刑事判决「乐以刑杀为威」

刘国凯



一、两个惊人的消息

    近期报纸上有两个惊人的消息。一是河北省鹿泉市鹿泉镇下聂村年仅21岁的青年聂树斌十年前被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严刑逼供为杀人犯遭处决.而今河南荥阳警方无意间抓获了真凶遂使这起冤案浮出水面。

  人命关天。无辜者被诬陷或屈打成招判以死罪案,自古牵动人心。是故苏三起解、窦娥冤、杨乃武与小白菜等戏目经世不衰。21岁的聂树斌人生之路刚启便被剥夺生命。若非真凶无意现形,将以强奸杀人犯的十恶不赦之名沈冤大海,永无昭雪。生物界有生必有死。故怡得天年寿终正寝不算苦。幼年夭折中年早逝才是苦;空难车祸死於非命亦是苦;遭诬告陷害而至杀身之祸更是苦。然而尤为苦者是聂树斌类。嶽飞被陷害而死,当世之人已多为抱屈,后世为之平反昭雪实在情理之中。而聂树斌被中共公安严刑逼供入罪。世人皆信公安所言,咸认聂树斌衣冠禽兽死有余辜,这岂能希企后世有昭雪之望?不妨设身处地为聂树斌着想,黑牢之中公安如虎似狼,喊天不应叫地不灵,死罪无辜加身,死期日渐来临,那种祸从天降的恐慌;那无法洗刷不白之冤的愤慨;那份任人宰割的悽惶,真是无可言状。临刑之时聂树斌会怎样?或许他失神的双眼仰望苍穹,无声地呼喊,天啊,你为何把这样的灾难降在我的身上?或许他环顾四周,想找一个人託付,我的确是无辜,请在我死后代我伸冤上访.然而更可能的是,长期的牢狱摧残早已使之精神崩溃完全绝望。他任人践踏毫无反抗地被押上刑场。但是,当他的灵魂离开了躯体后却绝对无法安息,而永远淒凉地在大地上游荡。它淒厉地呼喊:还我清白,还我生命,还我二十一岁的青春年华!可是那阴间的呼号永远不会在真实的人间产生反响。思绪至此,几为这位素不相识的不幸青年泪水盈眶。另一个惊人的消息是国际特赦组织四月五号公佈了一个报告。2004年全世界处决人数为3797人,其中中国至少有3400人。中国人口占全世界的22%.而其处决人数的则占全世界的百分之90%.处决比率是人口比率的四倍。世界民主国家中美国是保留死刑的。其2004年处决人数仅为59人。中国人口是美国的五倍,而处决人数则为美国的五十八倍。

  三月间中国人大开会,有位代表更有惊人之语.他说2004全国处决了一万多人。这位代表的消息来源不明,但稍后得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的印证.陈向外界披露了中国死刑的统计资料。他指出中国每年判决的死刑立即执行案近万宗。世界上除中国外其他所有国家处决人数的总和在千人左右。而中国的处决数是其四倍(按国际特赦组织公佈数目计算)至十倍(按陈忠林的披露计算)。再考虑到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率,则更会计算出中国的死刑率是世界的二十倍至四十倍。这如此巨大的差别说明了什么?要么说明中国人很坏,中国人品质的平均质远劣於世界。故此其犯罪律远远高於世界平均值。在此基数上,极烈性犯罪也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以致每年有如此巨大的人犯被中国政府处决.但众所周知中国人(汉族人)是世界上性情最温顺的民族,甚至温顺得近乎懦弱。怎么能设想在这等整体民族性格的基础上会产生出那样高而且烈的犯罪率呢?答案只有两个。一是中共政权的倒行逆施把许多人逼上挺而走险之路,二是中共极度滥用死刑,其刑罚比世界各国要严酷得多。而更大的可能性是两者兼而有之并以第二种占主要。严酷刑罚机器往往以无辜者的鲜血作润滑剂。一个令人忧心的问题很自然地提出来,即在此3400多或上万名的被处决者中有没有“张树斌”、“李树斌”、“王树斌”呢?答案已经出来了,有。在聂案披露一个多星期后,报章又有消息报导。2002年9月云南丘北县30岁的农民王树红被公安指其涉嫌一宗奸杀案。将其逮捕,严刑逼供屈打成招。幸亏尚未处决真凶落网了,否则将成为聂树斌第二。王树红虽侥倖回一条命,但已被拷打至终身残疾。无法直立,须拄拐仗。


二、并不惊人

    但是,这两个惊人的消息说来又并不惊人。其一是对中共当局滥施死刑的报告早有所知。例如:2003年国际反死刑协会的报告指出2002年全世界处决4700人。其中中国处决3500人,占总数的75%.2004年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年度报告指出2003年全世界有3048名死囚被处死,其中中国有2468名。占总数的80%.可见中共当局处决人犯的铁腕魄力总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且遥遥领先。其二,虽然未浮出水面的聂式案件系千古之迷,无可稽考,但鉴於中共当局一向以来的轻罪重判、滥施死刑,我对聂案的发生并不特别感到意外。1983年至今年年严打,从成百上千的案例中我深深洞悉中共的草菅人命已达到政府恐怖主义的地步。试举两例。1985年9月广州又一次严打高潮中二十多人同时被处决.我在处决布告中看到死刑犯之一是个五十岁的湖南农民。罪行是在广州火车站扒窃旅客钱包,仅此而已。我推测他一定是个并无前科者,到广州找工不果,盘缠用尽,举目无亲,饥饿难耐,遂作此蠢举.由於毫无“手艺”,第一次作案便失手被擒。严打之下被判死刑。我看了於心十分不忍,特别去刑场看看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行刑车从广增公路转入通往刑场的泥土小公路后,由於道路坑洼而慢行。我和一大班好事的男子站在公路边的土坡上可以清晰地“检阅”车队。死刑车一辆接一辆地开过.终於我从死刑标上认出了他。绑着偷窃犯的他看上去竟是个六十几岁的矮小老头.双目已闭脸色灰白,可知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点轻罪要被枪决在异乡,早已吓得昏死过去了。车队过完后,我没有随着那班男子到刑场观看枪决,因为我实在无法面对一个初次扒窃未遂的人就要被剥夺生命的残酷现实。

  大陆有一盒名叫《红蜘蛛》的光碟,以十个女死刑犯为题材。案件之一是麻窃案。两个女子合作以麻药麻昏事主,然后偷窃其钱财而去。年轻貌美的一位负责与事主周旋,上餐厅酒店等,伺机在饮料中下药。年稍长的一位在目标人物失去作案价值时由她装着与年轻的一位朋友巧遇,将其接走,结束设局。就是这样一宗并无暴力的“麻窃”罪,两名女子都被判死刑。坦率地说,看了这个光碟后,我还来不及激起对实施“麻窃”女子的憎恶,就被当局无以伦比的嗜杀所震撼。如此这般,在中共司法长期以来“乐以刑杀为威”的时代主旋律下,聂树斌案的悲歌一曲又有什么稀奇呢?怕只怕更多的“李树斌”、“张树斌”还在沈冤海底,永无昭雪之望哩!


三、何来乱世

    很早就想写一篇抨击中共政权对刑事犯罪滥用死刑的文章。之所以迟迟没有动笔系由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私下交流中,我发现一些人权人士和民运人士都倾向认同中共政权的这一作法,说是“乱世须用重典”这使我不由得反思自己的观点是否偏颇而犹豫不决.二是资料缺乏。我的许多观点需要资料作基础,否则只是一种定性分析。众所周知,定量分析比定性分析有说服力得多。可是连续从报纸上获悉的消息使我不再蜘蹰.中共当局的保密条例实际上是黑箱作业.在它垮台之前,我撰文所需要的那些资料永远不会得到。并且,思索再三,确认那些朋友的“重典”论大有可议之处,不必为之左右。

  中共执政已五十多年,期间并无外族入侵、外国侵略。尤其是八十年代以来,中共自诩其改革开放已把大陆建设得莺歌燕舞、娱乐升平、迈进小康,何乱世之有?当然,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待大陆亦的确是乱.栉次鳞比的高楼大厦遍佈东南大中城市,而穷乡僻壤矮小破败的住房与猪舍相仿。富者在买笑场上一掷千斤。穷人忧心最基本的衣食。贫富悬殊到了这样的地步,也是一乱.这“乱”乱在人心。乱在富者漠视穷者的疾苦;乱在穷者敌视富者乃至挺而走险;乱在当政者的颟顸谬误.要治理这种乱决不是对犯有微小罪行者动辄施以死刑,而是治国方略上改弦易辙,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给底层民众以基本生活保障。可是共产党不这样。多少年来它就是“乐以刑杀为威”,迷信屠刀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无论是政治上的反对者,还是刑事上的触犯刑律者。

  真正的“乱世”将是何时?将是在中共政权坚拒和平改革,扼制健康公民社会成长的情况下,若然有一天它由於某些我们现在尚不能预测的原因突然崩塌,政治权力呈现真空。一向被压制的民主力量不能马上予以填补,那么社会是会发生某一程度的动乱.在民主力量走向社会前台收拾残局时,为迅速恢复社会秩序,或许确要用“重典”。但这“重典”仍须依法而行,不是共产党“从重、从严、从快”的严打,更不是草菅人命滥用死刑。


四、“乐以刑杀为威”的本质与社会效果

    “乐以刑杀为威”的本质是政府恐怖主义.什么是“政府恐怖主义”?是国家政权的执掌者使用手中的权力剥夺不应被剥夺生命者的作法。共产党杀害政治犯是政府恐怖主义,杀害法轮功学员也是,处决无血债的刑事犯仍然是。法律能否剥夺人的生存权是一个尚有争议的课题.欧洲国家率先废除了死刑。几十年来,世界上陆续有111个国家和地区也废除了死刑。他们这样做是基於一个明显的道理,死刑带有原始复仇的意味。即使是对杀人致死者才採用死刑也落入了这个巢臼。杀人致死者是不容宽恕的。但对之使用死刑就使法律降格到同样的水平。为免於此,应对杀人致死的罪不容恕者判以永无假释、永无特赦的无期徒刑。让其与人世隔绝,无法再领略丝毫的人生乐趣。在孤独的世界里,在精神的荒漠中燃尽其了无生趣的生命之灯。这个观点是人道的,故也是正确的。可是它必须建筑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品质水平都相当高。杀人案极为稀少的社会情势下。因为它不予考虑死刑的阻吓作用。在相当社会成员的品质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时,废除死刑,无异是姑息了品质恶劣者,助长了性情凶残者。他们本来就无所谓精神生活。杀了人仍可在监狱里尽其天年在他们看来会是一笔上算的买卖.就中国当今的社会情势而言,不能废除死刑。

  然而,现在中国的现实问题不是废不废除死刑的问题,而是死刑被中共政权极度滥用的问题.当罪犯侵害的客体是物而不是人时,政府剥夺其生命,那无异政府在杀人。在共产党政权的历年严打中,不知多少盗窃犯、一般抢劫犯、经济犯、非暴力组织卖淫犯被判处死刑。在八十年代的头几次“严打”中甚至把性行为随意者加之流氓团夥犯的罪名予以处决.这一切不仅与当代的人权理念有天渊之别,即使与两千多年前封建帝王的“约法三章”相比也残酷了千万倍。

  共产党如此滥用死刑除了其本质上、骨子里对民众生存权的蔑视外,还有个现实上的考量,就是希冀以死刑的巨大阻吓作用来强化社会治安。可是真理再往前跨一步就是谬误.滥用死刑或许对某些潜在的犯罪者起了某一程度的阻吓作用,但对另一些性情特别凶残者则起了强化其犯罪烈度的作用。由於一般抢劫犯和一般强奸犯都会被判死刑。於是这些凶残的傢夥为了斩断线索,就乾脆把受害者杀死。抢劫和强奸烈化为劫杀和奸杀。关於这种情势我们从劫杀案和奸杀案的激增可以感觉到。但具体的统计资料则在中共司法机关的档案库中。中共惯于黑箱作业.这些资料的公开恐怕须在中共政权崩塌之后。聂树斌的巨冤惨死,和王树红的终身致残,就是中共滥用死刑的双倍受害者。中共的滥用死刑促使了那个真凶强奸再杀死了受害者,中共的滥用死刑又使清白无辜的聂树斌被处决於21岁的青春年华中。然而,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并没有使中共幡然省悟。它蔑视生命、迷信暴力、崇拜屠刀的意念已无可药救地深入其骨髓之中。这条道它是要走到黑的。

  中共的嗜杀也波及到它圈中之人。江西省长胡长青受贿300多万被中共杀掉了。对中共贪官污吏的憎恨是我们的主流情感。但情感不可以代替法律。无论是专制政权还是民主政权,其官员的经济犯罪所侵害的客体都是物。没有理由在他侵害物的情况下去要他的命。更何况胡长青的受贿性质并不特别严重。他主要手段是以到处题字收取红包。案发之后,他已积极退赃.可是,这次中共是要以杀他的头来标榜共产党的廉洁。於是无论他如何痛哭流涕忏悔告饶都软化不了中共最高层的铁石心肠.不以胡长青这样平民出身的高官的血来沖洗中共政权的污垢,难道要用世家贵族子弟如王震之子王军的血吗?人大副委员长成克傑被处决案更说明了中共政权的阴森。成的贪污行为系发于其任广西地方大员的任上。中央侦得其问题后,不但不予以处置,反而升其职为国家领导人。然后再要他的命。中共藉此堂而皇之地向世人宣示,共产党是如何铁面无私,反贪的决心是何等之大,象成克傑这样的国家级领导人犯了案也与庶民同罪。於是,又一个毫无贵族家世背景的平民出身高官被押上了共产党的“廉政”祭坛,做了杀牲。可是,共产党官员的贪污受贿实在比比皆是。在胡案之后陆续查出的案件中,300万元的贪污额已是“小儿科”。按胡长青的量刑标准那将有成千上万的共产党高官人头落地。这样杀下去只怕杀得共产党自家人心寒,杀垮了共产党自己的架子。於是后来贪污数量比胡长青多得多的,如北京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贪污了1304万元,亦都不必赴死了。可见中国的法律完全是共产党手中任其搓捏的麵团.搓捏的技术指导之一是政治需要和政治权术.共产党的这一政治权术也曾欲施予民主志士的身上。好在这么多年来中国一波又一波的民主志士都较能严谨持身,否则,只要有些微的行差踏错,共产党都会以刑事犯的罪名把他们处决.


五、我们理应不要遗忘这个角落

    这么多年来,民主-人权营垒所发出揭露、抨击、谴责中共的文章真是汗牛充栋多不胜数,可是很少有人写文章涉及这一社会切面。大多数人都遗忘了这个角落。不过说来亦不奇怪。半个多世纪来中共杀了那么的人。这二十年的严打处决实在不算老几。以国际组织的资料,如平均每年处决3000人,二十年就只60000人。如按照那位人大代表和陈教授所说的数目,二十年来累计则达二十万.但这与共产党过往杀人的数目相比就小巫见大巫了。五十年代初的土改、镇反杀了三百万.文革政治迫害和镇压死了二百多万.六四屠城,九十年代以来丧心病狂地虐杀法轮功学员,更不消说六十年代初人为的大饥荒饿死三千万.在共产党的那些“丰碑”面前二十年的严打只是小菜一碟。人权-民主志士被共产党殿堂中“丰功伟绩”的耀眼光芒刺得目眩眼花,已无瑕顾及角落里的垃圾。更何况那些垃圾还被上了一层整治社会治安的冠冕堂皇外衣。可是,我们理应不要遗忘了这个角落。理由有三。

  一、作为以争取中国人民的人权——包括生存权——的中国民主人权志士,理应把普爱之光撒向社会所有角落,不应有遗忘之处。人有生的权利。即使我们认可中国当今仍暂须保留死刑,但是,不仅无辜的聂树斌、王树红等有生存权,一般的刑事犯罪者也有生存权,就算是令人憎恶的如胡长青之流亦不应被剥夺生命。

  二、无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地认同中共政权在处置刑事犯罪上的“乐以刑杀为威”,都是在客观上助长着中共的政府恐怖主义.这个恐怖主义的泛滥必然强化中共镇压民主力量的铁腕。中共完全会以打击刑事犯罪的由头来剿杀民主势力。

  三、中共在处置刑事犯罪方面的滥杀无辜和轻罪重判已激起了强烈的不满.报载有一次湖南某地的公判大会将一犯有偷窃罪的青年判以死刑。他的母亲在成千上万的与会民众中站起来大骂:“这是什么世道,简直是胡杀。孩子,你把头擡起来。妈在这里哩!”

  我们对所有的刑事犯罪,哪怕是最轻微的都予以谴责,并坚决主张依法处置。但我们又须坚决反对中共的滥杀,并应把由中共滥杀而激起的反抗情绪理性地调动起来,纳入反对、打击中共专制政权的力量之中。

  在冲击中共专制主义高墙的艰巨斗争中调动一切应予调动的力量,是我们切莫忽略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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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国凯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5年6月30日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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